诗词咏物,并有所寄托,乃我国固有传统。
自屈原以美人香草托喻君臣,后多效之,如杜甫之咏鹰咏马咏萤,骆宾王,李商隐之咏蝉,李贺之咏马,黄巢之赋菊,苏轼之咏叹杨花,陆游之许多梅花诗词;辛弃疾之吟花颂草,于谦之赞美石灰,都留下了脍炙人口的作品。
咏物作为一种重要的创作类型,与叙事、抒情类作品有一个较大的不同,就是它存在两个“主体“,即作为创作主体的作者和作为表现之主体的对象物。
咏物词的特点:
1、以物为象,择其特性。
咏物一定要拿物品来说事。
所以,词中的主要意象就是物品或与物品有关联的东西。
每种物品,都具有多面性,要懂得“物”
虽为一,而情各有别的道理。
谁都知道,世间万“物”
具有多面性,而诗人在咏物时往往“只取一瓢饮”
,也就是说只抓住其中的一个特点来加以发挥,吟咏成章,再加上各人的处境、性格、思想等的差异,因此虽同咏一“物”
,而主题大多各异。
例如,虞世南、骆宾王、李商隐三人的“咏蝉”
诗,虽然咏的都是“蝉”
这一物体,但是情怀不同。
2、以物为拟,寄托情怀。
咏物词一般都有寄托。
有“寄托”
,就是刻画所咏之物的主要特点及其比喻或象征意义”
。
比如松与竹,它们都是常青的植物,都有耐寒的品性,都能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下顽强而茁壮地生存下来。
这二者往往成为坚贞不屈之品格,傲然直立之形象,刚正不阿之品质等的象征,词人常常以此寄托情怀。
3、以物构境,烘托情思。
咏物词的构境,一般都以所咏之物为中心,取其关联事物作为背景来描写,以此营造氛围,烘托情思。
张炎《词源》说:“诗难于咏物,词为尤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