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遇见

执笔难续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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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生命中发生的很多事儿、很多记忆总是跟夏天有关。比如我出生在初夏;我在上海的那个像梦一样的旅程也是在夏天;我爸妈的分离也是在夏天;每一次毕业考试做出的艰难抉择也是在夏天进行的;甚至于我最喜欢的向日葵花也生长在夏天。夏天真的是一个热情而又特殊的季节,至少对于我来说是这样。其实我本身的体质是很怕冷的,我忍受不了冬天的寒冷,但却忍受得了夏天的炎热;虽然不怎么喜欢冬天,但是却是一直向往北方的,向往北方那漫天飘雪、纯洁无瑕的世界,也许是由于我从小生活在南方的缘故吧,每个人都对新鲜的、不曾见过的事情有着一种接近执着的向往吧。

    来到学校,我感觉自己就像一只飞出笼子里的小鸟儿,整个心都得到了自由,再也没了难受、窒息的感觉。我还是不太爱说话,还是做什么事情都是一个人,还是那么慢热的一个人。但很快,我就有了新的朋友,谭笑,我的室友,并且我俩是上下铺的关系。她是一个很乐观、开朗的女孩子,总是大大咧咧,整天笑嘻嘻的,和她的名字一样,她有点胖,总是很介意呀自己的身材,也总是天天嚷嚷着要减肥,一边吃一边说着要减肥,然后我总会给她抛去一个大大的白眼。她的眼睛大大的,肤色偏黑,她总说自己不够白,可我感觉她的肤色其实你挺好的,是属于那种偏健康地小麦肤色。我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也许是她跟我说话我总是爱答不理的时候她注意到了我;也许是我说我比较喜欢肉肉的女生的时候开始;也许我俩的性格互补的刚刚好:一个好动,一个好静;一个喜欢说话,一个金口难开;一个胖子,一个瘦子。有时候开始一段友情真的不需要什么理由,缘分来的刚刚好,恰好两个人性格很合拍,仅此而已。

    其实我是那种别人真心对我,我也会努力为别人付出的人。也会打从心底里珍惜生命中每一个遇到的人,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千千万万中有人能够出现在你生命中,自己何尝不会感到珍惜呢,只是青春期的我们,表达自己的心意都是如此的含蓄,不敢是友情,还是其他。

    我和笑笑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好,特别是军训过后,彼此有了一定得了解,我的的关系可以说是又上了一个台阶,得到了“质”的升华,用“如胶似漆”这个词来形容也不为过。

    我似乎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发生了改变:我自己有了新手机之后,那个时候,掀起了看小说的热潮,我也深受同学的影响,每天捧着个手机看的乐不思蜀,每天都在宿舍里看,熄灯之后,还偷偷地躲在被窝里看,白天黑眼圈特别严重,上课的时候老是打瞌睡,我和笑笑里应外合,每次我在打瞌睡的时候,只要是班主任来巡查了,她都会及时地提醒我;反之我也会帮她把关。每次上晚自习的时候,我们班主任喜欢开车来学校,上晚自习之前,一定要先瞅瞅他的车,因为我们班的大多数同学都记住了他的车牌号,只要他的车在,我们心里就知道班主任肯定来了,他不是在教室就是在办公室;如果他的车没在,他定不在学校。可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姜还是老的辣。我们有我们的办法,班主任也总有他的应对办法,正所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有一次我和笑笑就被他抓了个原形毕露。某天晚自习的时候,我们明明看着他车没在的,食堂的饭菜实在是不好吃,我俩就在小卖部打包了两份汤粉,准备打包回教室偷偷摸摸的吃,心想着反正刚好班主任没来,又刚好是晚自习,所以感觉应该不会有啥事。可是由于人太多了,我们挤了很久,好不容易排队才买到了两份,可是才刚付完钱,上课铃声就响了,我俩魔怔了一下,拔腿就朝教室跑,哪曾想这个时候老班就待在教室门口逮我们呢。我们耷拉着头,一副做错事的模样,听着他的思想教育,其实早就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了。教育批评过后,他语重心长的跟我们说:“你们两个要么把这在外面吃了,要么扔了再进教室”,然后他就看着我俩,等着我们做出选择。我心里想,当着你的面吃东西吧确实也不怎么好,我也不好意思;扔了吧多可惜,好歹也是钱买的吧,当我正在纠结的时候,一个电话救了我们,他的电话刚好响了,他接着接着电话就走远了,然后我们就“光明正大”地提着汤粉进了教室,塞进了课桌里,下课的时候凉了最后还是扔了,只是之后他也没有再找过我们麻烦。其实现在想来,那个时候老班也是在给我们台阶下吧,只是那时候的我们并不理解他罢了。

    对于玩手机的这件事,老班也有他的应对措施:比如他在我们班立了一个规矩,每周到校那天的晚自习,全体同学都要把自己的手机写好名字上交到他那里去,周五放学的时候他再把手机发放给我们,如果期间有人要打电话给家里人,可以借他的手机给我们打,他免费给我们提供话费。这样一下来,我们大家虽然心里面极不情愿也不甘心,但是也还是乖乖地上交了。当然也还是有个别几个的同学,自己不知道从哪里又找了一个手机,把自己不用的手机交上去,然后留一个自己用。现在想来,我们那个时候真的太淘气、太任性了,可是青春不正是这样吗?我永远记得老班曾在课堂上给我们说过的一句话:“我现在所做的一切其实都是为了你们好,你们心里对我有怨言也好,还是对我不满也好,这都是我作为一个老师该做的,因为我要对你们负责,等你们踏出了这个校门,回过头来,你们会理解我的良苦用心的”。我现在也终于理解了他的良苦用心,只是这个“理解”已经迟到了好多年。

    我们老班身材不是很高,大概一米六多点,总是喜欢穿黑色的夹克外套,配着一双擦得乌黑发亮的皮鞋,头发向两边分开,留着万年不变的“中分”发型,所以大家私下里都叫他“中分”,发尾稍稍的有点儿卷,一看就是个“精明”的人。他确实是个“精明”的人,不然他在学术上的造诣不会这么高。他一直当着班主任,教着语文,从高一带到高三,以三年一个轮回,又从高一带到高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只是坐在那个教室里的身影再也不是我们了。每天都在发生变化,又似乎什么也都没变。

    我怀念着那几年的夏天,怀念那些发生在夏天里的故事,也怀念那个夏天带领我们挥汗如水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