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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南府道辖下归云镇西,是一座不足五十户的村落,尽皆以“种”姓族人而居,因地处东华州杨江分支处,历来与世无争一般。
胡元王朝一统天下不过才二十余年,也是异族第一次问鼎中原,统御华夏族人,为稳妥朝政时局,将中原数州郡进行重新分割。
天下九州,遂改为五州,加强了中央的集权。
义南府道,便归属东华州管辖,而东华州处沿海一线,许多府道,藩镇之内,河流江水众多,种家坡便是处在杨江分岔之处,被杨江包在其中。
杨江的水源,造就了种家坡取水的便利,只若是无洪涝时节,种氏族人靠丰收的农作物,足可保障整村人的饮食供给。
天有不测风云,一旦杨江洪涝,整个种家坡所种植的农作物,便将毁于一旦。若非村落房屋地势较高,只怕种氏族人早被洪水灭亡了。
正是这般的特殊地理位置,历朝历代从未将这等弹丸之地搁在心上。
胡元六年夏,义南府道全境受洪涝之灾,甚至贻害威胁到东华州经济重镇金陵,即便是中原正统王朝之时,遇上这般洪涝,也不过是拨银赈灾,修堤筑坝,但这些措施都难以轮在种家坡那一块上。
如今异族当家,坐统中原,更不将华夏族人当回事,一心只求保住金陵这个钱袋子,将金陵的堤坝修整如铁桶一般,至于义南府道根本不理不会。
若不是老天有眼,下了半月有余的暴雨,突然间雨停天晴,义南府道的巡抚,便决定改道杨江,将整个种家坡都给淹了去。
归根究底,那一片村落,实在是太不起眼,不重要的。
若不是凭空一声响,蹦出个叫“种羽”的少年,意外抢走了霓裳羽衣,种家坡终究还是那个宁静的种家坡。
种羽?
这个莫名其妙蹦出的少年,究竟是何底细?
好在“种”这个姓氏,实在是罕见极了,整个胡元王朝,恐怕种姓的人不足千余人,而那个不起眼的种家坡,更是成了唯一的线索。
各斗气宗派,无不是将这唯一的希望寄托于此。
对于种羽来说,也算是一丝丝的曙光一般,要追寻出自己的身世,没有比一个尽皆是“种”姓族人聚居的地方,能有更好的希望了。
好在边陲小镇就在杨江下游,只若顺江逆流而上,便可达到。
不过仅凭一双脚力,这段距离也不算近,走了十日方才到了归云镇上。
“小二,五个馒头,一碟咸菜,再弄碗米汤汁。”种羽随便找了个酒肆坐下,这些日子气温回升,如春暖一般舒适,自然无需酒水取暖。
如此简洁的午餐,倒不是种羽囊中羞涩,吴羽吟走时留下的碎银,不过用了十之一二。
一路走来,除三餐以外,便无任何的开销。
天明赶路,夜黑便随便找个地休息,倒不是种羽舍不得钱投宿客店,只是常年荒野深林的生活,只若有片憩息的地儿,就足够了。
人生在世,都有着私欲,珍馐佳肴,绫罗绸缎,美人钱财,无不是越多越好。
对于种羽来说,粗茶淡饭能填饱肚子就是享受,休息之时不用警惕担心野兽猛禽,便是享受。
不过在别人的眼里,你所感受到的幸福,可能是令人嘲讽的嬉笑。
“喏!”店小二脸色不好,将馒头几乎是扔在了桌上,险些没“跳”出碟盘中。
近四五日以来,归云镇像赶集一般,突然之间大街上的酒肆茶铺家家爆满,尤其是投宿的客店,早已供不应求,许多外来的江湖人士,甚至重金将一些民宅租买了下来。
这家小店难得遇上这般火爆生意,自然觉得种羽有些“占资源”了,一人占了一桌,不过吃二十文钱左右,只盼着赶紧吃完滚蛋的好。
“米汤汁呢?”种羽拿起馒头便吃,问道。
“马上就来,急什么?”小二不悦道。
不消眨眼功夫,店小二便将米汤汁端了上来。
“请问种家坡如何走?”种羽问道。
“你也要去种家坡?”小二脱口便道,说罢觉得纯粹废话,这些日子来的食客,十之八九都是去种家坡的,也不知道那个地方怎的突然有了魔力似得,竟然这么多人都要去往,“出了门,一直奔西,走到头便是渡口,坐船过去就是了。”
“多谢。”种羽应声,也不愿再多说,只顾着大口吃着馒头。
不消一盏茶的功夫,种羽抹了抹嘴,起身出了小店。
店掌柜和小二刚要窃喜,这小子倒是识趣,没耽搁多少时间,此时刚到上客的时候,定不会影响今日的流水。
哪成想,种羽前脚出了门,余下的三四桌食客也急忙起身,丢下一些碎银便急忙离开,甚至连问价找钱的功夫都挤不出来。
“你确定是他?”好运客栈二楼厢房,七八个好汉围在一处,为首的正是秋水派的掌门许秋水。
“不敢确定。”二掌首余华道,“毕竟咱们都未见过那小子,只是与沈公子的描述极为相像。”
“恩。”徐秋水捋了捋胡须道,“宁可信其有,召集四下散布的弟子,即刻赶往渡口,要真是那小子,务必在他赶去种家坡前,抢回霓裳羽衣,沈公子早有令,每人赏金百两。”
“是。”众人应声。
在边陲酒肆之时,足有食客近百人,有多夹杂名宿名家,开始谁都没在意种羽这个落魄小子。直到种羽取走霓裳羽衣之时,方才令靠的门口近些的人,悔恨万分。
但对种羽能有极为深刻印象的人,也不过五六人而已。
沈浪算是印象最为深刻的,自幼天资聪颖,过目不忘,种羽又杀了他的家仆,怎能不记得清晰?
一回到金陵,靠着家世财力,很快打听到了种家坡,便找东海三帮六派相助,在归云镇守株待兔。
料想众多大宗名宿也必然会把握住这一丝的希望,此番归云镇设伏,沈浪却以疗伤去毒为由,并未亲自前去。
曼陀门,戮魔门,是沈家万万得罪不起的。
一路不长,但由于杨江有过水患,于是临渡口数百米内,全然无一家宅店铺了。
渡口也极为简洁,只一座竹亭,亭下数十台阶,临江边仅一艘不大的木船,却不见有艄公在上面。
“你也要渡江?”亭上突然立着个妙龄少女,格格问道。
“恩。”种羽回头应声。
“今天怕是过不了江了。”少女撅着嘴摇了摇头道。
“这明明有船,怎的还过不了江?”种羽一步跳上木船,四下找寻一番。
一阵无果,只能丧气回到亭中。
“有船无桨,如何能动呢?”少女坐在亭栏上,“在镇上听闻,每日只清晨傍晚两渡,如今晌午时分,至少还得等上三个时辰。我还不信,跑来一瞧,看来还真是这么回事。”
“哦。”种羽点了点头,只得坐在对面亭栏上。
“咦!”少女挑动着眼皮,指着种羽腰间的竹片剑道,“你还会功夫?这竹剑也能杀人么?”
“应该能。”种羽感到有些不好意思,垂着头。
清风徐徐,随波逐流。
种羽还从未如此跟异性这般单独相处过,况全身粗布薄衣,竟有些自卑之感。
“我叫黄素云。”少女竟然走到跟前,伸出手来,“听说种家坡那边有一种紫藻草,是治疗肺病的良药,便跋涉而来,采一些回去给爹爹治病。”
“哦?”种羽不敢伸手去握,懦懦应声。
瞧上去,眼前少女眼珠甚黑,樱樱小嘴,粉嫩唇薄,真堪清纯如玉,不过十五六年岁,更似含苞待放般的花蕾。
“你呢?”黄素云尴尬的收回了白玉般的手,背在身后扭捏道。
“我叫种羽。”种羽顿顿道,“是个孤儿。”
“哦?”黄素云挑了挑眉,脸色多愁,转瞬喜颜道,“可以给我看看你的竹剑吗?”
“恩。”种羽点了点头,取下腰间的竹片剑,递了过去。
这竹剑是种羽出深林之时,一片竹林里随手掰下的竹杆,然后在一块巨石上不断打磨而成。
既无任何精致之处,也无特点。
黄素云却如获至宝一般,端在手里,仔细端摩着。
种羽蹭得起身,一把夺过竹片剑。
黄素云猛然一惊,根本来不及反应,右手掌被竹剑划破,急忙左手捂着,指缝间渗得鲜红。
原来是徐秋水等人到了,足有三十余人,个个拔剑眈眈,还有数人右臂上夹着弩器。
“小子,可是种羽?”许秋水厉声问道。
“你们是?”种羽道,“我并不认识你们?”
“你也不用认识我,只消认识我手中的剑便是了。”徐秋水自信满满,也许是有些人多势众,毕竟秋水派的高手尽皆在此,“念你年纪轻轻,只若你乖乖的交出东西,可留你小命。”
“我不知道你们在说什么?”种羽当然明白,这些人定是为了霓裳羽衣而来的,不过自己并不打算将这件衣服交出去,至少不愿意交给眼前这群人。
“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徐秋水挥了挥手。
嗖!嗖!嗖!
弩箭急速而出,数人连发十余箭,径直打向小亭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