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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的时候,我特意嘱咐戴银开了一瓶窖龄破出我一轮的好酒,算是向归海重溟赔罪。可人儿像模像样的弄了四菜一汤:茄汁鲅鱼、小炒驴肉、清蒸西施舌、茼蒿蘸酱,外加一大钵清炖冬瓜汤。
归海不等招呼,闻着酒香自动在桌旁落座。可人儿从厨房出来,用围裙擦着手。他说自己不会喝酒,坐下来盛好三碗汤,自个儿斯斯文文的捧着一碗冒尖儿的米饭。
穿金戴银是不吃饭的,两个草包在外间叽叽喳喳的不知吵些什么。我把两只小酒盅满上,肉疼的递给归海一只:“这酒岁数比我都大,你可得细品啊!”
归海鸳鸯眼放光,小心翼翼掐着酒盅,脖子伸的像一只鸭,呷了一口,满足惬意的“哈”了一声:“好酒!烈而不戾,醇而不漓,这才叫酒嘛!”他吧唧嘴,惬意的夹了一筷子驴肉,把大肉片囫囵个塞进嘴里,咕哝道:“不过我可没有那么好打发,我这人记仇的。”
我用白眼向着他,朝外间吆喝:“穿金戴银!”
门帘被一阵风卷起,戴银连跑带颠的拽进来一架跟头把式的骷髅,头盖骨上顶着两根弯而尖的角,一侧尖角还挑着朵粉嫩粉嫩的星花玉兰。
骷髅一路虎哮:“放开虎爷!“。
穿金跳着脚去抢骷髅犄角上的花:“摘下来!丑死了!“
戴银一手连拍带打的阻拦穿金:“胡说!你才丑!“
我头疼的把惊窜起来的唐可人按回椅子上,朝鸡飞狗跳的那仨儿招招手:“吵什么吵!过来!“
戴银推了推骷髅,拉上犹自嘟嘟囔囔的穿金,窃笑着窜了出去。剩下骷髅自个儿,一改方才的虎啸龙吟,羞答答蹭了过来。我翘着手指朝归海重溟一点:“瞅清楚这白毛儿,大名归海重溟,以后你就跟着他了。“
归海直愣愣对着骷髅,眼神儿发飘。可儿手里还挑着一筷子白饭,半天也没送进嘴里。
骷髅乖巧的挪到归海身边,先是警惕的打量了归海一会,而后试探着再凑近一些,两截白生生的指骨局促不安的对了半天,忽地往地上一蹲,抱住归海的小腿就把头盖骨偎上他的膝头!
骷髅猫儿一样羞怯的用头盖骨蹭了蹭归海的波棱盖,一对尖角大有把归海腿筋挑出来的气势,愣是把上头那朵粉嫩嫩的星花玉兰蹭的七零八落。
“这、这……“归海差点没跳起来,一双鸳鸯眼瞪的出奇的大,嘴上打着绊子。
我呷了一口酒,心里怪舒坦的:“瞧你孤苦伶仃的,让他跟你做个伴儿。“
归海下死劲儿把骷髅从腿上扒拉开,抓着骷髅的肩胛骨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瞧了一遍,又弹了下骷髅的犄角,惊疑的压低声音:“真骨头?”
我摇摇头又点点头。
骷髅的来历,委实有些……作。
他从前是个外五行的虎仙,本事不大,脾气挺炸,在大兴安岭一带寻了个小山头占山为王,日常爱好就是和其他野仙斗法打架。直到有一回碰上个硬茬子,真身被撕了个稀碎不说,元神差点都给打散了,只能依附在零星遗骨上,悄咪咪的在仇家眼皮子底下龟息。
彼时我正在那片山头寻找适合填烟袋锅子的宝贝原料,一个不小心把他踩了出来。一根虎骨土埋半截,还叽叽歪歪骂骂咧咧的,又怕骂声太大招来仇家,只能全程小声的哔哔哔哔,怂中带刚。
也算是不打不相识吧,攀扯了几句,我们渐渐熟络起来。听说我的营生有些门道之后,虎爷更是没了气焰,嘤嘤嘤的磨烦我带他出山:“……踹了你虎爷的骨头,要么带爷离开这不叫玩意的破地儿,要么爷就去做仇仙,跟你死磕到底!“
我倒不怕他威胁,不过寻思着这货虽是个野仙,好歹也不算邪门,况且天天在仇家眼皮子底下装死也怪可怜的,救他一命也算功德。就这样,虎仙被我带了回来,因为没有地方安置,暂且把这倒霉催的扔进陆元鸽住的地窖里。直到我为准备给归海重溟作为赔礼的骨架模型缺损而一筹莫展时,这虎骨在地窖犄角旮旯的一方地板上急不可耐的“邦邦“磕了几下:“娃子,把你虎爷填进去呗,爷也能动弹动弹不是?“
我想了想,可行。这货也算有些小道行,说不准什么时候也能得些助益。
我同意了虎仙的要求,并跟他约法三章:一不准作妖;二要指哪打哪;三是但凡有人的地方,都要自觉伪装成模型道具。
双方达成协议,虎骨也就打磨成了骷髅的一部分。剩下两颗大虎牙,是当初在埋虎骨的土坑里一并找到的。我比量一回,觉得装在骷髅嘴里委实不怎么协调,就镶做了模型头盖骨上的一对犄角。
“这……“鸳鸯眼瞪着骷髅头顶的那对虎牙:“也太没品了吧……“
“那算了。“我又给自己满上一盅,朝虎仙比了比:“你还是跟着我吧。“
“别介别介啊!“归海急忙薅住骷髅一把搂在怀里,涎着脸讪笑:“整得挺好的,不错,真不错啊!“
我皮笑肉不笑的瞅着这一对:“既这么着,就给他起个正经名字吧。“
虎仙一张嘴,上下牙磕都在一起,咔嚓咔嚓的反对:“老子有名字!老子叫虎爷!“
“匪里匪气!“归海摇摇头
“不、不如就叫王大虫吧……“可人怯生生的插了一句。
“大虫是什么玩意儿?“虎仙嫌弃且抗拒:“老子是虎不是虫!“
“这个名字好!大虫就是老虎。咱们这世有部传世名著,哎,里头可是真真有记载的!“归海把手一拍,摇头晃脑的诓骗他:“‘大虫见掀他不着,吼一声,却似半天里起个霹雳,振得那山冈也动’,听听!听听这书里说的大虫,多威风啊!“
不谙世事的虎仙大概不晓得这一出景阳冈打虎,对归海的这番顺毛捋的瞎掰颇为得意,心满意足的接受了王大虫这个名字。
“成了!“我抚额,朝兀自欢喜的大虫摆摆手:“既这么着,就算过了门路了,以后你们好好相处。这里没什么事儿了,你出去和穿金戴银一块耍耍吧。“
“爷可不是来这哄崽子的!“虎仙叉腰,很是叛逆。
“指哪打哪。“我撩了撩眼皮,淡淡的提醒他。王大虫气焰顿消,气哼哼的摔帘子出去。
“够意思哈,来,兄弟敬二位一杯!“见他出去,归海擎起酒盅,笑得有几分痞气。
我捏起酒盅,可人端着一杯开水,也煞有介事的向他敬了敬。酒刚送到嘴边,外头忽然爆出一阵喧闹,动静不小,听着像是街面上有人起了争执。
彼此交换了个眼神,我立起来向外走:“你们吃着,我去看看。“
我的铺子位于风波胡同紧里头,这是个不甚起眼的小胡同,加之名字不甚吉利,没有多少住户,连商户也屈指可数。算上我的铺子,统共也就四家店面:一间搞五金电料的杂货门市,一家卖军需劳保用品的小店,还有一间在我的斜对门,是个没有招牌字号的小厦子,主要兜售一些报刊杂志漫画小说。店主姓江,年纪不大,四季一身黑,终日坐在一摞摞报纸杂志后面捏游戏机。标配是棒球帽加头戴式无线耳机,外面还要扣上外套的连帽。闲来无事的时候,我就窝在他的小厦子里看二手漫画。有进益时他头也不抬伸手接钱,一点也不留心别人给的是多是少;没生意时他也不会拦着人白看,你看你的,我玩我的,简直佛到家了。
我经常腆着脸去看白书,跟他混了个脸熟,但也没说过几句话。他总是不言不语的,问他什么,最多也不过回应一些“嗯“、“啊“、“唔“之类的语气助词,导致我一度怀疑他是个哑巴。
我出来的时候,五金店老板娘夫妇、劳保店的老爷子,还有一些围观的吃瓜群众,都聚在小厦子前,一时间把狭窄的胡同拥堵的满满当当。
五金店老板娘似乎正拉扯着什么人,混乱中我听见她嘴里喋喋不休的蹦出“骗子“、“丧良心“之类的字眼。被她拉扯着的是个身量高大魁梧的青年,平头,留着短短的刘海,一身花里胡哨的冲锋衣非常嘻哈,尚格云顿的身材却偏偏顶着一张日漫脸,且毫无ps痕迹,古怪又违和。
而让我更加诧异的是,跟老板娘争执不休的不是这个青年,而是一向没什么存在感的小江老板。他一手扯住青年的另一条胳膊,颇有几分与五金店老板娘分庭抗礼的气势。
“这怎么回事?“我一头雾水,扭着颈子问柜台里那仨儿,他们因为不能在人前露脸,都躲在柜台后伸着脖子观望了好一阵。
“好像是个和尚……“戴银伸着脖子心不在焉的看热闹。
“是个假和尚!“穿金跟她挤在一起,费劲的朝外边张望:“说是来化缘的,对面的哑巴江跟他是一伙的!“
“别扒瞎!“王大虫也挨过去:“我瞅着那崽子有佛缘!“
王大虫毕竟有道行,应该不会看错。我大概知道了个七七八八,无非是化缘惹出了麻烦,老板娘认定青年是骗子,而小江老板选择相信青年。
“出什么事了?“门帘一掀,归海和可人也跟了出来。穿金嘴快,嘚啵嘚啵说了一阵,归海摩挲着下巴颏“哦“了一声:“化缘?他跟人要钱啦?“
王大虫猫性的粘上他,亲昵的蹭了蹭他的肩膀:“没要钱呢!“
归海手忙脚乱的把他往外扒拉。
王大虫拼死反抗间还不忘气喘吁吁的补充:“就是管人家、要了一条鸡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