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黎明之剑

庸医馆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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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架飞机飞在万丈高空中,周围云河缭绕。

    机舱内,阒然无声,苏浅语静静坐在座椅上,仪静体闲,似是在想着什么,桌上一杯白水氤氲着丝丝热气。

    突然,她的手机响起一阵悦耳的铃声,打破了这份宁静雅致。

    苏浅语接通视频,屏幕上出现一中年男子关怀备至的脸:“小语啊,你可算是回来了,我真怕那臭小子把你拐跑了。”

    “你有什么事吗,没事我挂了。”

    “别啊,我这不是关心你嘛。”男人有些委屈,都多久没见了,好不容易打一次电话也不说关心一下自己,“我还真有点事情,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想问下你这次回来要不要组建黎明之剑,我这里有几个人蛮合适的,可以推荐给你。”

    苏浅语沉默了一会,道:“上层空间情况怎么样?”

    “最近是越来越活跃了,又有好多东西下来了,不过你也不要有心理压力,再怎么样也不是一支黎明之剑小队就能解决的,你就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吧。”

    “我已经找好队伍了,两年,只要两年,这将会是一支最强的队伍。”

    那小子就这么好吗,中年男人腹诽,那家伙才十五岁啊,两年后也才十七,不过,确实很让人放心。

    “好,那就按……”

    “嘟嘟嘟……”

    手机传来一阵急促的声音,视频另一端的男人看着切出来的手机屏幕,有些无语。

    ……

    白宋房间。

    房间很简洁,很朴素,也很干净,可以直接拎包入住那种,看得出秦歌阑一直有定期打扫。

    整个房间内的东西屈指可数,书桌衣柜也是很久之前的老物件了,秦歌阑本想给他换新的,但白宋觉得自己一年到头也回不来几次,这样就挺好。

    要说整个房间最新的东西,非那张七弦古琴莫属了,是两年前白宋和秦歌阑一起去买的,那是这几年为数不多的几次两人一起出去逛街了,白宋至今仍清楚记得那天秦歌阑脸上止不住的笑容。

    至于为什么要学习古琴。

    自从知道自己没有超凡天赋后,白宋对未来一直很茫然无措,后来更是终日处于艰苦的修行之中,心神紧绷,古琴是少数能让他心情平静下来的东西了。

    每次听到那浑厚壮美的声音,他都感觉格外的平静,因而萌生了学习古琴的想法。

    白宋在这方面的天分很高,学习没多久就已经能弹奏的有模有样了,后来更是多次参加古琴大赛,拿过奖,更得过几次冠军,这对初学者来说是难以想象的,更别说白宋几乎没什么时间练琴,足可见白宋古琴天赋之高,妥妥的别人家的孩子。

    至于参加这些比赛倒不是为了荣誉,毕竟超凡才是他的目标,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在超凡之路上走的更远,练琴是,参加比赛也是。

    白宋只参加寒暑假时候举行的古琴比赛,以比赛需要集训为借口而达到不回家的目的,实则是跟着老师去修行,只在比赛当天匆忙赶回去上台表演一下,好对秦歌阑有个交代,拿了奖她也能开心一下。

    毕竟放假了不能不打个招呼就不回家吧,那样的话可真就是作死了。

    回到房间的白宋没有急着上床,也没有开电脑打游戏,他从不玩游戏,而是看向了书桌上的照片。

    照片是他和秦歌阑的合照,还是那次他们一起买古琴的时候路过一家照相馆时被秦歌阑拖进去拍的。

    照片上两个人并肩站在一起,其实当时白宋是想搂着秦歌阑的,奈何身高实在太尴尬,十三岁的白宋还是要比十五岁的秦歌阑矮了一个头。

    两人一个仪表堂堂、器宇轩昂,一个冰清玉洁、美若天仙,又是青梅竹马,简直是天作之合,距离骨科之路可以说只有一步之遥啊。

    他们郎才女貌,他们才子佳人……个屁,白宋是真正的素质教育的漏网之鱼,真算起来也就上过小学,还是掺了水分那种,和才子压根不搭边。

    白宋从小学五年级下半学期起就几乎不再去学校了,自此校园里对于白宋就只能闻其名而不可知其人了,他成为了学校里活着的传奇。

    因为普通小学生这么嚣张的话早就校规处置了,敢逃学,还一逃不回,简直大逆不道,天理难容有没有,马上叫家长、三万字检讨呈上!

    这还没完,回家还得经受父母爱的抚慰,皮鞭、滴……嗯鞋底板警告!

    再不悔改,马上做退学处理,我是校方我最大,我说一不二。

    可白宋既没被叫家长,档案也还安安稳稳存在学校里,甚至开家长会(家长秦歌阑)了班主任还得可着劲昧着良心夸这孩子有多优秀多刻苦,成绩多好,这是不可思议的,但却真真切切发生了。

    白宋自是没能耐办到这一切,可是他帅啊,哦,不,是他身后有人,美女,还是老师,这才让学校对白宋的事大开绿灯,一路放行,甚至还亲切友好的做了保养加满了油。

    这种“优良传统”一直持续到他初中毕业,也是这白宋才有底气瞒着秦歌阑出去修行。

    当时,白宋的老师领着小白宋就去找他们学校的校长了,把一个小本本往校长桌上一拍,气势如虹,雷厉风行,直接搞定,校长连个不字都没敢多说。

    是的。

    就是这么霸气。

    走后门,我们也走的理直气壮,走的理所应当。

    搁在那时的白宋眼里,自己白捡的老师这是比自己学校校长还厉害啊,那可真是厉害的……没边了,小白宋对他的老师一时奉若神明。

    理直气壮、肆无忌惮、嚣张跋扈的逃学生涯开始了。

    这一切,正应了那句古老的名言——每一个无法无天的男人背后,总有一个一手遮天的女人。

    自此,白宋和他的老师过上了没羞没臊,水深火热的日子,每天都经受着美女老师山洪海啸、暴风骤雨般汹涌的“爱意”,大呼受不了。

    可怜的小白宋啊,才刚十一岁,就承受了他这个年纪不该承受的委屈。

    回到现在。

    书桌上除了这张两人合照外,还有一张全家福。

    画面很温馨,透着照片都能感觉到溢出来的幸福。

    照片上个子小小的白宋和比他高许多的秦歌阑并肩坐在一张长桌上,秦父秦母站在一旁,白宋撅着嘴看着右边的三个人,脸上满是委屈,秦父三人则感到好笑的看着他。

    当时才五岁的小白宋其实不想拍照片的,被生拉硬拽来到镜头下,他很不开心,很气愤,努力摆出一副“我很生气快来哄哄我不然我就要哭了”的表情,可是看照片,太萌了有没有。

    白宋看了一会他和秦歌阑的合照,又拿起这张全家福,右手轻柔的抚摸着,似是想到了什么,嘴角带着一丝温暖的笑意。

    他看了好久好久,又轻轻地放下,抱过来古琴,盘膝坐在床上,拨弄起来。

    每次回来,他都会给秦父秦母弹奏一曲。

    随着白宋的手指拨动,悠扬婉转,明净浑厚的琴音缓缓流淌而出,给人心旷神怡之感。

    琴声汩汩,流动在房间内,又飘到了门外。

    门内,盘坐着白宋,门外,倚靠着秦歌阑。

    天地一色,如诗如画,唯有琴音绕梁,绵绵不绝。

    “爸,妈,我回来了。”

    ……

    翌日,凌晨四点。

    夏季的天虽然亮的很早,但四点还是太早了,房间内乌黑一片。

    白宋掀开薄被从床上爬起来,伸了个懒腰,这一觉他睡的浑身舒畅,整个人感觉由内到外的打开了,很久没有睡的这么好过了。

    洗漱过后,白宋来到厨房准备早餐。

    他有着一手的好厨艺,比秦歌阑要好得多,以致于最终沦为家中主厨,手握家中一日三餐的生生大权,对,没有杀。

    今天我说吃啥就得吃啥,就这么霸气……个鬼啊,就一厨子呗,没有节假日,还不给付工资那种。

    每每提及自己因何沦落至此,那就是一段可歌可泣的血泪史啊,直教人声泪俱下,悔不当初。

    事情发生在一个深秋的晚上,修行归来的白某打开某间伸手不见五指的房子,蹑手蹑脚的走了进去,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满意的东西。

    白某又来到其他房间,终于,他发现——秦歌阑不在家。

    没办法,小姐姐不在家,他只能服其劳了,就自己去弄吃的了,在厨房好一顿华丽操作,眼瞅着香喷喷的饭菜出锅。

    后面就很难受了,他刚做好饭,秦歌阑就回来了。

    白宋很忧愁。

    你怕不是在家里安了监控吧。

    “呵……呵呵,姐,你回来啦,正好,我点了外卖,有点凉了,我刚热了一下,一起吃吧。”手中还拿着锅铲的白宋干巴巴说道。

    我和我最后的倔强,咬紧牙齿绝不承认。

    不管秦歌阑信不信,就睁眼说瞎话……心理素质这方面,他已经赢了。

    一顿饭宾主尽欢,姐友弟恭,堪称完美。

    “这家外卖不错,以后我们顿顿都点这家的吧,这任务交给你了,记住,只要这个味道的哦。”

    小姐姐表示服务很到位,菜品也相当可口,用餐非常愉快,下次还想吃。

    “姐,我觉得这家其实不怎么好吃,我知道一家更好的店,要不明天我订了你尝尝。”

    白宋觉得自己还能抢救一下。

    “不用了,这家就很好。”

    “可是,我觉得……”

    “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总之,明天还是这家店。”

    霸气无比,一家之主威严尽显,说完这句话,小姐姐丢下碗筷就回房了,深藏功与名。

    无情。

    我做饭你倒是把碗洗一下啊。

    吃干抹净就走人,女人果然都是大猪蹄子。

    白宋深深地明白一个道理,绝不能让女人知道你会做饭,不然,你就得做一辈子。

    可惜,他还是太年轻,不明白“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不想做饭的最好办法就是不会做饭。

    他错就错在,自己太过优秀了。

    自此,失足少男白姓男子踏上了成为秦家厨男的不归路。

    痛,并快乐着。

    起初,他也是不甘心的,觉得自己能反抗,得拿出自己爷们的气概。

    陈胜吴广都能高呼“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劳动人民都站起来了,自己有什么理由不去反抗姐姐的暴政,自己有什么理由不站起来呢!

    于是,白某策划了几次起义,计划很复杂很完美,实行过程却很简单。

    每次白宋雄赳赳气昂昂吹响进攻的号角,就被小姐姐一个眼神给镇压了。

    是的,一个眼神,多余的话都没有说。

    唉,在这个家自己这辈子是站不起来了!

    白宋最终还是被现实打败,他变得不再倔强,他低下了高傲的头颅。

    你瞧,太阳将出未出,秦家的小厨男又开始活动了,他轻手轻脚地走进了厨房,生怕惊动了什么似的。我们的小厨男开始了一段艰苦的冒险,他在努力找寻着美味的食物,以求获得异性的青睐,以赢得生……存的权利。

    只见厨房中白宋忙活着,摘菜、洗菜、切菜、炒菜、盛菜,动作流畅麻利,井然有序,一气呵成,全然不见慌乱,如酒店大厨一般自信从容,把控全场。

    他做饭并没有那种大刀阔斧、叮叮当当的感觉,烟火中更没有什么诗情画意,如果现在旁边有人,相信只会给出一个评价——安静,如那蒙蒙细雨,润物细无声。

    安静,并不是一点声响没有,而是一种专注、忘我、动作没有一点冗余,做饭就是做饭,干净、纯粹。

    因为只是自家人吃,白宋并没有刻意追求菜品的色香味型意,只要单单好吃就够了,因此省了不少功夫。

    装盘上桌,然后去叫秦歌阑起床吃饭,这就是掌握了家庭三餐大权,说一不二的男人的早晨,家庭地位可见一斑。

    就是这么自信。

    “姐,起床吃饭了,快十点了哦。”

    看下时间,四点五十四,嗯,没错,是快十点了。

    白宋敲了敲秦歌阑的房门,里面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小姐姐起床失败。

    嗯,不起?这怎么行,早饭必须得吃,不然对胃不好。白宋想好借口,自觉有了尚方宝剑,开始疯狂敲门。

    天哪,大家快来看,这里有个人,竟然想和女人讲道理。

    “咚咚……咚咚咚……”

    他不但敲,还不断变换着节奏,敲完《生日快乐歌》再敲《婚礼进行曲》,敲个门差点让他给敲出花来,玩得不亦乐乎,好嗨哟。

    “啊啊啊……”

    秦歌阑烦不胜烦,翻了个身,狠狠抱起枕头,把自己封印在枕头下面。

    我听不到我听不到。

    身体:我还能再睡五百年。

    耳朵:不,你不能。

    五点都没到啊,你是魔鬼吗。

    听着小姐姐烦躁的叫声,白宋心情更愉悦了。

    “小阑阑,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白宋满是“关切”的问道,恨不得掏心掏肺那种。

    秦歌阑气得直咬牙,还我怎么了,我怎么了你心里没数?现在是暑假诶,谁家没事起这么早。

    问家里有一个超勤劳的弟弟怎么办,是用刀更直接还是绳子更安全啊,在线等,挺急的。

    白宋可不知道某人已经心生歹念,他仍在作死的边缘疯狂试探着,甚至还跳起了探戈。

    小姐姐,你要习惯啊,以后咱家天天都是这个点的早饭,只会更早,绝不会迟到。

    白宋觉得小姐姐习惯很不好,天都亮了还睡,自己作为一个合格的弟弟有责任有义务要帮姐姐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

    一念及此,白宋内心充满责任感,敲起门来也更有力了。

    可惜,以前自己几乎不怎么在家,不然就能早点解锁这项伟大事业了。

    最终,秦歌阑气呼呼的起床了,这么吵,再重的睡意也被搅和没了。

    她顶着一张素面走了出来,披头散发,面无表情的看着门外的某人,咬着牙说道:“算你狠!”

    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留给某人一个漂亮的后脑勺。

    洗手间里,正洗漱着的秦歌阑看着镜子中“憔悴”的自己,愈发的认为白宋这次回来后有些膨胀了,竟然妄图挑衅自己一家之主的威严,这可了不得,她决定做点什么。

    一家不平何以平天下,必须得明正典刑,要深刻且透彻的让白宋认识到到底谁才是一家之主。

    一家之主,那就得说一不二,至高无上,敢说个“不”字,不,心里这么想也不行。

    秦姐,真乃女中豪杰。

    早餐在诡异的气氛中结束,整个用餐时间秦歌阑眼睛都直勾勾的盯着白宋,内心酝酿着什么计划。

    在异空间长久以来锻炼出的危机意识,让白宋嗅到了一丝危险的气息。

    对此。

    白宋呵呵了,开玩笑,我会怕?

    我是非常怕啊。

    我白某人。

    怂,并快乐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