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庸俗

我最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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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渊自然不懂顾夕的一系列心理活动,他离开之后没多久,电话就响了起来,来自陌生的号码。

    老规矩,挂掉。

    对方打来第二遍。

    看来不是骚扰电话啊,林渊想了想,没有再挂,接通道:“哪位?”

    “您好!”

    对面道:“请问您是楚狂老师吗?”

    “我是。”

    “您好,楚狂老师,我是部落文学的主编卫龙……”对方颇为骄傲的自报家门。

    林渊咽了口口水。

    卫龙自然不知道自己的名字有多特别:“我们部落文学最近准备筹办一个短篇小说活动,届时会邀请三十位短篇小说作家同台竞技,您是我们的邀请人之一。”

    “没兴趣。”

    林渊打算继续跟《趣读》合作。

    他觉得银蓝书库二十万一篇的稿费并不算低,部落文学的平台虽然方便,但奈何没有稿费。

    “您先别急着拒绝。”

    对方忙笑道:“所有参与我们活动的作家将会获得十万元的报酬,另外,在这个基础上,如果您的作品可以进入前三名,我们还会有奖金提供,第一名奖金三十万,第二名奖金二十万,第三名奖金十万。”

    奖金?

    林渊有些动心了。

    第三名的稿费是十万,加上刚开始邀稿的十万,貌似就不比银蓝书库差了,如果自己拿到第二甚至第一名还有更多的奖金!

    虽然不是稳拿的钱……

    但林渊觉得,以自己手上这几个的故事质量,进前三还是问题不大的,毕竟他手上的短篇小说,都是名家篇章。

    有门儿。

    发现林渊没有说话,对方猜到楚狂是感兴趣了,不由得提高了音调:“请您务必放心,对于三十位作家的比赛结果,我们部落文学不会干预,最终的前三名会是谁,完全由我们部落文学的读者们决定!”

    “规则呢?”

    林渊有参加的想法。

    名叫卫龙的主编道:“规则很简单,我们不限题材方向,但限制字数,参赛作品的字数最终不得高于一万字,毕竟比赛要的是短篇小说嘛,网络上的读者也没有耐心阅读过长的文章,就我个人的意见来说不超过五千字更好……”

    顿了顿。

    卫龙继续道:“而在收到各位作家的稿子之后,我们部落文学会以官方的名义进行推广,这种推广的波及范围绝对比传统纸质杂志更大……”

    林渊若有所思。

    部落文学的读者受众面确实广,这是由部落这个平台本身的属性决定的,他们拥有的用户数量碾压任何杂志,他们搞这一套,只要考虑有多少用户会被转化为读者的问题。

    “不瞒您说啊。”

    卫龙笑了笑道:“我们本来是打算直接出钱邀请各位作家参与进来的,但考虑到这个活动可能会模仿音乐圈赛季榜单的形式长期存在,所以最终采用了这样的形式,不知道您的意向如何?”

    “我考虑一下。”

    林渊嘴上这么回答,其实心里已经基本有了想法。

    对方也猜到了这一点,于是道:“行,这个号码是您的通讯录吧,我加一下您好友,回头把邮箱发到您通讯录上,如果有想法的话,这个月底前请务必交稿,因为下个月初评选就正式开始了。”

    “好。”

    林渊挂断了电话。

    其实《趣读》那边也跟林渊邀稿了。

    因为《麦琪的礼物》大火,让杂志销量都上涨了不少,所以杂志方是想跟林渊长期合作的。

    但现在看来,部落文学的活动更合算一些。

    林渊对银蓝书库没有什么归属感,毕竟他跟银蓝书库签的是作品而不是人,他有自己选择发布平台的权利,这也是他第一次上传《人造美人》的时候选择了部落文学的原因。

    ……

    过年的时候,林渊借着妹妹的运气,一口气抽到了五部短篇,目前用掉了两篇,还剩下三个故事可以选择。

    “就这个吧。”

    选择不需要太纠结。

    因为林渊不管怎么想都觉得,剩下的三个故事都不差,具体能有什么成绩还是得看读者口味。

    不过林渊的任务,可不仅仅在于选择其中一篇故事,他还需要魔改一下小说的背景,让其更加契合蓝星的某个时代才行——

    因为系统给的是五篇原版故事。

    所以《麦琪的礼物》是林渊自己改编的,如金钱的换算,以及背景的转换等等。

    相比之下。

    林渊第一次发布的《人造美人》并没有明确的时代背景,不需要太多的改动,所以写起来最轻松。

    对此系统的解释是:

    太过于复杂的改编,系统可以帮忙做好,但《麦琪的礼物》这类一共几千字的故事,还是需要林渊亲自动手才行。

    林渊对此并不抗拒。

    人有一百多亿脑细胞,改编几千字的内容,死不了多少,还能多一分参与感。

    事实也的确如此。

    虽然不知道自己具体死了多少脑细胞,但林渊晚上回到住处,抱着电脑改完故事背景,不过才花了不到两个小时而已,其中还有一个小时是用来查资料的。

    这种事情,严谨一点准没错。

    至于把原版写出来,那不过是二十分钟的事儿。

    改完小说,林渊没有立刻将之发到卫龙的邮箱,而是想着过几天再发过去。

    当天就发给对方的话,岂不是暴露了自己有存稿的事实?

    关掉电脑,林渊准备睡觉。

    ……

    而在林渊准备休息的时候,某间公寓的书桌前,顾夕正在紧张的等待着朋友的电话。

    忽然,电话响了。

    她飞快接通:“怎么样?”

    “顾大小姐,我折腾了半天才帮你搞定,回头你必须得请我吃大餐。”

    “我请!”

    “算你有点良心,你打听的这个人叫林渊,确实是作曲系的学生,今年大二。”

    “还有呢?”

    “林渊这人比较沉默寡言,据说身体不是很好,不过同学对他的评价还不错,说他性格好,从来不跟人闹矛盾,就这些了,多余的我也不知道。”

    顾夕:“……”

    从来不跟同学闹矛盾的人,跟我闹了矛盾,那我得多遭人厌啊?

    “对了。”

    好友问:“你为什么要打听林渊?该不会是馋人家身子吧?你顾大小姐不是向来都眼高于顶吗?”

    “我馋的不是他的身子……”

    顾夕叹了口气:“你是不会明白的,你能给我支招吗,告诉我怎么样才能讨一个人的欢心?”

    “当然是投其所好咯。”

    “可我不知道他喜欢什么。”

    “就我的经验来说,百分之九十九的人呢,都喜欢钱,当然我说的是像我这种庸俗的人。”

    “他一点也不庸俗。”

    顾夕再次叹了口气:“如果他喜欢钱就好了……他是不可能喜欢钱的……”

    神仙一样的人物怎么会喜欢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