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二章 飞仙簪(四)

饭团桃子控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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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闵惟秀见那倾城不见了踪影,自顾自的往那贵妃榻上一趟,看了安喜一眼,“这倾城长得好是好,就是不会伺候人,半点不如安喜你。你看我来了这么久,也不见他给我上点果子点心的。”

    安喜一愣,小娘就是被鬼迷了心窍,都记得她呢,顿时高兴起来。

    “可不是,小娘饿了吧,安喜都给你备着呢!”说完她也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盘点心来,搁在了闵惟秀身边。

    一旁的姜砚之看得醋海生波,他怎么觉得,最大的劲敌不是那六个男鬼,而是安喜呢!

    说话间,那小倌倾城已经换了一身绿色的衣袍,又走了进来,因为刚刚沐浴,他清新得像是一棵摇曳的海草。

    头发湿漉漉的,微微有些卷翘,衣襟半敞着,一走动就能够隐隐约约的看到他胸前未干的水珠。

    “卿卿,你在这里等我……我好开心”,他说着,凑了过来,拿起一旁的点心,喂到了闵惟秀嘴中。

    闵惟秀哼了一声,“怎地这么慢,你说我该怎么罚你。”

    倾城笑得越发荡漾,“卿卿说怎么罚就怎么罚。”

    闵惟秀眨了眨眼睛,“那你给我捏捏腿吧!我二哥说,来逛花楼,都是喝着小酒,唱着小曲儿,捏捏小腿的。你一不给我备酒,二不给我唱曲。唉,也不知道我当初怎么就一眼瞧中了你。”

    闵惟秀说着,看了看倾城的手,八成是因为他的手长得好看。

    倾城愣了愣,随即笑道:“卿卿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一炷香的时间过后,“卿卿,不如我们上榻吧……”

    闵惟秀眯着的眼皮子一翻,“我不是已经在榻上了么?你很会捏腿啊,接着捏,别停。你不知道,自打我养了你,我阿娘天天让我回家蹲马步,我这腿脚都不是自己的了。”

    ……

    半个时辰之后,倾城觉得自己的手已经不是自己的了,他咬了咬牙,问道,“卿卿,可以了么?”

    闵惟秀摇了摇头,“再捏一会。做人要持之以恒,我蹲马步,一蹲就是好几个时辰。有一次啊,我阿娘罚我蹲马步,结果自己个跟我阿爹去逛夜市了……完全忘记在墙角蹲着的我了。”

    屋子里的人,都忍不住看向了临安长公主。

    闵惟秀虽然被迷惑了,但是说的话可都是真话啊!

    临安长公主讪讪的笑了笑,这个记仇的玩意儿,看她醒过来了,不让她蹲一天的马步,竟然败坏为娘的名声!

    一个时辰之后,屋子里能够瞧见的人,都同情起那倾城起来,那一双白玉般的手,此刻已经肿成了胡萝卜!

    而闵惟秀则是四仰八叉的躺在贵妃榻上,呼呼的睡着了。

    那倾城实在是忍受不了,站起身来,跺了跺脚,恨不得嘤嘤嘤的哭了起来,“不解风情,有几个臭钱了不起啊!哼!”

    待他说完,整个身影彻底消失了。

    闵惟秀一下子就醒了过来,舒坦的抖了抖脚,嘀咕道,“难怪我二哥喜欢去花楼,这钱花得值当!”

    闵惟思简直没有眼看,五妹啊,你到底对花楼产生了什么误解!

    ……

    不等闵惟秀多想,又有一个人站了出来。

    “卿卿,卿卿,你不是想要钓鱼么?我已经为你买下这一整个鱼塘了。”

    闵惟秀揉了揉眼睛,只见眼前站着一个穿着白色长袍的男子,灯光的照耀之下,长袍上的金线熠熠生辉,整个人站在那里,就是一个大写的有钱。

    江南豪商江之焕,这江之焕仗着有钱,经常欺负人,有一次闵惟秀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将他打了一顿。

    这江之焕便死皮赖脸的缠了上来,“女人,你引起我的兴趣了!”

    闵惟秀一开始不乐意,但是烈女怕郎缠,两人相处久了,倒也惺惺相惜起来。

    “钓鱼?”闵惟秀有些吃惊的指着自己的鼻子,“买什么鱼塘啊,我家院子里不就有一个?”

    江之焕笑了笑,“之焕觉得,天下的好东西,都应该是卿卿的。”

    闵惟秀高兴了,“这么说,你要把全天下的鱼塘都买给我?”

    江之焕脸一黑,你咋这么实诚,都是说说而已!

    虽然他不是买不起,但是买这么多鱼塘做什么?他姓江,但是不想买下一条江啊!

    “买买买,只要惟秀想要的,都买!惟秀,你看看,这对玉镯怎么样?过几日我便要登门求亲了,想给你家中人都准备些见面礼。你觉得这对玉镯,你阿娘可喜欢。”

    闵惟秀看了一眼,摇了摇头,“这玉太薄,又含有驳杂之色,我阿娘戴不惯的。她可是公主,什么好东西没有见过!这个不行!”

    江之焕咬了咬牙,又掏出一对镯子来,这一对就好多了。

    闵惟秀点了点头,“这个勉强入得眼。”

    江之焕笑了笑,“那家中其他人该备什么礼?”

    闵惟秀推了江之焕一把,“你何必这么客气,不用准备的。我的那些姐夫登门,也就是准备了些金银玉器古董什么的,都是家传下来的,拿来也不心疼。你家中虽然富裕,但是底蕴尚浅,不必如此。”

    江之焕一听,顿时不干了,“女人,你说什么呢?我怎么可以让你被人瞧不起。只要我江之焕乐意,半个大陈都能买给你。”

    闵惟秀红了脸,勉为其难的说道,“既然你诚心诚意的问了,那我就给你一些提示吧。我阿爹生平有两个喜好,一个是收藏兵器,另外一个便是喝酒。你若是能够拿得传世之兵断肠剑来,我阿爹绝对不会反对我们的亲事。”

    “断肠剑不好找,那可以寻名酒来。这个他倒是不挑,你寻那贡酒,给他来个几车,就行了。”

    “我阿娘特别喜欢羊脂白玉,我大兄不是要成亲了么?她特别想要一尊毫无瑕疵,但是眉心天然点了红痣的玉观音像。这个应该不难寻……”

    “我大兄没有别的爱好,就喜欢骏马,我二哥最简单,喜欢置办宅院,最近瞧上了城东头那处大宅。我几个姐姐就更是简单了,头面首饰,锦衣华服都……”

    闵惟秀说着,只见那江之焕已经不见了。

    她四处的看了看,“咦,人呢,怎么不见呢?我还没有说完呢!”

    安喜忙上前一步,“小娘,一看这个人就是没有心的,连这些小玩意儿,都舍不得给小娘买!”

    闵惟秀惊讶的看着安喜,“他不是江南豪商么?这值当什么啊!我也就是随口一说罢了,那羊脂白玉的玉观音,我阿娘库房里好几个在落灰呢。神兵利器,我阿爹多得是!不过是让他略表心意罢了。”

    闵惟秀说着,不解的摇了摇头。

    临安长公主捂着嘴笑了笑,“女儿要富养,你看着这富养的,就拐不走!拐不走!”

    一旁的姜砚之红着眼睛奋笔疾书,这是惟秀在提点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