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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歌唱完,王君武评价说:“唱得不错,有点原唱的味道了,你学过唱歌吧?”
“我们是艺术院校毕业的,唱歌是必修课。”袁宏点头说:
“不过唱歌还是要讲究天赋的,老胡的天赋就不错,水平接近专业级的了。
我就不行,也就比普通人强点,混KTV还凑活!”
胡哥拿着话筒,笑得很谦虚:“没你说的那么好,瞎唱而已!”
王君武没专门学过唱歌,或者说根本没考虑过要靠唱歌出头。
他学过一点声乐知识,就跟学编剧技巧一样,只为方便“原创”某些经典歌曲。
而且他还有一套自己的歪理,认为“原创”这些经典有功无过。
不但可以成就了自己,还能刺激那些原创的天才们,用他们的聪明才智去创造新的经典,造福人类。
有时候,王君武想想,甚至都觉得自己还挺伟大的。
不过即便如此,以他的能力,任何歌曲只要听一遍就能唱出来了。
当然仅仅是本能地模仿,没有任何技巧。
随后,王君武接着同样唱了一首《倩女幽魂》的插曲《黎明不要来》:
“黎明请你不要来”
“就让梦幻今夜永远存在”
......
“默默让痴情突破障碍”
“不准红日教人分开”
......
一曲唱罢,袁宏鼓起了掌:“武子,你这声音,不去开演唱会,简直是浪费了。”
老实说,王君武唱歌还是蛮好听的,虽说没什么技巧,可架不住他气息悠长。
一首三四分钟音的歌都可以不带换气的,这就是练气修行的好处了。
胡哥也点评了:“你音质厚重清澈,还有一点很特别的东西,我说不上来,总之很特别。你去唱歌,应该很有前途。”
有句话叫字如其人,因为的好字通达于书写者的胸中之气,同样的声音也是如此。
王君武内息浑厚,气机纯净,所以唱出来的歌声厚重而绵长,清澈有灵性,很有质感,听上去有种空灵的感觉。
若说适合唱那类歌曲的话,一定非宗教圣歌一类的歌曲莫属了。
不过很快,接下来的一首歌,就改变了胡哥对他的判断。
因为王君武挑选了一首粤语歌:“一首黄家驹的《大地》献给我亲爱的朋友们。”
“在那些苍翠的路上”
“历遍了多少创伤”
......
“回望昨日在异乡那门前”
“唏嘘的感慨一年年”
......
“竟不知不觉的无言”
“让日落暮色渗满泪眼”
王君武唱的是粤语,事实上他也不知道《大地》这首歌的普通话的唱法。
之所以挑这首歌,是因为这首《大地》要求歌唱者嗓音厚重雄浑,可以将他强大的内息发挥到极致。
而能承载他浑厚超人男音的歌曲不多,黄家驹的这首《大地》是其中之一。
当他调动内息,雄浑的歌声响起。
在音响的加持下,胡哥和袁宏只觉得音浪扑面袭来。
整个房间的空气都在振荡,听得浑身热血沸腾,身上的每一根寒毛都要立起来了。
特别是每每歌曲中高潮部分的厚重尾音,那叫一个音浪澎湃。
这强大的感染力无可抵挡,就仿佛有一头巨兽在身边怒吼。
“哇,好震撼!”袁宏掏着耳朵说。
胡哥问:“你这粤语跟谁学的,这么好!”
王君武走下台,随手将话筒丢给袁宏,说:“这还用学吗?听一遍就会了呀!”
俩人听后只是笑笑,没做评价,都当他是在吹大气了。
就在袁宏挑曲子的时候,胡哥一脸认真地对王君武建议道:
“你真该找个专业的老师学一学唱歌,不然真是浪费你这副好嗓子了!”
“再说吧!”王君武随口应付着。
他以前没考虑过当歌星的事情,那是因为他一直就没注意过自己歌唱方面的天赋。
可如今看起来似乎有那么点意思了,也许将来可以考虑朝着影视歌三栖方向发展,但现在还不到时候。
三个人正唱得高兴的时候,忽然包厢的门开了。
一个服务生推着一辆餐车走进来,上面摆满了丰盛的果盘和饮料,外加一瓶红酒,尤其显眼。
随着袁宏歌声的停止,胡哥疑惑地看着他俩,见他们都是摇头,就问服务生:“我们没点这个吧?”
袁宏放下手中的麦克风,走下台,拿起那瓶红酒瞧了瞧,很是惊讶:“拉菲,好贵的吧!”
“82年的?”王君武也凑了过去。
没办法,这个梗实在太有名了,一提到拉菲就会想到它。
这时一位经理打扮的男人也走了进来,笑吟吟地给他们解释:
“三位,这是一位尊贵的女士为你们点的,而且已经包下了你们今晚的一切消费,你们可以尽情享用了!”
那经理说完,就不再理会三人,只是笑着点了下头,然后就施施然地走了,顺带着帮他们带上了门。
胡哥纳闷问:“这算怎么回事?”
“没听他说吗?是个女人送的。”袁宏笃定地说:“一定是门口见过的那个富婆!”
胡哥刚刚唱歌唱得兴起,都快忘了这一茬了,没想到还是来了:“那怎么办?”
“前面不是告诉你们有惊喜了吗?这就是了呀!”王君武早就知道那位富婆会送东西,所以一点都不奇怪。
但他没想到人家不但送来东西,还把他们的帐给付了,估计还有什么后招在等着他们吧!
“我看我们还是走吧?”胡哥又再次提议说:“魔都这地方有钱人太多,不是咱们得罪的起的!”
“怕什么?不就是请我们喝了瓶酒吗?有什么大不了的!”
袁宏仍旧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她要是真喜欢,我们就去给她唱歌去,还能把我们吃了呀?”
“既来之,则安之,我们人都来了,就这么回去,也太扫兴了点!”
王君武自然是个不怕事大的,指着袁宏手中的红酒说:
“再说了人家也是一片好意,连拉菲这么贵的酒都送来了。我们要是丢在这里,说不定更得罪人!”
“不如把东西送回去吧!”胡哥又想了个折中的办法。
“没用的,送回去,不一样打人家的脸吗?”王君武摇头说:“还不如直接走人呢!”
“这倒是,我们现在是想拒绝也拒绝不了!”
听王君武一分析,袁宏还真就发现他们有点进退维谷了,最后,干脆提议道:
“得了,左右都是得罪人,还不如直接喝了吧?”
“拉菲,我还没喝过这么贵的酒呢!”王君武对富婆无感,倒是对大名鼎鼎的拉菲很有兴趣,虽然这不是82年的。
“要不就尝尝吧?”看他们都这么说了,胡哥也不好扫兴。
服务生见他们三人达成了共识,就从袁宏手中接过红酒,麻利地打开塞子,又拿出三个高脚杯,为每人倒了小半杯。
胡哥和袁宏各拿一杯,端到鼻子下闻了闻,都露出一脸陶醉的神情。
王君武神情古怪看着他俩的这一番做作,自己也学着拿起杯子在鼻子里嗅了嗅,感觉的确比一般的红酒要香醇一些,但也就这样了。
他喝了一口,皱着眉头说:“这就是名酒吗?为什么我觉得它还不如可乐好喝呢?”
“噗啊!”这一番清醒脱俗的评价,让正陶醉于品酒的俩人不约而同地噗呲一口,将没咽下的红酒都给喷了出来。
“你一定是故意的!”胡哥指着王君武,责怪说。
“咱们出去,你可别说认识我们,怕丢人了!”
要是换个人这么说,袁宏铁定觉得对方是个土包子,可面对王君武这样一个浑身上下都充满自信的人,那就是真性情了。
这是什么?对了,赤裸裸的双标。双标大神,如河蟹大神一样,无处不在。
王君武哈哈大笑,大大方方地承认道:“没办法,我就是一个大俗人!”
胡哥却没接他的茬,而是自顾自的评价道:“我喝过的红酒也不多,但这拉菲真心很棒,甜而不腻,香气纯正!”
袁宏也端着酒杯,装模作样地点了点头,然后就瞥到正在一旁撇嘴的王君武,笑着说:
“大俗人,你就别暴殄天物了,还是喝你的可乐去吧!”
“要不?我拿去兑点可乐,或许味道就不一样了!”王君武完全没有大俗人的觉悟,还一本正经地提议说。
“哈哈...”这年头,红酒兑雪碧的梗尚未兴起,胡哥和袁宏,包括开酒的小哥都以为他在开玩笑,忍不住都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