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 卖皮

奂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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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到院中的两人没有马上扭打在一处,而是绕着院子兜起圈子来,方天麟的视线紧盯着呼延凌,心想他忽然跳下来换了打斗场地是否别有用心。

    “方先生可有猜到我武功的来头?”方才他问过自己师承何处,呼延凌没有回答,而是抛出了这样一个吊人胃口的话。

    “方某,实在不知殿下身上有何奇遇,亦或是遇到某位世外高人传授了这身武艺。”他的注意力不在这个上面,于是模棱两可的回答道。

    “方先生再猜。”

    “不猜了,看招!”

    一掌拍出,遥遥地只见一道手掌形状的浑浊灵气隔空朝呼延凌所在位置打去,一个呼吸的功夫,他所站立之处便响起了一声爆炸般的声响,墙上露出了一个黑色的手掌印。

    而呼延凌却不在原地,方天麟立即四处探寻张望,依然没有发现他的踪影。

    此时呼延凌正是趁着炸开的烟雾散去之际跳上了院中的大树,蹲在树杈上笑看着方天麟四处张望摸不着头脑的样子,差不多看了几眼,脸上的笑意便渐渐消散,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奇异的狠厉之色,只见他周身的空气忽然变得粘稠起来,仿佛被高温烘烤一般,大树上的叶子簌簌地掉落下来,这时方天麟抬起头才发现了树上的呼延凌。

    只是为时已晚,只见呼延凌从高处一跃而下,裹挟着迅猛难挡之势,仿佛一只扑食的老鹰,向着方天麟袭来。

    “啊!”一声惨叫,方天麟捂着无力垂下的手臂暴退数十步,泠泠的冷汗从额角上流淌下来,很快就浸湿的衣襟。

    站在树下的呼延凌双腿前后岔开,一拳擎天一拳向前,看上去宛若一尊伏魔行者雕像,呼出一口浊气,他慢慢收回了扩散的内力和伸出的拳脚,恢复了平日里懒散的样子。

    “这招从天而降的拳法是……?”方天麟忍着剧痛,痛苦的吐出几个字。

    “别想那么多,和少林功夫没关系,这是我北夷王室的独门武学。”来到受重伤之后痛苦地蹲在地上的方天麟面前,他居高临下地说道。

    “莫非是大王亲传……”

    这么看来,呼延哲本人很有可能便是一个绝顶高手,只是江湖上从未听闻,呼延哲平时极少显山露水,想必是深藏不露。

    想到这里方天麟忽然惊出一身冷汗,虽然只是一个猜想,但他也不敢马虎大意,眼见呼延凌朝他伸出手来,便就着他递来的手勉力站起来。

    “殿下好功夫,方某甘拜下风。”咬牙切齿地说完这话,手臂上传来的痛楚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刚才的惨败。

    这时诺力努和达鲁已经跑下楼来,看见受伤落败的方天麟,达鲁脸色煞白,颠颠地跑过来查看他的伤情,口中止不住关心道:“方先生,伤到哪儿了?”

    “……”方天麟说不出话来,一是因为疼痛,二是因为丢人,想到刚才用灵气卖弄的画面,他便难掩面红耳臊。

    没想到呼延凌的武功这么高深,那么看来炽魂诀他是看上眼的了,亏得他刚才还那般故弄玄虚,想来呼延凌只当是在看一个笑话罢。

    “无妨,只是胳膊脱臼了而已。”呼延凌摆摆手推开碍事的达鲁,手摸索着方天麟的胳膊,找到关节处,而后一手捏住上臂固定好,一手捏住下臂用力往上一拧,只听“嘎达”一声,令人头皮发麻的骨骼摩擦的声音响起,方天麟痛苦地叫了起来。

    手臂接上了。

    “啊!……多谢殿下。”抱着伤臂,方天麟擦了一把头上的冷汗说道。

    “方先生回去好生修养几天,接下来我就该打道回府了。”扶着方天麟站直了身,呼延凌客气地笑道。

    “殿下要回去了?”诺力努奇道。

    “怎么?不舍得我走了?”

    “不不不……”诺力努和达鲁齐齐摆手摇头。

    居然就这么盼着他走么?呼延凌有些气恼,故而语气里冒着火,“这边的事办得也差不多了,王兄早在半月之前便派信来催我回去,想必是有要紧之事。”

    呼延凌玩性大,呼延哲亲自写信催他回去,这么重要的事他硬是拖了半个月才开始稍作打算,即使还没玩够,但拖了这么久也是时候回去了,拖半个月还可以找理由搪塞说是路上耽误了,可再耽误久一些可就没人信了,王兄对他的谎话一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别太过分便都由着他。

    时隔多日,江凝还是没有从惊喜中缓过劲来,身上突如其来的内力令她一下子从一个小白变成了武林中人,换做谁都反应不过来。

    和从前相比比较明显的差异具体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就是,拿东西时候力气变大了,弯腰锄地的时候腰不酸了,原本细若蚊吟的嗓子仿佛一下子打开了,本来因为长期吃野菜导致营养不良的脸色变得红润了,捕猎野兔的时候不需要再用多余的陷阱了。

    若是在手腕上附着真气,投掷出去的石子便会威力奇大,被砸中的野兔一下子就被击晕了过去,当场倒地四脚抽搐。

    用小刀割断了兔子的喉咙,下一步却不知该怎么办了,口中直呼作孽,手下一边放血,放完血便回忆着以前看宋功承是怎么处理猎物的,一边回忆一边料理手中的死兔。

    她记得,每次宋功承打猎回家都会满载而归,猎物的种类涉及许多,野兔是最最差的一种了,宋功承每次猎回的都是野猪狐狸之类的大物,再不济至少会是野鸡野猴子。

    他会娴熟地割破它们的喉管放血,放完血便会剥皮去骨,剔肉除筋,然后便把处理好的肉交给吴寡妇烹制,剩下的皮毛则拿到集市上贩卖,偶尔吃不完的肉也会拿去卖。

    一般这样的野味都是十分抢手的,几乎很快就被抢售一空,因为这份不小的收入,他们一家才能在吴洲城安身立命,买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宅子,虽然最终归于一场大火。

    习武之人喜爱肉食,尤其以野味为主,认为多吃肉能助长力气,野性十足的野猪肉可以说是人间美味。

    肉质筋道不失鲜嫩,一口咬下去简直不要太幸福,野猪肉火爆的生意一度令宋功承得罪了不少城内的杀猪匠,后来他为了不得罪太多人引起公愤,便干脆把野猪肉卖给他们。

    想起从前诸多往事,江凝心中感慨良多,哆哆嗦嗦地剥完皮发现耳朵和背部被她剥坏了,野兔皮区区一小块,完整的才有价值,剥坏的就别指望能卖钱了,江凝气馁的丢掉了手中的刀,把剥坏的皮放在一边,开始处理起肉来。

    但她虽然看过宋功承怎么剔骨抽筋,但终归没有自己做过,没两下便手忙脚乱,弄得满手鲜血,她欲哭无泪的想,看来吃肉也不是这么容易的事。

    好不容易都弄得差不多了时间已经过去了大半,肚子早就咕咕叫了半天了,把洗干净的肉放到锅里,滚开的水咕嘟咕嘟冒着热气,被切成寸余大小的兔肉在其中翻滚几圈便开始泛白。

    食指大动之下,即使没有调味料也吃得津津有味,到最后只剩地上一堆骨头和吃饱喝足的江凝了。

    训练了大概十几日,顺便向附近的猎户请教,苦心孤诣的江凝终于初步掌握了剥皮技术和市场行情。

    前前后后大概又猎到了十一二只野兔,所幸她学手艺这方面的天赋不错,在失败几次后终于得到了七张合格的毛皮,剩下的兔肉和破损毛皮也是有用的。

    把兔肉卖给肉贩子,再把皮毛贱卖给了认识的几个大婶,江凝也赚到了几个小钱。

    剩下的七块完整兔皮江凝是打算卖了钱去看大夫的,然后再买几件暖和的冬衣准备过冬,要知道这吴洲城的冬天冰冷刺骨,寒气太重,若是不小心保暖在睡梦中冻死也不是不可能,街边的流浪汉、乞丐每年都有冻死的,于是便常常蜷缩在一起报团取暖,如此方能在这严峻的冬夜里存活下来。

    江凝一个人生活免不得得穿厚实些才不至于被冻死,本来正为生计发愁的她现在有了神钟真气的辅助,可以说是正式上升到了衣食不愁的程度,有一技傍身总比无所依靠要好得多。

    用卖兔肉和残皮的钱买了个帽子和稍厚实的棉外套,江凝挑了晴朗的天气拿着七块完整的兔皮去集市上贩卖。

    因为来得早摊子上还没什么人,但已经有店铺陆陆续续开张了,卖早点包子的在和面烧火,卖拉面炒饭的摊子在点炉子起火,卖布匹做衣裳的裁缝店的在拿着鸡毛掸子赶灰尘。

    江凝闲来无事把皮毛拿去裁缝店问了店主能不能收,留着八字胡的店主捻了捻须子,说道:“我这里只收加工好的成皮,你这原皮尚未加工还不能直接做成衣裳呢,我这也没人会处理,我劝你最好卖给街尾的老吴,他专门做这生意。”

    “多谢老板,祝你生意兴隆。”对方虽然不做她的买卖,但却给她指明了方向,免去了她像无头苍蝇般乱找的麻烦,江凝真诚地道谢。

    兜兜转转拎着东西来到街尾,只见一个破落的小铺面前写着“制皮染布”四字,字体颜色已然褪去了五六分,不仔细辨认查看不出来是何字,待江凝吃力地盯着瞧了半天后才敢确信就是这里。

    这个铺面战地极小,房梁上悬挂着一串串兽骨,纸糊的门窗已经泛黄,破了好几个虫子般的小洞,依稀可以窥见其中一二景致,但入目以灰尘污垢居多,想必铺主是个极懒散之人,就连那房梁上倒吊下来结网的蜘蛛都要更勤快些。

    街尾后连接着一条小路,这条羊肠小路又通向一条狭窄漆黑的巷子,那份黑暗中不知藏着什么东西,一眼望去令人退避三舍。

    身后有人走过,看见江凝徘徊在这个铺子前面,好心提点道:“老吴这人懒散得很,不到大中午是不会起来的,我劝姑娘你别在这等着了,到别处去吧。”

    江凝回头一看,是个三十左右的妇人,头发高高盘起,两鬓有些凌乱,眼睛和嘴角有点饱经风霜岁月的痕迹。

    江凝依旧是真诚地道谢,看那妇人抱着木桶,里头装满了脏衣裳,粗糙的指节上有着许多大小不一的伤口和包扎的白布条。

    世态人情,民生疾苦,江凝不免想到从前辛勤劳作的吴寡妇,对她十分宠溺,家里所有的活儿几乎都被她包揽下来,几乎把她当作千金大小姐惯着,还总是调笑说要把她当富家女教养。

    曾经虽然心中也有感激,但终归趋于习惯,不再时时刻刻感念,如今想来只觉鼻尖酸涩,即便她欲替娘亲分担辛劳,却已无法了。

    唉,走吧。

    迈开步子,江凝准备去城内的茶馆坐坐,喝一壶热茶,再听说书先生讲一讲江湖趣事,消遣半日便可以返回来找这位懒惰的老吴出售兔皮。

    打算好日程,江凝心中神思飘散开来,没有注意到身后的乌黑小巷中跑出来几个人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