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蛤蟆与小狼(一)

蔡骏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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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蛤蟆!

    父子俩反复端详手里的大洋:袁世凯的侧面头像,肥头大耳,光着脑袋,后脑勺还堆着两层肉,嘴上两撇胡须,完全没有脖子,下巴直接连着军服……太像蛤蟆啦!

    “金蟾镇墓兽!”

    秦海关一拍大腿,就这么定了。把袁世凯镇墓兽做成蛤蟆,绝无贬义。在中国传统文化里,蟾是有灵气的吉祥之物。所谓的“三足金蟾”,传说就在月宫之中,陪伴嫦娥,因此月宫又称“蟾宫”。古有刘海修道,用计收服金蟾成仙,这便是“刘海戏金蟾,步步钓金钱”。做生意的供奉金蟾,蛤蟆嘴里放一枚铜钱,招财进宝,大吉大利。还有成语“蟾宫折桂”,比作及第登科。老袁要是知道由蛤蟆为自己守墓,说不定做梦都会笑醒呢!

    不消数日,设计图纸已完成,一只威武雄壮的金蟾镇墓兽,跃然纸上。

    第三宫:选材。秦海关去取灵石,当初选择在此处点穴,开凿金井,就是考虑到紧挨着灵石,可免去长途跋涉寻觅之苦。这一回,他没让秦北洋跟随,说这灵石的力量太强,不希望儿子在几年内接触两次。而他已五十多岁,也不在乎这把老骨头。

    秦海关取得五斤灵石,安置于地宫深处。至于其他原材料,早已被运送上山。他们用了两个月,切割石料,铸造青铜部件。齐远山全程参与,干得不亦乐乎,唯独不能进入地宫。

    第四宫:拼接塑形,设置机关。完全在地宫中进行,用去秦氏父子整个秋天的时间,等到第一场大雪降临,才完成金蟾镇墓兽的组装。

    至于第五宫“种魂”,上山之时,军官就随身携带一个铁匣,装有袁世凯的头发与指甲,还有最爱的玉扳指。老秦将这些东西注入镇墓兽,果然金蟾有了灵气。

    完成雕琢打磨的第六宫,春天的融雪又化了。他们已在山中被困整整一年,全然不知外头的世界,还以为是中华帝国洪宪二年呢。

    第七宫:操控——金蟾镇墓兽相当听话。秦北洋每每看到那只大蛤蟆,就想象袁世凯变成了自己的提线木偶,好不快哉。

    秦北洋与齐远山年龄相若,两人都读过书,尤其爱《三国》,一见如故,相谈甚欢。

    有一日,他俩上山打狼,各背两支汉阳造八八式步枪,带两百发子弹,腰间插着勃朗宁手枪。接连射杀三头狼后,两少年杀得兴起,追逐狼群进入盘山小道,竟然忘了时间。

    路过一道岩石缝隙间,秦北洋听到有“吱吱”的叫声,以为是个兔子窝,便伸胳膊进去掏了掏,没想到掏出一只小狼。

    原来是个狼窝,只剩下一只活着的小狼,里头还有几只饿死的小狼。估计母狼已命丧在他俩的枪下,这窝小狼也只得自生自灭了。

    齐远山摇摇头说:“哎呀,这只小畜生必是活不成了,还是放回去吧。”

    “可是……”秦北洋将热乎乎的小狼抱在怀中,看样子还没断奶,长得虎头虎脑,颇为可爱,竟然动了恻隐之心,“上天有好生之德,这小狼从未杀过任何生灵,我不能见死不救。”

    “北洋,没有母狼的奶水,你如何能养活它呢?”

    “营地里不是有几头我们抓来的山羊吗?原本准备打牙祭的,其中有只母羊还有奶水,我们试试看能不能用羊奶把它喂活。”

    齐远山差点命丧狼口,对这个物种恨之入骨,看着小狼眼中的幽幽绿光:“诶呦!山羊看到小狼还不得吓死?”

    “我爹说,我生下来就没了娘亲,是吃了母羊的奶水才活下来的。”

    其实,秦北洋可怜这只小狼,正是想到了自己的出生,竟有同病相怜之感。

    这是一处开阔的山坡,海拔或许有两千米,正对着底下巍巍群山,甚至能遥望五台山之巅的叶斗峰。只是夜幕降临,再也不见那晨钟暮鼓的佛寺丛林。

    “啊,五台山!传说顺治皇帝就是秘密退位上山出家的。”齐远山不禁叹息,“古来帝王再威风,最终也不过如此。”

    “我们不能再回去了,路上山道险峻,天黑看不清楚,若是狼群在半道伏击,我们兄弟俩都得葬身狼腹。”秦北洋给步枪和弹夹上油,给自己和小狼都裹上皮袄子,“好在已是暮春,晚上不会太凉,我们点上篝火,将就着过一晚,明早再回营不迟。”

    “你爹会担心的吧?”

    “他这两天在地宫操练镇墓兽,昏天黑地的,他估计都没感觉。”

    齐远山看着莽莽群山:“北洋,到底啥是镇墓兽啊?”

    “就是保护陵墓不受盗墓贼侵犯的神兽。”

    “既然是神兽,哪是我们凡人所能制造的呢?”

    “我们家族可不是凡人呢。”秦北洋又搔搔头笑道,“呸!这话儿,说得好像我们家多厉害似的,不过就是干工匠活的,只是有祖传的手艺罢了。”

    “到底啥手艺,能教我学学吗?”

    “咳!这可不是学堂里教的数学和英文。这手艺只能传给秦氏子孙,而且传男不传女。”

    齐远山悻悻然地点起篝火,烤着今日打猎所得的兔子说:“是不是这玩意儿做好了,袁世凯的江山就稳固了?”

    “鬼知道呢!”也许他还没被埋进陵墓,中华帝国就亡了。”

    爬到悬崖边,齐远山望着灿烂星空下的五台山剪影:“父亲给我起名‘远山’,因他酷爱天下名山大川。每年四月初四,文殊菩萨诞辰日,父亲就要上五台山进香,祈祷国泰民安。”

    “嘿,我们一个叫齐远山,一个叫秦北洋,名字还挺般配!”

    “曹操说:山不厌高,海不厌深!我俩是高山连着大海,天作之合嘞!”

    又说起三国,格外兴奋,秦北洋当场背了一遍《短歌行》——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明明如月,何时可掇?忧从中来,不可断绝。越陌度阡,枉用相存。契阔谈宴,心念旧恩。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北洋,我最喜欢曹操了。”

    “三国英雄之中,我最崇拜诸葛孔明。”

    齐远山已然双腿下跪:“值此月明星稀,乌鹊南飞之夜,我俩结拜为异姓兄弟吧!日月星辰加上五台山可为证。”

    秦北洋也不含糊,放下怀中小狼,一并跪下,撸起袖子管,掏出匕首,在小臂上割了道小口子,鲜血一滴滴落入土中。齐远山接过匕首,牙关一咬,同样割了自己一刀。

    十六岁,心智尚不成熟,容易被自古英雄好汉的事迹冲昏了头脑,什么桃园三结义,水浒一百单八将,瓦岗寨四十六友,杨家将的焦不离孟孟不离焦。小哥俩顿觉即将开创万世不朽的伟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