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 树欲静,风不止

巅峰的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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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二十四章 树欲静,风不止

    永远离开警队。

    对徐婉来说,是无法承受的打击,父亲从未这么严厉、绝情,说明上头的命令,没有一丝一毫回旋余地。

    “爸,这个命令出自哪?”徐婉口气缓和不少,现在,她只想弄明白这到底怎么回事,发生了什么。

    “别问了,总之,你乖乖回来就行。”徐婉的父亲也不像先前那么凶,言语中透着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无奈。

    “好。”

    徐婉痛快答应下来,挂断电话,在房间里来回踱步,揣测命令出自哪,申城市府,亦或部里。

    莫非那个穷凶极恶的沈浩,有着强大后台?

    一个下午,徐婉闷在房间里,胡思乱想,想的脑仁疼,想不出所以然,打开笔记本电脑,登陆内部网,查沈浩。

    户籍地西京,叫沈浩的人,在年龄相貌学历上,没有一个能跟那混蛋对上号,出现这情况,只两种可能,没有录入他的居民信息,或者他的身份高度保密。

    两种情况,都不太可能。

    徐婉转念想到,沈浩的身手,以及劫囚车事件的诡异之处,意识到这里面隐藏着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起码沈浩绝不是花店老板野鸡大学辅导员这么简单。

    “婉婉,出去吃晚饭啦。”

    门外,刘宁的喊声打断徐婉思绪,她看看表,晚上七点多,确实该吃饭了,合上苹果笔记本电脑,整理凌乱的头发,起身往外走。

    这次,从申城赶到西京的调查小组,一共五人,得知明天必须返回申城,刘宁等人很郁闷,长吁短叹。

    “刚看着破案的希望,结果不让查了,难道上头那些人,和姓沈的小子是同伙?”刘宁口无遮拦,表达不满。

    “别瞎说,上头看的肯定比我们远,比我们明白。”徐婉拉下脸瞪了刘宁一眼,率先走出宾馆。

    与沈浩两次交锋,种种原因,导致徐婉完败,这娘们儿心里何尝不憋屈,此刻暗暗发誓:如果再次交手,一定让沈浩原形毕露,得到应有的惩罚。

    数千里之外,一望无际的原始林区中,沈浩连打三个喷嚏,腹诽哪个王八蛋在背后说他坏话。

    “再往前,就进入西伯利亚了。”娜莎指着前方,转脸凝视沈浩,问:“真的决定要远离城市?”

    沈浩笑道:“人多的地方,是非多,我厌烦了,该找个没人地儿,好好清净清净,说不准还有利于身体恢复,只是苦了你,跟着我东奔西跑,怪遭罪的。”

    娜莎微笑着摇头,陪在沈浩身边这段日子,虽然奔波劳碌,但很充实很幸福,懂了何为一生的归宿。

    沈浩娜莎此时所处位置,在北极村以北,这里的冬季,日照时常仅五六个钟头,而春末初夏这个时段,晚上八点,太阳还没落下去,再过一个多月,进入六月,就会出现极昼现象。

    沈浩娜莎在山林间搭好帐篷,然后席地而坐,吃着干粮,感受着大自然的美,悠哉而惬意。

    “有人来了。”娜莎突然转脸,望向来路。

    沈浩的听力不弱于娜莎,自然听到数百米外的脚步声,这么晚,还有人往深山老林里钻,不太正常。

    十多分钟后,两人从密林中走出,瞧见坐在帐篷前的沈浩娜莎,都是一愣,显然没料到会撞见人。

    这两人穿着半新不旧的卡其猎装,登山靴,身上佩戴着匕首弓弩,拎着猎枪,背着大号背包。

    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点,相貌凶而丑陋,套用老祖宗总结的一句话……相由心生,这两人,多半不是好人。

    盗猎分子。

    沈浩根据两人身上的装备,做出判断。

    这片蔓延千里的林区以及再往北的西伯利亚林区,值钱的野生动物不少,是盗猎者的天堂。

    一高一矮俩汉子也在观察沈浩娜莎。

    “哥,这对儿狗男女长的跟明星似的,细皮嫩肉,也没带家伙,不像干咱们这一行的。”矮个子小声嘟囔。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别大意,一会见机行事。”高个汉子打量沈浩娜莎的同时叮嘱同伴。

    两人的悄悄话,沈浩娜莎听的清清楚楚,仍不动声色看着对方。

    “兄弟,我们是北极村的护林员,负责这一片林区的巡逻工作,防止不法分子盗伐盗猎。”高个汉子张嘴就给自己整了个高大上的身份,旋即笑着问沈浩“你们是?”

    “我们是驴友。”沈浩微笑回应,貌似人畜无害,这些年,这牲口用这幅表情,坑死N多人。

    “驴友啊,不是盗猎的就好。”高个汉子笑着嚷嚷,若是相貌不那么吓人,还真能把老实人唬住。

    矮个子则直勾勾盯着娜莎,离得越近,娜莎对他产生的诱惑越大,冲动的想就地推倒,心说:“这娘们儿真要命,老子快把持不住了。”

    这货把持不住,属实正常。

    面对显露真容的娜莎,能把持住的男人,几乎没有,沈浩这种定力控制力超强的变态除外,毕竟这牲口已不在凡人之列。

    “兄弟,这里不安全,晚上有野兽毒虫出没,还有盗猎的,要么这样,我俩陪你们呆一宿。”高个汉子装出助人为乐的样子。

    “不用了。”沈浩似笑非笑拒绝对方。

    “那,那你们注意安全,我俩继续巡逻去了。”高个汉子尴尬的笑了笑,说完,拉拽不太愿意离开的同伴,往前走去。

    “哥,怎么说走就走,把到嘴的鸭子整飞了。”矮个子颇为不甘的埋怨着。

    “咱带刀带枪,一脸凶相,那小子一点不惧,还有那女的,没正眼瞅过咱,不是一般的淡定,不像普通人,还是谨慎点好,先去跟老毛他们会合,人多了,好办事,不会出差错。”高个汉子凭着多年江湖经验分析着。

    “哥,我他妈服你了,总疑神疑鬼。”矮个子对哥哥的说辞不以为然,心里惦记着令他惊为天人的娜莎。

    “干咱这行,不多个心眼哪行?”高个汉子语重心长教育弟弟,这么多年,在深山老林里,跟野兽斗,跟人头,跟天斗,全凭“小心”二字活到现在。

    哥俩渐行渐远。

    沈浩目送两人,俊脸泛起一抹无奈笑意,几乎与西伯利亚接壤的原始林区,也不太平,看来这世上,并无真正的清净之地。

    “找个与世隔绝的地方,不被人打扰,挺难。”沈浩感慨。

    “你这一生,注定只有一种活法。”你娜莎意味深长。

    “什么活法?”沈浩好奇凝视娜莎。

    “轰轰烈烈。”娜莎言简意赅。

    沈浩想笑,却没笑出来,回想这些年,正如娜莎所说,他的人生起起落落,从未消停,说的好听点,便是轰轰烈烈。

    天,终于黑了下来。

    沈浩娜莎钻入各自的帐篷。

    夜间出没的野兽、毒虫,全远远绕开这两顶帐篷,它们没人类那么聪明,但感知危险的能力远超人类。

    这一夜,平安无事。

    第二天清晨,沈浩娜莎背上行囊,继续向北,走出十几公里,就在这人迹罕至的原始林区腹地,发现十几栋木屋。

    炊烟袅袅,伴随犬吠声,着实有那么点世外桃源的意境。

    最大那栋木屋的屋顶上,竖着一块牌子,上面写有四个醒目红字:吃饭住店。

    沈浩没想到,在北极村以北几十公里,有这么个歇脚的地方,不累不饿的他,好奇的走过去。

    娜莎默默跟着沈浩。

    沈浩推开最大木屋的门,屋里摆放十多张桌子和一个简陋吧台,实木桌椅吧台,十有八九就地取材制作而成。

    屋里人不少,二十多个,占据五张桌子,沈浩一眼看出这是三拨人,且绝非善类,匕首、砍刀明目张胆放桌上,有几人正在擦拭猎枪。

    这店,这些人,都有问题。

    瞧出端倪的沈浩,从容走进去,感受着店里的气氛,不禁想到一部经典武侠电影里的一家黑店。

    龙门客栈。

    “帅哥,大妹子,里边请。”吧台后的胖女人见沈浩走进来,笑脸相迎,假惺惺的笑,未能掩饰她内心的诧异。

    这店,多年来专门招待盗猎的人,也只有常来盗猎的人知道这里、会来这里,在这里进行交易。

    沈浩娜莎的出现,出乎老板娘意料。

    “兄弟,巧啊,咱们又见面了。”昨天跟沈浩搭话的高个汉子站起来冲沈浩挥手,笑的很开心,像偶遇多年的老友。

    坐在一旁的矮个子同样在笑,不像他哥那么能装,笑的很是猥琐,并对另一个络腮胡汉子说:“老毛哥,那就是昨天遇到那妞儿。”

    绰号老毛的络腮胡汉子眼神不太好,眯眼凝视娜莎足足十几秒,才微微一愣,继而啧啧赞叹:“尤物啊!”

    同桌的另外几人,以及围坐旁边一张桌子的五个人,瞅着娜莎,不怀好意笑起来,可见他们是一伙的。

    另外两拨人,同样在打量沈浩娜莎。

    笑意深沉的沈浩,朝高个汉子微微颔首,算打过招呼,在离吧台较近的一张桌子边坐下,问老板娘有什么吃的。

    这一刻,三拨人全被沈浩身陷险地尤不自知的样子逗乐。

    被劫财、劫色,死无葬身之地。

    一些人已经想到沈浩娜莎接下来的遭遇,多么悲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