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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清和自认是个善良的人,尽管同他打过交道的大部分人都对此持反对意见。
虽然他的确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同恶贯满盈四个字更是相距十万八千里,可熟悉他的人,但凡见到孟某人手指搭上镜架这个标志性动作,都会后背冒凉气。
孟清和反对暴力,更不会对人恶言相向。
不论相貌,一身书生气经常会让人看走眼。
他喜欢冷静的思考,而被他“思考”的对象,百分之九十以上会相当悲剧。
孟广孝不知道孟十二郎已经换了芯子,仍喜滋滋的等着低价接收孟广智留下的大屋和田产。
孟广智有个宽厚的名声又如何?置办下偌大的家业又怎样?人走茶凉,他一蹬腿,有谁出来为他家说话?他生前留下的田产和大屋,到头不还是落在自己手里?
想起当初孟广智成了甲首,硬生生压他一头,结果率领甲户应役的路上遇见了鞑子,和两个儿子一起死在北疆,孟广孝就觉得出了一口恶气。
当真是该着!
孟刘氏从灶房端出烫好的酒和两碟小菜,推门就见孟广孝翘腿靠坐在椅子上,手指在桌面上一下一下敲着,摇头晃脑,也不知道嘴里在嘀咕些什么。
“当家的,”孟刘氏将酒菜放到桌上,手在围裙上擦了擦,神色间有些犹豫,却还是开口说道,“十二郎那边的事还是算了吧。前些日子卖田的时候就劝过你一回,都是亲戚,这样总是不好。撕扯开了以后怎么走动?你又是族长,被人传了闲话可不好听。再说他们也不容易……”
砰!
酒杯一下砸在桌上,孟广孝脸色阴沉,孟刘氏再不敢多言,说再多也改不了孟广孝的心思,反倒带累了自己。到头来只能叹气,家里也不差那一座大屋几亩地,当家的却像是钻进了牛角尖,怎么劝也不听。都是姓孟的,六堂弟和两个侄子出殡时就引来不少闲话,孟刘氏当时恨不能找条地缝钻进去。如今又是这样,真把十二郎一家逼上了绝路,自己一家就能得着好吗?
这样的事,孟广顺,孟广明都能做,就是当家的不能做!旁的不说,大郎还在学中读书,长辈刻薄亲戚的名声传出去怎生是好?
孟刘氏心中焦急,却劝不回孟广孝,只能暗地里发愁。
孟广孝却不知道孟刘氏的心思,坐在桌旁,捻起一粒花生米丢进嘴里,呷一口酒,十足的惬意。
日头西斜,桌上的酒壶已经空了,孟广孝打了个酒嗝,满脸通红。
孟清海从学中回家,掸去身上的雪花,先向孟广孝和孟刘氏端正行礼。
“爹,娘,儿子回来了。”
孟广孝抬起头,见着身穿儒衫,头戴四方平定巾的长子,酒意也醒了几分。
“大郎回来了?”
孟刘氏向孟清海使了个眼色,当家的脾气上来,也就大郎还能劝上几句。
孟清海向孟刘氏点了点头,斟酌了一下,开口说道:“爹,十二郎的事……”
话没说完,孟广孝便摇头,“你用心读书便是,其他的事不需费心。”
“可是,爹……”
“行了,不必再说。”孟广孝酒意上头,不耐烦的打断了孟清海,“那就是个傻子,不必多费心思。”
见父亲拉下了脸,孟清海也只得住口,捡些孟广孝爱听的话头,总算是让孟广孝的脸色好了起来。
归根结底,他几次出言劝说父亲,为的也是自身,并非是对孟清和有什么兄弟情谊。若孟清和真如父亲所言,便不需多虑。再者,父亲是孟氏族长,自己的岳丈又是里长,待到中得院试,入县学读书,孟清和于他也不过随手可碾死的蝼蚁。
想到这里,余下的一丝担心也不复存在。
只有孟刘氏神色间仍带着几许忧色,想说些什么,却着实无法开口。
抛开孟广孝父子,孟清和与孟王氏也进行了一番长谈。
母子俩说话时,孟许氏和孟张氏并不在场,不是信不过两位嫂子,只是孟清和不想节外生枝。孟王氏能无条件的信任他支持他,孟许氏和孟张氏则未必。毕竟他想要做的事情,影响的可不单单只有他自己。
事实证明孟清和的顾虑并非多余。当他将自己的打算告知孟王氏之后,孟王氏足足愣了一盏茶的时间。
十二郎,莫非真的傻了?
好好的农户不做,竟然要去从军?成了军户,他还怎么科举?这些年的书都白读了?当家的地下有知还能合眼吗?
百年之后,她又有什么脸面去见孟家的列祖列宗?
“娘,儿子没傻,更没犯糊涂。”孟清和尽量放缓声音,他也知道,自己说出的话会对孟王氏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但已经决定的事情,他绝不会再更改。
从军是为了他自己,为了“孟清和”的家人,也为了顺便坑一把孟广孝。
若没有“投身”在这个少年身上,他不知道自己是否会成为飘零在六百年前的一缕孤魂。能飘回现代便罢,飘不回去早晚都是死路一条。
能活着,没人乐意死。
既然得了别人的“好处”,就要负起相当的责任,甭管这“好处”是不是他愿意要的
不过,他这么做坑的可不只是孟广孝,连带着整个孟家屯都别想跑。
回头再看,也只能说明孟某人的挖坑技术已然登峰造极。
“儿啊,你真的决意如此?”
“娘,请信儿子这一次。”
孟清和咬咬牙,双膝一弯跪在了孟王氏的跟前,从这一刻开始,他不再是二十一世纪的孟清和,而是一个生活在明初的失怙少年。
“娘,儿子早被从学中赶出,恐此生考试无望。爹和两位兄长不在了,家中田地是必定保不住的,孟家屯也不是长久的容身之处,从军是唯一的出路。”
孟王氏嘴角轻颤,抬起手,似想要抚过孟清和的头,到中途却又放下了。
“儿啊,是娘没用,累得你如此。”孟王氏眼圈微红,却到底没落下泪来,自当家的和两个儿子身死,她的泪也快流干了。
“娘,这是儿子的决定。”孟清和看着孟王氏,目光坚定,话语激昂,“父亲与兄长死于鞑子之手,即便不能手刃仇人,儿子也要杀几个鞑子,告慰父兄的在天之灵!”
孟王氏泪水挂在眼角,猛然间似想起了什么,“杀鞑子?”
“然!”
“为你父兄报仇?”
“然!”
“儿啊,”孟王氏顿了顿,语带疑虑,“你能拎起咱家的柴刀吗?”
“……”貌似,不能。
母子俩对视片刻,同时默然。
明初兵卒悍勇,镇守北疆的诸王隔三差五就要和草原上的朋友亲切会晤,草原上的朋友也喜欢到大明边疆来敦亲睦邻。双方经常是刀里来枪里往,关系非常之“亲密”。
依孟清和现在这副小身板,刀子剔下来没几两肉,柴刀都拎不起来,上战场当炮灰都会被人嫌弃。
孟清和想从军,不难。
从军后想有所建树,很难。
一天三餐,独门独院,吃穿不愁,离他还有不远的距离。
捏捏胳膊,孟清和低头,下蹲,画圈圈,沉默不语。
他怀念二十一世纪的八头身,六块腹肌。
门外的老猫适时的喵了一声,惬意的舔爪洗脸,很显然刚刚饱餐一顿。
孟清和转头,对着房门一呲牙,在老猫的炸毛中握紧了拳头,事在人为,六块腹肌算什么?他早晚练出八块!
虽然,难度有点大。
一场谈话之后,孟王氏对孟清和做事再不阻拦,两个儿媳寻机问起也被孟王氏几语打发,“十二郎自有计较。”
见婆母神色不似作伪,孟许氏和孟张氏也只得作罢。家中做主的是婆婆和小叔,她们既不想再嫁,凡事多听少开口,自然无大错。
况且,自大堂伯来过之后,她们总觉得小叔变了许多,像是在一夕之间长大了,不再是个半大孩子,而是个不折不扣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