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久别重逢

一枚铜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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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一章久别重逢

    谢崇华在附近寻了地方住下,想打听打听好友行踪。接连问了几户人家,得到的答案都是——“的确是有个年轻人被领到了徐家,但这几个月都没见过了。去徐家拜访时,也没听说过这个名字。若说去了何处,我们并无交情,也不知道。”

    一时好友下落全无,大海难寻。而且连邻居都这样说了,那好友确实是走了吧。

    难道真的是回元德镇了?

    赴任在即,回到家中还得收拾东西四处拜谢。他抱着侥幸之心,唯有带陆芷先回镇上,至少陆芷在自己身边,不会再丢。好友二十好几的人了,他不愁找不到,只是暂时找不到罢了。

    打定主意,在鹤州留了四天毫无消息后,终于带着陆芷返家。

    &&&&&

    沈秀一大早就出发去女儿家,带上一只母鸡还有一篮子鸡蛋。女儿生产后,她去过两回,常家人气女儿生的不是儿子,连带着她这做外婆的,也不待见。遭了两次冷脸,她也不爱去了。

    可现在不同了,她的儿子是京官了,常家人还敢给她脸色瞧么?

    想着,又催那车夫,“你快些,这赶的是马还是牛呢?”

    车夫鞭子一抽,震得沈秀忙抱紧篮子,“慢点,鸡蛋都要破了。”

    车夫偏头用余光白了她一眼,真是个挑剔的老太婆。

    到了育德镇,沈秀付车钱,又道,“你车颠得我屁股都疼了,少两文钱吧。”

    车夫差点没气得冒烟,更懒得和她计较,拿了她递来的钱就黑着脸赶车走了。

    花了二十八文钱的沈秀有些心疼了,如果不是为了能当天来回,她才舍不得费银子来这。等会吃了午饭就走吧,还能赶在天黑走回去。二十八文钱,可以买半斤肉了……

    走到常家大门口,还没等她敲门,门就开了。里头走出个身着亮色锦缎料子,面相妩媚不过十六七岁的年轻妇人。后面跟着一个仆妇和丫鬟,走至沈秀一旁,瞧她一眼,这才展颜,“这不是少奶奶的娘嘛。”

    沈秀怎会不认得她,这种样貌,见一次就能记住了——太狐媚,像个妖精呗,不就是常宋的四姨娘,那个生了儿子的。瞧她这样趾高气扬洋洋得意的模样她就不痛快,一声不吭进了里头。

    不过走了两步,后头也传来一声轻哼,只听她碎声“神奇,下了个不带把的蛋娘家人也好意思总来”。

    沈秀听得心里有气,说她她会受着,可却被个姨娘这么说自己的女儿,当即回身气道,“你刚才说什么?”

    巧姨娘原先是在戏院里唱戏的,因姿色颇好,又有天赋,所以严苛的师父也不打她,全都宠着。抬进常家后,常宋也喜她护着她,性子就养得骄纵了。被这乡下妇人质问,还觉自己受了气,“说你那女儿,不会下蛋。我要是她,早就跟夫家谢罪投河去了。”

    一旁的仆妇和丫鬟听了没敢吱声,这话太过放肆了,她们好歹是在大户人家做过的,这些话以下犯上,要是换做正常人家,早该掌这姨娘的嘴了。然而在常家……说要按规矩办事,却是最没规矩的。

    沈秀气得要上线打她,巧姨娘柳眉一皱,伸手挡住,又顺势一推。沈秀站得不稳,往后一跌,连带着一篮子鸡蛋都碎在地上,沾在衣服上,好不狼狈。看得巧姨娘掩嘴笑了起来,直不起腰。

    那两个下人见事情闹大了,忙去搀扶,巧姨娘还要制止,里头也闻声出来了人。

    管家是个识趣的,一见这场景,赶紧上前扶这老太太,又让后面的下人去禀报。

    巧姨娘轻哼一声,也不留步,径自走了。

    谢嫦娥在屋里闻讯赶来,见母亲一身衣服都沾了蛋清蛋黄,连头发也沾了些,看得好不心疼。忙让嬷嬷去上水,让母亲去梳洗。自己去了婆婆房里,寻她借件衣服。

    常夫人念了一声“麻烦”,便让嬷嬷去拿了一身衣服来。谢嫦娥接过衣服一瞧,衣服褶旧不说,闻着还有点久放未穿的霉味。有总比没有得好,她命人点了熏炉,去将衣服烘干后,这才拿给母亲。

    沈秀洗着身,越发觉得委屈,在洗澡时落了泪。那狐媚子连她这长辈都不放在眼里,女儿在常家只怕更受委屈。

    谢嫦娥等在外面,问了下人,才知道来龙去脉。越听,脸色就越是难看,满布阴云。那巧姨娘气焰嚣张她不是不知,只是之前她在自己面前会佯装敬重,她也不计较了。后来生了儿子,见了她也少几分尊重,她也而不计较。让常家和常宋将全副心思都放在他们母子身上,正好可以让她专心养育自己的女儿。偶尔常宋回房,才令她更为紧张。

    可如今,那巧姨娘却欺负起自己的母亲来了。

    又等了许久,才见母亲出来。常夫人个大肥圆,衣服穿在母亲身上,总显得空荡,母亲……也着实是太瘦了。她见母亲两眼微红,知她受了委屈。这委屈,只能怪自己太过忍让巧姨娘。

    她执了母亲的手,领她回房,陪她说话。沈秀想到方才的事,仍是心气难平,“那巧姨娘,平日里是不是也总是欺负你?”

    谢嫦娥不愿她担心,摇头,“没有的事。”

    沈秀见她仍是软弱,更是气急。末了一想,又道,“你弟弟进士及第,要做京官了!”

    谢嫦娥喜得心头一跳,“弟弟终于熬出头了。”

    沈秀也连连应声,余光瞧见那魏嬷嬷顿了顿,随后告退出去,料她是去将这件事告诉常家。想到等会常家人定会赔笑,心中好不痛快。

    果然,不等她们娘俩再多说几句话,原本寂静无声的常家忽然热闹起来,常老爷和常夫人风风火火赶来,齐齐来贺。常夫人还让魏嬷嬷捧了几身干净新衣,进门就朗声笑道,“那些不懂事的,让她们拿衣服来,怎么就挑了这身,亲家母赶紧换上这些。”

    沈秀穿着这衣服跟穿着芒刺般,浑身不舒服,但也比换上新的好,便推辞不用,说道,“不用,等会巧姨娘回来,也是要再换过的。”

    常夫人笑僵脸上,回头就说道,“管家,去将四姨娘捉回来!好好给老太太道个歉。”她又转而赔笑道,“她年纪小,不懂事,您老也别跟她一般见识。”

    沈秀本想讽刺她都当娘了还年纪小,这才是笑话吧。只是总给亲家母脸色看,倒是给女儿添堵。反正状已经告了,还是不要闹得太僵得好,就作罢了。

    常老爷常夫人说着好话,又让人去备一桌酒菜,十分客气热情。一时让沈秀有些飘然。用过饭后,沈秀说要回去,常家特地让马车送她走,更让她心头没了气,舒舒服服回家去了。

    那巧姨娘也不知逛去了什么地方,管家找了两个时辰才找着她。押到大堂,常夫人赏了她五杖,痛得她直喊。

    晚上常宋回来,直接去了巧姨娘屋里,可谁想竟吃了个闭门关,里头女声尖锐痛喊,“贱妾伺候不起你们常家,让我死了去,省得我们娘俩再受人欺负!”

    常宋大惊,这才问下人发生何事。巧姨娘早就跟下人通过气,让他们将全部过错都加在谢嫦娥头上,下人便添油加醋说了一番。常宋听后,怒得直奔回主卧,抬腿就将门踹了,惊得谢嫦娥怀里的孩子嚎啕大哭,更惹得常宋心烦。

    “哭哭哭就知道哭,跟你娘一样,以后一定是个搅家精。”

    谢嫦娥好不诧异,捂住女儿的耳朵气道,“大郎这是说的什么话?你骂我就好,怎么连女儿也骂。”

    常宋伸手戳她脑袋,“就是骂,就是骂你这做娘的。你以为做了我的妻子了不起,就连我疼的妾侍都不当人了,打狗还看主人,你再放肆,我就将你休了,送回娘家去。”

    谢嫦娥咬了咬唇,任他戳,任他骂。常宋拿了一旁的鸡毛掸子就要揍她,吓得魏嬷嬷赶紧拦住他,“少爷这可使不得,您的大舅子是进士了,要做官了。”

    常宋一顿,这才放下掸子,可就是不愿给好脸色,“休想我再进这大门一步!”

    谢嫦娥巴不得他不要再进来,最好一辈子都不要。自从生了女儿,她也真对这男人死心了。什么愧疚,什么自责,好似通通没有了。她紧紧抱着女儿,忽然想,若是再让巧姨娘放肆下去,自己和女儿在常家,只怕要受尽欺负。弟弟再怎么厉害,也不便插手姐姐的家事。

    想着,为了女儿日后能安稳不被欺负,素日平静无波澜的眼底,已渐起冷意。

    &&&&&

    谢崇华在六月初才回到元德镇,头上烈日高照,赶着马车都能觉有火炉罩在头顶上,晒得他的脸都少了几分白净。只是心情愉悦,赶路将近一个月,也没有瘦多少。

    因是独自一人回来,没有惊扰官府,镇上认得他的人又不多,因此赶车进镇,也没被认出来。直到进了自小长大的村子,那贺喜的人几乎将去路都挡住了。一一道谢,费了小半个时辰才到自己家里的巷子。这才长吁一气。

    他跳下马车,将陆芷抱下来,牵着她往里走。脚步声刚进家门,就听见院子里传来犬吠,他笑了笑,果真是离家久了,连听见自家狗叫都觉得亲切。他推了推门,门在里头拴着锁上了,那家里是有人在的。

    狗叫得太厉害太急,齐妙午睡惊醒,好在女儿酣睡着,并没有醒。她轻步下地,以为又是什么从未听过,甚至在她成亲时都没来过的七大姑八大婆来贺喜了。将孩子交给刑嬷嬷让她带到后面小屋里睡,免得太吵又将她吵醒。

    “白菜别喊。”

    白菜立刻停了声,摆尾跟在一旁。齐妙见它还跟着,倒奇怪了。平日有陌生人来,它倒不是这样的。满腹疑惑打开门,那人比她个头高许多,抬脸看去,这一看,正是朝思暮想的人,眼一湿,便扑在他怀中,声音已然哽咽,“二郎。”

    谢崇华单手搂着她,想来已离别半年,心中又是愧疚又是感触,在她净白的脖子上亲了一口,“妙妙。”

    还没来得及修剪的青渣子扎得齐妙蓦地一痒,不由笑笑,喜极而泣的泪差点跟着滚落,抬手抹了眼角的泪,这才仔细瞧他。摸摸他的下巴,“我给你修胡子。”

    谢崇华握了她的手,已舍不得放开。明明知道不会再长久别离,可就是不想松手了。

    陆芷仰头看着他俩,她果然是个子太矮,都被忘得一干二净了。

    齐妙好一会才发现他背后还跟着个小人儿,好奇探头看去,这一看惊讶道,“阿芷?”

    她忙蹲身看她,陆芷见她来瞧,身子一转,转到谢崇华另一边去了,就是不让她瞧。

    谢崇华说道,“阿芷受了些刺激,不记得一些事,也不大记得人了,怕生。”

    齐妙一听,这才收了要摸她脑袋的手,“找到了就好。”

    算起来陆芷并没有失踪太久,她年纪还小,在安定的家生活久了,慢慢就会遗忘幼时经历过的痛楚吧。齐妙这样想着,也为陆家高兴。边和他进去边问道,“可有告诉五哥?”

    谢崇华叹道,“我回来前,亲自去了一趟徐家,可是五哥在三个月前就走了,不知所踪。”

    齐妙皱了皱眉,“你走后五哥曾来过信,那时他并没有提要离开徐家的事。”

    “说是突然走的。”

    “倒也太突然了。”齐妙说着,忽然想到他竟回来了,而不是在京师,心有疑问。等他将周波劳顿疲倦的陆芷安抚睡下后,离开屋里,回到自己的房间,这才问道,“二郎怎么这个时候回来了?”

    终究是要提到科举的遗憾事,本来已经想通的谢崇华,面对妻子,却一时又生遗憾。齐妙见他脸色不对,忙说道,“回来就好,没有委任官职也无妨。”

    “妙妙。”谢崇华握住她的手,拉到身旁,看着她说道,“我没有进翰林院,也无法留在京师。是……被派去太平县上任……”

    齐妙心头咯噔,语气里的失意她听出来了,听得她也不舒服。依偎在他怀中,轻声,“做知县也好,我问了爹爹,他说那些中举的、做了进士的,一辈子等不来官职也是有可能的。二郎如今不能去京师,不代表往后不行。而且知县好歹也是七品官。朝廷官阶最大不过一品,只要爬六次就好了,二郎不要难过。”

    爬六次……谢崇华知道她不是那种无知的人,只是这样安慰,让他哭笑不得。她素来是懂他的,哪怕再怎么样,她都懂他,不会说一句嘲讽的话。他紧抱着怀中娇妻,低声,“定不会在小地方上消磨了意志,但求所做的事,无愧于你,无愧于心。”

    齐妙便是喜欢他这种上进的心,更喜欢他不会随意许下宏图大志的承诺。抱得紧了,总觉他怀里有东西扎人,起身坐着,往他怀里掏。

    夫妻离别半年,方才只顾着久别重逢去了,如今这手摸来,摸得他心浮气躁,捉了她的手哑了嗓子说道,“天还没黑。”

    齐妙眨了眨眼,转念一想才明白,脸色顿时嫣红,轻拍了他一巴掌,“龌蹉。”

    谢崇华蓦地笑问,“我怎么龌蹉了。”

    “就是龌蹉。”齐妙俏眼瞧他,“你怀里有东西扎我了。”

    谢崇华这才明白,从怀里拿出个小布包出来,“在京城买的。”东西精巧好带,他就揣怀里了,给母亲弟弟女儿的,都在箱子里放着。

    齐妙接来,将东西拿出,是个兔纹钿钗。那兔子模样小巧,做得栩栩如生,立在钿钗之上,像蹲在兔窟中抬脚远望。她将东西放他手上,头微低。谢崇华明了,将钿钗插如墨色发髻中,若是将发放下,又哪里看得出她已是生过孩子的,分明还是个俏皮的姑娘。

    “好看么?”齐妙探手轻碰,因他放在怀中许久,还有些温热。

    谢崇华坐得笔直,有些悠然,“这是你丈夫挑的,自然好看。”

    齐妙噗嗤一笑,“不但龌蹉,脸皮也越发厚了。”

    谢崇华笑笑,又抱了她软暖的身子,耳根微烫,附耳说道,“晚上要不要我龌蹉?”

    齐妙抿抿红唇,窝在他怀中应了一声“嗯”,已让两人心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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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日因谢崇华回来,本来已经来过一回的近亲远亲喊得上喊不上名字的人都又来贺了一遍。虽然已经知晓不是做京官,但一个村里出了个知县,也是从未有过的事。在他们眼里,知县已经是很大的官。

    谢崇华六月十三日上任,去太平县要三天,一家人也要收拾东西过去,因此一刻也没歇着。

    沈秀见儿子这也不要那也不要,好不心疼,“都带上吧,不是说住的地方挺大的吗?”

    谢崇华见母亲连那些桌椅都要带,阻了她,笑道,“那内衙这些东西都齐全的,而且新官上任,还会擦洗一番,带了反而堵地方,路上也辛苦。”

    “总放在这,怕被虫子咬了。”沈秀万分不舍,这些可都值不少钱。儿子劝了几回,她才忍痛割爱。

    齐妙过来给婆婆收拾行李,见她将自己给她做的新衣服都放在箱底,说道,“衣服压在下面,会皱巴的,反正都是要穿的了,还是放在上头吧。”

    沈秀不愿,“现在的衣服还能穿,等穿破了那些再说。”

    齐妙说道,“二郎如今能买得起这些了,娘该享福了呀。”

    刑嬷嬷和沈秀年纪差不多,话也聊得好,见自家小姐欲言又止,便替她说了,“小姐这话可说得对了,而且姑爷是官了,您可不能还穿得像乡下来的,不然被人看见,还以为姑爷薄待您,要坏名声的。”

    沈秀得她提醒,这才了然,迟疑再三,才将那旧衣服放在底下,新衣服翻了上来。末了有些担忧,她住在这小村子半辈子了,可从来没想过住大宅子,万一给儿子丢脸了怎么办?她心里竟有些慌了,盼着儿子出息,真盼到了,反倒不安,“要不……我还是别去了,就留在这吧。”

    她想如此,谢崇华哪里会愿意,一家人都过去,丢下老母亲在这,他如何肯。

    “不是还有崇意吗?他还要在仁心堂做学徒,娘和你弟住一起,他会照顾娘的。”

    正将鸡赶进鸡笼子的谢崇意听见,顿了顿,抬头说道,“我跟师父说了,会跟二哥去太平县。”

    沈秀吃了一惊,“那你不在仁心堂待了?”

    “嗯。”他蹲在鸡笼子旁,赶进去四五只鸡,关上笼子,说道,“我跟师父解释清楚了,他也说太平县他有个师弟在那,医术和他相差无几,已经写信给师叔,到时候继续在那学就好。”

    沈秀这才安心。

    谢崇华想了想,想起当年自己去太平县在客栈高烧昏迷,救治自己的邵大夫,那可不就是岳丈的师弟。虽然脾气有点古怪,但却也是个好大夫,弟弟交给他,他也并不担心。

    如此一想,他倒是想起来了。

    太平县……

    那让弟弟受到莫大屈辱的墨香书院,可不就是在那里……

    隐约察觉到了什么,谢崇华看向在默默收拾鸡圈的弟弟,看来,他有必要先和弟弟谈一谈,哪怕是防患于未然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