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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投机
在曹家,孙氏老太君对曹颙的溺爱是众所周知的。作为嫡长孙,又是被老太君自幼亲自抚养,偏疼些也是有的。在曹颙来到昌平的庄子后,再次知道了这偏爱绝不是一星半点。
孙氏老太君当年嫁到曹家,是陪嫁了一个庄子,不过当时良田不过十倾,二十多户佃户。众人借以为此,连曹颙也不例外。
直到曹颙亲自到了昌平庄子,才知道祖母留给自己的这片土地,有一百二十倾,三百来户佃户。眼下,万亩良田上形成两个大的村落,住的都是曹家的佃户,一个叫大平庄,一个叫小平庄。曹家的别院,就在大平庄,是个三进的院子。
最近几年,京郊的上等良田十来两银子一亩,中等田也要七、八两。一倾地就是百亩,一百二十倾就是一万两千亩。按照八两银子每亩的平均值计算,老太君留给曹颙的这个庄子也值将近十万两纹银。
坐在昌平庄子大堂的椅子上,曹颙终于意识到,自己眼下是地主。曹颙记得在府里看账本时,记着曹家原本在房山有两个庄子,不过是几十倾地,后被曹寅卖了还亏空。良田万亩,这会不会太招摇。想到这些,曹颙看了看昌平庄子的管事何茂财:“财叔,这附近其他人家的庄子土地多少?”
何茂财五十多岁,是曹家家生奴才,恭敬地回道:“大爷,昌平地好,京城大户差不多都在这边置办庄着。各个王府的有三五百倾的,有千八百倾的,其他王公侯爵、尚书侍郎的十几倾到几百倾都是有的。”
曹颙点了点头,既然如此,那自己这个不大不小的庄子就不算碍眼。可是不知为何,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
*
眼下虽然是阴历四月初,若是按照阳历算的话,应该也到五月,已经可以换薄的夹衣。
在前几日,曹颙能够“下床”后,曾由平郡王帮着递了帖子,请求觐见谢恩。有太医院的几位太医照看,用了内库的御药,这是多么大的恩典。
康熙皇帝召见了曹颙,仔细询问他的病情,知道却是无碍后,安慰劝勉了几句。这期间,他始终在观察着曹颙,想知道他是否新存怨愤或者是否就此被吓破了胆。
曹颙除了容颜消瘦些,与上次见驾时被没有什么不同,目光仍是那样清澈,神情仍是那样恭顺,只是隐隐约约的,竟带着几分少年的羞涩。那神情,就如同做错事的孩子,无法面对家长一般。
康熙以为曹颙是因惹出是非而不安,劝慰道:“此事怨不得你,不必不安!”
曹颙低下头,回道:“奴才实在是没脸见万岁爷,没脸见父亲!”
“哦,为何这般说!”康熙心下诧异。
“万岁爷,奴才委屈!”曹颙清脆地回道。
康熙的脸色沉重起来,感觉委屈,他想起自己那个感觉委屈的孙儿,又看看眼前的曹颙。如今的孩子,都怎么了。
“万岁爷,如今外边人都传言奴才被二三十人打了,都把奴才传出是没用的窝囊废,是靠着父祖恩荫混上的侍卫。可是,奴才只是不愿街头斗殴,触犯大清律法。若是给奴才个机会,奴才愿意与那些人比试。”曹颙的话落地有声。
少年热血,康熙笑着点了点头,心里熨帖多了。
曹颙低下头,却暗暗盘算着。康熙爱才,是众所周知的,所以才会有纳兰容若十年荣宠,才会有马齐白衣入相。自己既没有纳兰公子的词才,又没有马齐的相才,只好学做莽夫。虽然自己这略显文弱的外形,与英武神勇却是半点扯不上关系。
那腔略带少年热血的话语,说的曹颙心里直打颤,这不是装嫩加卖乖吗?又间接表了忠心,就算被欺负成那样,也不忘记维护律法尊严。
康熙却偏偏喜欢这套,只所以多年来对曹家荣宠不衰,与曹寅的洁身自好、忠君守法不无关系。换言之,换个大贪官,就算对康熙再忠心,康熙也不能允许他在江南刮地皮。
曹颙小小年纪,如此乖巧懂事,不带半分纨绔之风,这怎么能不让康熙喜欢。不知不觉,他替曹寅感到高兴,虽然子息单薄,但是有这样的儿子,何愁后继无人。
虽然曹颙并不为遭到这种无妄之灾委屈,也不会想到自己的意外挨打与皇子皇孙会扯上关系,但是康熙还是存了愧疚之心,想要补偿这个孩子。但他还不到十五岁,封了三等侍卫已经是格外开恩,哪里有由头提升二等。于是,康熙给了曹颙半个月的病假,命他养好身子到乾清宫当差。
曹颙叩首谢恩,心中暗爽。几番筹谋,终于如愿以偿。乾清宫侍卫,就是俗称的御前带刀侍卫。虽然没有升品级,但是身份地位却与其他侍卫完全不同,为了避嫌疑,就算是太子也不敢随便欺凌或拉拢。否则,一个“居心叵测”的帽子下来,谁都承受不起。
呜呼哀哉的是,以后在御前当差,这“奴才”、“奴才”的是免不了的。曹颙心中不由开始安慰自己,大丈夫能屈能伸,忍上三年又何妨。三年后,只要曹家能够脱离困境,或者自己去科举谋官,或者找由子回江宁。
*
昌平,大平庄,曹家别院。
曹颙坐在堂上的椅子上,开始想起自己上辈子泡过的小汤山温泉。记得当年自己去小汤山泡温泉时,听导游小姐介绍说,这温泉行宫是康熙时期就有的。可是,自己刚刚询问孙茂财,那行宫还没影。只是小汤山附近,最大的两个汤池子都在内务府的庄子里。
大平庄,离安定门五十多里远,离小汤山不到十里。就算那大池子在内务府的庄子里,但是外面的小温泉池子肯定不少。
紫晶端着个盘子进来,笑着对曹颙道:“大爷快尝尝,都是野外出的稀罕物,大爷原来哪里见过这些个!”
“大爷怎么把外面的马夹脱了,京里不必咱们南边,眼下早晚还凉呢,大爷的身子还不见全好!”紫晶放下盘子,没等曹颙说话,就将他脱下的马夹又给他穿上。
曹颙这次“大病”,最累的就是紫晶。虽然曹颙再三说了无大碍,但是紫晶却是亲眼见过曹颙生死不知躺了好几日的,怎么肯信,照料他比往日更加尽心。
曹颙无奈,只好伸着胳膊,穿上马夹,去看紫晶拿来什么自己没见过的稀罕物。
三只巴掌大的白色瓷盘,每只盘子上装着一种野果。严格说起来,其中两盘是野果,一盘算不上野味。若是曹颙只是单纯的那个自幼生活在豪门大院的小公子,怕还真不认识这些东西。紫黑紫黑的,是一串串的桑葚,两盘绿色的,一盘是手指盖大小的野杏,一盘嫩绿嫩绿的,是洗得干干净净的榆树钱儿。
曹颙提溜了一串桑葚放在嘴里,这可纯粹是原生野味,汁鲜味美,与上辈子超市中买来的味道完全不同。
紫晶微微一怔:“大爷,竟是认识这些物儿的!”
曹颙笑笑,指了指那盘榆树钱儿:“这个吃法不对,要不用鸡子做汤,要不就用棒子面混合起来蒸团子吃!”
紫晶听了,顿觉稀奇,忙叫了个小丫鬟将榆钱端到厨房去,让那边按照曹颙所说的吃法来做。
曹颙说着吃的,不禁想起棒子面来,这辈子锦衣玉食的,哪里有机会吃那杂粮。棒子,就是玉米,好像是打明朝就从国外引进。
从玉米,曹颙又想到养猪。上辈子有个发小,念了十多年书,好不容易读了四年计算机专业,混到毕业。大家都以为他会去考研、或者去中关村,没想到这家伙去远郊县买了个大院子,创起业来,创业内容就是养猪。消息传出来,昔日这些死党晕倒一片。就那个大学四年宿舍,连袜子都没洗过的主,竟然要去干实业,还是这样很不一样的实业。谁又能想到,这小子竟坚持下来,几年功夫资产几百万,羡慕死他们这些工薪族。
曹颙眯着眉头,养猪,感觉有点熟悉啊,好像从哪本穿越小说中看过类似的片顿。想想,还是算了吧,城里的大户人家,都有人专门养家畜。小老百姓,几个月不称半斤肉,家里养着一口猪,也都是指望娶媳妇盖房子用的。自己若是使得养殖业产业化,就算赚上几个小钱,不知会使得多少小老百姓不安生。
想通这些,曹颙越发觉得应该打打温泉的主意,眼看着的大好财运,怎么还能够让它飞了?于是,刚刚下去没多久的何茂财又被叫了进来。曹颙发下话,除了老太君当年最早陪嫁的那十倾地,其他的都尽数卖掉。
何茂财听了,身子一软,差点没从凳子上滑下来:“大爷,不可啊,大爷,这庄子可是用了五十多年的功夫一点点扩到今儿的,怎么能说卖就卖!”
曹颙看着何茂财,能够理解他的不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