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章 复仇

下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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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百四十章 复仇

    “伙计们,把这家酒吧给我砸了,回去开我的好酒!”

    那几个人一听一下兴奋了起来, 四个人一下变了模样,原本的人脸,变成了恐怖的狼头,手臂也长满了不同颜色的毛发。

    小明走了过去,一看是四个怪物,连忙喊过来帮手!

    他们哪是这些狼人的对手,纷纷被打趴下,仓空空吓的全身哆嗦,蜷缩在柜台地下。

    “给我砸,把这里每个角落都砸烂!”

    那名叫马丁的狼人走到仓空空的跟前用手轻轻拍了一下她的翘臀,脸上写满了邪淫。

    “小猫咪,嘿嘿,来,把大爷伺候好了,嘿嘿。”

    “你滚开,你这个怪物!”

    小明拿起板凳猛然朝着他的身上砸了一板凳。

    马丁回过头去,用一双狠厉的目光看向了他。而后直接咬住了他的脖子。

    小明当场被他咬死。

    “马丁,这里是华国,不能杀人的,你这个愚蠢的家伙,走!赶紧走!”

    马丁冷笑一声,擦了擦嘴上的血液。

    “拜拜了美女。我回米国了,我会想你的。”

    林峰刚才在亚特兰蒂斯闭关,准备突破真元,封闭了所有外界的信息。

    当林峰再次回到酒吧的时候,脸上一阵青一阵白。看到地上被咬死小明,双手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他的高级医术可以把死人救活。但根本只是徒劳无功,因为他的命运就死亡谁也就救不了他。

    就比如上次自己救活老者,也就一个小时后就出了车祸,所谓天命不能违。

    “小明,好兄弟,你安息吧。”

    林峰拿着电话给死神打了个电话。

    “李队长,是我,林峰,我有一个好朋友死了,你能不能通融一下,让他去一个好地方?”

    “他叫什么?”

    “王小明。”

    李队长查了一下说道:“他这个人呢,比较的善良,为了让妹妹上大学,自己果断的退了学。年级轻轻撑起一个家庭,不用你说,这个人也应该去好地方的。”

    林峰叹息一声,他也感叹,千算万算算不出天命啊!

    他之前已经看到了小明的未来,明明是迎娶白富美,走向人生巅峰,可是突然出现的这些狼人,却打破了他的正常命运,而走向了无常的天命。能改写命运都只有两种生物,一是霸道逆天的魔道,还有一种来自其他空间的生物。

    林峰通过狄仁杰侦探眼,看到他们的打斗场景。不由得握紧了拳头。

    这些狼人都活了上千年,在西方叫狼人,但在东方就叫狼精,他们吸收月之精华,已经不在五行中。这也是林峰马前课对他们不起作用的原因。

    林峰亲自去了一趟小明的家里。把一个亿的抚恤金交给了他的母亲。 便回到了酒吧。

    他已经暗暗地发誓,一定要铲除那一帮可恶的狼人!

    林峰站在酒吧门口,想到小明,心里一阵心酸。他走到一个没人的巷子口。

    不远处。林义兄弟和林少坤在一辆保时捷上。

    “哥,看到了吗?那个穿着花衬衫的背影就是林峰。”

    “放心吧兄弟。你哥我不是第一次杀人了。”

    林少坤杀过不知道个人了,杀个人拿三十亿,他自然不会放过这次赚钱的机会。而且这个胡同根本就没有摄像头。

    他虽然是林义的堂哥,但生活却是两重天。父母离异之后他就混迹唐人街,一手创办的帮会把那些白人黑人都赶了出去。

    三十亿,有了三十亿他就可以占领其他街道了。他要成为米国地下势力的王者!

    想到这里,他握着拳头走了过去。 这一拳下去,定能把林峰的头当场大爆!

    只见林峰一扭头。

    当他看到林峰的面容的时候,他立刻收回手,不是他怂了,而是真的打不过,打上去人家的头不爆,自己的手臂又会折了。

    “你是不是想打爆我的头。”林峰微微一笑道。

    “我只是刚巧路过,想跟您打声招呼。”

    “不用客气的堂哥。”说着林峰笑了笑。

    “嗯?你怎么知道?”

    林峰没有回答,他的身份一目了然。

    “怎么样,跟着我混,我让你叱咤风云。”

    “嗯!我跟你。”

    林峰露出一个佛系的笑容,他拥有了这身无敌的护甲,根本不惧任何人。而且他需要一个帮手。

    他看到林少坤的忠诚度一直在上升,上升到八十,八十五。

    当他上升到九十的时候,林少坤哭了出来。

    “我林少坤从来没有认过老大,你虽然是我的堂弟,可是我却服了你!我想杀了,你不但没有杀我,还收我做手下。就凭这一点,以后您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说着他狠狠的看了一眼那辆车。

    “算了,那不过是几只小蚂蚁而已,例会他做什么,咱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我有兴趣整治一下米国的地下势力。不如我们明天就出发吧。”

    “嗯!”

    他们第二天一大早,就去往唐人街,这里华国南部的居民偏多,很多都说着闽南语或者粤语。

    他们的习惯很多还保留着清朝的感觉,比较的传统。

    但当地的年轻人却不同,穿着花哨,语言轻浮,不时的吹着流氓哨。

    当他们看到是林少坤的时候,一个个侧棱着脸,低着头,像是犯错了的孩子一般。

    “赶你酿的!再吹嘴给你打烂!”林少坤对着那些小流氓吼道。

    很显然这一代的人都非常的怕他。

    “林哥。”

    “林哥。”

    “林哥。”

    一路上,不时的有人跟他打招呼,他抽着烟,穿着花裤衩,大金链大金表,指着前面说道:“峰哥,前面就是我的地盘了。”

    林峰嗯了一声。

    他来这里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来造福华侨的赚取功德的,二呢,就是让边城游侠在米国的土地上发扬光大。但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灭掉那帮狼人。

    他们来到了一家麻将馆,三三两两的壮汉在一起打麻将。不像国内,一般都是老头老太太出没麻将馆。

    “这是你新收的小弟啊,林哥,怎么看起来这么弱不禁风。”一个大汉咧着嘴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