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矛盾初生

莫摇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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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暗中,即墨莲似笑非笑地反问:“赫连宵,你现在可完全清醒了?”

    “恩。 ”赫连宵认真地回了句。

    感觉到自己身上又被一处坚硬的物什抵着,即墨莲身体动了动,声音里止不住笑意:“我怎么觉得你醉的不是脑子,是这处。”

    赫连宵对春药也太敏感了些。

    被即墨莲这么一碰触,赫连宵倒吸一口气,声音低沉,愈见可怜:“疼。”

    “放心吧,那药不是烈性的。”他那点小心思哪能瞒得过即墨莲,这家伙明显是食髓知味啊,就凭他的功力跟持久力,即墨莲现在开始未自己以后的性福生活担忧。

    当然,即墨莲这一预感在不久的将来彻底实现,到那时,赫连宵见着身下那张从来淡定的面上终于显现出小女儿的娇态时,心头一把火烧的更旺。

    这些都是后话。

    即墨莲终究抵不过赫连宵的坚持,狭小的洞口本盛不下两人,是以,赫连宵半弯着腰,拍拍自己的肩膀,说道:“上来。”

    被抱过多次,倒还真没有背过。

    若不顺着他的意,他们大概一时半会儿也出不去,即墨莲无奈,小心搂着他的脖子,咕哝了一句:“其实我自己能走。”

    赫连宵不语,无人看见黑暗中,他的手碰触到一个地方,即墨莲顿时软了下来,赫连宵这才收回手,说了句:“就这样,你还想自己走?”

    有时候,跟赫连宵讲道理简直就是对牛弹琴,即墨莲不再做声,只趴在他的背上。

    赫连宵身材修长,平日穿着锦袍,甚至还能觉出精瘦来,不过,只有即墨莲知道,修长的身躯隐藏着多少力量,浑身倒是没有极其夸张的肌肉,通身匀称,简直可以用‘多一分嫌肥,少一分嫌瘦来形容’

    因为少见光的原因,赫连宵身体不若一般男子那么粗糙暗沉,许是在净山的冰天雪地呆的久了,身上亦如雪花一般白皙顺滑,摸上让人舒服的直哼哼。

    瓷白配上暗红,危险且诱惑,正如赫连宵此人给旁人的感觉。

    两人抹黑前进,随着修为的提升,人的各种感觉同样变得清晰,没了催情药跟酒精的作用,赫连宵此刻精力充沛,心情并未因为此处的恶劣而被影响。

    思及刚刚的福利,赫连宵突然有个疑惑,若论男女之间的私密事,一般女子都会在出嫁前才被告知,即墨莲娘亲五年前便去世,如此,谁有告诉她那么些小动作。

    虽然作为医者,她对此事多少有些了解,不过,刚刚她做的那可不在医术范围之内,如此想着,赫连宵也便问出了口:“你如何知道会做那些事的?”

    即墨莲躺在赫连宵背上,舒服加上刚刚费去的精力,正昏昏欲睡,她懒懒问了句:“什么事?”

    “就你替我做那些?”

    即墨莲思绪越飘的远了,赫连宵也不急,半晌,即墨莲似乎才想起他的问题,她随口答道:“看的。”

    “在哪看到的?”赫连宵咬着牙问。

    然,已经陷入轻度睡眠中的即墨莲却是一无所觉,她理所当然地回道:“当然是书啊,还有画面。”

    她指的是上一世的现代化发明。

    赫连宵托着即墨莲的手微动,声音依旧低沉好听:“上面画的跟我看过的一样吗?”

    上一回,不过一眼,赫连宵已经知道整本书有多露骨。

    若是平常警醒的她早就察觉出赫连宵的不同来,不过,正打算跟周公会晤的她完全没有意识到即将到来的狂风暴雨,即墨莲理所当然地回道:“你那春宫图算什么?我看过的可都是真人版的。”

    “何为真人版?”

    “就是画面上的人是真的,简直是活色生香。”即墨莲还咂咂嘴,无人知道她此刻脑中一闪而过的是赫连宵的身躯。

    赫连宵红眸血光闪过,他要杀了被即墨莲看过的人!

    竟然还看过别的男子的身子,还活色春香?赫连宵心口有一股怒火在燃烧,他很想做点什么来发泄一下心底膨胀的火气,身后的人已经睡着,他不能动,旁边是石壁,亦不能用力,赫连宵牙齿咬的咯吱咯吱的响,每走一步,赫连宵就像踏在那些人的尸体上。

    一直到很久以后,张三李四有一回心血来潮,举着火把来打这处坑洞,走在前面的李四突然脚下一个趔趄,在火把的照耀下,两人这才发现地上排布着一连串的凹处,观其形状,颇像一只只脚。

    李四当时还疑惑地问:“我记得我们挖的时候没用力啊,你看这脚印,我都担心这座山会不会被踩塌。”

    发生这些之前,即墨莲早已未今日自己的失言付出了最为沉重的代价。

    话题转回。

    等赫连宵背着即墨莲出了巷洞时,其他几人已经在不远处休息。

    乍然出来,刺目的光芒让赫连宵皱眉,而背上的人也在闻到血腥味时醒了过来,两人这才发现分别坐在不远处的陌玉跟如风身上沾染深红血渍,虽然两人一如既往的一个冰冷,一个温润,即墨莲仍旧能觉出这两人心情的沉重来。

    轻拍赫连宵的肩膀,赫连宵会意,他将即墨莲放下。

    如此一动,即墨莲颈间那抹不自然的红色便显了出来,这让正打算过来的陌玉顿了顿,未动。

    而如风,作为小姐的属下,尽责地站在即墨莲身后,等待吩咐。

    即墨莲是何等聪慧的人,视线在两人身上停留片刻,当看见两人的目光从自己颈间扫过时,即墨莲已经了然,她也未羞红了脸,而后遮起来,在她看来,这种事情天经地义,没什么好遮掩的。

    即墨莲的想法倒是跟赫连宵不谋而合,有些人,就得让事实击退他们。

    “小姐,属下已经杀了他们,只留下一人。”如风这时候出口。

    即墨莲挑眉,如风专门告诉他=她此事,定然还有话要说,果然,如风说道:“留下那人说此事是受人指使。”

    “人呢?”即墨莲问。

    如风指着身后乱石处,却在看到那边的情景时,瞪大了眼。

    “死了?”即墨莲问。

    陌玉起身,前去查探,半晌,这才回道:“中了毒,毒发时间刚刚好。”

    而被如风两人救下的司马云也在这时过来,他蹙眉:“这人面生的紧,之前在下过来跟他们交涉几次,倒是从未见到过此人。”

    话落,剩余几人相视一眼,心底各有思绪在流转。

    即墨莲看向如风,又问:“之前他可说了什么?”

    “无,他似乎知道小姐会来这里。”如风想到。

    几人面色凝住,一路上出现了新儿,而后又来这一出,这背后之人到底是谁?他们并未刻意隐瞒行程,有心之人若是想知道,很容易便能查出。

    而这一回又本着清净些的心态,并未让未他们跟着。

    不过,此处不是谈话的好地方,即墨莲说道:“我们先下山。”

    几人站定,准备离开,张三却在这时说道:“等一等。”

    当众人视线都放在他们身上时,张三这才说道:“我们在此独居了十几年,好不容易遇到你们几位合心意的,而今既然知晓有人在算计你们,我两人岂能袖手旁观,若是大家不嫌弃,我们可否跟着一起上路?”

    这话刚落,几乎所有人的视线都放在即墨莲身上,赫连宵便不用说,如风更是以他家小姐为首先,至于旁人,早已看清了即墨莲再众人心底的地位。

    扫了眼张三李四,即墨莲笑道:“跟着我们的话,我有一个要求。”

    “不知是何要求?”张三李四问。

    即墨莲指着那个粗壮的李四,说道:“你能换回男子装扮吗?”

    带上一个粗壮的女人打扮的汉子,这一路他们别想安静。

    这话一出,让李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他解释道:“这是我俩打的赌,我俩整日无事可做,昨夜便打了个赌,我输了,便换上女装,实在是不好意思。”

    如此便好,即墨莲暗暗松了口气。

    这种有特殊爱好的人她也曾见过,她虽不歧视,却也不敢恭维。

    等李四换了装,一行人下山。

    再回到千里庄,已经是华灯初上,庄内,晚膳已经准备好了,见着即墨莲等人,那些小厮无不躲避着走,昨晚发生的一切虽然少数人瞧见,不过,同处一个千里庄,当然是消息传递的最快。

    等到了今日晚膳的时候,大家都知道了,庄里刚来的这个长相清绝的少女却是杀人不眨眼的。

    对于这些小厮奴仆的闪躲,这几人丝毫不在意。

    若是为了旁人的眼光而活,这生命又有何意义?

    看着即墨莲跟赫连宵对周遭惊怕的眼光熟视无睹,走在最后的张三李四心口跳动不规则起来,若是当年他们也有这份勇气,是不是这十几年就不用委屈地呆在那座荒山上了?

    活了几十年,尚不如这两个十几二十岁的年轻人,当真是无言以对!

    简单用完晚膳,几人各自回了院子。

    时间一晃而过。

    翌日,千里庄门口。

    司马云此刻已经不知道自己心底是个什么滋味了,他仍旧强笑道:“诸位既然有要事,在下也不好强留,这些盘缠是在下的一点心意,还望诸位收下。”

    即墨莲挑眉,说道:“我们不缺钱,既然占了你的那座矿山,我们也不能这么平白欺负了你,这样吧,从今年起,京都宏昌粮店的粮食进货渠道有你千里庄一份。”

    谁不知道京都宏昌粮店?那可是皇粮供应商,在整个京都仅此一家,无人能出其右,若是能将粮食送往宏昌粮店,岂不是自己也间接地成为了皇商?

    司马云虽曾在江湖上走过,不过,自继承了千里庄,便彻底远离江湖,说到底,也是靠着大赫生活。

    司马云复杂的面色终于被惊喜取代,他抱拳,激动地说道:“多谢姑娘。”

    在司马云看来,矿藏再好,也总有挖完的一日,况且,就凭他千里庄这点本事,阻止不了那些试图分一杯羹的人,粮食就不一样,这等于说是得了皇家的保证,他千里庄什么都不多,就是地多,粮食多。

    望着逐渐模糊的身影,司马云的妇人仍旧惊魂未定:“这位姑娘果真是女中豪杰!”

    司马云无意识地回道:“是啊,这么好的女子,跟煞王果真是天生一对,看着便让人羡慕。”

    听着司马云的话,身旁的女子垂下眼眸,心底苦笑,却在这时,司马云握住夫人的手,难得温柔地说道:“以往是为夫忽略了你,从今往后不会了。”

    那夫人惊诧地抬头,眼底闪过泪光,已经泣不成声。

    司马云看着自己夫人含泪惊喜的模样,心底闪过即墨莲对他说的一句话:“一切皆是过眼烟云,能陪过你度过苦难的人必是你该珍惜的。”

    马车上的即墨莲并不知道自己无意中挽救了一对佳偶。

    即墨莲半靠在赫连宵怀中,看着他手伸出马车外,不多会儿,手上多了一只手掌大小,通身泛着银色的,长尖嘴的小鸟。

    “这是我黑狱专门训练的鸟,传递消息很快。”赫连宵看出即墨莲有兴趣,缓缓解释道。

    应该跟她用来互通消息的蜂鸟差不多,不多,看其翅膀,明显是这种银色小鸟速度更快些。

    只见那银色小鸟长长的尖嘴在赫连宵手心啄了几下,而后小屁股一撅,嘴里吐出来一个圆圆的,专门用于传递消息的小小的圆竹筒。

    即墨莲挑眉:“这也是从小训练的?”

    赫连宵点头。

    这倒是个好办法,那些信鸽之类的都会将消息绑在腿上,这样很容易便被人发现,而跟自己那般与鸟通话的人更是寥寥无几。

    赫连宵打开信筒,取出里面的信纸,当扫过上面的内容时,眼色便暗。

    “怎么了?”察觉到赫连宵的脸色有异,即墨莲问。

    “我的人查到,鼓动南悦在边境挑事的大盛。”赫连宵眼睛微眯:“大盛现在已经开始乱了,路饶打算里路澈为太子,其他皇子开始有些小动作,大概是怕大赫趁机攻打,这才先给大赫找事。”

    “看来,这又是路澈的手笔。”即墨莲截口道。

    “不错,路澈知晓了煞王成了大赫皇帝,这会儿应该着急了。”赫连宵红眸冷光没有掩饰。

    “那这一路上的所为是不是他?”

    赫连宵摇头,否认:“不会是路澈,路澈做事向来天衣无缝,这种漏洞百出的计策应该是另有其人。”

    除去路澈,剩余跟他们有过节的就是路敏了。

    即墨莲靠着赫连宵又紧了些,她冷声说道:“若真是路敏,那她还真的惹怒我了。”

    “到时随你处置。”

    一行人继续向南行进,路上倒是没再遇到其他挡路之人,这日,几人在一处小树林里休息。

    刚准备生火,不远处一阵马蹄声传来。

    众人抬头,却见朝南策马奔来,看其暗沉的面色,应该是连夜赶路导致的,朝南下马,朝赫连宵跟即墨莲恭敬说道:“属下见过王爷,小姐。”

    赫连宵摆手,脸色有些难看:“为何带着它们过来?”

    朝南有些楞,顺着赫连宵的视线,往后看去,只见远处,两只白色身影渐渐靠近,两道身影在不远处停下,有些踌躇,小二小四可怜兮兮地盯着赫连宵,伸长了舌头,一个劲儿的喘气。

    朝南嘴角抽了抽,这两个家伙怎会跟来?

    “属下该死!”朝南低头。

    “起吧。”赫连宵淡声说道。

    这小二小四自净山起就跟他在一起,从未分开过这么长时间,况且,这两只大概怕朝南发现,故意离得远些,而后顺着朝南身上的气味再一路寻了过来。

    看它们同样疲惫的双眼,纯白的皮毛上早已沾染上了灰尘,即墨莲一阵心疼。

    即墨莲招手,小二尾巴摇得更欢了,它一个俯冲,就朝即墨莲扑过来,千钧一发之际,赫连宵抱起即墨莲,小二扑了个空,身体由于惯性,冲到地上,滚了好几圈方才落下,这让小二本就脏兮兮的毛更是染上一层暗黄。

    小二那双狼眼眨巴眨巴,愈显得可怜了,不知为何,看着这双眼,即墨莲便想到了赫连宵委屈时的样子,不免有些心疼。

    她指了指不远处,说道:“你们在那边休息下,马车内还有食物,朝南,你跟它们一起,先吃点东西,而后休息。”

    “谢小姐。”朝南带着两雪狼离开。

    如风出去打些野味,陌玉又背着自己的药篓进了小树林深处,寻找草药,至于张三李四二人,早已经寻了个地方躲起来,做些旁人能想象的事。

    周围只余下两人,即墨莲看向赫连宵,身上有些不舒服:“已经好几日未好好梳洗了,我们去寻寻,看这附近有没有溪水。”

    这也正合赫连宵的意,他们都是极爱干净的,连续多少日都是随便擦拭一下,着实委屈了两人。

    即墨莲拍了拍闪电的头,说道:“好好呆在这里。”

    闪电似懂非懂地打了个响鼻。

    两人亦往树林深处走去,因为早年在清风崖住过,也常常跟着清风子师傅到处采药,即墨莲能根据土壤,周围树木的生长状态辨别出那一方有水源。

    跟即墨莲不同的是,赫连宵鼻尖嗅了嗅,便抬脚,跟即墨莲得到的是同一个方向,两人相视而笑,手握紧,相携而去。

    果然不出所料,树林的深处往东而去,有一条不大不小的溪流,好在水够清澈,两人刚转杯抬脚,忽然,赫连宵跟即墨莲同时变了脸色。

    “什么人!”即墨莲呵斥道。

    话刚落,却见不远处一块大石后面出来一个浑身**的女子。

    同一时刻,即墨莲抬手,捂住赫连宵的眼睛,赫连宵双眸冷冷望向水中的人,里面满满的杀意。

    赫连宵并不晓得即墨莲这种表现叫独占欲,不过,心底却是没来由的高兴,即墨莲越是如此,便表示对自己越是在意,是以,他站定,任由即墨莲捂着他双眸。

    水中的女子越见慌乱,几次三番地传错了衣服,殊不知,越是慌乱,越是无法穿戴整齐,女子见此,眼泪啪嗒啪嗒落在水里,溅起一阵涟漪。

    若是有男子见了,定然会心疼,想将这女子护在怀中,好好呵护。

    不放过女子神情一丝一毫的变化,即墨莲冷眼看着,眼底的杀意亦无任何褪意。

    半晌,这女子才一边擦着眼泪,一边穿上衣服,之后,艰难地爬上岸来。

    直到此刻,即墨莲才看清这女子长相,女子小巧可爱,按上一世的说法,这女子就是个古代版的小萝莉。

    “对,对不起,我,我不知道会有人,对不起。”那女子声音细小,有些可怜。

    即墨莲没有放下捂住赫连宵双眸的手,依旧仔细端详女子,女子皮肤嫩白,双眸大大的,水汪汪的眼里满是惊恐跟无措,一看便是不谙世事,似乎无意中闯入了世间的精灵。

    即墨莲声音渐缓和,她问:“你是谁?”

    那女小声回道:“我,我叫知晓,我原本是祁连城知家的小女儿,我们家,被,被一夜灭了口,娘亲,娘亲偷偷将我藏起来,才逃过一劫。”

    想到了伤心事,那知晓再也忍不住,本就有些红肿的眼睛又开始落泪,模样尤其惹人怜爱。

    “你为何不报官?”即墨莲丝毫不放松。

    “没,没用的,我去了,可是官府说这是强盗所为,让我们自认倒霉。”知晓已经哭得泣不成声。

    “既然如此,那你在这里做什么?”

    “我,我已经赶了很久的路,浑身都脏了,想洗洗,我真不知这里有人,对不起,我这就走,我这就走。”知晓说完,深深躬身,抹了一把泪,而后离开。

    谁料,刚走两步,身体一颤,整个人往后倒去。

    即墨莲眼睁睁看着那娇小身影即将甩向地面,却在这时,一道身影快速上前,一把扶起知晓。

    陌玉看向即墨莲,一向温润的眼底难得有一丝谴责:“她不过一个弱女子,你又为何?”

    不等即墨莲回答,赫连宵拿下依旧覆在自己眸上的手,握紧,冰霜般红眸不带一丝感情地扫向陌玉,说道:“若是不想我杀了她,带着她赶紧滚。”

    陌玉脸色更显难看,有时他觉着这两人如神仙眷侣让人羡慕,可这会儿,他又很难赞同这两人的视人命如无物的冷漠。

    即便其中一个是他放在心里的人。

    “赫连宵,这世上不是你独大,旁人的命也是命,你如何能低贱这些人?”陌玉斥责道,声音依旧温润的。

    “本王就是将他们看做蝼蚁又如何?本王就是视人命如无物又怎样?只要本王愿意,整个世间都可以变成炼狱。”赫连宵不怒反笑,暗红双中暗藏的是不可一世。

    “你,你简直不可理喻。”陌玉已经无法找出合适的词来表达自己的愤怒。

    在赫连宵反驳的同时,即墨莲周遭也渐渐冷凝起来,说也不能这么说赫连宵:“陌大夫,你不过跟赫连宵相处了几日,你如何知道他便是一个将人命看做是蝼蚁的人?赫连宵是何人,用不着陌大夫评价,既然陌大夫看上了这女子,不妨放在身边好好守着,记住,最好是看好了她,否则,若是惹了我,她的下场还不如蝼蚁。”

    即墨莲勾唇,嘴角扯出一抹嘲讽,世人都以为赫连宵视人命与蝼蚁,然,只有她即墨莲一人知道,赫连宵不是看轻人命,在以往的赫连宵眼中,所有的一切,甚至包括他自己的生命,皆是可有可无。

    一个不讲任何东西放在眼底的人,在他心中,又何来贵贱之分?

    即墨莲嘴角的笑刺痛了陌玉的眼,他叹了口气,抱起怀中晕倒的人,抬步离开。

    直到两人离开,赫连宵这才看向即墨莲,霸道地说道:“我不管旁人如何说,我只要你喜欢我便可。”

    “放心吧,我们不为那些人伤脑筋。”即墨莲同样看向陌玉离开的方向,眉头不自觉皱紧。

    正想着,脸上传来微微的疼痛,即墨莲扬眉,却见赫连宵正半眯着眼看她,眼底全是控诉:“你不是说不在意的吗?”

    那还‘依依不舍’地看着陌玉离开的方向?

    即墨莲好笑:“我不是看陌大夫,我在想那女子,不知为何,那女子看起来没有任何问题,然而,我心底总有一种不舒服的感觉。”

    即墨莲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接近地喃,连她自己有时都觉得是不是自己想的太多,总觉得周遭有很多双不怀好意的眼睛。

    “那我杀了她。”赫连宵直接回道。

    既然觉得会是危险,那不如将危险扼杀在摇篮里,这便是赫连宵一贯的行事原则。

    即墨莲摇头:“现在陌大夫已经将那女子带走,若是我们直接杀了那女子,跟陌大夫之间便会有矛盾,这样不利于我们寻找紫炎草,多一个人,得到紫炎草机会更大些。”

    见赫连宵仍旧皱着眉,即墨莲笑道:“好了,顶多我们以后离那女子远些。”

    即墨莲冷情,旁人的心情如何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陌玉高兴与否与她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她只想找到紫炎草,解了身上这该死的毒,至于陌玉,她同样会报答。

    赫连宵敛眉,即墨莲所得很对,为了即墨莲,他任何事都可以忍。

    “好了,不是说好好洗洗的吗?”即墨莲笑道,继而皱眉:“这里被用过了,我们去上游。”

    “好。”这个建议算是彻底拉回了赫连宵的理智。

    两人往上游走去,路上,即墨莲笑问:“赫连宵,你可看清楚了刚刚那女子?”

    赫连宵疑惑地摇头。

    即墨莲心里一时有了恶作剧的心思,她夸张地说道:“那女子可美了,柳叶眉,红酥手,让人爱不释手啊!你看看陌大夫,如此一个不近女色的,都被迷住了,要不你等会儿也去看看?”

    赫连宵闻言,脚步停顿,站定,握着即墨莲的手,说了句:“你在开玩笑。”

    “是啊。”即墨莲点头。

    “以后别这么说了。”赫连宵又说。

    “好。”即墨莲还是点头。

    赫连宵心情顿时好了,拉着她的手,带头走。

    跟在身后的即墨莲哑口无言,看着前面赫连宵的背影,暗笑,人家情侣夫妻之间总会有些口角,他们倒好,本来想逗逗赫连宵,谁曾想赫连宵会给她来这么一句,这种情况时不时上演一回。

    一个人吵架的感觉——还真是不爽。

    两人走了半晌,终于寻到一处干净,隐秘的地方,这上游隐藏在最深处,周围树木林立,荒草丛生,足有半人高。

    再看看溪水,清澈见底,时不时还有几尾鲤鱼在其中游荡。

    即墨莲感叹一句:“好地方!”

    “恩,适合洗澡。”赫连宵从来没有当世文人墨客的闷骚心里,他能想到的只有一条:实用。

    即墨莲也放弃了寻找些诗句来描述一下这里的景致,她问:“你先洗,还是我先洗?”

    赫连宵很奇怪,并且理所当然地回道:“一起洗。”

    自那日在巷洞里行了那事之后,赫连宵已经连续好几日没有蠢蠢欲动了,他每日靠着即墨莲,都没有表现出过分的热情来。

    即墨莲就知道他是憋不了多久的,她笑问:“你确定自己能不动手动脚的?”

    “确定。”赫连宵回答。

    其他的事下了水再说。

    话落,直接转过身来,准备解开即墨莲的衣服,即墨莲抓紧自己的衣襟,后退一步,笑道:“我发现你如今解我的裙子特别的顺,好了,我先帮你洗。”

    这时候还是别一起下水的好。

    见即墨莲似乎已经决定,赫连宵只能默然点头,双手撑平,等着即墨莲替他宽衣解带,这种两人之间的小事,赫连宵特别热衷,自有一回即墨莲替他穿衣,他便上了瘾,每日早上起床,先替即墨莲穿上衣服,而后再等着即墨莲给他穿,每日如此,乐此不疲。

    经过几番奋斗,暗红锦袍终于滑落,赫连宵穿着裤子便下了水,即便他自己想,大概即墨莲也不准许他光天化日之下如此一览无遗地展现在天地间。

    拼命无视赫连宵某处的那个渐渐苏醒的某物,即墨莲淡淡了说了句:“切莫白日宣淫。”

    赫连宵暗红眸子不明光芒闪过,他手微微用力,即墨莲整个人一个趔趄,下一刻被一个结实的怀抱包裹住,赫连宵浓郁的气息窜入鼻尖。

    沁凉的水在那双充满感情的注目下变得灼热,即墨莲不适地想要挣扎,赫连宵按紧她,说道:“别动,有人。”

    “哈哈哈,本来还以为会找到那个小美人,现在倒好,竟然有两个,幸好,幸好,哈哈哈。”一个猥琐的声音在岸边响起。

    “我们一人一个,怎样?”另一个声音符合。

    “好,好。”已经逐渐迫不及待。

    赫连宵并未转身,手拨向水面,豆大的水滴如利剑一般窜出,直击两人的咽喉,砰砰两声后,再无声息。

    赫连宵厌恶地皱眉,好好的水又得被弄脏。

    他看向怀中的人,轻声说道:“回去?”

    “好。”

    经过两次三番的被打扰,两人不过随便梳洗一番,便按原路回去。

    当赫连宵跟即墨莲两人回到原地时,所有人都已经回来,如风跟朝南正忙着收拾野味,小二小四围着两人,尾巴摇的厉害,至于张三李四,也不知从哪寻来了不少野果。

    这边的忙碌跟另一边的安静形成强烈对比,只见陌玉正将水袋递给那知晓,知晓眼底含着感激,双手接过,小口喝完后,又递还给陌玉,而后说了句什么,眼神担忧地望向这一方,当看到即墨莲时,知晓眼神缩瑟一下,往陌玉身旁靠了靠。

    即墨莲眼神平淡地飘过,而后落在想要过来的小二小四身上,即墨莲招手,两只雪狼窜了过来。

    摸着小二的头,即墨莲说道:“你们去洗澡。”

    两只雪狼倒是真听懂了即墨莲的话,它们摇着尾巴跑开。

    “小莲儿,你们回来了?”李四爽朗地笑道。

    小莲儿,这可是张三跟李四特有的对即墨莲的称呼,刚开始,即墨莲坚决拒绝,她一个活了两世的人,竟然被人这么称呼,她这张脸还真是应该红一把,不过,张三李四这俩人也固执,依旧一口小莲儿的叫,这人吧,有一种劣根性,那被称作为习惯,是以,渐渐的,即墨莲也便遂了他们。

    “快来尝尝,这果子可甜了,竟然比我用来酿酒的青梅都好吃。”张三也这么说道。

    这两人一致觉得赫连宵跟即墨莲这两个小辈整日老气横秋的,没有一丝活力,便整日的有事没事找赫连宵他们说话,被冷脸以对也无所谓。

    将洗干净的果子递给即墨莲两人。

    没等即墨莲抬手,赫连宵已经先一步接过,果子有半个拳头大小,赫连宵在两个果子上各咬一口,而后将其中一个递给即墨莲,即墨莲接过,笑着吃下。

    这一幕让所有人侧目,张三李四尤为感动,这是他们见过的最干净,最纯粹,也最值得人羡慕的感情。

    这事已经发生过不少次了,有一回他们路过一个镇上,几人在一家客栈歇脚,在等着上菜的时候,客栈老板端来一盘子水果,赫连宵二话不说在,直接拿了两个即墨莲最喜爱的青梨,一个咬上一口,而后将其中一个递给即墨莲。

    李四不明所以地问:“你为何这么做?”

    赫连宵没扫李四一眼,也未打算回答,还是即墨莲被问的烦了,这才说道:“他找一个甜的给我。”

    多简单的一句话,多幼稚的一个动作,硬是让张三李四两人感动的热泪盈眶,李四抱着张三的胳膊,说道:“以后你也这么对我。”

    张三拍着他的脑袋,嗤笑道:“你要是变成小莲儿这么年轻的,我会这么对你。”

    “哼,这么说你是觉着我老了?”李四不依不饶。

    “是啊。”张三直接承认。

    这种小口角他们每日都要进行一个,即便无由头,他们也会费力寻找,人都说吵架多了,感情便变淡,再看看眼前这两人,越吵,感情不减反增。

    是以,当时,即墨莲看着这两人吵得面红耳赤,终于意识到其实某些事世间本就无定律,各自有各自的活法。

    就如赫连宵,从不会说他要如何如何的对她,总会在不经意的小事上让她感动的无以复加,本以为这种事只有在前世的书上见过,是不可能真实存在的。

    当赫连宵第一次这么做的时候,还是在王府时,那时自己有几日很喜欢京都一家涛记铺子里的包子,赫连宵便每日着人去买,之后突然有一日,赫连宵在她拿起包子前直接抢过,而后咬了一口,最后才将包子递给即墨莲,那时她还觉得赫连宵是孩子气,非要尝尝自己的包子。她还笑话赫连宵:“你不是有吗?”

    赫连宵没有回答,只是笑笑,次数多了,即墨莲总觉得奇怪,便寻了一日去问管家,是不是赫连宵自小便有这么一个奇怪的习惯。

    管家闻言,眼眶有些红,他这才道来:“是这样的,有两回他们的包子盐隔得有点多,小姐你吃了直皱眉,还说以后不吃了,可主子看你实在喜欢,旁人又做不出他们特有的味道,这才以后每回都先尝一遍。”

    自此,赫连宵便形成了一个习惯。

    即墨莲从未道破这一点,也从未说过一个谢字,在即墨莲看来,谢谢二字用在他们身上时侮辱了赫连宵。

    这边吃的开心,另一边,陌玉走过来,他笑问李四:“果子可否给我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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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呜呜,时间实在缓不过来,俺明天一定准时发,以后若是早上八点发不了,俺就一点发,俺说的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