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 美人儿有什么吩咐(3)

江流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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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她坚实的堡垒,是她的避风港,不管在外面过的怎样,只要她回头,他总是如高山一样,稳稳的矗立在她身后,让她依靠,让她永远不会惊慌彷徨。

    简时初越来越黏她,坚决拒绝她住校,每天傍晚放学,都让萧影或是萧卫来接她回家。

    如果萧影和萧卫有重要工作走不开,也会是简时初其他几个近卫来接她,而不是随随便便派个人来。

    简时初对她的重视,简家无人不知,不管是简时初哪个手下来接她,都是恭恭敬敬,俨然已经把她当做简家的少夫人对待。

    这天,下午放学,她走到校门口时,校门外被放学的学生们挤的水泄不通。

    她不愿意在人群中挤来挤去,又怕萧卫在外面等的着急,就给萧卫打了个电话,告诉她自己被堵在了大门里面,出不去,让他别着急。

    挂断电话之后,她就在校门里面等着。

    原本以为,搔乱很快就会过去,学生们很快就会散开。

    哪知道,等来等去,学生们不但没少,反而越来越多。

    她等的有些着急,踮脚往大门外面看,想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让一向井然有序的校门口,这样拥堵。

    忽然,一个高大帅气的男人,挤出人群,目光扫视了下,一眼落在她身上。

    叶清瓷也见到了他,笑着冲他招手:“阿卫!”

    萧卫也笑起来,大步朝她走过去,上下打量她,“瓷瓷小姐,有没有受伤?”

    “没有,”叶清瓷笑着摇头,“你怎么进来了?”

    “秩序这么乱,我怕您被碰伤,”萧卫说:“我看学生们一时半会散不了,我带您挤出去行吗?”

    萧卫眼中散发着跃跃欲试的兴奋光芒。

    叶清瓷笑了。

    她知道,萧卫和萧影不一样。

    萧影个性温和沉稳,和她一样,喜静不喜动。

    而萧卫的个性,则活泼跳脱,最喜欢凑热闹,哪里热闹往哪里钻。

    看他这副样子,分明就是想挤进人群看热闹,奈何职责所在,不敢把她丢在一边,才想出这样的法子,带她一起去看热闹,这样既能保护她,又能看热闹。

    叶清瓷点了点头,“好啊,你带我也去看看吧,我也很好奇呢。”

    自己的想法被戳穿,萧卫不好意思的挠挠脑袋,嘿嘿的笑。

    萧卫年纪不大,二十多点岁,英俊帅气,干净利落,像个阳光开朗的大男生。

    但叶清瓷知道,这家伙,在自己人面前,干净可爱的像个大男孩儿,但是一旦有人惹了他,这家伙立刻可以化身杀人不眨眼的混世魔王,特别能打,也特别耐打。

    他和萧影一样,是简时初混****时,从人贩子手中救的,陪简时初混过****,对简时初忠心耿耿。

    别看他此刻对她笑的一脸纯良无害,像只白白软软的小绵羊似的,这家伙耍起狠来,厉害着呢!

    人群中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传来女生们此起彼伏的惊叫声。

    叶清瓷好奇的朝人群中看了眼,萧卫则打了鸡血一样,兴奋的摩拳擦掌,“走,瓷瓷小姐,我带您进去看看!”

    萧卫自从被简时初带回家,除了学习文化课,就是陪着简时初练武。

    简时初的老师,都是不可多得的名师。

    名师出高徒,萧卫的身手很厉害,帝国内能打过他的,不超过十个人。

    这样高大、健壮、武力值惊人的一个男人,挤进一群学生里面,就像狼入羊群一样,左边一拨,右边一拨,轻而易举,就把叶清瓷带进了人群最里面。

    看清眼前的一幕,叶清瓷情不自禁皱起了眉。

    刚刚没挤进来时,叶清瓷曾经猜测过,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让这些学生们围在这里,这样疯狂。

    等她亲眼看到,她才发现,想象永远不如现实更让人刺激。

    在她眼前,面朝学校的大门,跪着一个男人。

    男人赤着上身,头微微垂着,戴着口罩,看不出五官。

    他很瘦削,他的身旁,站着一个比他健壮的多的五大三粗的汉子,正抡着手中的皮鞭,恶狠狠的甩在他的后背上,还高声数着:“十七!”

    十七?

    看着跪在地上的男人,后背上纵横交错的一条条血痕,叶清瓷皱紧了眉头。

    十七。

    这是代表,男人已经被打了十七鞭了吗?

    被打的男人,粗重的喘吸着。

    皮鞭落在他背上,响起刺耳的“啪啪”声,他的脊背像是被皮鞭压弯了一下,皮鞭割裂他的肌肤后离开,他又倔强的挺了挺脊背。

    看着猩红的血色不断在男人白皙挺直的后背上爆裂开,叶清瓷的目光有些恍惚。

    她忽然记起,刚被曾美茹带回叶家时,她什么都不懂,经常挨打。

    就像此刻跪落尘埃的这个男人一样,也是卑微的跪在地上,被人用皮鞭狠狠抽打脊背。

    只不过,她到底担着叶景之童养媳的身份,曾美茹要顾虑她的面子,很少在人前打她。

    还有,打她的皮鞭上,裹了一层胶皮,这样皮鞭打下去,疼的仿佛把她的骨头打碎,却不会撕裂肌肤,留下疤痕。

    她毕竟是叶景之的童养媳,打可以,留下疤痕却不行。

    叶景之的女人,身上都是狰狞的疤痕,怎么行?

    托“童养媳”三个字的福气,她从小挨打无数,身上却没有留下任何伤疤。

    可眼前这个男人却没这么好运,打人的男人下手极狠,每一鞭都把他的皮肤撕开,露出鲜红的嫩肉,血肉模糊。

    看看眼前被打的男人,再想想以前被打的自己,叶清瓷心中忽然泛起几分同病相怜的感觉。

    如果不是实在活不下去,谁愿意跪在尘埃里,被人这样轻贱?

    她忽然想起,嬷嬷还在世时,经常说:富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

    如果哪天,他们有能力了,一定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虽然她现在还没富,但好歹有简时初这个强有力的靠山,可以狐假虎威,帮帮别人。

    想到这里,她往前走了一步,对那个打人的汉子说:“住手,别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