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缚瑾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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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将心恕交给姜婶抱去婴儿房,让她拿一瓶红酒到房间。

    她听到我要酒,问我给谁喝,我说当然是我自己。

    她很惊讶说,“任小姐不知道坐月子期间是不能饮酒吸烟吃生冷食物吗?您生产还不到半个月,喝酒伤身体,等到以后再想要孩子,就要费些周折调养了,这实在不划算。”

    “我喝了能睡着,红酒安神,我少喝点。”

    我说完将阳台上合拢的窗纱拉开,盯着对面湖泊多出的几盏飘荡的鱼灯,我记得我走时候还没有,入夜湖面黑漆漆的,两旁的路灯照不到湖心,只能偶尔有月色洒下才看得到金鱼和鹅卵。

    而此时湖面与岸边的一切事物都照得清清楚楚,而且五彩斑斓,我指了指其中一盏不断飘动的灯,“那是什么?”

    姜婶说物业投递进去的,为了让住户夜间观赏,有几条体型大些的金鱼腮部植入了彩灯,夜晚游摆时就会很好看,多了那几盏灯,湖边散步的人的确越来越多了。

    她问我要不要稍后吃了晚餐和老爷下去逛逛,近景更加漂亮。

    我推开窗子,那几盏飘荡的灯立刻摇曳得更加清晰,“人为了一己私欲,就这样残害其他生灵,穿过皮肉那一刻,鱼有多疼,他们有问过金鱼的感受吗。”

    姜婶一愣,“任小姐说…谁的感受?”

    我定定看着墨黑色的湖泊,世间万物都有自己的生命和灵魂,只是生来就被划分了高低贵贱,有些生物注定要成为人的口中餐,它们没有选择和摆脱的权力。

    所有的悲愤眼泪和逃避,在人类的穷追不舍下都显得那么苍白。

    豢养在金丝笼中的雀鸟黄鹂,被禁锢在池水中供人赏玩的鱼灯,不论它们是否向往自由厌弃束缚,人终归是不了解它们的,只一味发泄着自己的贪婪和需求。

    一潭池水就像高官商贾,鹅卵金鱼,水草珊瑚都是被包养的情妇被践踏的残花,它们有些是自愿生长在水中,从生到死贪慕着如此虚荣和安逸我,而有些是被强制投入进去,顽强抗争过狠狠失败。可在所有人眼中,它们没有任何不同,都是屈服于金钱权势蹄铁下的傀儡和玩物。

    毫无尊严,毫无底线,毫无颜面。

    世人说鲤鱼非池中物,它在最干渴时跳入池水,依托着水和氧气让自己成活,可当它不再干渴,它就不再满足于池水。

    我任熙就是一条鲤鱼,我绝不做被穿腮的俘虏。

    “明天找物业,就说我把这些鱼都买下来,让他们把腮骨里的灯线挑开,以后也不许穿。”

    姜婶很不解问我为什么这样,所有人看到都不当回事,几条鱼而已,又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

    “它活着就是一条性命,人分三六九等,坐在豪车中的老板和流浪街头的乞丐得到的目光天差地别,可鱼又不会说话,又没有地位,它招谁惹谁。有本事去祸害人,祸害毫无反抗能力的鱼干什么。”

    姜婶不以为意,“不论什么出现在这个世上都有自己的使命,金鱼使命就是供人把玩观赏,当一只讨好的宠物。老爷为了讨您高兴不也养了几条在鱼缸,这没有什么,人是天地间主宰,只要人喜欢的想要的,不都可以到手吗。”

    “鱼养在缸里,喂它吃食,给它氧气,是让它生存,可鱼不该承受穿腮的痛苦,它的使命里有做鱼灯一项吗?”

    姜婶茫然看着我,她不知道我怎么忽然为了几条鱼这样感伤,好像穿了我的腮的一样,她不敢吭声,抱着已经醒来的心恕在门口站着,心恕似乎饿了,皱着眉头啼哭了两声,她赶紧抱着去喂奶。

    薛荣耀在书房里挂断那通电话后不知道发生什么,并没有下楼用餐,而是坐在椅子上吸烟,似乎遇到了极其棘手的事。

    他不下去我为了图清静让佣人把粥菜挑拣一些给我送到房间吃,避免和薛朝瑰同桌闹出更大矛盾,薛止文也是在房间吃,偌大餐厅就她自己一个人,看着一桌子残羹冷炙毫无胃口,她非常不满质问佣人怎么都不下来,而且为什么又凉了。

    佣人说第二次热熟后摆在桌上等老爷和任小姐等了太久,如果再热一次就没了味道。

    薛朝瑰狠狠摔碎一只瓷碗,她面目狰狞说,“父亲不下来是忙工作,她不下来是忙什么?真拿自己当女主人了,这不还没过门吗,倒是挺会摆谱的,架子端得比正儿八经的太太还大。再说她忙什么啊,忙着奶孩子吗?”

    佣人说二小姐刚才哭闹了一会儿,大约因为这个任小姐才脱不开身。

    “二小姐?”

    薛朝瑰听到佣人对心恕的称呼,每一根汗毛每一条皱纹都是厌弃和可笑,“哪来的二小姐。我怎么不知道我母亲竟然复生了,还为我生了个妹妹?”

    佣人支支吾吾辩解是老爷让这样称呼,说这是应该给任小姐的。

    薛朝瑰手指在菜盘边缘轻轻摩挲着,“她是对薛家做了什么大贡献,有什么好应该,我只知道薛家只有一个女主人,就是我亡故多年的母亲,至于其他的称呼,等真到了落实那一天再改口不迟,现在乱叫只会贻笑大方,让别人以为薛家毫无家规和章法。一个小婴儿还巴巴的成了二小姐,我父亲脑子糊涂什么锅都背,你们平时最好劝着点,真等那些不三不四的女人进了门,你们也没有好日子过,恶毒女人对谁都是一样心歹。”

    她说完斜眼扫向二楼,“心恕哭闹她有什么法子,她不是没奶吗,怎么催下来了?她之前那些不检点的事,奶能喝吗?还是别喂了,万一喂出什么病传出去又是一记丑闻。”

    严汝筠不在,薛荣耀隔着一层楼又听不到她说什么,于是薛朝瑰毫不收敛的挖苦泼脏我,佣人听出她的怒气,又不敢帮腔得罪我,只好低着头一声不吭。

    姜婶喂了心恕后到餐厅为我取了一瓶红酒,她拿上来叮嘱我少饮一些,我问他走廊刚才怎么那么吵,她说老爷公司部下到书房来议事。

    我看了眼挂在墙壁上的西洋钟,“都这么晚了,还要议事?”

    “任小姐还不知道吧,省里派下来几个公职部门,对东莞官商两路要彻底肃查,已经闹得人心惶惶。”

    我满不在乎笑,“这些部门下来公干,从来都是雷声大雨点小,所谓官场百态,就是敲锣打鼓喊着要肃清稽查,可真查出来的都是可有可无的小虾米,真正的大鱼照样漏网,生活悠闲安逸,替罪的受气包就是小部下,不顶这个罪也不行,被上面解决总比在仕途上任人宰杀好过得多。”

    “任小姐错了,这次和以往都不一样,之前那些肃查的确是光打雷不下雨,迫于上面盯着的压力,勉强挤出点雨砸在那些虾兵蟹将身上,真正大人物保护伞下安然无恙,片点不沾身。咱们老爷就是一层层的伞支在头顶,根本不往心里去。但这次您瞧瞧,老爷不也在想对策吗,可见是来势汹汹,真要变天了。”

    我拿工具启开瓶塞低头嗅了嗅酒香,薛荣耀珍藏的酒都是市面上少见的珍品,我不怎么会尝,但味道醇不醇闻一下也能对比出来。

    我漫不经心说,“要查也是先查当官儿的,他们首当其冲,真有内幕性质比商人恶劣多了,老爷不是做正经生意的吗,也就是税上面偷工减料,真漏了补上就得了,有不了大麻烦。”

    姜婶说哪有那么简单,仕途上乌烟瘴气都是商场给惯出来的,商人最有钱,那些中饱私囊的公仆都是从商人身上刮,老百姓口袋里才揣着几个子儿。人胃口大才能吞得多,这就好比寺庙里的佛,如来比罗汉拿到的香火钱多了几倍不止,它法术强啊,于是商人千方百计要供一尊最大的佛,小佛看大佛吃得开,就削尖了脑袋当大佛,怎么当啊,自然是喝血吃肉把自己揣得膨胀。佛大本事大,自己吃得饱基础上再保佑供奉自己的人万事亨通,商人如果想赚快钱就看是否黑心了,如此周而复始,最后养肥的是上层名流。上面这一次下来就为了一网打尽,哪条路上的都跑不了。

    这么看这一次的确是赶上了难得一遇的龙卷风。

    我下意识想到沈烛尘,现在上面负责公安一块的最高职位就是他,东莞有名望势力只手遮天的人应接不暇,如果崇尔荣耀都搅入其中,为了能够最稳妥镇压深入,沈烛尘势必要亲自出面,其他下属没有他那么大的面子那么高的品阶,官场高出一丁点就是压死底下人的分量。

    姜婶给我铺好了床铺又点了一根安神香,她从房间离开后,我坐在阳台椅子上自斟自饮,湖面刮来的风有些潮湿和腥气,扑朔在脸上说不出的一股味道,我就着那样诡异的空气喝了一大口酒,几乎吞掉多半杯,酒入喉咙,眼前忽然蒙上一层白雾。

    记得当外围那几年,什么酒都喝了,白的红的,洋的啤的,辣得眼睛流泪,苦得嘴唇发涩,有的自己认命干,有的被扯着头发捏着下巴往肚子里灌,不肯就挨打,就没活儿干,就距离自己摆脱贫穷的志向远了一步,所以咬牙也熬,忍,等,一天天过得很难。

    那时候喝多了最常做的事就是躲到卫生间趴在水池或者马桶里哭,看着那些被父母男人宠在掌心,这辈子都没经历过风雨的女人,心里又酸又苦又恨,动过无数次还不如死了的念头,可真摸起一把刀,又实在不甘心。

    不是怕,就是咽不下这口气。

    为什么要死。

    凭什么上苍对待人投生的不公,就只能用死来抗议,有用吗?衔着金钥匙出生的人,一样风光不可一世,而叼着窝窝头落地的人,这辈子都在底层苟延残喘。

    所以根本没有比活着更惨的处境,活着都能咬牙熬,何必死了来结束。

    咬牙切齿盯着皮肤上被男人咬出的牙印,发誓早晚有一天翻身,踩在所有欺凌自己的人头上,让他们回忆起当初的盛势,再跪下朝我卑躬屈膝。

    我偏要看看现实给的打击还能黑暗到何种地步。

    此时我坐在阳台上,看着这片金子一般的别墅区,我终于也踩着这样的土地,过起我曾羡慕到骨子里的人生。

    终于不再是躲在暗处眼红,而是成为让别人眼红的人。

    不愁吃穿,想要买的东西不再纠结于价格,钱比头发丝还多,珠宝堆积如山戴都懒得戴,任他如何叱咤风云,照样在我面前要恭敬称一声任小姐。

    可手里端着的是什么,怎么这辈子喝了那么多酒,这一次却最苦辣,烈到喉咙发痛。

    不该是甜的吗。

    哪怕一抔屎,在金钱权势的腐蚀下不也应该变成香的吗。

    我又倒了一杯,品尝后发现还是苦,我将整整一瓶酒都流出窗外,听着淅淅沥沥滴滴答答的声音,仿佛下了雨,一场有些哀怨凄凉的秋雨。

    女人可以贪图男人的钱财,家世,权势甚至才华,这些只要不泯灭,都足够让女人甘愿和他过一世生,而且过得很好,很平和。

    唯独不能贪图男人的宠爱,深情,呵护。这是傻女人才有的心态,注定早晚要栽在这样的天真里。

    一旦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男人不给了,给得厌倦了,一丝不剩全部收回得彻底,转移到另一个女子身上,便会崩溃绝望生无可恋万念俱灰,直至一无所有,瞬间沧桑成老妪。

    所以女人要嫁给势力和物质,嫁给名分,嫁给婚姻,嫁给安稳保障,当然有爱情更好,但不能只嫁给爱情,只贪图一时情欲的享受,因为人生最不值钱就是风花雪月,是捉摸不定的男人心肠,爱情换不来温饱与舒适,它只能填充人的灵魂与感性,可满足不了人的理智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