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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时是个奇怪的动物。
我本来用着穆家的钱用得心安理得。一是因为我个性如此,一个清冷淡漠的女孩,除了少数几个亲密的人,其他的,在她眼里,都很轻很轻,更别提钱这个死物;二是自大学后,我一直非常珍惜爸爸对我的爱,我认为这张卡,是爸爸爱我的一种方式,孩子读书,不都是由父母买单的么?爸爸给我打钱,是因为我是他的孩子。即便我现在已经被赶出家门,若爸爸还是给我打生活费学费,我想,我也不会拒绝的,因为我认为,爸爸之所以那样做,是因为还爱着我,惦念着我。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一次性打入一笔这么大的钱,断不是因为爱我,而是想彻底断绝我和那个家的关联。那个女人,大概是因为欠了我的感情债,所以,用金钱来偿还。
她一贯如此,当初因为欠爹爹的恩情,用她的身子去偿还,结果生下我这个孽种,毁了爹爹一生。现在,她又是这样。可我为什么要让她得逞?我为什么要让她用这样轻贱的方式对待我们父女?她不是怕欠债吗?那就让她欠好了,欠一辈子,到死的时候都不得安心。
我心里涌起一股悲愤的情感,把卡从柜员机上取出来,走到最近的快递点,寄出了这最后的一根纽带。从此,就真的一点点关系都没有了啊。
不,应该是在10月2号就没有了的,只是我还保持着一点点幻想。我这次出这样的事,爸爸没有出现,难道是因为无法得知?大概不是吧,这个案子,翻出了之前的旧案,早就闹得沸沸扬扬满城风雨,即便我没打电话,他也能从其他渠道得知,可得知却不来看我,应该也是和妈妈一样,抱着永不相见的姿态。当然是抱着这样的姿态,2号妈妈找我说起过去的那段恩怨,难道会不经过他的默许;2号妈妈汇出的那笔巨款,难道没经过他的同意?或许不是默许和同意,或许本就是他的主意。爸爸外表温雅谦和,但行事却一直决绝果敢的,一旦做出决定,他肯定不会有一丁点儿拖泥带水。
我的推断,大抵是不会错的。
可是,正是因为不会错,我的心才这样沉重。
傍晚的时候,我从图书馆出来,去球场看小乔打球。自从出院后,他真的每天早上都到教工宿舍楼下叫我下去跑步。他一般是六点一刻到的,这恰好是我往常出门上早自习的时间。教工宿舍和学校只有一墙之隔,为了方便老师进出,那墙上还开了个小门,穿过小门,不到一百米就是体育馆,体育馆旁边就是露天球场,露天球场过去是大操场。一般我们都是去大操场跑步,偶尔也会沿着学校里幽静的小道跑一圈。一路上,小乔总是能遇见各种各样的熟人,他的人缘大概和雪雁有得一拼。就连老师,看到他也会笑着打招呼。
“周渔,早啊,和女朋友跑步啊。”一位满头银丝的老太太笑眯眯看看小乔,又看看我。
“早,吴教授。”小乔亦灿烂的笑,并不打算澄清我这个伪女朋友身份。
“好小子,终于开荤了。”一个高大的男生擂一拳小乔,笑得不怀好意。
“去你的。”小乔也擂一下他。
“呦,我说怎么现在早上不来打球了,原来是泡妞去啦。”一个正在球场驰骋的男生把球扔过来,同时扔过来的,还有那句话。
“怎么,羡慕嫉妒恨啊。”小乔灵巧的接过球,再用力扔回去。
……
总是能碰到各种各样的人,小乔都会和他们或恭敬或愉悦或嬉皮的打声招呼。不过,这些人中,从来都不会有女孩子。
或许,孟欣说的校篮球队的前锋不近女色是真的。
我边走边想着和小乔跑步时的一些场景,嘴角不由微微带了点笑意。有热闹的、充满活力的小乔陪在身边,心态似乎真的好了很多。何况,晚上回去,还有雪颜叽叽喳喳在耳边说个没完。我已经确认雪颜租房是为了我而不是傅筠阳,因为傅筠阳就在我出院的当天象征性的在这个屋子里住了一晚。那一晚,还是我和雪颜滚了一个被窝。结果,第二天晚上,我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雪颜又在外面敲门,我起床开门,她一把抱住我,甜蜜又羞涩的笑道:“子秋,我根本睡不着,那床上全是他的味道,我一闭上眼睛,就觉得他睡在我身边。”
我想起在深圳的时候,睡在穆子谦的床上,也是满满的都是他的味道,我把头埋在枕头里闻他的气味,抱着被子闻他的气味,脸贴着床单闻他的气味,到处都是他的气味,我在那气味里,满足的安心的睡了个好觉,长夜甜黑甜黑,宁静无梦。
都是一些美好得让人心痛的回忆。
唔,想着想着怎么就走神了呢?
我轻轻甩了下长发,似要甩掉那些记忆。
很快走到球场,小乔已经打了好一会了,看我过去,立马跑了过来。
有个男生不满的喊:“周渔,你搞不搞得清楚状况,这是在打比赛啊,还没中场休息你跑什么跑?”
小乔满不在乎的回了一句:“那就中场休息呗。”
然后我听到一声无奈的哨声,紧接着,一个球从后面向小乔头上砸来。
“小心。”我略有点紧张的提醒。
“小样。”小乔后脑勺像长了眼睛,瞬间转身,抓住砸过来的球,紧跑几步,双臂一扬,竟远远的投进一个异常漂亮的三分球,现场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一个站在他身边的男生拍拍他的肩膀,一本正经的说:“别耍帅了。第一,刚才已经因你的中途离场吹了休息的哨子,所以,你这个球不算数。第二,就算你这个球算数,你也被美色晃晕了头,投的是我们的篮,也就是说,你这个是史上最漂亮的乌龙球,能载入吉尼斯纪录。”
说完再也绷不住了,哈哈大笑。
“去死。”小乔也笑。
我也笑了,微微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那男生看我一眼,又狠命拍了小乔的肩膀一下,说:“人家是千金才博美人一笑,你倒好,一个乌龙球就有此神效,赚翻了。”
小乔作势打他,他扬声大笑着走开了。
小乔两步走到我的身边,伸出一只手来:“水呢,渴死我了。”
自从我来看他打球,他就不再买水了,每次都让我帮他带水,还点名要菊花茶。
“我喜欢喝那玩意,甜丝丝的,从喉咙甜到心里。”他说这话,或许只是单纯的表达菊花茶的口感,可我总是容易想多了。
从包里拿出下午上课时给他泡的菊花茶,他接过去,照例一口气灌下半瓶,然后又递给我。
那些水喝下去,大概全变成了汗,一粒粒从他脑门子上冒出来,晶莹晶莹的,映射着夕阳的光辉。
他用手掌抹了一把额头,顺势甩一下,汗珠子四溅。
“你又没给我带毛巾。”似真似假的抱怨。
“我忘了。”我说。其实我没有忘,我只是不想。人家那些带水带毛巾的都是女朋友或者准女朋友,而我,并不想和小乔走到那一步。经历了和赵锐那场恋爱,我也悟明白了一些东西,爱情不是将就,更不是感恩,爱情只能是纯粹的、自然而然的、发自内心的彼此吸附!
其实,第一天小乔让我帮他带水时,我是没有带的,可结果他自己也没带,一场球打下来愣是一口水都没喝。待散场了,去小卖部买了一瓶水,竟一口气喝光了。
“喉咙都冒烟了。”他笑,“明天记得给我带啊。”
于是只好带着,但毛巾,却是坚决不带的。那些没女朋友的,谁不是跑得一身的汗,随
便用手擦一把完事。
打完了球,两人去食堂吃饭,吃了饭他回宿舍洗澡,我去图书馆上自习,有时他也会过来上自习,有时则出去玩。
晚上我不会跟他出去玩,要说理由,大概还是不想走得太近,我不想让自己的生活圈子,离了一个赵锐,又只有一个小乔。
其实已经差不多只有一个小乔了。
雪颜除了晚上睡觉,其他时候基本看不到人影。
我的生活,还是单调,还是呆板。
小乔带来的那份热闹,在他走的时候,也带走了。
孤独是在骨子里的。
有的人,她天生就是寂寞的。
小时候跟爹爹在一起是,后来住在穆家也是,现在,只有一个人了,自然更是了。好像出现在我生命里的人,从来就没有平平淡淡,一个个都是浓墨重彩,他们带着强烈的爱恨喜憎,匆匆从我身边走过,给我留下深深浅浅的伤痕。对,都是伤痕,哪怕一开始的甜蜜幸福,最后也是带着伤的。即便爹爹也不例外,他那么早就离开了我,留给我最后的印象,是那喷也喷不完的鲜血。
红艳艳的鲜血、黑乎乎的胸口、死狗一样一动也不动的身体、丝帛的撕裂声、我希望你能离开、2后面无数的零……过往的片段在脑海里互相挤兑着,我觉得头痛欲裂。
啊,思维又失控了!
怎么会这样呢?自出事以来,只有偶尔在半夜里,我才会被这些记忆痛醒,白天,则一直是正常的,何以今晚,在图书馆里,我竟会情不自禁陷入这样的梦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