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三章 骷髅王的来历

我是军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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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吩咐下去,最近加强戒备,若是真的有战神殿派出的高手,一定要全部抓住,并且第一时间通知我!”

    骷髅王勾了勾嘴角,阴鸷道:“越是厉害的越好,你们抓不住就让我来,总之一个都不可以放过!”

    “是!伟大的王!”两个在后台帮骷髅王操作这个练功室的家伙齐声答应。

    听到这话,骷髅王这才长吁了一口气,十分满意的样子。

    他自从得到身上的这个挂坠之后,偶然之间受伤了让这个钻石挂坠产生了感应。

    那一次还是跟战神殿的一个刺杀他的高手,打得两百俱伤,当时骷髅王差一点儿就死了,没想到靠着这个玩意儿,吸收了那个高手的血力,直接复苏了过来。

    第一次的时候,骷髅王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

    可是后来接二连三的战神殿高手过来,他也一次次受伤,最后才弄明白了,原来这个钻石挂坠,可以让他产生一种死而复苏的效果。

    其实他这个骷髅王的称号,并不是自己得来的,而是从他的祖辈那里继承来的。

    当初混乱之地开始陷入战乱,骷髅王阿尔萨斯的祖辈也是一方的统领,曾经也战功卓著。其中还流传着一个传说,说是那个祖辈拥有不死之身。

    只是后来那个祖辈自然不是真的不死之身,还是老死了。

    不过生前的确是战无不胜,保住了一方土地,这才一直传承到了现在的骷髅王手里。

    而跟骷髅中心城一起传到阿尔萨斯手里的,还有这个钻石挂坠。

    这个玩意儿,是作为每一代继承人的信物,虽然骷髅王觉得这玩意儿看上去也不怎么起眼,这么大的钻石凭他拥有骷髅城随便都可以掠夺到,不过还是不得不保存下来。

    当然一起保留的还有骷髅王的称号,现在混乱之地变得比当初更乱,拥有一个吓人的绰号还是有一定的威慑效果的。

    这也是阿尔萨斯在发现这个挂坠的效果之前,认为的祖辈用这个绰号的原因。或许是故意营造出一种不死战神的声望,令人望而生畏。

    只是到了现在他才明白自己完全想错了,那个祖辈一定是真的发现这个挂坠的效果,这才在那个混乱的年代,打下了一片天地。

    其实当初的骷髅城可比他接手的时候大多了,之后后来的祖辈显然是没有机会发现这个挂坠的效果,这才让骷髅中心城一步步缩小,到了骷髅王手里的时候,只剩下一个小县城的大小啦!

    也正是因为如此,骷髅王这才仅仅碰上战神殿一个玄级高手刺杀,想要拿下他的骷髅中心城。

    可即便只是一个玄级高手也差点儿要了骷髅王的性命,万幸,最后他靠着钻石挂坠支撑了过来。并且又连续击败了好几个战神殿来寻仇的高手,竟然不但没有收到损失,实力还随之突飞猛进。

    骷髅王这才彻底明白了,原来祖先建立的功业都是靠着这个玩意儿。

    越是高手的鲜血就能够带来越大的提升效果。

    当然同时也有些副作用,好像他越是吸收那些血力,自己本身的躯体就也会衰退一些,有种形容枯槁的模样。唯有定期使用血力补充才可以恢复本来的金发美男的模样。

    并且当他实力越发提升,这种周期越短,颇有点儿饮鸩止渴,越喝越渴的感觉。

    不过这对于阿尔萨斯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即便是彻底变成骷髅的模样,他也不会放弃这个钻石挂坠的效果的。

    看来当初的那个祖先,也是因为这样得到骷髅王称号的吧?

    当然,这对于他来说都无所谓。

    他今年已经五十多岁了,本来都要称得上一事无成,差点儿也祖业都丢了,现在反而焕发实力,成为混乱之地蒸蒸日上的超级霸主。

    而且自己也有了两个儿子,可以继承自己的家产,他也不用担心这种血力修为的效果会破坏了身体。

    自然加倍乐在其中,享受了起来。

    只是他总感觉,有种奇怪的感觉,只是一个挂坠而已,怎么会有这么强大的力量。

    显然这个吊坠的能力,全靠着中间的那颗钻石,那么这个钻石的产地在哪里?

    若是找到这个矿场的源头,弄出来更多,是不是效果可以加倍放大?

    当然这只是骷髅王的一个猜想,其实也知道不太可能的,这么多年过去了,若是真的有那个地方,怕是早就被人发现了。而很显然,那样的人肯定是不存在的。

    仅仅是自己才发现这个挂坠的效果半年多的时间,就已经有了这么翻天覆地的变化,若是别人手里也有的话,不可能还籍籍无名。

    或者说跟他前面几任骷髅王一样没有发现也是不可能的,因为自从得到这个钻石挂坠的效果之后,骷髅王找了不少专家分析历史,就连历史上这这种人物的记载都没有。

    只可惜,骷髅王只查了他们混乱之地的,新月流域的历史,他根本没有想到这颗钻石一开始的发源地并不是他们这里。

    而是一个叫做三苗的领地。

    那个领地的领主,叫做蚩尤。

    乃是炎夏历史的开端之前,被上古神皇黄帝跟炎帝合力击败的不死魔神!

    ……

    而这个时候,陈锋才从水面钻出来。

    “锋哥,你怎么才来啊!”看到陈锋出现,鹰钩鼻谐趣地打了个招呼,肚子倒是不争气地咕咕作响起来。

    “是啊锋哥,我们饭都坐好半天了,刚才还顺手抓到一只兔子,正在烤着呢!”

    果然那火堆上有一只滋滋冒着肥油的兔子。

    这原始森林里面打到的兔子都比外面的大不少,三个人大吃一顿肯定不够,不过打打牙祭还是可以的。毕竟走了这么远的路,他们只有行军粮还是有些乏味。

    不过陈锋嘿然一笑:“急什么,我这不是打了几条鱼嘛!”

    说着陈锋也不等藏锋跟鹰钩鼻动手,随手一道灵气,都不用匕首,便直接将鱼鳞刮两个赶紧。

    接着开膛破肚,从树上折了几根树枝,便将几条肥鱼插在火堆旁边烘烤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