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同居

筱梦昕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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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绍华垂眸苦笑,他心里清楚,杨暮雪看他的眼神里没有爱意,哪怕在她身边三年四年,依旧入不了她的心,他与她之间的距离隔着千山万水,沧海桑田,哪怕用尽一生,也走不进她的心。

    鸡腿烤好后,花绍华端着托盘来到杨暮雪面前,将盘子里的烤鸡腿拿起递到她嘴边,“这个是少辣,知道你不会吃辣。”一副男朋友喂食的架势。

    杨暮雪转头对上花绍华带笑的眼眸,避开花绍华的手指,接过鸡腿,说了句谢谢,津津有味的品尝了起来。

    林筱羡慕的哇了一声,“要不要这么照顾,绍华,你也喂我吃一口。”说着拿起面前的鸡腿撇撇嘴,有些受伤的慢吞吞的吃着。

    花绍华抽了抽嘴角,“林筱,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娇气了?”

    林筱吐吐舌头,继续吃着手里的鸡腿。

    杨暮雪笑了笑,听着两个人的互动,令她这么安静的人都融入到活跃的气氛中,虽然他不是活跃的人,但喜欢这种氛围。

    林筱从花绍华面前的盘子里拿起一串骨肉相连,笑嘻嘻的说道:“绍华,你一个人吃太多了,我帮你分担一下!不用太感谢我,帮你分忧是我分内之事,谁让我们是好朋友呢!”

    花绍华一脸无语的看着林筱,将盘子里的鱿鱼递给杨暮雪道:“暮雪,你也尝尝吧,味道还不错!”

    杨暮雪微笑着接过,笑眯眯的吃着,时而看林筱与花绍华抢吃的。

    夜宵过后,林筱拉着杨暮雪的手非要逛马路,说要消化一下夜宵,不然太撑了晚上准没好觉睡,杨暮雪只好点头跟随。

    二女手拉着手在路灯下漫步往前走,花绍华则在两人背后跟随,保持不远不仅的距离,他的鞋子正好踩住杨暮雪倒影在地上的影子。

    他的视线落在杨暮雪随风飞扬的长发上,思绪也似跟随着发丝缠绕,搁浅。

    林筱:“暮雪,你这两天回家有没有发生什么特别好玩的事情?”

    杨暮雪沉默一会,她的脑海有些空白,她记得自己是坐车回家的,可那辆车并不是出租车,却怎么也想不起开车的人是谁。

    林筱见杨暮雪面色有异,便问:“怎么了?”

    杨暮雪揉了揉太阳穴,摇摇头道:“没什么,突然感觉有点头疼。”

    林筱心里揣测:暮雪一回来就不提她男朋友的事情了,真的是分手了,真是可惜,当初看他们两个男才女貌的很登对,怎么说散就散了呢?不过,我怎么也想不起暮雪男朋友长什么样子了?

    林筱很用力的想,脑海还是一片空白。她不由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道:“我怎么感觉我得了失忆症?”

    花绍华抽了抽嘴角,撇嘴道:“是胡思乱想想多了吧,才会这个样子!”

    林筱与杨暮雪齐齐转头看向花绍华,花绍华举双手,表情自己会保持沉默。

    林筱:“暮雪,反正离开学还有一个月,我们去绍华公司打一个月的临时工好了,即打发时间又赚钱,绍华,收留我们不?”

    花绍华点点头,“别说我们是朋友关系铁定要帮忙,就看两位的姿色,我也得收留不是!”

    林筱与杨暮雪满头黑线,各翻了个白眼,林筱道:“油嘴滑舌,是不是当老板久了的关系?”

    花绍华挠挠头,露出一个憨笑,“开玩笑的还不行。”

    杨暮雪道:“绍华,你家公司做什么的?”

    赶在花绍华回答之前,林筱回答道:“是服装设计公司,跟我们的专业有关联。”说着她叹了口气,本来她是想去冷铭轩的公司上班的,顺便跟男神多多亲近感情,自从冷铭轩醉酒事件后,林筱对他的好感就开始直线下降。

    杨暮雪点点头,“像我们这样的新人进去,怕是只能做打杂这样的粗活吧!”

    林筱看向花绍华,用眼神询问他,到时候会不会把她们到小妹使唤吧?

    花绍华抽了抽嘴角,见二女眼神无比认真,好似她一个回答不好,会死的很惨。

    花绍华沉吟片刻道:“放下,我是绝对不会这么对待你们的,先熟悉环境,之后会安排你们轻松的工作。”

    杨暮雪莞尔,林筱问:“对了,暮雪,你晚上住我家吧,我跟你一起睡。”

    花绍华拉过杨暮雪的手,打断林筱的梦幻,“暮雪已经答应住在我家,我那房子刚好有间空置着。”

    林筱抽了抽嘴角,看花绍华这架势,好似他就是杨暮雪的男朋友,完全的袒护到底,不允许任何除他以外的人打暮雪的主意,就算是女人也不行。

    林筱抽了眼严肃的花绍华,歪着头看向被他拉到一边的杨暮雪,“暮雪,你的意思呢?”

    杨暮雪觉得自己已经答应了花绍华,他又那么君子的说着他的为人,自己是不该动摇的。

    杨暮雪:“林筱,我已经答应去绍华家住了,所以……”

    林筱了然的哦了一声,看看杨暮雪,又看了看一脸正气的花绍华,“知道了。”她早就知道花绍华对杨暮雪有好感,这一次可是最好的机会,林筱虽然很不放心暮雪,可她与花绍华是好朋友来着,自然要挺一下好朋友的。

    林筱看向花绍华,抬手在他的胸膛拍了一下道:“暮雪就交给你照顾了,要是少了一根汗毛,我可会找你算账的!”

    花绍华点点头,他疼暮雪还来不及,自然会守着她毫发无伤的。

    花绍华开车送林筱回去后,载着杨暮雪回到自己的公寓,掏出钥匙打开门,帮杨暮雪将行礼搬进房间,杨暮雪站在客厅正中间,欣赏着黑白格调的简单公寓设计。

    花绍华打开客房的门,对杨暮雪道:“暮雪,今天起,你就住在这里。”

    杨暮雪跟着走进房间,房间里的色调是淡蓝,被套也是那种蓝色百花图案,清清爽爽,很简单大气。

    杨暮雪:“好,谢谢。”

    花绍华转头,“谢什么,我们可是朋友,明天就来公司上班吧,八点半上班,八点我叫你起床!”说完转身离开。

    杨暮雪点点头,“好。”转头目送着花绍华的背影离开。

    才过五分钟,花绍华就端来一杯白开水递给杨暮雪,关切的说:“晚上吃了烧烤,半夜或许会渴,在床头放杯水吧,方便拿。”

    杨暮雪接过水杯,花绍华也不待她开口道谢继续说道:“晚安,明天见!”

    杨暮雪点点头,花绍华转身离开,顺手将房门给带上,房间里一下子安静了下来,一切变得静悄悄的。

    杨暮雪抿了一口水,房间里就有洗手间,简单的洗漱一番后,她站在落地窗前看着外面夜色笼罩下的郊外,那种淡淡的忧伤又一次抚上心头,感觉心头似乎少了什么。

    第二天,杨暮雪是被花绍华的敲门声给叫醒的,坐起身,杨暮雪懒洋洋的应答,“我起来了!”抬手拿起床头的手机查看时间,才过七点,不得不说花绍华这只定点闹钟很准时。

    杨暮雪在寻找拖鞋床上的功夫,花绍华的幽幽的飘进房间里来,“暮雪,早餐想吃什么,面包牛奶喜欢吃吧?我给你做了三明治。”

    杨暮雪对于吃的并不挑食,点点头道:“嗯,可以。”本想说句谢谢,但听外面的脚步声已经远去,杨暮雪摇摇头,自嘲一笑道:“大概花绍华等的,不是我的一句谢谢。”

    洗漱一番后,开门出去,花绍华已经坐在餐桌前,手里拿着手机翻着今日的新文,而餐桌上摆着三明治以及冒着热气的牛奶。

    听到杨暮雪的脚步声,花绍华放下手机抬头看去,今天的杨暮雪穿着一件衬衣,领口处绑着蝴蝶结,搭上一条鱼尾包裙,尽显妖媚,在外面套了一件姜黄色的宽松毛衣外套,将皮肤衬的更加洁白如玉。

    花绍华瞬间失神了片刻,随即笑道:“暮雪,坐下来吃早餐。”

    杨暮雪点点头,第一次吃男人亲手为她做的早餐,呃……是第一次吗?她怎么记得以前也有人为她准备过早餐,是记忆,还是梦境?

    花绍华像个等待老师夸奖的孩子,一脸期盼的看着杨暮雪,在看到对方点头默许后,他瞬间心花怒放,嘴角裂开激动的笑容,就连以前考试一百分,他也没现在这般开心过。

    吃过早餐后,杨暮雪执意要由她来收拾餐桌,花绍华无奈,只好认同,其实洗的并不多,几个碟子和杯子而已。

    花绍华靠在墙壁上,静静的看着杨暮雪拿着抹布清洗碟子,看她认真的侧脸,他仿佛可以想象自己与杨暮雪一同生活的和谐画面。

    花绍华从来不知道,自己对杨暮雪的执念如此深刻,关注杨暮雪是他此生最开心的事情。他觉得自己可以跟杨暮雪走到老,只要她的一个点头,就是他今生最大的幸福。

    杨暮雪将最后一只碟子用水冲洗干净,将它搁在盘架上,转头就看到靠着墙壁傻笑状态的花绍华,不由莞尔道:“绍华,你在傻笑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