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她是个小磨人精

无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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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那你岂不是跟秋敏一样了?”他擦了擦嘴上沫子说。“对不起,我不是那个意思,没有说你是贼。”

    “没事,那兄想的也没错,我就是个飞贼,我爷爷也是个贼王。”马程峰瞄了一眼距离自己十来米远,三米多高的粗壮树枝。

    他脚下运力,纵身一跃,蹭下地蹿了上去,坐在了那咻身边。

    “我的天,真没看出来,程峰兄弟轻功如此了得?看来还是个练家子呢?”那咻点了点头感慨道。普天之下,像马程峰这样的轻功高手可不好找了,虽不说是独一份,可他小小年纪能有如此武艺造化,那绝对是段旷古奇谈。

    “哪里哪里,跟那兄比起来是小巫见大巫,那兄昨夜本领我是见识过的,手中那奇特的兵刃简直前所未闻,在你手中玩的也是炉火纯青,一招就降服了小贱男,我该佩服你才是呀!不像我,我只会轻功,遇到危险也只能跑。”

    “兄弟呀,话可不能这么说,授业有专攻。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你跑的快也是一门绝技。不管是做贼还是做什么,只要以善为本那又有什么呢?自古江湖上多出侠盗,被老百姓们代代相传不是吗?”那咻的见解十分独到,并不像世人那么庸俗。

    “咻哥,程峰吃饭了!”何秋敏盛了两碗热粥和馒头咸菜端到了桌子上召唤他俩说。

    “没看出来,秋敏妹妹还这么贤惠。那兄好有福气呀!”看着忙碌的何秋敏,马程峰突然想起小时候奶奶叫自己回家吃饭的情景。

    “别误会,秋敏跟我……呵呵……真的没有那方面情感,我俩就是兄妹。秋敏是个可怜孩子,你知道吗?四年前她还不大,就在外边流浪。她饿坏了,偷了街边包子铺的包子吃,结果被老板差点打断了腿,是我把她带回来的。虽说秋敏是个贼,这么多年来却从不偷穷人的东西。”那咻轻身如燕地从三米高树杈子上蹦了下去。这样的高度,寻常人落下去有可能摔骨折,可他的骨骼很轻巧,那动作敏捷的就像黑子一样,双脚落地一丁点动静都没有。

    单从他这落地的身法看,其轻功造诣决不再马程峰之下。不过他的轻功与马程峰的千里一夜行走的是两个路子。他的轻功更多倚仗的是那两条天蚕银丝,他体重很轻,骨骼又柔软,可以更好的在半空中控制自己的动作,而两根袖口下的天蚕银丝则可助他缓冲下落重力和跃起的助力。

    十来个孩子围着饭桌嘻嘻哈哈着,孩子嘛,不管生活多么艰苦,都是顽皮的。每天吃饭时候何秋敏最忙,就好像是他们的亲妈一样,总得追着喂他们,生怕他们吃不饱。

    “那兄,这么一大堆孩子,每天光是吃饭就不少钱吧?听秋敏说你经常出门,是不是有什么大生意呀?”

    那咻笑说:“我那可不是什么大生意,不过倒也算是条来钱道,如果日后兄弟缺钱的时候,我可以为你引荐。”

    吃了早饭后,马程峰还得回去上课,那边也不知道胡小狸处理的怎么样了,匆匆跟那咻与何秋敏打了个招呼,就回了学校。

    学校里一切如旧,只不过班里有凭白多了几个学生,估计都是高年级降级下来的,要么就是临班转专业过来的。一群男生簇拥着胡小狸,有的给送来了早饭,有的给她买了新衣衫,有的帮她做作业。总之不管男生们送啥,胡小狸一概照收不误。

    “咳……”马程峰咳了声,吓的那群色胆包天的男生赶紧散去。

    毕竟在学校里现在可没人敢惹马程峰,就算马程峰跟他这个所谓的“远方表妹”之间真的有点什么小暧昧发生,他们也只能干着急。

    “你回来了?吃饭了吗?”胡小狸笑滋滋地扑了上去紧紧抱住了马程峰。看的其他男同学好是羡慕。但前边有个女生却一直噘着嘴,打翻了醋坛子。

    “姑奶奶……别……别……这是课堂!男女授受不亲你不知道啊?”马程峰赶紧推开她,朝张慧芳尴尬地笑了下。

    “可人家想你呀!”胡小狸才不管什么男女授受不亲,当着所有人的面就这么跨上了马程峰的胳膊。

    “昨晚404的女鬼搞定了吗?”马程峰问。

    “嗯!嗯!嗯!”他点着头,好似小鸡啄米一样。

    “女鬼呢?抓住了吗?在哪?”

    她嘿嘿顽皮的笑着,指了指自己平坦的肚子。

    “吃……吃了?鬼你也能吃?你不是喜欢吃白兔的吗?”马程峰惊道。

    “她的冤气重,逗留人间八年了,而且又害了人命,有助于我修行呀!不过人家还是最喜欢吃白兔!公子……”她嘴里发嗲,装出乖巧的模样摇晃着马程峰的胳膊。“白兔!白兔!”

    “好好好,中午就给你吃!不过你不能叫我公子了,现在不是古代,你可以直接叫我名字,像小曼一样。”

    “程峰?太好了,程峰带我去吃白兔咯!”她欢喜地拍着巴掌,顽皮的好像是那府中的孩子。

    “九命猫呢?杀了吗?”

    她指了指自己脑门上的大包说:“它现在是七命猫了,没关系,再杀七次就好!程峰不用担心的。”

    胡小狸特别粘人,下课后除了去厕所,几乎跟马程峰形影不离。她五百载后重新为人,这个年代的所有事物对她来说都十分新奇。看到什么都要问几句,就好像两岁大的孩子。

    马程峰发现胡小狸不仅喜欢吃兔子,跟同龄女孩子一样,她也爱逛街,而且千万别带她逛街,她看上啥买啥,是毫无征兆的买。

    “程峰?程峰?这是什么呀?好可爱!我要买!”她指着捏面人的摊位喊道。

    “买买买!”

    “程峰?程峰?这是什么呀?好像好好吃的样子,我要买!”她指着羊肉串摊喊道。

    “买买买!”

    “程峰……发卡我要!”

    “买买买!”

    “程峰……”

    “买买买!”

    “程峰……”

    “买买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