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 伊一,我们要订婚了

李初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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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忘了自己喜欢沈温朗多久,似乎从我记事开始,就与他形影不离。更搞笑的是,直到十五岁以前,沈温朗的身高都不及我。他总是一副很委屈的样子看着我,让我觉得自己做了什么无可原谅的事。

    我享受沈温朗抬起头看着我的样子,像一只毛茸茸的松鼠。我想把他养大,关进我的笼子里,听他用绝望的声音吱吱地叫。

    一朝长大,我忽然手足无措地发现,松鼠会随着时间渐渐成长。我眼见着沈温朗的个子不断增长,无论我用尽什么办法,都不能追赶上他长高的速度。

    终于在一个不讨喜的下午,他举着自己的体检报告,用一种极其骄傲的口气告诉我,伊一,我比你高了二十七厘米!

    我抬起头看着他越发明亮的眼睛,措不及防被班级里向来不对盘的女生撞了个正着,直挺挺的朝着地面扑去。那义无反顾的决绝,连沈温朗都触动的站在原地没有来得及阻止。

    最终的结果是,沈温朗把撞到我的女生打地哇哇直哭,我揉着擦破了点皮的膝盖,蹲在操场上看好戏。

    事后,沈温朗和我被停课一周。他站在班级门口,摸着我的头说,伊一,我从不打女生,但今天必须为你破一次例。

    我踮起脚拍了拍他的肩膀,丝毫不掩饰我的幸灾乐祸,嘴巴几乎咧到了耳根,笑得合不拢嘴。

    我说,沈温朗,一起去北方吧!

    班主任从我们面前经过,正是处于喜欢八卦高峰期的中年妇女,看我的眼神都带着别样的情绪。

    当然,我并不在意她怎么看我。这个世界上,能让我有想要满足别人嘴里八卦欲望的,从来都只有沈温朗一个。

    但现在,沈温朗不会因为我被别人推倒,而不在意对方的性别狠狠揍回去。也不会摸着我的头说,伊一,我从不打女生,但今天必须为你破一次例。

    他只会特别失望的撕扯着我的衣服,并且掏出一沓钞票扔在我的脸上对我说,伊一,便宜了别人不如便宜我,你说呢?

    我和窦一一之间最尴尬的事,就是每一次沈温朗叫出其中一个人的名字,我和窦一一都会下意识的对视一眼,并齐齐选择了忽视。

    久而久之,沈温朗终于意识到发生在两个小女生之间的尴尬,并及时纠正了自己的错误,改叫窦一一为宝宝。

    我听见沈温朗说过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他眼含期待的问窦一一,宝宝,你什么时候答应嫁给我?

    这便开始成了我的噩梦,好在窦一一总会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搪塞过去,刻意不去看沈温朗眼眸里的失落。我却总能犯贱的在这种时候,心里一抽一抽的疼。

    我想,如果沈温朗问的人是我,我大概会毫不犹豫的回答,沈温朗,我等这句话等了整整十八年,等的快要死了!

    但我不得不承认,有些梦尽管你在不愿意清醒,也终归只是一场幻想。

    又一次喝了个烂醉,沈温朗从酒吧里背麻袋一样把我扛在他的肩膀,不顾众人异样的目光,阴沉着一张俊脸把我送回了纸扎店。

    他说,伊一,你有病吧?

    我很想把他痛骂一顿,但实属没有一丁点力气,浑浑噩噩睡过去之前,脸颊上冰凉的感触真实的仿佛又是一场幻觉。

    隔天一早,我被剧烈的敲门声惊醒。顶着鸡窝头打开门,眼前陌生的面孔让我下意识眯起了眼睛。

    他看我态度不是很友善的样子,连说话的气势都矮了一截,颤颤巍巍的抬起他左手拎着的酱油瓶,犹豫着开口问我,那个,能借点酱油吗?

    我确定没有在这条街见过他,也不觉得会有人无聊到跑了几条街就为借一点酱油。

    几乎是想都没想的,我拉着他走到几米远的胡同口,指着尽头的方向告诉他,超市就在拐角的第一家。他脸上诧异的表情很明显,长大了嘴巴告诉我,难怪这条街他从头走到尾都没有找到一家超市。

    我发誓这辈子,他是我遇到过最蠢的一个。

    后来我才从他的口中得知,鉴于楼房养一只体型较大的宠物实属不是一件很方便的事,所以冯斯年毫不犹豫的带着他所谓的“撕家”搬到了我的隔壁。

    起初我对这个中二病时常能犯一身的新邻居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感触,直到后来他端着一盘新鲜的饺子站在我家门口,身边还蹲着一只过于肥胖的宠物狗时,我才恍然大悟的知道,原来他口中所谓的“撕家”,其实是一只棕毛蓝眼的纯种哈士奇。

    这不得不让我对他刮目相看,毕竟起初我一直都认为,能住在这里的人,通常都不具备养高端宠物的家庭条件。但可见,这一观点在冯斯年的身上,并不能得到证实。

    他脚边的“撕家”朝着我嗷嗷直叫,一副跃跃欲试又心存忌惮的样子。我皱眉看着这条似乎对我很不“友好”的狗,问冯斯年,他怎么了?

    冯斯年轻轻叹了口气,目光忧郁的我真想把他和这只胖狗一脚踢出去。他说,大概是斯加认为你抢了他的口粮吧!

    最终,我以一种不容抗拒的姿态,光明正大抢走了他手里的盘子,并毫不客气的将他们拒之门外。任斯加怎么撕心裂肺的嚎叫,都不能打动我一丝一毫。

    近期沈温朗似乎总有做不完的事,连窦一一都开始抱怨他的生活,总是不留空隙。我想,她大概只是希望沈温朗可以陪伴她的时间多一点。纵然我跟她的想法总能出奇的一致,但她有光明正大的权利,我没有。

    整整十八年,我还是没有办法渗透到沈温朗的事业核心。冷面上司已经开始接受我的愚蠢,并选择了用一种不管不问的态度来“促进”我对组织的忠贞与热情。

    没有沈温朗的这段时间,生活还是索然无味的继续重复着。纸扎店的生意没有更糟,依旧不足以养活我自己,这让我再一次有了想要把它兑出去的欲望。

    一个星期后,沈温朗带着目光温柔如水的窦一一出现在纸扎店门口,那辆黑色车子似乎刚刚洗过,干净的一尘不染。

    他说,伊一,我们要订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