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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人浑身都是优点,不仅有钱身材棒,还长得特别帅。
没错,我就是传说中的高富帅。
如果说有缺点的话,那就是爱吹牛逼。
以上内容,纯属虚构!
实际上,我叫林浩,只是一个小公司的小职员,家穷人丑,一米四九。因此,我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每天除了上班就是上班,浑浑噩噩过一天是一天。
不过,我还是有梦想的。因为一个人如果没有梦想,和一条咸鱼又有什么区别。
我的梦想就是成为高富帅,升职加薪迎娶白富美,然后走上人生巅峰。
这是一个伟大的梦想。
我以为梦想这辈子都无法达成了,直到那天我遇到了他。
那天,风和日丽。
我和平时一样,扯着破喉咙大唱十八摸,慢悠悠地在东山公园闲逛。
路人纷纷侧目,投来羡慕的眼神,我知道他们肯定是在赞叹我的盛世美颜。
我笑了,故意把头抬了抬,好让他们看得清楚点。
来到公园偏僻一角,我看到了我最爱坐的藤椅居然睡了一个人。
一个老头,邋邋遢遢,一边打着呼噜,一边用手扣着脚,鼻孔还冒出几个泡泡。
天旋地转!
瞬间,我怒气冲天。
那是我的地盘,别人怎么可以霸占。
不管三七二十一,我撸起袖子,迈着小短腿,三步并作两步来到老头跟前,就要把他轰走。
“小子,我劝你别动。”
低头,就看到老头的一只臭脚抵住了我的肚子,难闻的味道往我鼻子直冲。
“这是我的位置!”我强忍怒气,顺手要把老头的脚推开,只是,纹丝未动。
邪门了!
“你说是你的就是你的,老子还说你女朋友是我的呢。”老头坐了起来,挖着鼻孔,漫不经心地说。
哈哈,女朋友,我连异性朋友都没有,哪里来的女朋友。
这老头尽爱说笑,不懂为啥,我的怒气居然平复了。
我没有女朋友,我低下头,声音就像蚊子。
“咦……”老头有些惊诧,抬头看了我一下,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
我知道他在想啥,不就是认为我这副尊荣没有女友是情理中吗。
“小家伙,你想不想要个女朋友?”突然,老头往四周看了看,神神秘秘地说。
幸福来得太突然了!
难道这老头就像新闻报导的,因为某些原因故意打扮成乞丐,但实际上是个富人,还有一个很漂亮的女儿,然后看上了我,要把女儿嫁给我?
我脱口而出:“想,做梦都在想,老伯,你什么时候把你女儿嫁我?”
老头满脸黑线,但很快又笑了。
看到老头这副表情,我愣了一下,心想难道我想错了,他有两个女儿,不仅要嫁一个给我,还要给一个给我做小的。
我更加开心了,今天肯定是撞了狗屎运。
可惜,没等我开心多久,老头开口了:“你倒是想得美,别说老子没有,就是有,也不嫁你。”
一盘冷水泼下,这老头存心在消遣我,我不想理他,转身就走。
老头拉住我,说:“小家伙,遇见就是缘,这本书送你,希望你好好利用它。”老头说完,不由分说往我怀里塞了一本破破烂烂的书。
我正要拒绝,再看时候,哪里还有老头的影子,只听到几声乌鸦的叫声。
见鬼了!
我浑身发冷,心想这也太邪门了,吓得拔腿就跑。
想起老头给的书,掏出来一看,上面写着三个字:金瓶梅!
我去,厉害了我的爷,原来你是这样的人!
直到回到家里,才重重地呼了一口气。
身为新时代的进步青年,这样的书我是从来都不看的,因为我是个特纯洁的人。
但是,我对知识的渴望又是强烈的,最后还是忍不住要打开那本书。
让我十分惊奇的是,再看书名却变成了品美录。
邪门,太邪门了!
我有些惊疑不定,内心挣扎要不要打开这本书。
最后,还是好奇心战胜了理智。
书一翻开,一阵金光迸射而出,射入我的脑海,海量的信息汹涌而来。
品美录,天地第一异宝,为九天玄女证道法宝,书中包罗万象,有医术、异能、炼宝、品美,不一而足。古时得到品美录的人无一不是天地的宠儿,比如始皇、唐宗、宋祖。正是因为有品美录的相助,他们才能身登大宝,成就一方伟业,不过,自从天地异变之后,品美录流落四方,就连书中所记载的各种异术也很难施展出来。
就在我赞叹品美录的神奇之时,又是一阵金光亮起,光芒交织中,一个清晰的人像出现在半空,极度猥琐地看着我。
居然是公园遇到的那老头!
我差点吓尿了,这是怎么回事?
瞬间变得懵逼的我,指着老头结结巴巴地说:“你到底是人是鬼?”
“我不是人也不是鬼,是书灵。”
书灵又是什么鬼,我还是张爱玲呢!
我鼓起勇气问:“你想干嘛?”
“你得到了品美录,就要负担起责任。”
责任?什么责任?我从来没想到自己会摊上这样的事,眼珠子四处乱转,就想开溜。不过,如果有好处的话,我到可以免为其难去做。
“小家伙,别怕,这对你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得到了品美录,你只要集齐九幅美女图,就算完成任务了,当然,不会让你白干,有你的好处。”老头好像看透了我的内心,慢悠悠地说。
一听到有好处,我立马就精神起来,也不害怕了。
“什么好处?”
“想变高吗?想变帅吗?想变有钱吗?”
“想,做梦都想!”
“那,去吧,皮卡丘!”
就在我怀着对未来无限憧憬,美滋滋地畅想时,老头手一挥,一道白光打向我。
瞬间,我整个人旋转起来,不知天南地北,顺着老头打出的金光飞了进去,一闪而逝。
“老头,你阴我!”
最后,只剩下我愤怒的声音,久久回响。
……
2007年3月14日,花溪二中。
这是个难忘的日子,因为我穿越了。
老头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让我回到了高三,这一年我17岁。
此刻,我嘴里叼着一根草,蹲在校道,津津有味地对来来往往的女生评头品足。
“这个皮肤白,不错。”
“这个腿长,也不错。”
“啧啧啧,这个肤白貌美,波涛汹涌,真是极品!”
前世,我就没少干这种事,没办法,像我这种人,没钱没貌的,除了过过眼瘾,又能做些什么呢。
路过的人都当我是神经病,我泰然处之,直到有一个人从不远处走来,吓得我赶紧开溜。
那走过来的人是徐慕晴,二中的校花,她长得很美,美到什么程度呢,闭月羞花沉鱼落雁这些词用在她身上丝毫不为过,最重要的是,她还有一个令人过目不忘的特点,就是大,特别大那种,凡是男的看多几眼都会流鼻血,我也不例外。
不过,我却很怕她,因为,她是我们班的班长,作为学渣的我可没少被她数落,久而久之,我看到她,就像老鼠看到猫一样。
还没等我走远,耳朵一疼。
徐慕晴扭着我的耳朵,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林浩,你要去哪里?”
“班长,我就在这里看看,看看……”我畏畏缩缩,一脸苦相。
此刻,徐慕晴离我很近,淡淡的香气直往我的鼻孔里钻,痒痒的,特舒服。
我一阵心猿意马。
“我就有那么可怕?”徐慕晴看了我一眼,胸口不断起伏,似乎有些生气。
“不不不,班长你青春貌美,你就是我的偶像,我爱慕你还来不及,怎么会害怕,你误解了!”
“呵呵,就凭你这个废物,也敢爱慕晴,你是找死吧!”
还没等徐慕晴搭腔,一个冷冷的声音突然响起。
一个染着黄头发,穿着破洞裤的男子插着裤袋,大摇大摆地走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