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是一个卧底

逆流的锦鲤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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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个警察,哦不,更准确点说应该是一个卧底。我当卧底警察至今已经有六年了,不过我今年才24岁,是的,你没听错,我十九岁就当了警察。

    2008年高考,我以全N市第七的成绩,考入了西南XX警校,在当时西南XX警校那届入学新生里,我的入学成绩排名第一,那年我十九岁。

    我想你应该会觉得奇怪,怎么大学才刚入学,就可以当警察吗?其实对于这事,我也没想明白,因为按照正常体制内的规定的话,十九岁确实当不了警察。

    这事儿,确实有点不太合理,可甭管合理不合理,反正我确实十九岁就成了一个警察!

    在西南XX警校,我并没有像正常的学生一样,上满四年大学然后拿到大学毕业证。大学我甚至都不可以用‘上’这个字,因为我刚进学校还不到半小时,就被我的教官外号‘疯人’的家伙,带到了西部C市某军区,进行了为期六个月全封闭的特训。

    特训的内容有格斗、枪械、体能以及简单的跟踪化妆易容等,在那六个月里,每天的时间都被特训课程排的满满的,除了生病外几乎每天只能休息四五个小时,而且这四五个小时还包括吃饭、拉屎、睡觉。

    那六个月魔鬼般的地狱特训,就是如今再想起来,都能让我炸起一身汗毛,现在想想我都感到不可思议,当时的自己是怎么撑过来的。

    在西部C市军区,我以当时特训班三十九人,全班第二名的成绩毕业,得到当时第一名的是一个来自G市,名叫沈君陌的家伙,他的9科总成绩只比我高出2分。

    沈君陌在毕业若干年后,也成为了和我有过命交情的朋友之一。

    在军区的六个月特训结束后,我就成了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说实话刚开始心里是挺兴奋的,因为穿军装和警服是我从小到现在都没有变过的梦想!

    当然,说那些什么惩恶扬善除暴安良的话,可能有点太虚。我想穿军装警服,当军人或是警察的想法其实很简单,就是觉得男孩子穿军装和警服,看着比较帅气!

    只是可惜,事与愿违,我虽然当上了警察,可时至今日却从来没有穿过一次警服,就连当年在军区特训的时候,也没穿过军装,唯一穿过的就是现在小商品店里随处可见的迷彩服。

    离开C市军区,我就被遣送回了老家N市,成了一个卧底。

    当时脑子里是懵圈的,心里也很不乐意,可没办法想再回学校去读书,这条路已经被疯子教官堵死了,再加上疯子给我开的条件也确实挺诱人,我也就妥协了。

    我的老家N市,在华夏沿海属于一线城市,疯子教官给我的任务,是让我潜入N市的鸿运集团,因为疯子说上级怀疑,鸿运集团可能存在走私贩毒的重大违法犯罪活动!

    而我要讲的故事,也就从这里开始了。

    鸿运集团是N市辖下X县的龙头企业之一,表面上从事的是国际汽车零配件代加工生意。想要直接打入鸿运集团内部,可行性是微乎其微的,所以只能另辟蹊径。在对鸿运集团做了一番调查后,我的目光很快就盯上鸿运集团的二公子余承韵。

    余承韵,是鸿运集团董事长余长青的小儿子,这家伙人长得人模狗样的,可骨子里却是一个坏到脚底流脓的人渣,在N市欺男霸女男盗女娼的事情没少干,甚至手上还有几条人命。

    只是一直没有证据,再加上他老爹是N市的明星企业家,又是N市的政协代表,所以当地警方一直拿他没办法而已!

    怎么和余承韵交集接触,办法有点老套,就跟影视剧里演的差不多,疯子教官计划给他做局,然后让我救他一命,以此跟他交上朋友。

    怎么做局呢?我先是在N市奥康广场的A8酒吧里,当了两个月的酒吧服务生,然后在余承韵一次到A8来玩的时候,由疯子带着特训队的队员们,假装喝醉酒和余承韵包厢里的人发生冲突。

    最后由我出面,仗义拔刀相助,救余承韵一伙人。然而,事情却并没有我们计划的这么顺利,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对,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我还清楚的记得,那是2000年12月24号,因为那天正好是我的生日。

    余承韵一伙是晚上9点左右来的A8酒吧,当时他们一群公子哥订的是三楼888包厢,当天我正好在三楼站班。在10点来钟,我感觉时机成熟后,就偷偷溜进厕所给疯子教官发了个短信,“可以行动。”

    疯子教官给我回了个“OK”,我删掉短信在厕所里抽了根烟后,就又重新回到了我的岗位。因为一切都是计划好的,所以我并不怎么紧张,只是一分一秒的等着时间过去,有点烦闷无聊。

    大概在过去了一刻钟左右的时间后,楼梯口蹬蹬蹬跑上来了八九个手持棍棒砍刀的人,然而让我有点发愣的是,这八九个人却并不是疯子教官他们,还没等我反应过来,这群人就气势汹汹踹门冲进了888包厢里。

    远远的,我站在走廊的另一头,都能听到888包厢里的喝骂声、打砸声,还有一些女人的哭喊救命声。说实话,当时我并没多想,而是觉得可能是疯子教官安排的‘临时演员’换人了。

    因为我看过余承韵他们一伙人的档案资料,所以心里很明白他们都是一群人渣,也就想让他们被人多揍一会。

    我当时想的是,等里面的人打个七八分钟后再进去,可当包厢里一个满身是血的四眼仔,满脸惊恐的从里面冲出来后,我立时反应过来事情好像有点不对劲了。

    四眼仔身上的西装,都被人砍成了条状,里面那件白色衬衫整个都被鲜血染成了红色,在走廊上看到我后,他就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向我跑了过来,手扶着墙壁脚步是跄琅的,一边跑嘴里一边还喊着救命。

    他身上至少被人砍了十几二十刀,这是我依据他身上衣服的破碎程度判断的,除了身上外他右脸上也被人横砍了一刀,脸上的肉翻卷着,看着格外的恐怖血腥,从包厢门口到我这大概有十三四米,四眼仔跑到我跟前后就向地上栽倒了下去。

    如果没死的话,我想他应该是流血过多失去意识了,在我抱起他的时候,包厢里一个二十出头手拿砍刀脸上带着墨镜的男子,也从里面追了出来,看到我抱着四眼仔后,那人也扬刀向我冲了过来,看他那模样,我敢肯定他是打算连我也砍了。

    也是在这一刻,我心里才百分百肯定,对方绝不是疯子教官的人了!

    从小到大我的学习成绩都很优秀,不过我却不是一个好学生,在学校里打架斗殴对我来说,就跟家常便饭一样。因为经常这么打来打去,所以我的身体素质非常的好,我想或许这也是疯子教官会挑中我的原因之一吧!

    然而打架归打架,真正和社会上的混子亡命徒动刀拼杀,我还从来没有过。有句话说的好,武功再高也怕菜刀,看着对方手里握着沾满鲜血的砍刀向我冲来,我内心也冲满了恐惧!

    然而越到这种时候,也越考验一个人的心理素质,十来米的距离眨眼即至,不反抗就只有死路一条了,来不及多想我丢下手上的四眼仔,扭身抱起身旁走廊上的一盆盆栽,用力向迎面冲来的那人砸了过去。

    花盆被那人侧身躲了开去,不过他的眼睛似乎有被花盆里飞出来的泥给溅到,他停顿了一下甩了甩头,然而也只是很短暂的一个停顿后,就复又再次向我逼了上来。

    说实话,在这个时候如果能逃跑的话,我恐怕早就夺路而逃了,可要死不死的是,我站的位置是走廊的尽头,身后没路,若要想正面冲出去的话,不用多对方只要给我来上一刀,就算命大侥幸不死也够我受的了。

    那人摘掉眼镜用手指搓了搓眼睛,甩了甩手上的刀,一脸狞笑的一步一步向我逼过来,我一步一步的后退,直到背部抵到了墙壁无路可退才停下来,我看着他大声说道:“大哥,我和他不是一伙的,我只是这酒吧的服务生……”

    那人就像猫戏老鼠一样盯着我,耸肩笑了笑对我说道:“那又怎么样?想要我放过你?你觉得有可能吗?呵呵呵,要怪就怪你自己倒霉吧,谁叫你看到我的脸了!”

    听了他的话,我知道这混蛋是真的不打算放过我了,是准备要杀人灭口了,既然没有商量的余地,那么我心里也被激起了血性,朝他骂道:“哪姆个片芯(备注:骂人的话,类似尼玛个逼)……”

    骂他的同时,我握拳的右手快速狠狠一拳,打在了我身体左侧的消防玻璃上,因为消防柜里有一把斧头,只有拿到那把斧头我才有可能和他有一拼之力。

    消防玻璃在我一拳之力下应声而碎,也割破了我的手臂,鲜血很快从手臂上的衣服里渗透了出来。不过在这一刻,我却忘记了疼痛,在手指摸到柜子里的消防斧头后,用力一扯把斧头从柜子里拉了出来。

    他和我的距离只有两三米,在我拿斧头的时候,他完全可以毫不停顿的直接将刀砍向我,只是让人意外的是他却没有这么做,在我双手紧握斧头横立在那面前的时候,他的脸上反而露出了一丝耐人寻味的笑意,张嘴道:“小家伙,有点儿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