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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再次升起于九天大陆。穆河村迎来了不知第多少个宁静的早晨。
途远如往常一样,将自己放置在厨房的水缸填满,然后背着砍刀直奔村外不远处的穆河森林。
这里叫作穆河村,自然是因为村子附近有一条名为穆河的河流经过。穆河是一条很大的河流,这条河流绵延百里,经过穆河村,最后流入穆河森林。穆河森林比之村子可大上不知多少倍,途远自打有了自力更生的能力之后,每天都会进入穆河森林外围砍柴打猎。他砍的是最普通的林木,打的是最弱小的野兔。森林中不乏将近百米的古树,以及凶猛到普通人难以面对的灵兽。
幸好灵兽大多栖息在穆河森林的深处,平日里多在外围砍柴的途远倒是没有碰到过几次。途远没有见过凶猛的灵兽,但是他亲眼见过进入森林深处后重伤归来的村人们。途远仍然记得,当初村中那个曾经修炼过神仙法术的大壮哥,信心满满进入森林,最终却浑身是血逃出来的情景。
什么神仙法术,连个野兽都打不过。当时途远是这样想的。
打从途远记事时起,他就生活在穆河村。无父无母,据村中的老人们说,十六年前的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宁静的穆河村外迎来了一场大战,大战结束之后,有人从屋中走出来,看到了被放在村口的途远。之所以叫途远,是因为途远胸口那块上书“日暮途远”四个字的玉佩。
途远顺手摸了摸自己胸前的玉佩。这玉佩并不剔透,甚至其内杂质很多,淡黄的颜色让它看起来卖相着实不好,若非上面“日暮途远”四个字写的苍劲有力,而且这玉佩事关自己的身世,途远才不会将它一直带在自己的脖子上呢。
关于什么风雪交加,什么一场大战,途远向来是不屑一顾的。穆河村如此偏僻,哪个高手闲着无聊会来这里进行什么大战呢?说起大战,途远就记得当初村头老徐家的大黄狗和村尾老许家的小黄狗的那场惊天地泣鬼神的大战。那一战之后,村子里面多了一窝小黄狗。
九天大陆是一个神奇的地方。途远虽然没有走出过穆河村,但是还是从村中老人的口中听过一些传说。相传在很久很久以前——他也不知道多久,反正故事的开头向来是“很久以前”——九天大陆还是一片混沌之地,有一位不知叫什么的大能者,突发奇想,决定用九天的时间创造一片拥有九层天地的大陆。于是,经过这位大能者九天的辛勤创造,九天大陆形成了。
老人们说,九天大陆是一个上下层次分明的大陆。有时候途远不太能理解什么叫作上下层次。他曾经看到过关于九天大陆的图示,那是如同金字塔一般的存在,途远不知道其他的层次是什么样的,但他至少知道自己所在的是位于前三天的第三天。
九天大陆九个层次的等级极为森严,以三为界,位于底层的前三天属于低等大陆,具体有多低等,途远也说不很清楚;以此类推,中三天属于中等大陆,后三天则是高等大陆。那些大陆有多高等途远同样不知道,更加不关心。他只关心穆河村的一切,就足够了。
清晨的穆河森林一片静谧,途远趟过及膝高的荒草,裤子便被厚重的露水打湿了。不过途远并不以为意,因为他早就习惯了这种湿漉漉的感觉。
找到昨天砍了一半的那棵大树,途远活动了一下肩膀,开始了这一天的辛苦。
就在途远劳作的时候,穆河森林深处发生着惊天动地的战斗。
“沈长老,您这是什么意思?”
在森林深处,原本参天树立的大树被蛮力破坏,在这密林之中,硬生生开辟出了一片人工空地。空地上站着两个人,一人大概五六十岁,已是年迈的老者,一人不过妙龄,姣好的面容几乎可以称得上倾国倾城。
那老者呵呵一笑:“陆小姐说笑了,你我都是灵溪派的长老,老夫又能有什么意思呢?只不过,老夫觉得这‘赤焰果’事关重大,还是由我来保存吧!”
陆小姐冷声道:“多谢好意,不必了。”
“这可不是你说不必,就不必了的……”被称为沈长老的老者话音未落,身形已然窜飞出去,他与陆小姐之间相距十几米,竟然一步之间窜到了陆小姐身前。沈长老凌空一掌,正拍向陆小姐的胸口。
战斗之中不分男女,生死之战更加不在乎击打部位。陆小姐脸色略微一变,身子一晃,躲开了沈长老的攻击,她退身横挪,一瞬间转守为攻,同样一掌拍向沈长老。沈长老早已预料到陆小姐能够躲开他的攻击,在这一掌被闪开的瞬间,沈长老翻身而过,右手闪烁中出现一把凌厉的短剑。
“让你尝尝我生死剑的厉害!”沈长老右手一送,短剑已然飞向陆小姐。短剑仿佛有灵魂一般,一击不中,开始纠缠起陆小姐。陆小姐翻转腾挪,勉强躲避着短剑的攻击。
“生死剑沈荣国,我很早以前就想见识一番了!”陆小姐在腰间一抽,只听短暂龙吟声音,一条几米长的赤红长鞭攥在了陆小姐手中。陆小姐将长鞭舞得风生水起,眨眼间击退了短剑。沈长老冷然一笑,左手不知何时已经出现了一把长剑。原来生死剑之所以叫生死剑,乃是因为这是两把剑,一主生,护主,故剑身狭长,放在手中;一主死,伤敌,故剑身短险,杀向敌人。
陆小姐未曾与沈荣国长老切磋过,但是也知道这生死剑的厉害。她不敢大意,手中长鞭在将死剑弹飞之后,一抖鞭花,直奔沈荣国打去。沈荣国长剑横身,向前踏步,两个人缠斗在了一起。
两人都不是凡人,战斗之间,轰隆巨响响彻森林。在外围安心砍柴的途远,便听到了那一阵阵犹如地龙翻身般猛烈的响声。
“这是什么声音?”途远停下手中的砍刀,侧耳听了半晌。大概一刻钟之后,巨响消失了,途远心中疑惑,“难道是发生了地震?”他左右看了看,没瞧见有什么不寻常的地方。
摇摇头,途远心想,我还是砍我的柴好了。
再次举起砍刀,途远忽然看到了一只白兔从旁边跑了过去。他眼前一亮,白兔可是好东西。普通的野兔大多为灰色,灰兔的兔肉倒是好吃,但是皮毛并不值钱,白兔因为数量稀少,皮毛颜色又是上乘,所以市场价格极高。若是途远能够抓住一只白兔,那么接下来的一个月里,都不用他辛苦地砍柴了。
“兔子啊兔子,你遇到我也算是你的福气。若是被豺狼野狗叼了去,它们怎么可能会让你卖出几个银币的价值呢?”途远嘴里嘀咕着,悄悄跟在白兔后面。
途远经常抓兔子,他知道兔子向来谨慎,所以他更加谨慎。这个道理很简单,假如你想打败对手,那么就去挑战他最擅长的领域,只有以这种方法打败他,你的对手才会心服口服。
这只白兔不知道是不是已经成精了,走走停停,竟然一点机会也不给途远。途远跟着白兔走走停停,他也没注意,等到他终于抓住机会,一把将白兔扑倒在地上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竟然于不知不觉中迷路了。
“糟糕,我怎么走到这里来了?”途远摸了摸头,有些尴尬。他抓起白兔,对着白兔无奈地说道,“都是因为你,要是你乖乖就范,我怎么可能跑到这个我都不知道是什么地方的地方?”
白兔没有吱声。倘若白兔会说话,它一定只想说四个字:“MDZZ。”
“这里是哪里啊?不会跑到森林深处来了吧?”途远自言自语着,尝试着寻找来时的路。可是这森林野草茂盛,久无人烟,来时的痕迹实在难以寻找。途远在原地转悠了半天,自以为找到了一个正确的方向,却不知道,他找的方向正是去往森林深处的。
途远越走越是觉得不太对劲。前面的荒草不仅没有变矮,竟然愈来愈高了,此时差不多已经及腰的高度。他心中萌生退意,正打算就此停步,转身向后走,忽然发现前面林木缝隙中,显现出了一片空地。
“看来我还是选对了方向的。”途远心下得意,他加快脚步,钻出了密林。
“哈哈,终于出……咦?”话到一半,途远看到自己面前竟然站着两个人。这两个人一人拿剑一人拿鞭,长剑和长鞭纠缠在一起。而这两个人,面对面站着,满头是汗,竟是一动也不动。
呆愣了一下,途远察觉这两个人似乎很不简单。理智告诉他,此时最好的选择就是假装没看见。
“看来我确实走错了方向。”途远说了一句,转身就要往回跑。
“那个小孩,你站住。”
令途远想不到的是,两个人中,那个年龄很大的老者竟然叫住了他。
途远停下脚步,回头礼貌地道:“两位仙人,我什么也不知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