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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第二百三十一章 混入</h2>
一路上,虽然遇到许多为“玄晶变”之事,而赶来的天才少年,但孟飞,还是有意无意的避开了这些人。
云宵城,是血杀侯府的一座封地。
也是距离山谷,最近一座城池,几乎所有人,都进入了这里。
孟飞进城的时候,天际微现曙光。
整个城里面,甲士临立,像是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孟飞此时,正站于一处暗巷之中,这里停满了各种华丽的兽车,在对面一处空地上,还有几间御者起居的账蓬。
这里的兽车,都是千里挑一的座骑,平常时候,都难得一见。
孟飞摸到停靠兽车的地方,正犹豫该否顺手牵羊,偷他一匹,用来赶路,但又怕目标过于明显,反惹人注意,正犹豫间,忽有人声传来,吓得他忙躲到一角,躲在了一辆兽车后面。
来的是两个人。
其中一人道:”黄爷,您放心好了,上头早有关照,要小人拣最好的兽骑给你们,唉!现在我们大华王朝,谁不想看到你们小姐称绝天下的姿颜呢?小人能为她尽点心力,实是莫大荣幸。”
姓黄的中年人,显然很会摆架子,只是淡淡冷哼一声,来到孟飞藏身附近的兽车处,道:”这匹看来不错,身上皮毛洁净,四脚强劲有力,是什么类型的独角兽?”
那管理兽车的人,连忙道:”这是来自北方雪域的纯种雪马,既好看,又耐劳,黄爷真有眼光。”
姓黄的中年人,沉吟片晌后,道:”我让你们找的御者找到了吗?这一次小姐外出,原本好好为她御车的一个仆人,竟会忽然死了,累得我要四处找人。”
那管理兽车的头儿道:”为黄爷做事,小人怎会不竭尽全力,我已找得个叫沈泉的人,曾是云宵城的城主驾车的,又是个修炼者,身手矫健,样子还相当不错,绝对吻合黄爷的条件。”
接着低声道:”他是小人的老朋友,要是他以后有幸能进入血侯府,还望黄爷能提携一二。”说着,将一个小皮袋,塞入了对方的手里。
但那黄姓中年人,连看也未看,冷哼一声,直接将那个小皮袋,给抛在了地上,冷冷道:”要不玩这些小手段,人在哪里,马上带来见我?”
管理兽车的头儿连忙赔笑道:”他不知黄爷您会这么早过来,此刻怕仍在睡觉,黄爷先到对面酒楼喝口热茶,小人这就去唤他来拜见您。”
那中年人不悦道:”我哪有时间去喝茶,你先给我拉辆兽车来,我要立即赶回去,向小姐汇报这里的事情,你将那家伙叫来后,就让他在城门口等我,来迟了休怪我不等他,要知我们并非没有其他御者可用。”
接着是牵车的声音,两人到另一辆兽车边去了。
孟飞暗叫天助我也,连忙取出一件比较朴素的衣服换上。
这套衣服,是孟飞身上,最不起眼的,很适合沈泉这种落难仆人的身份。
把衣服换好后,那管理兽车的头儿,已经离开,朝暗巷的另一边走去,显是要把那沈泉弄到这里来。
等到那个管理兽车的头儿,走远以后,孟飞突然闪了出去,见那黄爷,正审视一匹角马,干咳一声,迎上去,一揖到地道:”小人沈泉,请黄爷恕过迟来之罪。”
那黄爷想不到他来得这么快,上下打量了他几眼,闪过满意的神色,目光落到他那有些朴素的衣服处,淡淡道:”我叫黄七海,是血侯府的一名管事,你当过城主的御者,应该知道规矩,每月一千时间点,若小姐满意的话,你可长期做下去。”
这叫黄七海的中年人,在三十许间,一面精明,但样子却颇为庸俗,有点酒色过度的神色。
孟飞忙不迭答应。
黄七海淡然道:”时间无多,我们现在就动身吧。”
没想到这么容易,就混了进来,孟飞暗叫谢天谢地,跳上车座,驱车,出了云宵城。
来到城效,在一处庄园中,黄七海让他停了下来。
终于是抵达了目的地,血侯府设于城郊的一座庄园——血侯庄!
坐于架座前,孟飞抬头望着那出现在云雾之下的宏伟庄园,缓缓的吐了一口气,二年时间,二年苦行,他终于是来到了这里…
随着兽人的缓缓减速,孟飞的目光,忽然骤然转移向血侯庄的北面方向,那里,一座堪称宏伟的庞大建筑,犹如巨空中楼阁一般凌立着,隐隐透着冲天灵气。
那里,便是血侯府重要人员的居住之处!
“血侯府,血妙儿,你眼中的草根大少,如约来了!”双眼死死的盯着那被掩藏在淡淡云雾之中的雄伟建筑,孟飞的身体,在这一刻,剧烈的颤抖了起来。
此时,小龙鼠却是轻声一笑,抬起头,目光在这座宏伟建筑中扫过,忍不住得赞叹了一声,如此庞大得规模,在它所见过得城堡之中。
论起雄伟与面积,这应该是处在第一位的。
“不愧是血杀侯啊,仅仅一座外地的别院,就建设的如此霸气绝伦。”嘴中发出啧啧赞叹声音,小龙鼠惊叹道:“真不知,位于大华王朝之都的血侯府,又是何等规模!”
随后,带孟飞走了进去。
进了庄园,让一个仆人,带孟飞下去休息。
那知,这个仆人,不知是不是看孟飞不顺眼,竟然将他带到了一处柴房,里头堆满柴火杂物。
那仆人道:“你自己清理一下,等会开始干活。”说着便大致说明每日需做之事,大抵是除了御车之外,还需要干些挑水入缸,劈柴送担之类的粗活。
孟飞不由皱了皱眉,但仍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开口问道:“这位小哥,我晚上睡那?”
这个仆人,似乎甚厌恶外地人,不想和孟飞多说,随手一指,说道:“你就睡这啦!”
孟飞一怔,那仆人却不多加理会,已自行掉头走了。
孟飞苦笑一阵,想到神魔战场的苦日子,便自嘲道:“孟飞啊孟飞,你是才出奴才房,又入仆人殿!把柴房当卧房,那也不坏啊。”
孟飞凝神内视,发觉刚才这一阵调息,非常管用,疲累全消,却忽想起一事,探手怀内掏出钱袋,打开一看,不觉眉头大皱,原来只剩下不足两百时间点。
由于这里靠近海岸,时时受到各方势力的骚扰,使得这里物价飞涨,民不聊生,现在孟飞身上的钱,若要住旅馆兼食用,最多可以支持三、四天,怎不教他烦恼。
若换了往日,以他的身家,随时可往拍卖会,拍卖一件东西,就可让他很长一短时间内,衣食无忧了。
但现在这城里面,四步一岗,五步一哨,城中商贩,就早烟消云散,现在就算他孟飞身上有宝,也是求拍无门,使这一向出手豪爽的孟大少,初尝手头拮据的滋味。
正在这里,孟飞突然发现有双乌溜溜的眼睛,正盯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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