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陨谢

薛不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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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人回到稠南布庄时,叶辞正坐在官帽椅一勺一勺地挖着七宝素粥,他年纪小,双脚不沾地,两条小腿一上一下地晃荡着,很是悠闲的样子。

    “李百乔,你是要效仿‘老莱子彩衣娱亲’啊。”语气淡淡地,却一箭双雕,不仅讽刺了某位仁兄的穿衣品味,还给自己升了大辈儿。

    搁下比量在身上花花绿绿的布料,李百乔忍不住用刀柄横击童子的小腿腓骨,“小孩子家家懂个什么?我这是成熟的品味!什么老莱子!”

    “哦,”叶辞舀了一口素粥放进嘴里,“老不羞。”

    李百乔跳脚,“没长开!我我我至少小过!你老过么!”

    “‘老子’还死过呢,你羡慕不羡慕啊?”再次一语双关。

    谢焕叹为观止。

    “去查查。”沈惟雍一边笑一边把手里的匣子交给李百乔。

    李百乔接过匣子,反手作势要打叶辞的头,却又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不敢落在实处,反正到底也只是吓唬他罢了。

    笑闹间,突然一只通体雪白体态匀称的鸽子扑棱棱把脚搭在窗棂上。

    谢焕心中凛然一惊。

    庄子的脚上绑了一卷殷红的纸条。

    这是砂公子与她的暗号。绿为缓,红则急。

    她正要走过去,沈惟雍眉宇深敛,紧赶两步虚拦住她,“别看,我知道上面写的什么,我来告诉你。”

    虽诧异,但她还是跟着他出了门。顺手抽走了鸽子脚上的字条,揣进袖袋里。

    时序渐夏,淮安河两岸的熏灼人家早已换下了春锦长衣,疏林阴翳,却还是一派肃肃爽爽,两人不紧不慢一前一后地走着,各怀着心事,融入这一幅城西画卷中。仿佛是不谙世事的闺阁少女,和她心中暗暗仰慕的邻家隽秀少年。

    盱眙城托水而建,属龟相城制。城廓呈类椭圆型,洞开四门,如龟之四脚。城南香花小门,又恰似乌龟的尾巴。寓意盱眙城在淮安河面上永不覆没。世人皆说,天下无盱眙则周转不利,盱眙无天下则可以为国。

    盱眙十景中,有一处为“胭脂繁落”,说的便是这城西的胭脂桥,此桥因桥下为胭脂池,池水呈红紫色而得名。桥面宽阔,或可并行三辆太平车。

    沈惟雍拾阶而上,立于桥心扶栏远眺,谢焕站在他身后。

    “你父亲.....”沈惟雍垂着眼眸,推敲着该如何措辞,“被人杀了。”

    “谢缈?”

    “对。”沈惟雍转过身来,“你母亲杜若,不知所踪。”

    “不知所踪。”谢焕咂着这个词的滋味,“那就是也死了?”

    沈惟雍皱眉,微微摇头,“不好说。”

    谢焕心里有些发笑,这人虽然心思缜密,手段果决,却总脱不了少年的影子。比如刚见面时的故弄玄虚,比如灵飞寺中用来砸她的白杏。再比如,现在,为了照顾自己的感受,把她带出来,在这“胭脂繁落”之上如此谨慎地措辞。

    “我不是说过吗?背井离乡,对我来说,是一种得到。”谢焕含笑。

    沈惟雍的淡峰眉皱的更深,“血浓于水,你当真不在乎?”

    “在乎。但是......人皆说血浓于水,可是我觉得,亲人和朋友一样,都是因相交深浅论亲疏的。我那几未谋面的谢家亲人虽多,却不如伴我四年的檀一,不如愿作同谋的叶辞。”

    谢焕深深吸了一口气,显然并没有她自己说的那样平静。

    “阁主,所以,谢家人至于我,其实就如这胭脂桥下水。看似比血深浓,实际上,”她弯腰捡起一颗石头,“咚”的一声砸在水面,“不过尔尔。”

    沈惟雍眼下深深望着她出神,不置褒贬。

    “过两天,我要去一趟宛平城。”

    谢焕愣愣地看着他。

    沈惟雍一笑,指了指她怀中,“你不看看你姐姐写了些什么吗?”

    谢焕有些赧然,原来他早就注意到了自己的动作,于是掏出纸卷展开在手心。

    薛涛笺,朱墨字。

    “汝父死,疑萧氏。吾妹当自珍重。”

    谢焕只觉得热血上涌,一下子就红了眼眶。

    沈惟雍牵着她走下桥面,撩衣俯身,用骨秀白皙的一双手轻轻撩起金晖映照下显得殷红的池水,用给自家小妹讲故事的语气,“据说,先皇时期,有一位小姐意欲与她的心上人私奔,可惜她的心上人并不属意于她。”

    “后来呢?”

    “后来啊,这位小姐用头上的金銮钗扎进了自己的脖子,从这胭脂桥跳下去了。”

    殷红的池水从沈惟雍的指缝间纷纷坠落,“你看它是水吗?”

    白衣少年站起身来,抖了抖双手,回过头冲她宛然一笑。

    谢焕沉默半晌。

    “我随阁主一道去宛平城吧。我终究.....还是在意谢家。”她补了一句,“在意我姐姐。”

    “好。”

    少年笑的舒展,金晖在他的眉骨上镀了一层亮色。让谢焕想起了未生阁中随风止动的胡枝子,并不炫目,却风姿卓然牵绊人衣。

    宛平城地势颇高,四面环山,所以沈谢二人舍弃了李百乔这个无偿苦力,选择骑马而去。两人的行程并不急迫,却也不算悠哉,时而驿站换马,时而共乘一骑,终于在一旬之内抵达宛平城郊,借宿在一处农家。

    见沈惟雍生的温文雅致,谢焕清秀脱俗,又操着一口宛平口音,这农家的大婶儿十分热情,为他们二人提供餐食衣物,二人自然也以银两作谢。

    谢焕换了一身大婶儿家女儿的衣裳,一副小家碧玉的样子。

    沈惟雍扑哧儿一乐。

    “笑什么?”谢焕对着有些油烟肮脏的铜镜整理衣襟,顺带瞪了他一眼。

    “我只是觉得,”沈惟雍的眼睛里闪动着烛火,笑起来像城郊格外明亮的星星,“谢小姐可做千金,可做平民,可念佛经,可杀歹人。十分随性,我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