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人间地狱

司空音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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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过了多久,天空下起了下雨,雨滴一点一点的滴在了秦晓枫的脸上,手上,慢慢的他有了知觉。发现自己躺在了地上,他慢慢的坐起来,心里锥心的痛。

    天空仿佛被染成了血红色,村庄到处都是死人的尸体。秦晓枫站起身来,往近看去,一张张挣扎的脸还在倾诉着对死亡的不甘,盛夏的小草本应该青翠欲滴,此刻却已经沉溺在红得发黑的血液中,那一条条血痕一直蔓延,穿过村庄,穿过死者的身体,缓缓的流入太湖。不断延伸,只有死亡的气息在空气中弥漫。村庄的房屋已经被大火烧得七零八落,到处是燃烧后的木炭。

    秦晓枫震惊了,恐惧了,害怕了,倔强如他,只因为阿斌的欺负,他敢在月黑风高的夜晚扮鬼去吓他。但是此刻,在他幼小的心灵了,油然的产生了对生命的敬畏,死亡的恐惧。可是,他不知道的是,他的一生,将在征战中前行,会见证无数的死亡。

    他发了疯的往家里跑去。

    院子里,母亲身首异处,头颅已经在在血水中泡得发紫,秦晓枫看着这惨状,心里犹如一阵犹如刀绞,一屁股坐到了地上,泪如泉涌。

    “妈。。。妈。。。”,秦晓枫哽咽着,扬天大哭,那哭声虽然稚嫩,悲怆之情却如利剑划破寂静的长空,让天地为之变色,大地因而颤抖。自打记事起,仿佛从未见过自己的父亲,自小与母亲相依为命,而此刻,母亲却被人以残忍的手段杀害,而自己却亲眼看着刽子手杀害母亲的场面,那痛苦,对于一个年幼的小男孩来说,就是生命不能承受之重啊。

    上天啊,你为何对这么一个无辜的小孩这么不公,你的好生之德去哪儿了。不单要折磨这一对可怜的母子,更让一个才七八岁的小孩来承受这一切,还要连累那么多无辜的人儿。

    这种时候,活着的人比死了更痛苦。

    秦晓枫不知道哭了多久,哭累了。也慢慢的明白,活着的人要继续活着,对于他来说,不但要活着,还要为母亲报仇。他捏紧了拳头,心里发誓:“今生不报此仇,誓不为人!”

    家,已经被锦衣卫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他找遍了好几户村民的家,才找来了一把锄头,在地上开始挖坑。由于年纪太小,又没有干过农活,不一会手上已经有了血泡,但是他似乎感觉不到疼痛,还一直挖一直挖,直到手破了,血流出来了,疼得拿不动锄头才歇下,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又悲伤得哭了起来。

    就这样挖了歇,歇了挖,挖了很久很久,总算挖了一个可以容人的墓坑。秦晓枫小心翼翼的把母亲的身子拖进了墓坑,再把母亲的头颅抱着要和身子合上。

    他在墓坑边上又大哭了起来,哭得伤心欲绝,撕心裂肺,嗓子已经沙哑了,可是还在哭。好不容易止住了泪水,秦晓枫把母亲的头和身子合上,用手指把母亲的头发拢了拢,母亲的脸庞虽然惨败,但依旧可以清晰的看出这是一位绝代佳人。

    秦晓枫把母亲衣服都好好的归置齐整,在整理袖口的时候发现母亲的拳头攥得很紧,似乎有重要的东西在她手里捏着。秦晓枫心想,母亲在生命垂危之际还留着这样东西,肯定是十分重要的东西,可能关系到她的身世之谜。要想报仇,必须弄清楚自己的身世,而这母亲手里的东西可能是非常重要的线索。思及于此,秦晓枫使劲掰开母亲手掌,取出其中的物什。这是一件一颗正方形的铜质物件,粗一看极为普通,待得仔细观察,发现这件物品制作极为精美,周身有着极为古朴和奇怪的纹饰,一会儿像龙腾九天,一会儿像凤凰涅槃,且每一面的纹饰均不一样,上部有一小穿孔,似乎是为了系挂线绳之用。秦晓枫知道这件物品非同小可,找个绳子系上挂到了脖子上,置于胸前。然后将土回填墓坑,给母亲起了一个小坟莹,找来一块木板用刀子在上面刻几个字“母亲大人之墓,不孝子秦晓枫立”,立于坟前用做墓碑,但秦晓枫心思极为缜密,突然想到不能给母亲大人起坟莹,否则敌人杀个回马枪发现了母亲的坟墓,不但母亲不会得到安宁,还会大肆搜捕他。遂又将木板毁掉,坟头产品。

    将这一切收拾妥当,秦晓枫向着母亲的墓坑跪下,声泪俱下,用悲怆而又坚定的声音对他过世的母亲发誓到:“妈,原谅儿子的不孝,不能给你立碑树坟,防止敌人再来骚扰您。您在天之灵一定要保佑儿子,儿子在你面前发誓,一定为您报仇雪恨。他日大仇得报,儿子再回到这东古村陪您。”

    忍着悲痛,秦晓枫去已经烧毁的家里找到了家里用的刀具,把全身衣服用刀子割烂,并用木炭把自己化妆成乞丐,找了一根木棍做防身之用,又在家里和其他村民家里找了些没用被大火烧毁的干粮揣在怀里。秦晓枫明白,从今天开始,他就要亡命天涯,没有家,没有依靠,没有退路,要靠他这副廋弱的身板去立于天地之间,去解开自己的身世之谜,去为母亲报仇雪恨。

    想到这,秦晓枫再一次泪流满面。最后,秦晓枫还是下定了决心,迈着沉重的脚步,身一脚浅一脚的离开了家,离开了这个村子。

    走到村口的时候,秦晓枫回头忘了忘这个已经惨遭屠村的东古村。

    雨还在下,雨水混着秦晓枫的泪水从脸庞留下,村庄已经没有了生的气息,只是死一般寂静,留下的是满目疮痍,这里已经成了人间地狱。惨遭屠戮的村民没有人来帮他们收尸,或许他们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身体慢慢腐烂,最后找来乌鸦,吃光他们的腐肉,啄光他们的心脏,只剩下骨架;或许,到最后连骨架也不会剩下,会被野狗当做美食啃光。人命,在这,就是草芥!

    秦晓枫摇了摇头,头也不会的离开了村子,向着镇子的方向迈步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