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第2章 相遇

毛公瑾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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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我的出生冰磊出生于江南水乡的一个名叫“驻马店”的地区,冰磊并非城市人,然而出生的地点却是在驻马店地区的一个小镇上,这个小镇名叫“洙湖镇”,在当地人眼里,也是一个所谓比较富有的地方了。

    驻马店这个地方地势低,一到夏天就发大水,冰磊出生的那一段时间,正是盛夏的节气。

    不久之后,洪水又来了,半夜里,冰磊正躺在摇篮里熟睡,当洪水冲过来的时候,冰磊被浮起来了,冰磊的奶奶死命抱紧摇篮不放。这个地方的人都会游泳,所以也都淹不死。而毛冰磊的妈妈不一样,毛冰磊的妈妈来自遥远的洛阳偃师一个叫做“马窑村”的地方,那里是山区,山区的女人不会游泳。

    在洪水到来的时候,冰磊的妈妈也学着这里的人凫水,居然也学会了。

    毛冰磊是个男儿身,然而却带有几分女孩气,就连算卦的先生也说这个孩子是男儿身,女儿脸,男儿身,女儿命。

    冰磊小的时候住在驻马店老家,冰磊的奶奶应该是那种心眼心计颇多的老人。驻马店这个地方的人酷爱打架,冰磊依稀记得在老家曾楼小学上学的时候,一到下课,一楼有人打架,二楼有人打架,三楼有人打架,就连学校的*场之上也有人打架。毛冰磊简直就受够了,冰磊是那种从来都不打架的人,这一点,很像他外婆家马窑村那边的人的性格。

    冰磊的奶奶经常教育冰磊到学校不要打架,从冰磊小的时候,他的奶奶就有一句口头禅:“惹不起我躲得起。”就这样的一句口头禅保护了冰磊一辈子,冰磊有几分女人的性格,忧伤少言,正因为冰磊从来都不与男生打架,所以冰磊出落的明艳动人。

    冰磊平安而又快乐的度过了自己的童年和少年,而今的冰磊已年满二十六岁,二十六岁,正是青春正茂的年龄。书上有一句话,叫做:“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毕竟现在和未来最重要。

    而今的毛冰磊已经更改了名字,新名字叫做“毛公瑾”,毛公瑾是谁呢?呵呵,正是写这本书的本人,作家我自己。

    我决定从今天起,正式开始写书,有灵感的时候写书,没有灵感的时候读书,永远沉浸在书香中。

    我向往着将来去江南水乡发展,住在一个以水为路,以船为车的经常下着绵绵细雨的的地方。所以我从今天起就要开始努力了,努力码字,辛苦赚钱,为了自己美好的明天而继续奋斗。

    其实我老家也不错,只不过那里的人太有野性,本事也太大太多了。我的妈妈经常对我说:“你老家的人都是曹*,一进村就捏着腔她婶子她妗子的。”我的妈妈还经常对我说:“尤其是你的那个奶奶,又是司马懿又是诸葛亮的。”

    我笑了笑,在心中想到:“我老家人也够可爱的。”

    住在洛阳这座大城市里,一切都很方便,住在“桃源人家”小区的2号楼1单元6层楼里,过着温柔富贵的日子,让人感觉一切都很满意。

    今天中午温暖的阳光里,我徘徊在小区后花园的柳荫下,晒着那迷人的阳光,我的心中泛起微微的幸福感。

    离开老家驻马店久了,我很怀恋那个地势较低,阳光醉人的地方。然而,作为一个一个男人,总要去城市里奋斗,因为城市里机会多,什么都方便。

    我的外婆家近在咫尺,就在城市东南方的不远的偃师小山沟。

    我怀恋年轻的时候曾经在那里过着一种类似隐居的美好生活,依稀记得当年冬天我听得那首歌,刘德华的《忘情水》而现在,在码下这行字的同时,“千千静听”里依然播放这首歌,好美的旋律。

    第2章相遇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还记得你?冬日初晴的阳光下,你我相遇,我不知道你,我不认识你,然而我的心却记记告诉我,你就是他,你就是他,你就是我这辈子最爱的那个男人。

    阳光如花儿一样尽情地绽放,我一身轻装,素素而高雅的打扮,显得好从容。

    我站在小区后花园的柳树之下,身边是一个用水泥砌成的乒乓球台子。沉静自思,想着心中那些未来的打算和计划。

    蓦然抬首,哦,身边不远处竟站着一个年轻的男子。他似乎和我长得有几分相像,只是相比较而言,我更显得年轻一点。

    他拿着一个不大的手机不停的在手中玩弄,看样子,他很喜欢自己的手机。在“洛阳”这座城市里,手机是再普通不过的东西了,想不到他对手机竟情有独钟。

    他长得像谁呢?看上去很像南方那边的人。我想和他在一起玩,想和他在一起交朋友。我偷偷看他,他亦端详我。让我好害羞,我的脸颊,不禁泛起阵阵红晕。

    如果想和一个人在一起,就要勇敢地去追。我壮壮胆子,向他离近点,靠了靠。

    “你也在这里住啊?”我壮壮胆问了一句。这是我有生以来最为紧张的一刻。

    “啊,你好,你好。”他看上去似乎很高兴。“你也是这个小区里的人?”没想到他竟然反问我一句。

    “是啊,我住在2号楼1单元的601室。”我勇敢的报出我们家的门牌号。

    “2号楼?1单元?601室?”他反问三句。“这么巧啊?我就住在你的楼下,看样子我们还是邻居的呢。”他欣喜的看着我说到。“以后彼此都是朋友。”他低下头,似乎也略带害羞的说道。

    这时,有一个站在乒乓球台子上的小男孩对他说道:“我要下来。”他似乎很不高兴,一脸生气的说道:“慢点!”他用一只手扶着那个小男孩的手,小男孩很是轻巧的从乒乓球台子上跳了下来。他有一脸的怒容,看样子,他不是那种脾气特别好的男人。

    我似乎对他有几分失望,不过话又说回来了,真心喜欢一个男人,就要有一颗包容的心,能包容他的一切,包括他的脾气。

    他似乎也看出来我的心思了,他低下头继续玩着自己的手机。

    我怕他生我的气,我得赶紧哄哄他,“嗯,嗯,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我走近他,但是又畏惧他,离他有三步远。

    “我叫周遇,看起我就交个朋友吧。”他低下头,好像很生我的气。

    “我就住在你家楼下,你叫什么名字?”他又反问道。

    我怯怯的,这一刻,我心花怒放,幸福极了,“我叫毛公瑾。”我傻傻地说道。

    他拉起那个小男孩的手,大声说了句:“走,回家。”然后他们两个就朝着大理石铺成的水泥路走了,临别时,他回眸一笑,让我怦然心动。

    “周遇,周遇,念不好就是周瑜了。”我在心中默默地想到。

    我是一个迷恋周瑜迷恋上瘾的单身男孩,我的qq空间里有很多有关周瑜的视频,我常在电脑上看。“他真的是他吗?会不会是周瑜的转世?怎么会这么巧?他就住在我们家楼下,我住在6楼,那他岂不是住在5楼?”我在心中幸福的想着。

    他是那种很严肃的男人,并且脾气有点坏,从他说话的口气就能看出来。没办法,为了他,那我就迁就迁就吧。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见到这个男人的第一眼。

    还记得那是过除夕夜前的小年二十三,上午,我在后花园的*场上散步,那时的我穿着“adidas”牌棉袄,喝着“信阳毛尖”牌茶叶水。

    那时的他带着一个年轻少妇和一个大约两三岁的小女孩来*场打羽毛球,他是那种很爱妻子很爱孩子的男人。当他和他的妻子打羽毛球的时候,我就站在东南的桃树边看。

    他的女儿拿了一个树枝从他的后面打他的臀部,并且说:“你俩整天打啥打呀?”那时的他脾气真好,并不呵斥女儿,并且还笑了笑。能看得出来,他是那种很爱妻子很爱孩子的男人,这种男人,是我见过的全天底下最好的男人。

    他的妻子长得真好看,身材很苗条,个子也很高,穿着黑色的毛衣,显得很迷人,我喜欢他的妻子,也喜欢这个男人,这让我想起一首歌的歌词:“等待缘分需要千百年,爱一个人就在一瞬间,对你迷恋……”

    我看的迷了,在心中想到,如果能和他们成为一家人,那可真是天大的幸福。他们一家人和我在一起了很长时间,我不愿意走,也不想走,然而他们却走了,临走的时候那位年轻少妇,也就是周遇的妻子,看向我,嘴角露出一抹微笑。

    那个名叫周遇的男人轻轻弯下身子抱起他的女儿,一家人其乐融融。而我呢?而我只是一个单身男孩,活在洛阳这座繁华的大城市里,依靠写字为生,依靠在电脑上的写作为生。

    我有心和她们成为一家人,因为我爱这个男人,他在我眼里怎么都是好,包括他的不耐烦和他的坏脾气。

    当他们一家人回2号楼1单元里的时候,我还站在花园里傻傻地看着,她们这一家人,是我见过的天底下最恩爱的一家人。

    不久之后,我回老家了一趟,我叔叔是我老家村中的村长,并且在村庄的东边开了一个占地40亩土地的楼板厂。

    我天天无所事事,便在楼板厂的北边的黄土空地上散步,喝茶。可我怎么也忘不了周遇他们一家人,我一直想象着重回洛阳,靠网络写作挣钱买个u盘,再买个好沙发。一直都想象着和周遇成为一家人,将来永远和他在一起。

    本来我的想法是在老家辅佐我叔叔发展经济,在老家尝试做官,建功立业。然而周遇的出现完全改变了我的计划,我决定重回洛阳,和他交个朋友,然后呢?靠自己的文章挣钱,和他们成为一家人。

    于是我真的就重回洛阳了,这完全是爱情的力量。在回洛阳的高速公路的大巴车上,我一直都在思恋周遇。我是一个男孩,然而却是一个很痴情的人。

    回到洛阳后,新年过去了。正巧的是,每天夜里都能听到楼道里传来一个小女孩甜甜的声音和一个男人温柔的声音。我疑心这就是周遇和他的女儿的声音,然而当趴在猫眼里偷看的时候,只能看到他们父女的背影,听到楼道里传来的脚步声。

    春天来了,新的开始到来了。有一天早上我下楼,去新华书店看书,当走到4楼的楼道里的时候,这时,我又看到他了,我还怕看错,仔细端详,正是他,没错,是那天在小区后花园乒乓球台子边见到的那个男人,是去年冬天在小区后面*场上见到的那个男人。是那个脾气有点坏,然而却很爱妻子很爱孩子的男人。

    我不禁间感到阵阵欣喜,温柔的笑了,他低头看向我(因为他个子比我高)也温婉的笑了,这一刻我在心中亢奋的想到:“没想到还是同住一栋楼,这么有缘分。”他笑着看向我,从他的眼神里,我能看出来他也是这样想的:“没想到还是同住一栋楼,这么有缘分。”

    我下楼去了,他的女儿抬头看向我,眼神中透露的意思是:“你怎么会喜欢他?”

    这天,我的心情是格外高兴的,走在路上,我都感觉步子是轻飘飘的,我要和他在一起,每天能看到他,我就感觉很幸福了。

    我不知道在他心中是怎样看待我的,我不知道他是怎样想的,但是从他的眼神我能看出来他并不讨厌我。也许他会喜欢我,我这么年轻,又长得这么迷人,还是个单身男孩,还是个家,他会不喜欢我吗?

    其实一直以来,在我的心里,也是很矛盾的,我究竟是应该回老家辅佐我的叔叔当村长发展经济呢?还是应该继续留在洛阳靠写作挣钱呢?想来想去,还是留在洛阳写作挣钱吧,就当是为了周遇。

    然而男人,总要有个事业心才是,想来想去,两方兼顾吧。

    就在昨天,我老家的老朋友又鼓励了我一番,他的名字叫“曾辉”。是我女朋友的弟弟。小的时候,他总是缠着我管我叫“姐夫”。现在他听说我正在搞写作,他就很开心。

    我欠他的账,我没什么好补偿的,我向他许下诺言,等我今年靠网络写作挣到40万元人民币了,我赠送他一台笔记本电脑。他乐呵呵的害羞的说道:“不用咧。”

    然而心中对故乡,对老家又无比思恋,何去何从,当速下决断。

    拿定主意,只有这样:老家和洛阳两不丢,好去好回,以君之心,随君之意,于内于外,必无咎也。

    我之所以起早贪黑,努力码字,我在心中为了谁呢?为了爱情,为了周遇,为了昨日向我女朋友的弟弟曾辉许下的那句诺言。

    我的心太过脆弱,也太过细腻,也太过痴情。现在,写下这行字的时候,我想:“住在楼下的周遇又在玩弄他的手机,又在玩乐他的电脑,不知道我想他的同时,他会不会也在想着我呢?”

    他是我黑暗里心中的一盏灯,他是我黎明前的一道尊贵的曙光。

    我记得历史书上有这样一句话:“荣华富贵不回乡,等于锦衣夜行。”今年“五?一”节的时候,我准备回老家一趟。

    为了周遇,从今天起,我就要正式写书挣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