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亡灵牧师怎么能叫牧师呢

西域小王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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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听说嬴泗没有经历任何的刁难,直接学会采药的技能,学霸君方大同表示无语......

    而嬴泗却发现方大同是一个幸运的小子,这家伙居然是人族法师,要知道人族可是智力天赋,可以说法系职业法术攻击力数值的大小完全是由智力数值决定了。

    如果觉醒的种族是人族,职业选择法师和牧师是最佳的,牧师只是辅助职业和法师这类天生强攻职业是无法相提并论的。

    可是,方大同这个人族法师也面临一个巨大的问题。

    “你的意思也就是说,目前的我就等于是一个三等残废?”

    “还要仰仗在你这位亡灵族牧师混点经验升级?”

    方大同惊讶地大声说道,眼珠子差点掉出来。

    这一刻学霸君的学霸气息得到彻底的体现,也不知是不是找到了人生的目标,淡化了家庭悲剧的黑影。

    在以前,方大同作为班级的优等生可是很有自信的,这几天的一些不正常只是仇恨所致而已。

    “这个,好像是这样的。”

    嬴泗尴尬地摸摸鼻子说,任凭一个坏学生告诉他的三好同学,你以后必须要跟我混了,那作为三好学生的同学绝对是崩溃的。

    可他也不能直接告诉方大同,‘我是重生过来的,知晓这个世界未来三十年的大小事件,知道所有副本通关攻略,你跟我混其实并不丢人’吧?

    那样说不定方大同立即会掉头回学校。

    方大同也有些无语,“可你不也是牧师职业么?好像牧师职业的攻击比我法师还更不如吧?”

    说起亡灵族牧师职业,嬴泗可就有点急了,这是他永远的痛啊,好不好?要是觉醒的主战斗职业,前世他很容易就成为天仙了,何至于被一根香蕉砸死?

    香蕉个巴辣的!

    虽说是重生了,可真要是有选择的余地,他怎么可能选择亡灵牧师这种职业?

    人族法师、亡灵族战士、精灵族弓箭手这类的多好,实在不行兽族战士也行,亡灵族战士是高物理攻击的典范,兽族战士全体质加点,可谓是打不是的劳模。

    可没选择的余地,嬴泗也无语,“常言道读书人窃书,怎么能算是窃书呢?这叫拿好不好?”

    “而我们亡灵族牧师怎么能叫做牧师呢?这叫双攻击职业好不好?”

    “一般的职业都只有一种攻击力,例如说法师只能是法术攻击啊,兽族只能是物理攻击啊,亡灵牧师就不一样了,既有法术攻击也有物理攻击......”

    嬴泗解释了半天,可方大同还是无情地打击了他,“可不还是牧师么?”

    “噢,这个亡灵族牧师可真不是一般的牧师,是独一份儿的......”嬴泗还想辩解些什么,方大同已经轻飘飘地出了城镇的大门。

    “哎,我去,你别走那么快,当心会没命的,虽说我是个牧师,可我也没有学复活术啊!”

    常言道,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方大同再一次轻飘飘只丢了句话给他,“那你走快点。”

    “够是的!”

    嬴泗慌忙跟上,能找到方大同这样的队友,算是他捡到宝贝了,这可是人族法师唉,要知道种族决定升级的加点,而职业也不是可以选择的。

    觉醒后的人类,地精族就十有*,精神加点能有什么用?没有攻击只有防御,能起的作用几乎为零,或许用恐怖数量的资源和装备能打造一些高级地精族职业。

    但在网游世界建立的初期,战力强悍的主战力职业都没有什么资源可用,谁会花费大量的资源打造地精这个几乎无用的种族?只能整个种族被人类所放弃。

    而觉醒其他四个种族的人中,种族和职业契合的又是少之又少,例如就像方大同这样的,觉醒人族是智力加点,职业是与之无比契合的法师,特别是现在这种网游世界建立的初期,即使没有装备,攻击也是恐怖的。

    网游世界什么最重要?

    当然是人才啊!

    什么是人才?

    当然是方大同这样,种族和职业无比契合的啊!

    这就是人才啊!

    特别是人族法师这种职业,天生强大的法术攻击力,不需要多少操作,强大的火力、强大的远程打击能力,简直就是为副本准备的超级火炮!

    这样的人才,嬴泗可不愿意他就这么死了,而这小子也不知城外的危机,嬴泗还没有来得及告诉他......

    还没等嬴泗追上,就已经看到方大同黑着脸迈开大腿跑地飞快......

    在他的身后。

    三只野狗撒欢子追上,0级人类的属性可比不上1级的野狗,时不时能看到—3、—3、—3的红色数值从方大同的头顶冒出来。

    黑脸雷公发现嬴泗居然看呆了,咬着牙缝儿闷声吼道:“嬴泗,还不快点打怪,你想要我死吗?”

    “哦,哦!”

    某人才想起,0级的法系人族职业只有50点生命值,少得可怜的生命值还真不够野狗挠几下子的。

    而更不够野狗挠几下子的,就是三只野狗......

    嬴泗飞快地冲了上来,‘刷’木剑自动从包裹里装备到手中,没有技能,一个常规的刺杀动作,因为拥有前世无数次战斗的尖锐眼光,嬴泗出剑的角度极佳。

    几乎在一个直线上,分别‘触’到了三只野狗的身体。

    显然,嬴泗并没有选择先杀掉一只野狗,而是选择一次性拉走所有野狗的仇恨。

    1级野狗是属于皮厚血多的物理职业,超过50点的生命值,以嬴泗1级10—10的物理攻击,最少要砍出5次木剑才能干掉一只。

    而挥出5次木剑......

    这段时间,余下的2只野狗足够撕碎已经是半残血的方大同了。

    看来方大同只是路过引起了野狗的追杀,嬴泗的一木剑很成功就拉走了3只野狗的仇恨。

    野狗们飞快地把嬴泗围了个圈儿,走三才阵位。

    呦西,还挺有文化的。

    不过满血的野狗,只需要5剑而已,嬴泗先选中一只野狗,暗暗做好标记,一个快步直冲,木剑狠狠斩在那只野狗的额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