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当好人遇上流氓

张大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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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真的是个好人吗?”

    在机神酒吧里,何若智问他的死党傻强。

    为了购买那束据说是产自火星的金色玫瑰,何若智不得不在这间鱼龙混杂的酒吧打工三个月,他甚至还提前支取了一笔薪水才够。

    没想到对方根本把他当成臭狗屎。

    因为情人节的关系,酒吧中无不是一对对拥抱亲吻的情侣,甚至在公众场合就做出不堪入目的动作。

    偶尔有些单身女子,也都是穿着火爆神情魅惑的辣妹,一望即知不是为了何若智这样的贫穷男子预备的。

    见到此情此景的何若智更加郁闷。

    傻强其实一点都不傻,他的智商高达157,而精神力指数更是在189的高度数。

    绝非何若智这种智商98,精神力35的低能男人可以相提并论。

    傻强是那种每个学校里总有几个的天才儿童,整天带着一副啤酒瓶底子一样的近视眼镜,穿着规规矩矩的制服,手里捧着爱因斯坦或者霍金的巨著,就是这样不可思议的存在。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傻强又确实很傻。

    当何若智把自己珍藏多年,他最最崇拜和热爱的**沢井芽衣的豪华大碟拿出来给傻强分享的时候,傻强这才明白女性的构造究竟如何。

    这时候他已经十八岁了。

    傻强很用功地擦着柜台,一本正经地点了点头:“你是一个好人没错!”

    “靠,连你都这么说!我哪点比不过那个混蛋强尼!不过是个机甲骑士而已!”

    话是这么说,何若智却知道哪怕不算家世和外表,光凭机甲骑士一条,自己就永远无法越强尼了。

    ——当人类冲出地球,开始在整个银河系里遨游的时候,他们面对的是生活着各种变异生物的危险星球,此外还有辐射和宇宙风暴的威胁。

    而过去的宇航服又太过笨重了。

    大约是五百年以前,科学家终于研究出了适合开拓殖民星球战斗用的新型宇航服:星际机甲。

    这种新型宇宙服有如古代的盔甲般坚固灵活,其中又以生化技术植入了电子神经元和操纵系统,使得操纵者强大的机甲骑士。

    人类正是凭借着机甲骑士凶猛的战斗能力,才扫除了无数行星上的原住民,赶在地球资源枯竭之前,将大多数居民送入了太空。

    从某种角度来说,机甲骑士是整个人类种族的拯救者。

    所以无论走到哪里,他们都是人们心目中最伟大的英雄,也是少女们香闺中绮梦的对象。

    但是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机甲骑士却不简单,除了出色的身体素质之外,还需学习专门为机甲格斗而形成的武斗术,更重要的是,为了和电子神经元结合,必须拥有及其强大的精神力量。

    普通人的精神力读数大约在9o到11o之间,经过修炼便可达到机甲骑士最低要求的13o。

    而何若智天生低能,精神读数只有常人的三分之一,虽然这并不影响他的日常生活,但机甲骑士之梦却宣告破灭。

    更何况,他的运动神经也及其萎缩,比机甲骑士最低的肌肉强度和神经反应度都要相差三四倍,和常人相比也有一倍的差距。

    他这辈子便注定是个废柴了!

    何若智忽然很想哭,因为这个世界上有些东西是不管你怎么努力怎么奋斗都无法改变的,就好像他天生就不适合成为机甲骑士,就算再努力又有什么用?

    “别说这么多了,咱们还是先干好酒吧侍应这份很有前途的工作,机甲骑士的事情慢慢来好了。”傻强很用力地擦拭着酒杯,忽然道:“那边有个女孩子好像喝醉了,你看看?”

    “嗯?”

    何若智迷糊地看了看傻强所指的位置,眼前忽然一亮,只见酒吧最正中间的沙上,独坐着一名衣着暴露的怪乳少女!

    此女满头绿,左耳垂上一枚精致的蝴蝶纹身格外精致,满脸绯红,也许是喝醉了吧?面前横着七八个空酒瓶,都是高度的烈酒。

    一件暴露的黑色皮衣勉强包裹住她身上隐秘的部位,但却让人担心是否会撕裂开来。

    一双被紫色丝袜紧紧裹住的美腿从短裙下伸展出来,一只黑色皮鞋在纤纤玉足上勾着,荡来荡去。

    何若智忽然觉得胸口好紧。

    “应该没什么问题吧,喝醉了而已,应该有人会照顾这位……”

    话音未落,只见两名凶神恶煞的大汉从两边围了过来,从袖口和领子可以看出他们身上布满了纹身,其中一个人的耳朵少了半块,另外一个脸上则横着生了一条触目惊心的刀疤。

    两人鬼鬼祟祟地夹起酒醉女子就走。

    何若智连忙跟了过去,陪笑着问道:“两位先生,这位小姐是你们的……”

    “滚开!”

    一名大汉瞪了何若智一眼。

    何若智浑身打了个颤,连忙闪到一边。

    大汉轻蔑一笑,架着女孩子扬长而去。

    眼看对方的轿车渐渐消失在路的尽头,何若智心里十分沮丧:我果然是一个懦弱的人,连多问一句都不敢。呵呵,这样的自己有什么自己去当宇宙骑士,有什么资格去和那个强尼争?

    何若智心里忽然充满了勇气,悄悄地摸出了电话拨通了警局:“喂……我怀疑有人劫持人质,我……”

    忽然一阵剧痛,一条彪形大汉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来到了何若智身后,冷冷地捏住了他的手,轻轻一扭,何若智顿时疼得浑身抽搐。

    “臭杂种,敢管爷爷的闲事?活得不耐烦了!”

    何若智只觉脑子一阵剧痛,顿时昏了过去。

    *******

    碧华市郊野的一条无名河流。

    工业废水将河流染成了黑色,空气中散着硫磺的气息。

    靠近小河的地方全是腥臭的淤泥。

    何若智被两名流氓从车上拖下来,脑袋混混沉沉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要死了,我要死了!

    一瞬间,父母的样子都在脑中闪现,还有叶薇明媚动人的身姿也不断摇曳着,最后却化成了那个在酒吧喝醉的无名少女。

    何若智心中不由暗暗喝骂起来,如果不是那少女兀自醉酒,也不会轻易着了别人的道儿,那自己又怎么会过去搞事呢?

    不过想起刚才自己敢于报警,何若智又微微有些兴奋,至少在这件事情上自己干的不错,旁人绝不能再说自己是个无用的懦夫!

    “哈,这小杂种刚才还挺有胆量的,现在倒像个没骨头的懦夫!”一名流氓轻蔑地笑道。

    何若智低吼道:“我不是懦夫!”

    “哈哈哈!”

    那流氓大笑一阵,居然从腰间抽出了手枪指着何若智的脑袋,咔嚓一声子弹已经上了膛。

    何若智吓得当场跪倒在地,连烂泥里的腥臭也顾不上。

    两名流氓一起笑了起来:“你还不是懦夫?”

    “我,我……我不是懦夫,我要成为一个最强的人!”何若智大声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