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7.第二次的夜

正常的神经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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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天,是灰色星期五,沈煜最终无法忍受翅膀被折断的日子,于是,不告而别。

    我从来没有想过,我和霍启盛的第二次,会发生在霍大姑的客房里,那张雍容华贵的床上,轻飘飘的纱幔,像羽毛一样扫在我的肌肤上,那虚幻的感觉,让我觉得自己快要在霍启盛的身下,幻化成仙。

    那一天,霍启盛半夜回到了房间,他的脸色,有些铁青,看起来并不怎么高兴。

    他的身上格外的冷,我因为担心他,听着夜晚的风声,直到他回来的时候,眼睛都睁的像颗豆。

    我起身,穿着薄薄的睡衣,月光之下,完美的勾勒。

    我们已经有三天没见了,好像,他有要事在身,我不敢给他打电话,那无边无尽的思念,快要将我吞噬成了灰烬,我从来没有像这样极度的思念他,在这个陌生,又冷淡的城市里,在这个空荡荡的大宅子里,希望他能够抱抱我,给我安心感。

    “怎么样了,还顺利么。”我和一般的女人没有什么区别,只能在他回来的时候,给他温暖,却不能陪他,并肩作战。

    他的情绪异常的激动,在我靠近的那一刻,把我给紧紧的搂进了怀里,只是用冰凉的嘴唇对我说:“要开始了。”

    “什、什么要开始了。”

    他在我的颈窝里面摩挲,我能感受的到他从毛孔向外传播的温度,烫烫的,他说:“我和振兴的联合,彻底的触犯了二爷的底线,所以,要开始了。”

    我趴在霍启盛的怀里,拼命的抖,我从来都没有觉得他说的话,竟然这么可怕。

    我说:“霍启盛,你说话不要这么吓人好不好。”

    风过堂,我瑟缩着钻进他的怀里。

    他用手指一点一点抚摸着我的脊梁骨,他的声音轻如羽毛的在我的耳边轻轻吟哦:“如果我成功了,嫁给我好么。”

    尽管我们还没有到谈婚论嫁的年纪,可我却遇到了那个让我谈婚论嫁的人,如果注定和他在一起,那么为什么我,不提前行驶我们的权利呢。

    我没有任何的犹豫,犹豫只是留给不坦诚的人,我的手环绕在霍启盛的腰上,流着眼泪拼命的点头。

    我想他只是言重了,只是在吓我,他还有他的大姑,他还有……很多的人。

    霍启盛霸道的吻,席卷了我的嘴唇,他的骨节,将我幻化成了弱水,缠绕,缠绕,俞求俞渴。

    他将我压在床上,在那样一个深沉的夜,将我完成了洗礼。

    好像很多沉睡的感觉都一一的苏醒过来,他们干燥的想要吸薄水,霍启盛瞌这眼皮,脖子通红,身上的筋都鼓跳了出来,在那样一个剧烈摇晃,不停奋进的夜晚,是多么的迷人。

    霍启盛,请你爱我少一些,爱我久一些。

    我的眼角有晶莹的泪水滑落,在爱的厮磨下,伴随着他的低吼声,淋漓尽致,空气中浮荡着,我们的悲欢。

    霍启盛双目猩红的彻底,他的手插进我的头发丝,甚至把我的头皮都揪的疼痛,他的牙齿就像吸血鬼一般的在我的脖子上留下红色的痕迹,他说:“没有人能从我身边夺走你,没有人!”

    灰色星期五的前夕,我曾上楼探望过沈煜,我发誓我真的不是故意的,但是最终,他发现了那枚痕迹。

    他扯起嘴唇,看着我,不屑又讽刺的看向我。

    当时贺绮冰正在低着头给他量体温,柔柔的发丝扫在沈煜的胸膛上,沈煜在对我露出那样的笑容之后,突然伸手搂住了贺绮冰的后脖子,将她按在自己的胸膛上,用力的强吻。

    他的舌头伸了进去,在贺绮冰一脸红晕的慌张起身的时候,他们两个的嘴巴上面都带着水渍。

    贺绮冰的心跳的异常厉害,我不由得有些担心她会不会就此昏迷过去,她手足无措的在原地打转,找自己的体温计,匆匆的用视线扫了一下沈煜异常坦荡的脸,嘴角含笑的偷偷低下了头,说:“我先失陪了,我要去找我的体温计!”

    她匆匆的从我的身边低头走了过去,我几乎能感觉的到她连走过的时候,扫起的风都是甜香的,那是……初恋的味道,还没有转换成,单恋的苦涩。

    沈煜就这样的坐在床上,他的背后,是一副油画,上面画着一束枯萎的七色堇,就像他一样,无精打采的耷拉着脑袋,可是他的眼神还是那么的锐利,就像鹰隼一样。

    他伸出袖长的手指,抓起床头柜上的那个珐琅彩果盘,朝我的脚边丢过来,’砰!’的一声响亮,就像突然在脚边炸开了一样。

    他如同一头发怒的雄狮在床上咆哮,伸出苍劲的手指指着门口,朝我吼道:“我死了都不要你看!你给我滚!”

    他能包裹一切的怒与狂躁,让自己看起来,就像任何人都伤不到的天空一样平静,可是沈煜他毕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既然是人,就一定会有他的情绪,他,再也隐瞒不住的,爆发了。

    他的手只要再抬高一点点,就能把我砸的头破血流,我不相信他连这个力气都没有,尽管再怒,在出手的那一刻却敛住了,心软了,狠不下去了。

    他应该砸我的头,这样,身体上的疼痛,多少能让我舒服一些。

    我没有蹲在地上收拾残渣,那样不过是在给他一个拥抱我的机会,我快步的走出了房间,贺绮冰找温度计还没有回来。

    门没有关紧,我竟然从门缝之中听到了沈煜一声悲凉的抽噎。

    自始至终都不曾崩溃的他,此时却颤抖而哽咽的捂住了自己的脸,断断续续的说:“我他妈……到底为了什么!”

    那么沈煜,是去为他的为什么找答案去了么、、、

    那天是黑色星期五,我和霍启盛,是被贺绮冰的惊叫声给吓醒的,我从来都不知道,这个小巧的女生,竟然会有这么大的能量。

    那夜的雨,噼啪作响,敲打在玻璃窗上的时候,如同鬼哭狼嚎。

    我们两个跑上了楼,贺绮冰看着我们,捂住透白的脸颊,她手足无措,带着深深的自责,说:“沈煜……没了。”

    天空中一个惊雷闪过,让我想到了死这个字!

    霍启盛拍拍我的肩膀,他说:“冰冰言重了,他只是离开了。”

    就像你终究无法圈养一头狼那样,他总归是要回草原的,去找回,他所熟悉的厮杀与搏斗,就像是一个武士一样,你自横剑穿身,我依屹立不倒!

    “他……会不会有事?”

    霍启盛没有说话,我们只期望,沈煜此时已经回到了深圳。

    但是霍启盛接到了一通电话,一通,仿佛过来催命的电话,那天霍启盛穿着一身黑色的夹克衫,领口立了起来,遮住了他的半张脸颊,让他的侧面看起来,是那么的立体又刻骨。

    点话那边的人求他,求求他救救沈煜,他们的人被完全的包围了。

    “那些人想要什么。”

    “他们什么都不想要,他们只想要大D哥的命!”

    我感觉我的胸口闷闷的发疼,霍启盛挂了电话,雨水淋湿了他的头发,看起来有些刺,他看着我,目光笃定的说:“陈桑,你说救就救,你说不救就不救,我听你的。”

    人啊,是很贪心的,只要有一点点的机会,都会心存幻想。

    就像那些跳进河里,救溺水的人的人,尽管前面已经有人死去,他们依然会跳进水里去救溺水的人,为什么,因为他们心存幻想,觉得自己不一样,觉得自己就像盖世英雄,觉得自己一定能救人于水生火热之中。

    都是因为,那,可怕而不负责的幻想。

    我吞吐着嘴巴里的雨水,湿湿凉凉的看着他,说:“……救。”

    霍启盛闻言,没有半个不字,立马召来了一辆黑色轿车,我和他一起坐上了轿车。

    贺绮冰平时非常注意养生,连打个喷嚏都会觉得是身体在给她警告,可是这一次,她却冒着大雨从别墅里跑了出来,跟上我们的脚步,雨水瞬间将她浇了个湿透。

    她看着我和霍启盛,十分倔强而任性的说:“我也要一起去!”

    “会死人。”霍启盛言简意赅。

    “我不怕死!”

    当她咬着洁白的牙齿,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感觉到她的身上在散发光,一如当初那个以极其美好的姿态,降临在我身边的夏优,善良,勇敢,不惜一切的决绝。

    如果可以,我宁愿恳请时光,不要描绘她,那么她在我心里,将一直那么的洁白无瑕。

    雨水噼噼啪啪,贺绮冰的脸是善良的,是单纯的,就像我们的过去,我和霍启盛都不想毁灭她,可我,说不出口啊!

    霍启盛从车子里下来,红色的尾灯照的他的皮肤也是红的,他看着贺绮冰,忽的发怒:“你都几大喇,仲玩一见钟情嘅游戏,你中意人哋,人哋唔中意你呀!佢已经有女朋友,女朋友嘅肚都搞大咗,即刻都快生,你个大小姐,佢老母要去畀人当二奶呀!”

    霍启盛的话太伤人,以至于贺绮冰呆愣的看着他几秒之后,忽然剧烈的抽搐了起来,张大嘴巴,任由雨水冲刷到她的嘴巴里,声音含糊的对着霍启盛吼道:“我唔信!你讲大话!”

    霍启盛用眼角冷冷的横了她一眼,尽管他们还不太熟,说出这样的话太伤人,可我们已经任由她在恍惚的时光中,自我欺骗了这么久,不能再让她陷得更深。

    霍启盛吐出口腔里的雨,砰的一下关紧了车门:“烂泥扶唔上壁!”

    贺绮冰双眼朦胧的看向我,仿佛想要拼命的抓住最后一颗稻草,她的眼神,充满着极度的渴望,我知道,她宁愿我骗骗她。

    我心头苦的像是破了胆汁,悲凉的从肺腑深处叹息出一口气:“系真嘅。”

    贺绮冰那双瘦弱的腿轻轻被折断,她如同落叶一般,倒在雨里,有人为她披衣,有人为她挡雨,却再也没有一个人,交给她一个带着体温的体温计。

    雨刷疯狂的交替着,霍家的大门逐渐消失在后视镜里,我冗自抱着冰冷的身体,看着车辆沿着漆黑的街道,一点一点的驶入一个未知的远方。

    霍启盛给那人打了电话,他说,再坚持一会,我们马上就赶到,电话里的阿彪带着哭腔,说,他这辈子都不想再玩捉迷藏——

    他话音还没有落下,忽的传来一声短暂而尖锐的叫声,我往后颤了一下,几乎都能感觉到那血溅到我的身上。

    我眯着眼睛,失去神智。

    “阿彪死了,沈煜带过去的,最后一个人。”霍启盛燃起一根烟,电话的听筒里,只剩下一片忙音。

    嘟——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