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半部诗词惊长安

长安秋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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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时,你做药丸的时候,是你亲自盯着的吗?”

    徐福道:“以前是我一个做,后来身体不行了,新招了个伙计,很机灵,手脚也麻利,已经在药房工作一年多了。”

    问完徐福就让他回去了,药房伙计被带了上来。

    是个年轻人,二十五岁,相貌平平,确实如徐福说的那样,很机灵,也很有眼色。

    上来就跪下,把他知道的全说了。

    其实就和没说一样,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于是,方卓也把他放回去了。

    陆乘风摊着两手道:“我看这小子没说实话,我建议大刑伺候,我就不相信他的嘴巴,比我的火钳子还硬。”

    话说的很霸道,乍一听很唬人。

    “破案不是打打杀杀,是智慧,懂吗?”

    方卓指着脑袋再一次强调,不能使用暴力解决问题。

    “那你说接下来怎么办,看样子凶手还有继续杀人的苗头。”

    “这小子没说实话,定有隐瞒,你差人暗中跟踪,切记不要打草惊蛇。

    另外今天晚上去药房偷一盒药丸回来,我研究一下成分,看看在药丸里面有没有混入霹雳弹。”

    只要有事可做,陆乘风就像打了鸡血似的,到处乱窜,完全没有一个做县尉的自觉。

    元嘉回到京城,第一件事就是找程处默。

    程处默是程咬金的儿子,斗大的字不识几个,平时这些京城纨绔在一起的时候,他就是个受气包。

    不过一身武艺继承了老程的三板斧,勇猛无敌,是个机灵的小可爱。

    一旦脱离战场,他就是个小弟弟,智商瞬间降为零。

    有时候大家都觉得他是故意装傻,测试了几次,一致认为,是真傻。

    天生为战场而生的人。

    “处默,你看看我带什么好东西回来了。”

    说完就把方卓所以写的那副字拿了出来。

    程处默一巴掌抓了个空,气呼呼追着元嘉要抓住他揍一顿,在他看来,这是嘲笑他。

    “去平康坊怡红院,今晚让你秀成一朵花。”

    程处默挠了挠头,说道:“俺爹说,我已经许了皇家清河,不能再去那种腌臜的地方。”

    元嘉跳起来就在程处默的脑袋上打了一巴掌,骂道:“你爹那是骗你,他年轻那会儿经常去,享过福了,才说那是腌臜的地方,那里是不腌臜的地方,难道你不知道吗?”

    程处默小的很害羞,道:“那你不能告诉我爹。”

    “放心吧。”

    两人勾肩搭背的往平康坊走。

    刚到坊门,就看见老程搂着一个姑娘从怡红院的门里面红光满面的出来了。

    一眼就看见正准备进来的程处默。

    还没等程处默反应过来,老程一巴掌就呼在他的脑袋上。

    当时程处默天旋地转,眼前直冒小星星,转了一圈才停下来。

    老程揪住他的耳朵就是一顿狂躁的骂。

    “是元嘉让我来的,说是来欣赏诗词的。”

    元嘉此时哪里有胆量拿出诗词,一溜烟的早跑的没影了。

    程处默无辜的像一个三岁的孩子吃了自己的粑粑,哽咽在喉,无法言语。

    元嘉早就进了怡红院,碰见老程算他倒霉,不成想看见了正在打情骂哨的长孙冲。

    一个健步冲了过去,在他的胸口就是一拳。

    “老小子,你来也不叫我,上次我请的客,回去被我爹狠狠揍了一顿,你一个人来也不叫我。”

    长孙冲见元嘉再也没有那张黑脸,表现的还很可爱,就像是一只刚从山上下来的猴。

    想起爹爹说李伯伯把元嘉送到一个少年人的跟前,学习去了,本来不以为意,没想到,这才几天啊,这小子摇身一变,草鸡变凤凰了。

    “我刚去叫你,你不在,怀玉被他爹按在屋里学写字,房遗爱名花有主,被看的很死,叫了几遍,理都不理我,尉迟洪道不是我们这条路上的,他比我们玩的大,所以,只能是我一个人来。”

    说的自己很无助。

    “那好吧,以后就由我来陪你吧,你看这是什么?”

    话音刚落,一条绢布就呈现在长孙冲的面前。

    长孙冲拿过来一看,念道:

    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

    “半首?”

    “惊艳不?”

    “半首不值钱,除非一整首。”

    “又不是我写的。”

    “那小子写的?”

    “你说卓哥?”

    “卓哥?”

    “就是临潼县县令,我这几天和他一起查案子。”

    “墨龙显圣,龙徒相随?”

    “就是这个案子。”

    “查的怎么样?”

    “没什么头绪,陛下责令一月为期,我看着悬,不过这半首诗就是他写的,着实很不错,你觉得换八姑一晚上怎么样?”

    “你去试试吧,我可没什么信心。”

    说着就把绢布扔给了元嘉。

    元嘉对他嗤之以鼻,不一会儿就搂着两个姑娘的腰站在二楼对在大厅喝酒的长孙冲扮鬼脸。

    被鄙视了,长孙冲没了兴致,起身离开了。

    第二天,那首半篇诗词就火遍了长安城。

    还有很多有学识的才子,已经开始吟唱下半阙,但是,没有一个人吟唱出来的能和前半阙相媲美。

    顾凡之暴跳如雷。

    又是烟柳之地,为什么好的诗词总是在烟柳之地出现,这次不会又是那个小子写的吧。

    还专门卖弄文采,写一半,留一半。

    干什么?考我们这些老骨头吗?

    “爷爷,您就不要生气了,值得吗?”

    “你不懂,乱世的时候,这些诗词当然不能换来斗升米养家糊口,但是,在盛世要来的时候,诗词就和盛世相得益彰。

    盛世需要华丽的诗词来点缀,诗词也需要盛世来装裱,所以,不要小看一首好诗的重要性。”

    “据说是李尚书的儿子回去的时候,随手在他书桌上拿的。”

    “那就没错了,你回来拿了一副,他又写了一副,你知道这是干什么吗?”

    “干什么?”

    “写给我看的,上次在家里问他的时候,还给我几分薄面,我直说要娶你,就要看他自己的本事,你看,这就开始反击了,就是个小肚鸡肠的小子,没什么出息。”

    “那爷爷,我怎么办?”

    “你去学做蛋糕啊,还愣着干什么?”

    顾念卿转身要走,被叫住了,鬼鬼祟祟的说道:“要是还有诗句什么的,尽管拿回来就是了。”

    说完自己也忍不住哈哈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