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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可能。他怎么可能是凡语!”
杨皓脸色发白,本以为自己靠着家里的关系成为公务员了,可以在这次同学聚会上好好出出风头,然后帮李刚打击下王小凡这个他俩的老对手的自信心。可没想到,结果却变成了这样。
虽然不混饭圈,可杨皓还是比较爱看八卦新闻的。
史上最年轻月级歌手,沧桑大叔的缔造者凡语,他当然知道代表什么了。
月级歌手可能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毕竟只要是混娱乐圈的最差也是个月级歌手,可凡语这种原创型的月级歌手就完全不同了。
按照他之前写歌的质量,只要他想,一首歌卖上几十万那绝对是简单加轻松的事情。想想自己刚刚还拿一个月6000元的工资炫耀,真是有点关公面前耍大刀的意味啊!
此时的同学都对杨皓面带嘲讽,本来大家就不喜欢他和李刚这对狼狈为奸的好基友。
咬了咬牙,杨皓想,这个时候只能找来比他更有关系,也更有能力,同时也是在布鲁雪特深造的李刚来撑面子了。
电话播过去了,杨皓才刚说明了事情的经过,没想到李刚那边马上吼道:“杨皓,你个王八蛋,想找死别拖着我!你那边是不是有个穿着大花棉袄的土包子?”
“对啊?怎么了?”杨皓纳闷道。
“怎么了?他是亿科老总的儿子!你说怎么了?!看在咱俩这么多年交情的份上,我劝你千万千万别惹到那位了,要不然,就你爸在市里的那点人脉,连人家的毛都不如。”
“不是吧,亿科老总的儿子怎么会来咱们这种穷地方啊?刚哥,你在开玩笑吧?”
“你以为我为什么不去同学聚会的啊?老子被帝豪娱乐拒签了,都要拜那位没事闲得慌,来小县城玩我们这种‘小人物’的大少爷所赐!话我就说到这儿了,你就记住,千万别惹,不,你一定要把那位伺候好了,否则,没你的好果子吃!”说完,李刚那边电话就挂断了。
杨皓本身就不笨,想到夏雪这么势利的一个女生,在同学会上的表现,他马上就明白了,李刚所说的都是真话了。
一想到刚刚自己还跟周世龙对骂过,甚至还逼他喝酒,杨皓就出了一头冷汗。
好巧不巧的是,周世龙此时正好扫了他一眼,对他做出了一个抹脖子的手势。杨皓只觉得脑袋一嗡,就失去了意识瘫软在了地上。没多大会儿,就被救护车抬走了。
陆之昂和很多刚刚听过王小凡那首《我相信》的人,在得知他居然就是凡语后,也全都涌进了队伍,准备要个签名。
就在王小凡耐心的签名时,一脸傲娇的华晓阳,扭着她的水蛇腰,甩着两条修长的美腿进来了。
凡语团的粉丝马上七嘴八舌的夸赞华晓阳,都说,要不是她,自己肯定是见不到凡语的。
王小凡挑着眉毛,看着华晓阳,正准备开口说话时,那位却“哈哈哈”的大笑了起来。笑声十分之假,但是声音非常大。
她三步并作两步,来到王小凡身边,非常亲密的蹲了下来,摸着王小凡的脸说:“哎呀,我这个男闺蜜啊,就是害羞!真是的,熟就是熟,这有什么不好意思说的啊!”
说完,还很亲密的把脸贴在王小凡脸上,让众人给拍照。
王小凡马上就意识到了,这位肯定是吹牛逼了。
他皮笑肉不笑的小声道:“你就不怕牛皮吹破了吗?”
华晓阳则保持着一脸甜蜜笑容,嘴唇不动,只牙齿动的说:“大哥!我求你了!帮我撑过这一关,我给你一张火女卡。”
特么那张火女卡明明是我给你的好伐!现在居然又拿来贿赂我了!你以为所有人都像你一样稀罕那破游戏道具吗?
不过善良的王小凡当然不会戳穿华晓阳了。她怎么说也是自己的粉丝团副团长,在上次水军大战中,做了很大的贡献。满足她的那点小小的虚荣心,对于自己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
就这样,牛皮大王华晓阳在凡语粉丝团中的地位更高了,甚至高过了团长程晓。
越来越多慕名而来的人涌入了包厢,这让本来挺宽松的包厢显得格外拥挤。还好,所有人加起来只有六百人而已,毕竟整个ktv的容量加起来,也才不过一千人。
再加上王小凡签名的速度很快,两秒一个,没多大会儿就签完了。
不过好不容易见到凡语本尊的粉丝们哪可能会这么容易就走呢?他们一致要求王小凡献唱一首。
看到黑压压的人挤在一起,门外边还源源不断的来人,王小凡担心会出事。本想拒绝来着,此时,得到消息的大堂经理赶了过来。
“大家都去我们的大厅吧!这里太挤了,容易出事!大厅那里也有设备,凡语先生可以在那里为大家献唱!”
大堂经理的话让王小凡松了口气。
那个金碧辉煌的大厅容纳六百人确实绰绰有余,王小凡拿来了一把吉他,将话筒放在支架上,然后说:“谢谢大家能这么捧场,说实话,能有这么多粉丝,我也很惊讶。只有音乐,我觉得是不足以报答大家的厚爱的!所以,今天酒水畅饮,所有的费用都记在我账上!”
“凡语大大万岁!”
所有的人都惊呼了起来。
而此时,周世龙让夏雪给周进峰打了个电话。周进峰痛快的表示,今天所有的费用都他包了。
开玩笑嘛!在帝豪ktv需要他周世龙的老弟付账?这是打谁脸呢?
啤酒、白酒、鸡尾酒,各种果汁和饮料以及果盘不停的上来了,大家喝的不亦乐乎。
此时,伴随着轻快的吉他声,王小凡也开始了他的演唱。
“会不会,有一天,时间真的能倒退。
退回,你的我的,回不去的,悠悠的岁月。
也许会,有一天,世界真的有终点。
也要和你举起回忆酿的甜,和你再乾一杯。
”
在场的大多数人都是来参加同学聚会的学生,再加上场面有点儿嘈杂,不太适合唱低沉缓慢的情歌,所以王小凡就选择了这首五月天的《干杯》来演唱。这首描写友情的歌,非常适合在这个场合演唱。
“如果说,要我选出,代表青春,那个画面。
浮现了,那滴眼泪,那片蓝天,那年毕业。
那一张,边哭边笑,还要拥抱,是你的脸。
想起来,可爱可怜,可歌可泣,可是多怀念。
”
一些本来还在痛饮的,和王小凡同样是大一新生的学生,在听到了王小凡的歌词居然是在唱学校里面的事时,不禁放下了杯子,静静的聆听了起来。
而为数不多的几个大人,本来就不在乎这点免费的酒水,他们也都仔细的听着这位年轻歌手用说唱的方式所要表达的意境。
“怀念总是,突然怀念,不谈条件。
当回忆,冲破考卷,冲出岁月,在我眼前。
……
只是我,望着海面,等着永远,模糊了视线。
”
仔细聆听的众人发现,这首歌本身的曲调不能说非常好听,却是极为普通,可在王小凡以说唱的方式将大片大片充满了回忆的歌词唱出来时,却营造出了一种莫名的悲伤气氛。
没错,一首欢快的歌曲,用非常欢快的说唱方式,营造出了一种让人想哭的感觉。从这一点来看,就算歌曲本身的曲调再烂,也足以说明这首歌,是一首非常出彩的歌。
刚刚高考完没多久的大一新生们,有的已经泪流满面了。
他们从王小凡的演唱中想起了高中的种种过往。
那时候,他们还是大人眼中的毛头小子,可他们却已经对本班或者别的班的女孩们,起了爱慕之心了。
那时候,他们都喜欢玩一种叫做解开女生脖子上的吊带的游戏。
那时候,他们因为自己班的女生被外班男生欺负了,整个班级的男生,人手一把板凳,齐刷刷的来到了那个男生的班里,逼着他当众给自己班的那位女生道了歉。
那时候,他们在课间跑操。好多调皮的男生都会跑着跑着偷偷逃出去,有的一起去小超市买零食,有的去学校的卫生间偷偷吸烟,一根烟,可以十几个人一起吸,大家都觉得这么做很酷。
那时候,他们会因为自己喜欢的女生有了男友而彻夜难眠。
那时候,他们起早贪黑的写题、做卷子,他们面前摞着高如小山的各种复习资料,他们有时候觉得压力大的真想哭。
那时候,他们高考完了,顺利的考上了大学,觉得好像整个世界都是他们的。
可真正到了大学,他们才发现,那段充满了欢笑,充满了眼泪,也充满了心酸的高中生活,才是他们真正用心付出的生活。
如果真的可以,他们好想所有人都回到那一间泛黄的教室,每个人都拿着自己高考的试卷,所有人都不说话,只是静静的听着老师在讲台上讲题。
可惜,过去的,已经不会再回来,谁都回不到从前了。
此刻,唯有干杯!
“终究会,有一天,我们都变成昨天。
是你陪我走过,一生一回,匆匆的人间。
有一天,就是今天,今天就是有一天。
说出一直没说,对你的感谢,和你再乾一杯~~~~
”
唱到这里时,王小凡举起手示意众人拿起自己手中的杯子,一起干杯。
啤酒、白酒、红酒、鸡尾酒和盛满各种果汁的杯子“乒乒”的碰在了一起,没有人在意那几乎洒了一大半的酒水,伴着王小凡的音乐,众人一起高呼:“干杯!”
罗兵看着站在人群中,看着那个戴着眼镜,文文静静的女生,一动不动。她正在小口抿着红酒,脸上漂着两朵红晕,此刻的她是如此美丽。
那个时候,自己还是别人眼中的小混混。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么大胆的向她表白。
而她也只是笑着说:“只要你进步几分,我也许会考虑考虑。”
就是这么几分几分的前进着,罗兵终于考上了重本大学。
直到他毕业的时候,才知道,原来她早已有了心上人。
“谢谢你那个时候,没有直接拒绝我。让我这个别人眼中的差生,也能圆了大学梦。你的善良,我永远铭记在心。干杯吧,为了那个我深爱着,却不爱我的善良女孩!”
罗兵将那杯高度的白酒一饮而尽,脸上明明满是笑意,眼睛中,却止不住的不停流泪。这让他想起了自己最喜欢的一句话:
小时候,我们哭着哭着,就笑了;长大了,我们笑着笑着,就哭了。
“再乾一杯永远~~~”
“干杯!”众人再次干杯。
“喝了就能万岁~~~~岁岁和年年~~~~”
“万岁!”齐声的呼喊声,在大厅内不断飘荡。
干杯,一杯接着一杯。此时的众人完全忘了自己的身份,忘记了自己的目的,所有人都只想痛饮一番。
喝吧!没人会在乎的!吐完了再来,没有人会先睡!
笑吧!笑声能止住眼泪!在有些人字典里,哭可能真的不会!
侃吧!口无遮拦不知疲惫!过了今天也许再也不会再会!
那些属于青春的记忆,在此刻汇聚成了一团,伴随着或是热辣,或是甜美的酒水灌入肚中。
“最后三句歌,我希望大家能手牵着手和我一起来!不论认识或是不认识的人,所有人都有,手拉着手,让我们为青春干杯!”
六百多人毫无羞涩感的拉着手,高高的举到了空中,伴随着王小凡的歌声,不停摇摆。
“时间都停了,他们都回来了,
怀念的人啊,等你的来到。
时间都停了,他们都回来了~~~~~
”
一曲结束,众人高声的欢呼了起来。
周世龙此刻不禁感叹,王小凡真是个唱现场的天才!
仅仅一首歌,他就能把六百人的混乱现场,打造成一个好似专门举办的青春回忆派对。谁还敢说比他的歌唱感染力强?
史珍珍也不禁多喝了几杯,为的是这段从未开始,就已经结束的爱恋。
今天过后,无论之前是不是王小凡的粉丝,只要听过他唱歌的人,都成了他的死忠粉。特别是陆之昂,他在再次创业成功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买了一万张王小凡的全新专辑,送给身边的人。
(超长二合一章节,一章顶两章,晚上还有一章,所以今天算三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