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第94章

郑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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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倩虽然得到解脱, 难免还是觉得自己丢了大脸面。

    十二点多钟,吃过午饭,她起身跟着姚信和离开, 同朱教授道别的时候,小脸羞涩,话说得格外轻,往车里一坐, 神情别提有多委屈。

    姚信和觉得女人这种生物实在让人费解。

    特别是沈倩这个品种,前脚调戏了自己, 后脚又能为着其他男人愁眉苦脸, 一时落了清净, 皱着眉头也不说话, 一眼望去, 都不知道她是在忧郁还是没吃饱。

    当天下午, 沈倩去机场送走姚信和,团里那群自驾游的同事也接二连三回了秦南。

    苗冉冉是最早到达招待所的那一批。

    见着沈倩也回来,她立马小跑上前,抱着她的胳膊, 一脸讨好地笑着问到:“怎么样, 和老公玩的开心吗。”

    沈倩这会儿心情恢复过来, 咧嘴一笑, 小脸红得格外真诚:“开心,我俩昨晚上终于进行了前所未有的深度交流。”

    苗冉冉脸上一红, 心想这两口子还特么是老司机,轻咳一声,就捂着嘴巴感叹:“真好,小沈, 我可真羡慕你,老公长那么帅那么有气质,家里还有钱,对了,听说你妈妈是顾兰青啊?”

    沈倩见她突然提起自己母亲,点头答到:“对啊,怎么突然问这个。”

    苗冉冉眼睛左右看了一圈,靠在她耳朵边上,开始告起状来:“你不知道,这次跟我们去黎乡玩的人里头,有几个是秦南乐团里的,其中有一个叫什么邱浩的,说是乐团一提,哎哟那个架势,一路上可不消停,指点这个批评那个,聊到你妈妈,硬说当年她能得那个帕格尼尼的奖,是走了关系把他们几个同期的给挤掉了才进去的。”

    沈倩平时对家里人极为护短,听见这话,手里的毛巾立马往地上一摔,张嘴一句国骂,浑身气焰嚣张,只恨自己此刻不能手举火把,把那厮的大裤衩子烧个迎风飘扬。

    没想第二天,她在秦南的山海音乐厅后台还真遇着这人了。

    邱浩果然如苗冉冉所说,为人异常自大,在那跟乐团里的小年轻说话,几乎每颗字都带着前辈的傲慢。

    小年轻是才被招进乐团里来的,原本脾气挺好,但聊到自己的偶像顾兰青了,难免还是有了脾气,“咩啊,顾老师就是好厉害的喔,她当介个特别指导,当然是当之无愧的啦。”

    邱浩哼的一声,冷嘲热讽起来:“顾兰青?她不过是找了个好男人,那些奖项资历,保不齐就是睡出来的。”

    沈倩见那小年轻还想开口反驳,连忙一脚把半掩的房门踹开,把人往后面一拉,皱着眉头教育:“行了,你个广东的小同志就别跟这儿较劲了,张嘴一句咩,不知道还以为你是来喂羊的,让我来。”

    说完,她迈步向前,扬起脑袋对着面前的邱浩咧嘴一笑,拳头猝不及防地举起来,打在他那张老脸上,而后大腿往下一压,把他的胳膊反扭在身后,开口问他:“怎么的,你一个大老爷们儿,精神世界这么肮脏,党的光辉没洗刷你,我来免费漂白,你还不乐意啊。”

    沈倩这人其实也不是崇尚暴力,她就是不喜欢跟人玩儿阴的,什么指桑骂槐,什么迂回牵制,在她那儿,纯属浪费时间,有那个空,浪费那个脑细胞,不如多吃两口肉,多写两首曲。

    严导原本过来后台找人,没想冷不丁的遇着这么一出戏。

    他是南湖电视台的节目组导演,手里现在正在筹备一个叫做《歌者》的节目,听说秦南歌舞团这边有个在当地很火的摇滚歌手,就想着过来看看,没想到阴差阳错的,居然遇见了顾兰青的闺女。

    顾兰青上大学之前一直生活在桐城,严文生那会儿是她的同学,偷偷喜欢好些年,大学为她专门考到北城,只可惜还没来得及表白,顾兰青就被个部队里的大老粗给叼走了。

    这事儿想来实在可气。

    严文生现在即便已经结了婚有了孩子,可回忆起当年的遗憾,时常还是觉得扎心。

    去年顾兰青参加高中同学聚会,聊到自己学习歌剧的女儿,严文生记在心里,当天晚上就去网上搜了搜沈倩的资料,觉得这个姑娘未来可期。

    沈倩倒是不知道严导跟她妈之间的那些旧时情意。

    见他邀请自己参加《歌者》的比赛,只觉有些过于仓促,“严导,您看我这才刚结婚没多久,过几天回北城就得去忙婚礼和搬家的事,再说下个月都要春节了,家里走亲戚见熟人,多忙啊。”

    严文生挥手表示不用担心:“哪有那么快,我们这节目啊,最早也得明年开春三月份才启动,算下来,还有两个月呢。我和你们歌舞团的乔副团长是老交情,我到时候跟她说一声,你连班都不用去上,安安心心在家准备节目,拿了好名次,我们电视台高兴,你自己高兴,你们团长也高兴。”

    沈倩听他这么说,还真有些动心了。

    毕竟,她一搞音乐的,虽说懒散了点,但要说不想出名、不想跟粉丝互动,那纯粹是装逼。

    况且,他们歌舞团一人少屁多的事业单位,里头那么多妖魔鬼怪凑在一起,整日抬头不见低头见,也的确挺无趣,似乎每天不打两个清新脱俗的屁,都不知道美好日子该怎么过下去。

    于是沈倩冷静思考两天,就干脆把这事跟姚信和说了。

    姚信和对音乐方面的事情了解不多,但他对于沈倩参加节目这件事却是十分赞成的。

    一来南湖电视台的影响力毕竟摆在那里,二来,也是姚家自己就有专门的文化公司。他认为,自己一个没有音乐细胞的理工男,都能对沈倩的歌声如此着迷,想来这样的好声音,也不该被淹没在死板老态的歌舞团里。

    于是,沈倩答应严文生当天,姚信和就在北城给她成立了个人工作室,挂在姚氏的青山文化公司下头,又把琳达调过来,给她做了个专职的助理。

    唯一让人有些顾虑的是,姚氏文化公司现在音乐板块的业务经理是姚信鹏的老婆梁穗穗,沈倩早些时候因为孩子的事跟她闹过一回,两人凑一块儿工作了,想来难免产生矛盾。

    果不其然,沈倩本来心情还挺好,听见梁穗穗的名字,对着手机,立马就是一句哼。

    这声哼还真不是突如其来。

    姚信和前两天刚把自己的婚房定下来,被老太太喊回去吃了个饭,没想那头梁穗穗忽的不请自来,张嘴就在那哭诉老太太最近又生了几次病,哭到后面,就开始旁敲侧击地提议把姚信鹏的亲妈张连媛接来老屋照顾老太太,话里话外,都是在暗示大房现在没个正经长辈,指责姚信和的母亲白迎蕊一回英国十几年根本不管公婆的意思。

    要不说沈倩不屑与梁穗穗这女人为伍呢。

    这人自己嫁了个私生子,不想着低调做人,居然还打着让她那小三婆婆也登堂入室的主意。

    想那张连媛,一个姿色平平的家庭老师,年轻时引/诱未成年男学生,年纪大了破坏人家家庭,生了个孩子阴阳怪气,没点本事,成天盯着家里这点儿财产瞎琢磨。

    沈倩知道自己婆婆白迎蕊不在乎姚家的这些东西,但她一做长孙媳的,可一点不想把应该属于自己的东西让出去。

    于是沈倩回到北城,斗志格外昂扬,下了飞机直奔姚小糖的学校,接完孩子,顺路开着车,跑去城北胡同,不一会儿就在一圈麻将的吆喝声里找到了老姜的位置。

    老姜原来叫小姜,今年才刚二十,原本是二胖乐队的编曲和贝斯手,北城三代土著居民,天生音乐大佬,大学学的指挥,家里有钱又有房,租出去的门面店铺每月大几十万,大二时因为惹事被学校开除,家里就安排他去老年合唱团实习指挥,没想他干了俩月没干下去,把一老头给揍了,之后就干脆蹲家里,指挥起了麻将桌上的万里江山,由小姜变成了老姜。

    老姜跟沈倩臭味相投,两人革命感情极其深厚。

    此时,他听说沈倩要上《歌者》,想找自己帮忙编曲,满口答应一点含糊也没有,放下手里的筷子,把嘴里的鸭骨头吐出来,撩着眼皮看旁边的姚小糖一眼,就问她:“这你妹妹啊?”

    沈倩十分严肃地纠正:“我闺女。”

    老姜懵了,一擦嘴巴,蹲下来,伸手往姚小糖脸上一捏,难得收起那副吊儿郎当的痞气,无比感叹道:“行啊你,嫁个男人,还能白得这么漂亮一闺女,赶明儿我也上二婚市场溜达溜达去。”

    沈倩把姚小糖抱起来,眯了眯眼睛,“你就是想不劳而获,截取其他男同志的劳动成果。”

    老姜一愣,张嘴表示同意,“要说看事通透,还得数你老沈。好在你男人年近三十,为人沉稳,不然在你面前,岂不是成天像裸/奔。”

    沈倩望了一眼他桌上的烧鸭,轻声叹气:“别提年龄的事儿,一提年龄,我就心疼得要流泪。”

    老姜白眼一翻,耷拉着眼皮回她:“拉到吧,人家眼泪是从眼里出来,你丫从嘴角出来的,这他妈叫口水!”

    说完,他把桌上没吃过的那盒烧鸭往她手里一放,挥手喊到:“给爷滚蛋。”

    沈倩于是拿上两人友谊的烧鸭,带着嘴角流下的晶莹泪水,老老实实带着自家闺女滚了。

    沈倩呈了老太太的情,知道老人家爱吃榴莲,当天就让人送了一极品马来西亚猫山王过去。

    沈倩自己在对街的品安园其实也有一套小复式,是成年那会儿家里送给她的,虽然比不上犁山别苑这一套,但也价值不菲。

    她平时少有过去那边,几年前把房子租出去,现在里头合租了四个年轻姑娘。

    沈倩下午一个人把新房里的床上用品换了一遍,坐下刚喝两口茶,没想那头品安园复式楼的租户乔小姐就突然打来了电话,说是物业那头有份入户文件要业主签字,现在她给沈倩送过去。

    沈倩平时一向不爱麻烦人,如今见推脱不了,就干脆让乔小姐走两条街过来犁山别苑这边,准备让她回去的时候,拿两袋水果,顺便再刨几株后院的冬蔷薇送给人家,算是个装饰品。

    乔小姐来得果然挺快。

    她是搞公关的,在会所里工作了许多年,长相出众,打扮精致洋气,说话声音婉转动听,脱了鞋,被沈倩接进别墅,姿态摆得很是妖娆,目光在沈倩那张圆润白嫩的小脸上扫荡一圈,隐约带着些许打量。

    沈倩收下文件,也没多想,转身去后院给她挖冬蔷薇,没想力道没控制好,旁边的备用水管被她一锄头给弄出了个窟窿,尴尬地挠了挠头发站起来,想着自己收拾不了,便索性给物业打了个电话过去。

    物业的工作人员来得很是迅速,他也没见过这一户的女主人,进门之后,见到乔小姐,还以为这是姚先生的太太,微笑一声,立马低头抱歉,“姚夫人,实在对不住,这个备用水管本来两月之前就应该更换的,但您和姚先生一直没在北城,所以就耽误了,您放心,明天我们工程部的同事过来,立马给您更换好。”

    他这话说完,乔小姐微微一愣,站在那里也没有解释,只抿着嘴巴撇过头去,装作没有听见的样子,领着他往后院走。

    姚信和这会儿也才刚刚下班,他二姑姑今天回国,老太太让他带着沈倩回去见上一面。

    他听说沈倩在新房这边,于是就自己坐了车过来,没想进屋看见一个乔小姐坐在那里,一瞬间还以为自己走错屋子,脚步几乎下意识就退了出去。

    乔小姐抬起头来,神情倒是十分自然,站起来,弯眉笑道:“是姚先生吗?”

    姚信和抬头再次确认了自己家的门牌号,皱着眉头往屋里走,径自坐在沙发上,没有搭理乔小姐的意思。

    可乔小姐在会所里头混迹多年,最能看出什么样的男人值得攀附,所以对于姚信和此时的冷漠,她一点儿也不在意,在对面的沙发上坐下,手指拨了拨自己脸颊旁落下的发丝,柔声说到:“沈小姐在后面和物业的人处理水管呢,等下就过来。”

    乔小姐是浑身都被武装过的女人。衣服上萦绕的,是性感昂贵的都市香水,妆容和气质具备的,是无可挑剔的成熟魅力,往你跟前一坐,似乎连头发都透着一丝不苟的精致。

    姚信和过去没有瞧不起这样的女人,但他也不会与她们发生过多接触。

    作为一个领地意识极强的男人,姚信和生来不喜与人过分亲昵,在第一眼看见乔小姐坐在自家沙发上的那一刻,他的脸色便开始有一些不悦,等乔小姐自作主张地泡了杯茶在他身边坐下,姚信和皱起眉头,抬头看过去,连眼神越发带上了显而易见的厌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