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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理一下我啊!”
“你敢不敢让我碰一碰你的脑袋!”
“我敢肯定你和这个老家伙一样是个没礼貌的格兰芬多!”
“我可是整个霍格沃兹……不,全世界年纪最大的帽子!”
“你们居然不带我玩?!”
“信不信我九月份把你分进阿兹卡班!”
在文森特正和校长先生交换情报的时候,分院帽在架子上扭来扭去,试图引起两人的注意。
然而分院帽的威胁并没有得到回复,办公室里一老一小两只狐狸依然在自顾自地交流。
“嗯……那个药方……大概是这样的。”文森特在羊皮纸上写了一份假布洛赫要求做的魔药递给邓布利多。当然他写的是完整版,只不过邓布利多并不知道这是弗雷德和乔治琢磨出来的。
既然这个人是食死徒,那么这份魔药在他手里就变得非常危险了。
一份能使人昏迷并陷入梦境的药剂……他总不能真的是用来治疗失眠的吧。
“噢……这是迷情剂?不不不,不太一样……但它也是一种迷药……”邓布利多皱紧了眉头,大概是发现自己好像一不小心……玩脱了。
“话说回来,文森特,你去翻倒巷干什么?”
“咳咳咳,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哦,那这个我还得拿去给西弗勒斯研究一下……”
于是邓布利多真的没有在意某些细节,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文森特很小的时候在凤凰社表现出来过什么天赋,导致这些认识他的大人们都没把他当正常小巫师看了。
之前伊莉丝姨妈也是、韦斯莱夫人也是,现在就连邓布利多也是这样……
也许在他们看来,就算文森特是失忆了,智商也是值得信赖的……吧。
“什么药方?给我看看!给我看看!”趁着两人交流间的停顿,分院帽又开始闹腾了。
“我好歹也是活了一千多年的老帽子了……我什么药方没见过……”
分院帽讲的巴拉巴拉停不下来,就好像一只在耳边“嗡嗡嗡”的蚊子一样。
文森特从小就不喜欢蚊子,这倒不是因为怕它们叮人,而是因为它们总是吵得人没办法思考。
于是为了堵住这顶傻帽的嘴,他动手刷刷刷得抄了一张药方怼了过去。
这帽子话是多了一点,但它在这个世界上存在了上千年到确实是真的,没准它真的知道这药方是哪来的呢?
魔药的作用已经被弗雷德和乔治摸的差不多了,现在最好是能知道这纸药方的来源。
像这种明显是禁药的药方根本就不可能光明正大的在市面上流通,当它被创造出来的那一刻起,就只可能有两种命运:要么在魔法界引起轰动,要么在家族里秘密的传承下来。
显然,它是后者。
文森特翻过的魔药书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却从来没有见过哪本上面提到过类似的魔药,也就是说,它的发明者并没有将它公开,而是选择把它留给了自己的后代。
如果分院帽真的知道些什么的话,弄清了这个家族,说不定可以顺藤摸瓜的查到这个假装布洛赫的食死徒的真实身份。
当然前提是分院帽它真的靠谱……
“噢!噢!太近了!看不清……”
“诶?你的字好飘啊我看不懂……”
“……这个荨麻是什么?”
“……”他错了,他不该指望一顶帽子的……
就算它是一顶一千多年历史的帽子……
“……要不你念给我听?”
……念个鬼哦!要你有何用!
文森特暗暗发誓,要是他再理分院帽一下,就吃掉邓布利多的蟑螂串!
“但我知道这个!”分院帽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喊道。
“会把‘白鲜’写成‘Dicte’而不是‘Dittany’的,大概只有希腊人了。”
希腊人?
文森特回忆了一下在翻倒巷见到那位的“布洛赫”说话的口音,倒也不像是希腊人啊。
当然也有可能那张药方压根就不是他本人写的……
话说……
“你连这都知道?”文森特有些惊讶的看向分院帽。
分院帽得意洋洋的挺直了帽尖,解释道:“我继承的可不止是霍格沃兹四位创始人的思想,同时还有他们的记忆——格兰芬多年轻的时候就爱满世界跑,当然什么都知道一些……”
文森特根本就没听清它后面在是什么,他脑子里现在只剩下几个字:
霍格沃兹四位创始人的记忆!
四巨头的记忆!
没听错吧!
这是什么宝藏帽子!
一时间,他看向分院帽的眼神都兴奋了许多,甚至想来点蟑螂串……
这要是不榨干……嘿嘿嘿,怎么好意思呢……
“你、你想干什么……”
分院帽被他突然变得露骨的目光看得汗毛直立……噢,忘了它没有毛……
“教授?”文森特有一个大胆的想法,“我可以把分院帽带走吗?”
“……可以是可以,但是要在分院仪式前把它带回来,反正它除了那天也没有别的用了……”
“肯定会带回来!”文森特想也不想就答应了。
“还有……能拜托你一件事吗?”邓布利多摸了摸胡子。
“什么?”
“给它洗个澡。”
“……”
文森特又仔细的打量了一遍帽子,发现它不是一般的脏。他甚至说不清那究竟是什么颜色,反正文森特从上面看到了五彩斑斓的黑……
说实话,这很难不让人怀疑它摸上去会不会是那种粘腻的触感……
文森特咽了咽口水,艰难的答应下来:
“……行。”
……
……
邓布利多把文森特送走了。
空无一人的校长办公室里,墙上的画像们纷纷睁开眼睛……
“有意思的孩子……竟然有精灵血统……”出声的是一副略显消瘦的男巫画像,“我还以为他们当年离开禁林之后就不会再回来了呢。”
“精灵?家养小精灵那种精灵吗?”另一副画像里,一位面相聪明、留着山羊胡的老巫师说道,语气里带着不屑。
“噢不,当然不是,菲尼亚斯……”一位女巫打断他说,“家养小精灵只能算是矮精灵的一种,而精灵则高贵的多。他们的寿命要更长,魔力也高强许多,从外表上来看和人类相差无几,甚至比人类还好看……”
“我接待过一个无意间闯入精灵领地的病患。”她接着说,“当我见到他的时候他正笑的满地打滚……我们用了将近四个小时才让魔咒完全停下来。噢,我敢说只是正常人发出的挠痒痒咒绝对没有这么大的威力!”
“精灵可真是一种危险的魔法生物……”
“可他们给我的印象分明是美丽而善良的……”那位最开始说话的男巫反驳道,但他的声音又渐渐弱了下去,“嘛……在没有拿魔杖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