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大局为重

计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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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种放学后,偷偷地跟在范蠡身后。范蠡在想心事,也没有发觉,直到看见范蠡进了竹轩居,关上了门。文种辨了辨方位,心想,此事最好自己不直接插手,范蠡认识他,会带来麻烦。请个范蠡不认识的人来,将范蠡打的鼻青脸肿,再警告他离三公主远点!

    想到这,文种便回到书院门口。坐上自家马车,回文府搬救兵。等回到家里,顾不上休息,直接去找自家看家护院的武师。一个姓郑的老头,早年做过强盗,有个外号叫飞天蜈蚣。形容他轻功好,蜈蚣形容他狠毒。手上有过十来条人命。

    后来官府查的紧,他就洗手不干,来到京城。正好尚书府招人,他就成了护院的武师。这飞天蜈蚣很狡猾。他隐姓埋名,改名字叫方隐。一呆就是十二年,因为这方隐喜欢吹牛,口才又好。所以这文家父子对他也另眼相看,这文种小时候也跟这飞天蜈蚣学过武,只是文种怕吃苦,学的都是些花拳绣腿,平常应付一两个普通人还行。

    遇到行家里手,一见面就得趴下。方隐不敢斥责,还得违心地夸文种练的不错。文种自鸣得意。作为官二代,人们多少都会给一点面子。文种也清楚他的武功也不怎么样?拿来吓唬一般人还行,对于真正练过武术的没用,

    练武术的要夏练三伏,冬练三九,别人练功的时候,他要么在被窝里,要么在火盆旁边烤火驱寒。文种对于武功这块也没有多大兴趣。他最得意的是他有个比别人聪明的大脑,有个挺有本事的老爸。

    文种读书方面还行,头脑反应敏捷。眼睛眨一下就能想出一个馊主意。文科方面还是能过关的,武术方面考试,他老爸都安排好了,摆几个造型,耍一下酷,就过关了,而且成绩是全优。

    这样的人不可谓不聪明,干啥事都怕费力,总想抄近路。所以真本事不大,这样的人只能属于歪才。不过文种从来不担心毕业分配,对于这一点他从来没怀疑他老爸的能力。

    文种他情商比智商高,为人处世,三教九流的套路没有他不知道的,也难怪,文种所接触的圈子不外是一些歪瓜裂枣,地痞流氓之类。他喜欢被这些人捧在头顶的感觉,这使他很有存在感!

    话说文种找到飞天蜈蚣胡老三,将情况一说,胡老三一听,去打人,对方还是太学书院的学生。这事一点都没难度。满口应称。文种就要立即动身,胡老三毕竟是个老江湖,拦住他,说道,“少爷,现在动身,容易惊人耳目,会引起不便。到二更天,人们都睡觉了,路上也碰不到人。做事可以放开手脚。”

    文种点了点头,叫厨房送来几个菜,一壶老酒。因为晚上有事,所以他们也喝了半壶酒,也就一斤半左右。过去的酒和现在酿酒工序不一样,度数也不一样,顶多和现在的米酒度数差不多。所以过去的人们一喝酒就用酒坛,最低限度都是用大碗喝酒吃肉,现代人羡慕古人的豪迈,却不知道古人的酒也有讲究。

    文种和胡老三待到二更天,两个人就一前一后赶路。借着月光,两人约莫走了四十分钟才来到竹轩居附近,胡老三一点事都没有,文种却累的呼呼直喘。摆手道,“方师傅,慢点,歇一会,前面就到了。”胡老三嗯了一声,停住脚步。心里暗笑,这官家少爷太缺乏锻炼了。这么一点苦都受不了。

    文种一屁股坐在地上,休息了约莫一柱香时间。他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浮尘,从衣袋里,掏出来一块黑色手帕,对角一折,戴在脸上。这样,将半张脸遮住。他相信即使范蠡在晚上见了他,也认不出来。于是两人便鬼鬼祟祟来到竹轩居。正巧被王顺发现了。

    但他们还不知道王顺发现了,从围墙跳到院子里。隐隐约约听见二楼传来打呼的声音。文种心想好小子你睡的倒香,为了你,我半夜都不睡觉。文种低声对飞天蜈蚣说道,“就是那间屋子。你去把他揍一顿,最好让他十天下不了床,给我消消气。我在下面等着给你放把风。事情办好,回去我有重赏。”

    飞天蜈蚣点点头,他提着刀,噌的一下纵身到二楼。来到范蠡睡的那个房间。伸出刀用刀尖去撬门栓,忽听身后传来王顺的声音,“这么晚了,你不睡觉,猫在这,想干嘛?”飞天蜈蚣吃了一惊,噔噔退了几步,手里握紧钢刀刀,转回头一看,王顺站在他身后几步远的廊檐下,靠着一根柱子,正笑嘻嘻的看着他呢!

    飞天蜈蚣见他一个人,手里也没有看见有家伙,胆气立壮,不但没有跑,还提刀恶狠狠的向王顺扑了过去。搂头就是一招力劈华山。王顺身形一晃,让过刀锋,身形绕到飞天蜈蚣身侧,一拳击向飞天蜈蚣的右臂关节处,飞天蜈蚣看到王顺这一拳,拳声带着啸声过来了。知道来者不善,连忙跳跃闪避。仅仅是三个照面,,飞天蜈蚣胡老三还是让不过飞来的左脚,一脚踢在左臂上,只听咔嚓一声,胡老三发出一声惨叫,身体被踢的飞下楼去,左手手臂已经废了。

    这飞天蜈蚣胡老三本来是有两下子,那也得分跟什么人比。王顺的武功已经在一流高手之列。要是十几年前,或许能撑的上十来招。如今十几年的安逸生活早就磨灭胡老三的意志,武功也不练了,忙于享受。所以都没撑过三招。还是胡老三经验丰富,落下时,气沉丹田,身体踉踉跄跄的冲出几步才站稳。

    一旁的文种一见,妈呀一声叫吓得撒丫子就跑,钻进竹林。便不见了,王顺准备飞身下楼去追,被身旁一个人拦住了。王顺一看是范蠡,范蠡看着文种远去的背影,像是明白了什么,叹息道,“让他走吧!”

    王顺有点气愤,说道,“应该把他们抓住,扭送官府。”范蠡叹道,“得饶人处且饶人,又没有深仇大恨,就是把他们送到官府也没有用,顶多关一夜,第二天就放出来。”王顺知道范蠡已经认出文种来,不想把事情搞大,为了大局着想。范蠡冲着飞天蜈蚣胡老三说道,“你也走吧。”胡老三一边擦头上冷汗,一边转身就走,连谢字都不说。走了几步,又回过头对王顺说道,“今天这个仇,我记下了。”王顺淡然一笑,“随便,”胡老三为什么这么恨王顺?因为他已经无脸面回文府了,砸了他的金饭碗。别人宽宏大量,他却想着报复,真是匪性难改。范蠡,王顺二人回到屋内,已经四更天了。两人被文种他们一闹,也没有睡意了。

    王顺沏了一壶茶,给范蠡和自己一人倒了一杯,茶水入口,心里的烦躁似乎冲淡了许多。范蠡便将自己如何遇到三公主,公主对他又如何高眼相看都说了一遍。至于文种与公主殿下之间有什么特殊的隐情,他也不知道。也许是妒忌吧!虽然范蠡第一眼看到文种就觉得这个人很阴,与自己不对路。但是还得必须要相处,这就是现实。

    王顺听了,沉默了一会儿,问道,“大哥,既然你对公主没有兴趣,是不是有心上人啦?”范蠡脸上露出难以见到的幸福感十足的微笑。笑道,“是有这样一位姑娘,她简直就是降落到凡间的仙女,她是那样的美丽,美的让人不敢直视她!

    我就在苎罗山苎罗村见过一次面,也就喝一盏茶功夫,我见了她就像上辈子见过她,感觉很亲近,好有范。由其是她那种超凡脱俗的气质,深深打动了我。其实认识就在几天前。虽然当时我是向她问路,没有说几句话。但是从她的眸子里我看懂了她的心。我相信她也看懂了我。”

    王顺听了哈哈大笑道,“想不到,温文尔雅的范公子也有为情所困的时候呢?你究竟是专情还是多情呢!”范蠡不笑了,一脸严肃庄重的样子,说道。“我自从苎罗山见到她,就决定终身非她不娶,虽然她是一个乡村少女。现在学业重要,等到过端午节时学校放假的话,我就买些礼品去看她。”

    “她叫什么名字?”王顺好奇地问道。“西施。”王顺挠了挠头,笑道,“这个名字怎么这么耳熟呢?”他拍了拍手,笑道。“我想起来了,传说中她是一位美女,非常高冷,我听过不少客商谈过她。”范蠡面色一红,解释道,“我欣赏她,并不是爱她的容颜,主要是她的气质吸引了我,有种很特别的感觉。”

    王顺笑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这很正常,人嘴两张皮,人云亦云,别在乎别人怎么说,关键是自己内心怎么想?做自己想做的事,和喜欢的人在一起,这本就是人生两大幸运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