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路边乞儿有大用

南朝烟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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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荒郊野岭,坟茔凄凄,阿云忍不住将一点儿也不合适的打满了补丁的衣服领子提了提,以期挡住不知道哪里来的邪风,继续拿着铁棍在那些石碑上面敲敲打打。

    她有些怨念的看着某个捻起泥土,在鼻端嗅了又嗅,锁眉深思的同样穿着一身补丁服的李林甫中丞,真不是她缺德的去敲人家的墓碑,都是李林甫这货的错。

    “中丞……可以不敲了吗?”虽然她并不迷信,但是这种损阴德的事情,真心不想干太多。

    李林甫看了她一眼,抬手接过那根铁棍,转了转又在上面瞧了又瞧,皱起眉:“石碑上长满了青苔,而且,看这碎屑的形状,应当是存在了许久,而这些泥土的气息……似乎也和周遭的一样,没什么区别。”

    阿云听他这番分析,总算明白了点他要做什么,心下有些古怪:“中丞您以前……难道还在长安令手下当过侦查案件的捕快?”

    李林甫闻言顿了顿,丢下那根铁棍,落在石碑上的目光略微沉了几分,淡淡道:“幼时我父母双亡,被送往姨父源府上,那时武周革唐命,我们这些李唐宗室的人,日子很是难过……没有资格进入国子监读书,就成日跟乡野的孩子一道胡闹,这些东西,我自然是不学自通的,源相国秉政时,我曾求过郎官,他以我并非明经进士出身,拒绝了。在国子监讲经的时候我曾经想,若是幼时读了些书,能够以科举入仕途而非宗室荫蔽,或许,一切都会不一样。”

    幼年坎坷,失去了最好的教育机会……这个她倒不知道,奸臣幼年过的坎坷不坎坷,向来无人关心,实际上,很多人都会觉得正是那种坎坷扭曲了他们的心灵,再做出一副圣洁无比的样子,说什么看,没有在优雅的环境中长大的人就是这般肮脏!因此环境决定了人,什么地种什么花。

    阿云心里有些说不出的后悔,从一开始戴着有色眼镜看人的她,似乎也在不知不觉中成了“有些人”中的一员。

    “至少,我觉着,那些只会死读书的进士就不懂这些。中丞你比他们是要强多了。”她憋了半天,憋出了这么一句话,听起来硬邦邦的,不像是安慰,倒像在赌气。

    李林甫似乎有些意外,旋即失笑:“和你说这些做什么,真是……”说到这里神色严肃了几分,继续道,“长安令留下的供词中,说这里在一个月前还是一片水榭阁楼,新娘家是西域富商,藏有巨富,故而庭院华丽,摆设皆是精品,还许诺说愿意将这一处院落赠与新婚夫妇。是以,那新郎家才没有嫌弃新娘非是长安人氏的出身,反而愿意在岳家结庐。可是一日之间,亭台楼阁都化作了坟墓,难道这一切,都是鬼神所为?”他说到最后一句话,嘴角明显翘起,眼底闪烁着一丝讥讽的光芒,明显是一点儿也不赞同什么“鬼新娘”的说法。

    阿云倒是十分支持他的想法,点头道:“我也觉得,这事儿肯定是人为了,所以中丞是想找出什么破绽?”言罢又皱眉,“可是,我们也没有找出什么来,现在该如何是好?”

    李林甫却寻了颗老槐树施施然坐下,全然不理她惊讶的表情,悠悠道:“等。”

    我勒个去……她听说过李林甫是个奸诈小人是个干吏但没听说过他是个神棍啊?

    阿云有些丧气的说:“中丞,外头可都等着看咱御史台的笑话呢?”关键是她的任务啊!

    李林甫随意“嗯”了一声,竟然双臂弯曲抱在脑后靠着老槐树就这么……闭上了眼睛。

    阿云不知道他卖什么关子,只得寻了个离那些坟墓远点儿的地方坐了下来,朝四面八方望了望,没半个人影,按理说,她应该觉得十分不靠谱,然后离这位“独木难支”的御史中丞远些,免得惹祸上身,却不知为何,她看看李林甫那副老神神在的样子,竟然一点儿也不慌,索性也坐下了。

    过了大约半个时辰的光景,两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形似乞丐的人摇摇晃晃走了过来。

    “哎,老二你瞧,咱们的地盘被人给占了。”

    “不会又是那帮官兵要查什么案,给封锁了吧?前几日不是都撤走了吗!”

    “哎呀,不是,好像是两个不长眼的乞儿跑来抢地盘。”

    “什么……敢跟老子抢地盘,活的不耐烦了!”

    阿云早就听到了声音,正摸上腰间的剑柄,被李林甫一个有些冷冽的眼光打来,动作慢了一拍。

    两个乞儿已经站到她身前,其中一个道:“喂,小子,你是哪条街上要饭的?”

    阿云的目光在他们身上犹疑了一圈,却没瞧见丐帮的标配——打狗棒。

    “问你呢小子,怎么不说话!”那人明显不耐烦了。

    “你们是丐帮的吗?”为保险起见,她还是问了一句,两个人愣了愣,面面相觑。

    “丐帮是什么?”

    好吧……她就不该问。

    “你们二人之前住在这里的?”李林甫的声音忽然响起,打破了他们之间诡异的气氛。

    两个乞儿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的初衷——教训人,便撸起袖子装出一副凶神恶煞状:“你们两个小子,吃了雄心豹子胆了,居然敢跑到这里来占地盘,也不打听打听,我们兄弟二人是谁?”

    “就是就是,我劝你们还是老实点,把今天要到的饭都献出来,然后自己滚……”乞儿一副嚣张跋扈的样子,阿云忍不住一身冷汗,这两人居然……真是有够大胆的,她偷瞧了一眼“口蜜腹剑”李林甫,却见他面上浮现出招牌式的春风化雨般微笑。

    “二位大哥误会了,我们二人经过此地,不过稍作休息,绝不敢于二位大哥抢地盘,”他走过来,提起手中的匣子,“此乃‘千金笑’的招牌菜,今日一位西域商人赏的,某就借花献佛,献给二位大哥了。”

    阿云看着那两个乞丐眼睛发直的打开那饭盒,抢着把里面那一道道几乎没有动过的美食端出来,最后他们的目光,落在一个精致的小银壶上,几乎忘记了说话。

    “妈呀,这不是西域美酒——三勒浆吗?据说千金笑每天就卖那么一点点,价格高的离谱,居然……”

    “算你们识相。”乞儿满意的看了一眼李林甫和阿云,打开那壶名贵的三勒浆,开始喝。

    “这不算什么,二位既然住在这里,那么月前那场盛大的婚礼肯定是参加过的,西域富商嫁女,那是什么珍馐美味没有?就算是三勒浆……怕也只是当水喝吧?”李林甫貌似漫不经心的问着。

    乞儿愣了愣,然后大笑着说:“是啊是啊,那场婚礼简直是太大了,请来了一帮子不知名的大厨,那菜色,哟,简直是……人间美味啊,还有三勒浆,嘿,跟你这个,一个味。”

    “哦,不知道有什么菜色,不如说来,让我们二人长长见识?”

    乞儿流利的报了菜名,像是准备过似的。

    李林甫装作奇怪:“你方才说的那道……什么炙鹅的,那不是留香阁的名菜吗?”

    “炙鹅?”乞儿愣了愣,“哦……那个啊,你不说我差点给忘了,是了是了。”

    “对了,那婚礼,听说是从一大早就开始了,什么时候结束的呢?”

    “好像是……戌时三刻吧?”乞儿揉揉头,看了一眼他的同伴,“我记不清了。”

    “哦,那申时应当是最热闹的时候了?”李林甫不给他们思考的机会,继续问。

    “是啊,那会儿可热闹了……”

    “你确定申时是最热闹的时候没错?”李林甫强调了一遍,眼中迅速划过一道亮光。

    “哦,我想想,”那人脸上沁出汗水来,“是的吧。”

    李林甫忽然诡异的笑了,抚掌三声,周遭立时出现一群清一色的羽林卫。

    他面上的笑容尽数敛去,虽然一身破烂布衣,却丝毫未曾磨灭他话语里的严肃和冷冽:“既然如此,你们就随本官去京兆尹的府衙内,再说一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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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城明教分坛

    某个守在外面的喵哥接到叶芳明小黄鸡递的帖子吓了一大跳,擦擦眼睛对着站在叶芳明背后的某个人看了又看,才魂不守舍的进去禀告了他们陆教主。

    好吧,这真不怪他们明教的人大惊小怪看到美男就有失分寸,而是因为……这人居然是藏剑山庄的大庄主叶英,没错,就是那个在名剑大会上据说和他们教主打成平手的叶英。

    对于教主去藏剑踢馆一事,明教众是没有觉着什么不妥的,反正纯阳也踢了,少林也踢了,再踢一个藏剑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问题就是,教主这回儿亲自动手,居然还没有撂倒一个二十多岁刚刚继承庄主之位的小年轻,于是叶英大庄主红了,不仅仅是在江湖上,更是在每个喵哥喵姐的心中。

    陆危楼正和友人裴殷谈话,冷不防弟子进来通禀,不禁皱眉:“冒冒失失的,没见着裴公子在这儿吗?”

    喵哥平复了呼吸,脸上一红,对裴殷抱拳道:“裴公子恕罪。”

    这位裴殷公子虽然只是教主好友之一,虽比不得卢公子推心置腹,但人家现在有个做宰相的爹,在大搞上层外交的明教眼里,自然是比较重要的角色。

    裴殷笑了笑,没放在心上:“陆兄,有什么事,不妨听这位小兄弟说说。”他向来脾气好,又自幼崇尚豪侠,对明教之人也颇有好感。

    “哦,是叶大庄主来了。”喵哥说完这句话,就迅速的低头装死了。

    陆危楼有些愕然,方才想起自己离开藏剑的时候是跟叶大庄主说过请他闲暇时来长安共论武道的,不过这个时候好像……

    他侧头看了一眼裴殷,却见对方一脸兴味的拿着未曾展开的折扇抵着下巴:“是那个年纪轻轻就名冠江湖的叶英庄主?”

    陆危楼点头,笑道:“说起来,这位叶英庄主比贤弟还小上两岁呢。”

    “既然如此,我就更要结识一番了,这般连教主都称赞的又如此年轻的对手,还是头一个呢。”

    陆危楼见他如此兴奋,恍然想起裴殷也是用剑的,怕是想着人家叶庄主是个剑道高手想要“请教”一番吧?

    只不过……陆危楼有些忧桑,你那是世家公子哥闲的蛋疼跳舞似的舞剑,人家那可是真刀真枪的四季剑法,性质能一样吗?

    陆危楼忽然有点儿担忧,要是裴殷等会儿提出要比试怎么办,若然换成他,兴许还会顾及着人宰相公子的身份让着点儿,可叶英庄主……人家有必要吗?身处杭州,山高皇帝远的。

    可问题是,那个弟子已经飞快的跑出去请叶英庄主了。

    陆危楼头一回觉着,手下轻功太快还真是个……硬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