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22 老地方

绮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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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除了我,其他人基本都是吓清醒的。

    大家一时都没反应过来,本来人声鼎沸势要嗨破天的气氛突然变得很古怪,安静了好一会儿。

    来上羊肉串的瘦高老板也被这突然安静的氛围惊在那儿,端着盘子不知所措。其实我的态度一直是无所谓,我也从来没想过我应该拦着秦臻的前路,她应该被别人喜欢或追求,她不是我的私人财产,如果有人喜欢她,我更应该闪开身让开路,或者说,我根本没挡在她的身前,仅仅只是她的一个执念而已。

    我曾经想过很多次,秦臻早晚有一天会遇上一个真正愿意喜欢她爱她的人,她本来就不应该喜欢我。到时候,我会真正以她表哥的身份,给她真诚的祝福。

    我只是没想到,这个人竟然会是张君遥。在我潜意识里,一直觉得张君遥这个人。

    太渣。

    我不喜欢秦臻是真,这其中的缘由,关于段清的仅仅是一小部分,就算抛去这一小部分,单就她这个人来说,也不适合我。

    毕竟那时候我也没觉得有什么人适合我。

    但是,我明白,秦臻这么单纯的人在女生里算少数。所以我也不希望她被张君遥“辣手摧残”。或者说,张君遥要是按这个行事作风发展下去,我觉得他最好不要去摧残任何一个雌性生物。

    我觉得,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连拒绝和放弃都学不会的男人,实在称不上男人。

    当然,这些我仅限于和秦川他们义愤填膺的时候说说。因为就算我们奉劝了他,他也不会听的。能往来于情场却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人,这些道理当然不会不懂。道理很简单,不是有句话吗:

    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阿君你干什么?”说话的是秦川。

    除了万事不懂的孟夏依然醉着睡倒在桌子上之外,每个人的全身细胞都在一瞬间紧张起来。

    秦臻也清醒了,吓了一跳,等回过神来,张君遥已经被沈皓拉开了。她六神无主地坐在那儿,一动不动,半晌后,匪夷所思地抬手摸了摸自己的嘴唇,然后朝我看过来。

    我自己也不清楚自己当时是用什么表情看着她的。

    总之,这就是事情的开端。

    秦臻喜欢陆祺,张君遥喜欢秦臻。

    但张君遥就是张君遥,自从那天晚上的事儿发生以后,他就被沈皓拉回了宿舍,一觉睡到天光大亮,第二天就是初二后的假期,整个假期里,我都没见过他。只是听和他关系好一点的沈皓说,他还是老样子,一觉醒来,该联系女友联系女友,该勾搭新人勾搭新人,没有丝毫影响,就跟选择性失忆了一样。

    我也觉得,这件事对他不会有什么影响。

    但是,这件事对秦臻却有着莫大的影响。

    那是秦臻的初吻,天知道女生对这方面事情的在意程度有多深,更何况是一个从小娇生惯养未经世事的公主。那件事之后,她很久没有来找我。

    但俗话说得好,时间是最好的良药,她的默默无言坚持到了开学。初三开学的那天,我打开门,还是看见了她的笑脸。

    她一如既往地笑着对我说:“表哥,一起走吧。”

    我们这些人,左不过是一群初中的孩子。再厉害,再懂事,也是没脱离稚气的年纪。年岁活得越少的人,遗忘的能力就越强,也拥有更多任性的资本。这句话前者是说秦臻,后者是指张君遥。

    当然,我说过,这是后来一系列事情的开端,这只是个开始。

    2

    我从房里拿了手机和钱包放在口袋里,推着秦臻僵硬的后背把轻轻助力,打开门,顺便提起挂在玄关上的钥匙。

    从家里出来,我和秦臻走在步行街上,两个人都没说话,各有各的思绪万千。很快就走到了路口,她站在我身后,没有习惯性地挽起我的胳膊。我伸手拦了出租车。

    在马路一旁的站着等出租,我又想起了另一个人。

    很快,一辆车在我们面缓缓停下,我伸手护在她头上把她安置在副驾驶,然后自己坐在了后座。秦臻安静坐在前面,一直把衣角捏在手中,在指尖绕来绕去,长裙一角被她捏得皱起来复而又展平整,反反复复,不时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

    司机是个略微秃顶的中年男人,我们上车不久,他看出秦臻心情欠佳,于是回头,笑嘻嘻地问我:“二位要去哪儿?”

    我回答:“去金山烧烤城。”

    开朗的司机一笑,眼都笑没了,转身发动引擎,道:“好嘞。”

    秦臻,是应该去。

    活着就应该不时忍受疼痛。□□逸了,慢慢迷失自我是迟早的事。有些时候,适当的心酸反而有益健康,因为这起码证明,自己还是个活人。

    在自己都快忘了自己的时候,心脏没忘记天天跳。

    传说中的“老地方”在烧烤城,离我们初中很近,翻个墙就能到的地方,离葵城也不远。我认为我们当初搬来葵城,段清大概在我爸耳边吹了不少风,现在的房子也是以前是她们家的房子,属于小型别墅。

    说些题外话,追根溯源,段清也算得上是名门之后,她爸先后娶了两个女人,她母亲就是后来那个,秦臻说到底也就是段清父亲前妻的外孙女,她爸的两个妻子不和睦,却都生了女儿,这两个女儿反倒相视莫逆,关系好的不得了。后来段清的父亲家道中落,欠了一屁股债,夫妻二人去世得很早。前妻家的日子却一天天好起来,渐渐攒下不少资产。段清那个同父异母的姐姐人心善,能力却有限,家里钱的支配权全在妈妈手里,她虽然不时给段清一些资助,但又要瞒着家里人又要从自己手里拿,也顶多就是在日常生活上帮一把,力不从心也是很快的事。

    之后段清就嫁给了我爸。

    她爸妈欠的一屁股债都是我爸摆平的,这房子,自然也就赎了回来。

    我从来没有什么所谓的优越感,相反,我很佩服她,这样一个女人,往往遇上一个金钱富足的男人,就想当然的觉得自己成了珠光宝气的阔太太,就像我们现在那个英语老师,恨不得把全身家当都套在身上,硬生生要把“富贵气”逼出来。

    起码段清还愿意每天定点起床,做好早饭,穿着朴素的职业装上班。倒没愧老师这一光辉形象。

    在时光这催化剂下,适当的年少轻狂可以被原谅。

    言归正传。说到烧烤城。

    想当年,这烧烤城是我们逃课出来玩的经常性地点,一来二去,就像一个标签一样,贴上了“老地方”的代号。

    乘出租车,从我家到金山左不过10分钟的路程,秦臻显然并没有做好准备,心里慌得很,手一直颤着。

    我拍拍她的肩膀宽慰,说,离晚上还早,咱们先去吃午饭。

    她应着。

    烧烤城叫烧烤城,实际上就是一个小吃城,说到底就是披着正规营业的羊头批量加工“垃圾食品”的的地方,现在的中国人谁不知道火锅米线酸辣粉,我当然也不例外。我估计,这辈子吃下的垃圾食品70%来自这儿。故对自己的初中生活,我除了偶尔怀念,更多的是感慨。

    秦臻已经平静了不少,问我有没有带钱。

    我说带了,她说,咱们去吃披萨吧。

    我说,好。

    我知道披萨意味着什么。

    张君遥第一次请她吃饭,就是吃的披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