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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放了三天的假。
我回了家。我爸去年刚迁入新宅,房子在葵城。那里离学校不远,但一中不地处闹市,比较偏僻,期间的路程在一路绿灯的情况下要27分钟,我喜欢这个新房所在城市的名字,念起葵城的时候,我常常想起里中静流——一部日本电影的女主角——那是个滨海的小城市,大海能洗去城市的浮华和聒噪,仿佛有一股洗涤人心灵的力量。
白露过后虽然天气凉爽了不少,但白天还是难逃吴牛,清晨是一天中少有的清爽时段,我离开学校的时候大概差六分钟七点,从公交车下来,已经是四十分钟以后。从学校那一站上车时人山人海,第一班车驶到终点站倒车,再坐上后一班车就清闲了不少,公交车上没几个人,一个孕妇两个老人,剩下的就是中秋节都没法放假的上班族,耷拉着脑袋直犯困。
哪一次哪一辆什么人,只要是我坐过的公交车我都能记得,比如这辆,再往上推三次,我就是坐的这辆,有个提了两袋子韭菜的中年妇女吐在了座位上,看到那个座位我就能想起来,于是我往后走,挑了个看不见那里的座位坐了下来。
有时候有些事,我会希望我能随着时间淡忘。
但我做不到,我要想起一件事来不是什么难事,可要是我想忘掉某件事,那简直比登天还难,用数学语言来说,那就是不可能事件。
到了家门口,我掏出钥匙,犹豫了一下,还是打开了门,开门后我的第一件事就是像日本风俗那样喊一声“我回来了。”
我必须得喊,这是习惯。
也称不上习惯。
所谓习惯,就是淡忘了你做某件事的本来目的,仅仅因为你通常那么做而做的某重复事件。比如你习惯每天早上起来刷牙,你绝不会每天在刷牙之前回忆你第一次刷牙是为了什么,是顺应父母的意还是仅仅是模仿或好奇,不得而知,只是你每天都会那样做而已,前天刷了昨天也刷了,并且明天依然会刷,所以今天,你要刷牙。
所以习惯的前提,是遗忘。
可我不会忘,我每次回家要大声喊一句话的目的,不是那句话本身,而是喊这个动作。我只是想提醒这个房子里的人,有人来打扰你们可能存在的雅兴了。
并且我不想看见。
然后我把门带上,卸下书包来扔在一边,段清穿着她的真丝睡袍从卧室走出来,看见我,说:“回来了?”
我嗯了一声,回了自己房间。
刚在书桌前面坐下,客厅的电话就响了,铃声持续了三声,在第四声响起来之前被接了起来,过了四秒,段清在外面朝喊:“陆祺,找你的。”
我心烦气躁的站起来,打开门走过去,拿起她平放在座机一旁的听筒:“喂?”
对面传来一个女性的声音:“喂。”
“哪位?”
“请问你是陆祺吗,我是艺考培训班的老师,想问一下你的小提琴是不是……”
“没兴趣!”我烦躁的打断她,一抬头,看见一张大白脸,我吓了一跳,努力克制住让自己看上去正常一点,段清一遍拍着脸,一边走过来,闷闷的声音从面膜后面传过来。
“陆祺,你知道咱们家针线盒在哪吗,我这脑子,一放下就忘,好几天前还见了……”
我说:“上一次我看见,是在书房桌子的第二层抽屉里。”
她想笑又笑不出来,用一种怪异的僵硬的表情说:“你说你爸也不是什么精明人,为什么生出来的儿子脑子这么灵光啊,其实我很早就发现了,以前当老师的时候,你那语文作业啊……”
“现在有必要提以前的事儿吗?”我语气里渐渐有了愠怒的意味。
她那种难看的笑僵在脸上,直直盯着我看了一会儿,没说什么。
“那个……”她用下巴指指电话,“怎么不跟人家说了,阿姨觉得……艺考也挺好的,我和你爸爸是看你有天赋,你好好考虑考虑啊,这事儿我可不是害你,自己感兴趣的事就要努力尝试。”
我低下头不再看她,应了声“好”,就往房间走。
她在我身后,连忙说:“今天晚上去臻臻家吃饭吧,你爸晚上有酒席,也不知道几点回来,你小姨跟我说了,好不容易回趟家,一起聚聚吧。”
我停住脚步,扭头看着她:“我不去了,我们不是一家人,没有必要。”
说完,我关上门,发出“嘭”的一声响。
我晃了晃脑袋,又在书桌前面坐下了。过了不久,客厅传来她打电话的声音。
我仔细看了看房间的构造,衣橱被打开过,开口比我离开家时关紧了两厘米;窗子也曾被打开过,目的应该是通风;电脑桌上一尘不染,显然是有人擦过了;床上的床单枕套都被换过了,还喷了类似柠檬香味的空气清新剂。
这时门被打开,段清脸上的面膜已经取了下来,头发很整齐,真丝睡衣也换成了一身黑白职业套装。我知道,虽然和我爸结了婚,她仍然选择继续保留事业,原因是不希望在别人口中被传成傍大款的麻雀。
她家很穷,和我爸在一起后,是他帮她还完了债,照顾她奶奶到驾鹤西去的时候,她父母在一个我所不知道的时候早早去世,她是个命苦的女人。我知道。
她在用尽全力地放下骄傲讨好我,我也知道。
刚和我爸结婚的时候,她的热情维持了29天,距离一个月还有整整24个小时的时候,她表现出了一点的不耐烦,她想要个孩子,但是被我爸拒绝了。
我爸娶她,除了爱以外,本身就是要她对他的儿子付出百分之百。
她家境的确不好,这不可否认。但是,如果她比现在年轻上十几岁,就算是回到她还是小学老师的时候,她的长相也足以让很多男人前赴后继了。
所以说为什么那些迷失自我的女人没有丑人。因为就凭脸这一个先天因素,决定的事太多了。
任何一个出入过风月场合的男人,都不会一进门就注意角落里拖地的保洁阿姨。
后来随着时间流逝,顽石终于被打磨得光滑,她不在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地和我玩儿一些鬼把戏,而是接受了自己寄人篱下的事实,慢慢泛滥起了她的母性,想试图用温柔来感化我,用一些不着调儿的心灵鸡汤让我把以前那些影响感情的事抛到脑后。
可是,不管她对我再怎么忍让,也改变不了她是个后来者的事实。
更何况,我做不到把任何一件事抛到脑后。
她走进来,把一杯牛奶放在我桌子上。微弱的热气从纯白色的陶瓷杯子里升腾,这杯子是她搬家时特意去买的,三个一套。
她把肩上的包往上拽了拽,对我说:“喝杯牛奶。早上没吃饭吧,我把面包和鸡蛋放在餐桌上了,你饿了就去吃,我到点了,上班去了,今天中秋,我晚上在你小姨家吃饭了。”
她又想了想说:“我觉得你最好还是过去。”
我说:“再说吧,你走吧。”
她暗暗咽了口唾沫,再没说什么,转身离开了。
听到客厅大门的锁发出“格拉”一声响,我从椅子上弹起来,把自己扔到了床上。望着雪白的天花板,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扭头看了看书架,最上面放着一本《亲爱的安德烈》,六岁的时候,我妈把它买来送给我,她说,她每年都会送我一本书,那本书一定要精挑细选。
在我还不识字的时候,我的第一本书就深深印在了我的脑子里,那时我出生一百天,记忆已经被发现超乎常人,但还不理解那本书里的绘画有什么含义,仅仅被它封面清新的色彩所吸引。那本书的名字叫《森林里的秘密》。
窗帘吹开了,梦来了
害羞寂寞的小女孩跟着毛毛兔
在梦的梦里嬉戏
毛毛见不说再见
就离开了寂寞的城市
口哨响起,蝙蝠侠黑狗出来了
小女孩又将拥有一场
奇妙的旅行
再比如,两岁的时候,就是那本儿童版的《格林童话》。
可惜这个承诺仅仅维持了六年,我妈是全职太太,准确说,她是个绘本画家,闲暇的时候,她常常支起板子作画,窗外是肆意挥洒的阳光,安静和畅的暖风轻扬起纱幔似的窗帘,我坐在她身边摆弄一些奇怪的玩具,她常常会回头看我,对着我轻柔的微笑,在一片阳光里美得那样不真实。
六岁,我上小学一年级,在精确点,是2003年8月4日。她去世于十年前的七夕,牛郎织女相会的日子,留下了最后一本书——龙应台的《亲爱的安德烈》。
我大概就是在那一刻明白的,一个人如果失去了遗忘的能力,是有多么可悲。
在得知段清即将搬进我家的时候,我买来了几米所有的作品。
就在那一天,我埋葬了我所有的亲情。
我不是什么感性的人,但是。
我真的有点儿想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