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醉酒的二哥像小奶狗!

三衍其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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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蓁软算是明白了喝醉的人是没有逻辑的,索性直接上手就拖人。

    “哎哎……别扯我……”

    蓁渊不乐意了,嘴里哼哼个不停,顺便贴着墙蹭呀蹭的。

    唔……

    虽然很不道义。

    但是......

    二哥喝醉了的时候,咋就那么像晕了奶的小奶狗!

    蓁软赶紧晃晃头,把不正确的思想甩开,然后继续使劲拉二哥。

    结果发现是她高估了自己。

    185的二哥根本不是她这个小个子可以轻易拖的动的!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总觉得喝醉了的人比平时要沉多了。

    好像千斤顶!

    蓁软正不知道要怎么办时,二哥开始“自行找台阶下”了。

    “唔,那,那是床吗?”

    蓁渊看着刚刚躺过的深红色沙发,双眼有些放光。

    还没等蓁软回答,就左摇右晃的挪了过去,整个人又倒在了沙发上。

    随即沉沉睡了过去。

    蓁软没了法子,索性也跟着坐在了沙发边上。

    蓁渊睡着,蓁软默默的坐在一旁。

    过了大概半个多小时,蓁软见蓁渊没有丝毫要醒来的样子。

    嗯......

    看起来,是要在这儿住上一夜了吧。

    蓁软拿出背包里的小手机,给蓁斐拨了电话。

    电话几乎是立马被接通了。

    “软软,你在哪里?”

    蓁软听到电话的那边有呼呼的风声,和一阵嘈杂的声音。

    “三哥,我出来找二哥了。”

    蓁软实话实说。

    这个时间,三哥应该是在医院没找到她说的那条吊坠。

    何止如此,蓁斐两手空空回了家,结果吊坠没找到,软软也不见了。

    蓁斐一个头一百个大,赶紧去找张妈。

    张妈愣了:“小姐不在房间吗?”

    蓁斐心里有了数,电话都没想起来打,没来得及回答张妈的话就冲了出去。

    所以蓁软打电话那时,蓁斐正在别墅区的小桥上急的冒烟。

    也难免会有风声嘈杂声了。

    “你去找二哥了?软软,你现在在哪里,找到二哥了吗?”

    蓁斐怎么也没想到软软是故意把他给支开了。

    “三哥,你别急,二哥我已经找到了。”

    “嗯……今晚的话,估计回不了家了。”

    “我明天会带二哥回家的。”

    蓁软避开了二哥在哪里的问题。

    她当然不能说二哥在酒吧。

    有的事情解释不清。

    再者,费那么大的力气解释。

    她当时支开三哥,就毫无意义了。

    电话那边顿了顿。

    蓁斐其实是存了疑问的。

    但他的疑问仅限于为什么今晚回不了家。

    蓁斐对软软说的话,不疑有他。

    “好,我知道了。和二哥两人在外面,一切注意安全。”

    蓁斐还是没有问。

    他想,软软要哄二哥应该是要一番功夫的。

    这个时候,他还是不要问东问西了。

    该让软软喘口气,日后问也不迟。

    蓁软点了点头,虽然蓁斐看不到。

    “三哥放心,明天见。”

    “嗯。”

    两人就此挂了电话。

    蓁软倚靠着沙发,毫无玩手机的心思。

    眼神瞟到了一旁滚了一地的酒瓶,用心数了起来。

    结果呢,是越数,那两只眼瞪的越大。

    “……这么能喝……!”

    蓁软发自内心的感叹道。

    地下的酒瓶零零散散倒了一地,肉眼打量一下就已经感觉很多了。

    结果一数更是惊人。

    她曾经觉得宋一燃的酒量大的要命。

    现在这么一对比,才发现什么叫数量上的凤毛菱角。

    什么又叫做,针尖对麦芒。

    如果要提起曾经,当初蓁软就是在酒吧和宋一燃认识的。

    蓁软从小穷到大,但怎么说也是个争气的。

    虽然在福利院长大不像同龄人一样按时上学,却仍旧自学考上了一所比较好的大学。

    那么问题来了,学费怎么办?

    福利院可不会掏出这笔钱。

    她的生活不是写小说,没有像书里那样,即使在福利院也能被福利院的大人们喜欢,被其他孩子们围着转。

    蓁软不可能放弃自己努力了那么久才得来的上大学的位置。

    于是就像身边的一些大学生一样,开始学着去勤工俭学。

    她不仅是没有学费,就连生活费也是一分钱没有,

    即使是来学校的车费。

    蓁软也在赚了自己的第一份工资后,打给了福利院。

    学校周边的很多岗位都已经被挤满了。

    因为除却勤工俭学,很多大学生希望通过打工获得更多的生活费。

    所以蓁软有一段时间根本是四处碰钉子,找不到地方可以赚那么一笔合适的工资。

    所谓合适,就是不仅要能交上很快就要收的学费。

    也要能够满足,虽然少但起码能吃的上饭的生活费。

    兜兜转转,她在舍友的讨论中得出了一个结论。

    去酒吧赚钱是比较快的。

    那是她第一次从福利院走进大城市。

    也是第一次走进大城市的酒吧。

    那时的蓁软虽然打扮土气,身上的气息也过于接地气。

    但她姿色出众,朴素老实。

    不能说是第一眼,起码在第二眼,就被酒吧的女老板选上了。

    所以蓁软领了衣服,第二天就来上班,做了服务员。

    这个服务员可和酒店里的不一样。

    你不仅要端酒送酒,有时候还得陪笑喂酒。

    甚至会被揩油。

    一开始被碰了大腿,蓁软像只受了惊的兔子,却喊冤天不应。

    没有人搭理她去和老板反应这件事的行为。

    甚至觉得蓁软才是不合时宜的存在。

    所以后来蓁软才知道,揩油在这个酒吧里,似乎是种默许行为。

    谁也不说,但谁都明白。

    那天是蓁软人生的转折点。

    她依旧像往日一样去包厢送了一打酒。

    只是在去之前,被经理提醒说里面都是大老板大客户,做事要圆滑谨慎。

    结果蓁软进去之后还是被摸了大腿,那只咸猪手在她雪白的腿上游移。

    蓁软牙齿都要咬断了,屈辱的几乎快哭出来。

    就在蓁软决定就算把这份酒吧工作,换成好几份其他的小工作时。

    就在蓁软决定一定要把这个色坯打得满地找牙,连他亲妈都不认识时。

    宋一燃站了出来。

    那时候,宋一燃真的就像一道光,瞬间照亮了蓁软漆黑的世界。

    “马老板,这位女士似乎是不太喜欢你那只不太绅士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