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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为爱癫狂
两人面对面坐在小巧玲珑的桌子对面,很贴近,就这样很紧凑的相看着,一边按申冰所说的方法碰着红酒,一边细说着往事。就在许多的时候,确实是世间一样不可多得的神奇物质,难怪被古人称为玉液琼浆,它的作用真的是妙不可言。
几杯红酒下肚之后,两人都有了热度,激情和灵感皆同时迸发出来了。他们此时觉得,想聊的话题就十分宽泛了,都是饱读之士,话题自然不受任何拘束,天文地理,古今中外,既引经据典,又旁征博引,慢慢追忆起两人间过往的印象深刻的细节,说着说着,开心,大笑;说着说着,悲伤,哭泣;当他们共同回忆起当年的几个或心善或温良的人,居然早已离世多年时,唏嘘哽塞,一同陷入沉默与饮泣。
那时,经常在以他们为主线的圈子里,时不时会有几个打穿插犹如电影里跑龙套那样的人,接受申冰等人之命,匆匆来给大家搞搞服务,比如送自行车过来,送花生瓜子过来,或者送凉剪粉过来之类,他们不计名不计利,匆匆来去,有需要就到,有事就忙,忙完丝毫不肯耽搁,转身就走,决然不会给你带来些微的妨碍,干扰和羁绊。
他们都有着一个极为共同的特点,就是完全是一副任劳任怨的神情,话极少,在卻明的记忆里,一律面带微笑,手脚麻利,非常的勤快。轮到开始享用时,一个个都悄悄离去了,离去时步履轻盈,无声无息,所以,除了申冰对他们熟悉,卻明虽然对一两个人面容身个有记忆以外,没有一个人的名字他能够叫得上来。
当两人不约而同的回忆起那段经历时,时间仿佛凝滞了一般,两人起先每说话告一段落,就要端起酒来猛碰一杯,一饮而尽之后,抹抹嘴斟上酒又要接着来。因为申冰不饶他;他也不想让申冰喘息。两人就这样呈胶着状态,彼此推动着对方朝着酒劲和情感的深度状态迈进。
卻明大脑之中,电光石火的闪现出了一个人的脸庞,这个人个头细小,声音温和,但是却特别的乖巧灵活,总是笑眯眯的,只要申冰一召唤,有如影子一般很快就飘然而至了。来了什么话也不说,就知道默默做事,做完了他的事,任你怎么挽留,从来不会见他逗留下来,参与吃喝玩乐。虽然记不住他的名字,卻明却对他十分有好感,当他与申冰两人品着红酒,酒到了一定程度之后,大脑豁然开朗,智力与记忆的闸门仿佛全都打开了,尘封的关于那个小城的许多东西,在大脑当中变得是那么的清晰,回味也变得十分的浓烈。
他想申冰打听这个小个子,申冰眼圈一红,自顾自的端起了一杯就在手中,伸直了手臂,远远地摇晃着那酒,叹息着,眼睛迷蒙的看着前面,与其悲伤而缓慢的说,“人生啊,真的是十分奇妙的东西!当年,我当了兵,一直与我情意相得的你,反倒脾气,性子很大,读了一些书之后的人,穷讲究知识分子的清高!就好像必须女生要来将就你男生才妥当似的!他那个头我一直以为他比我小,经常召唤他来为我们(你不要看着我!包括也为你!)做事,就好像是勤务兵一样,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我也没把他放在心上。我当兵到部队之后,他开始给我写信,一直不间断,而且在信里面,我才知道他是一个活泼开朗的人;而且,我还惊讶的发现,他原来比我大!也许是信件使人自信的原因,他居然说出了隐藏在他心底十多年的秘密!----他原来在读小学时就已经喜欢上了我,但是由于自卑,你说嘛,他自觉个头矮小,父母地位文化都低下,所以,只能是默默的远远观望,全身心地关注。经他这么一说破,我才知道,为什么每当我要找他,他总在我的身边不远;为什么我一旦遇到事,他总是第一个冲到现场了!----因为,他的整个心魂都维系在了我的身上,----他无时不刻在守护着我!”
申冰泪水涔涔,突然端起杯子,“咕嘟咕嘟”几大口,手中的那杯红酒就见了底。她一边倒酒,一边继续叙说。“他的追求令我措手不及!因为我压根儿只把他当成一个听话的,关系十分铁的哥们。谁承想他会对我那么喜欢!从当初小学时期的幼稚,朦胧,等到了彼此都高中毕业的第二年,他认为那种萌芽已经长成参天大树了,以前的朦胧已经像浓雾退散,剩下的就是一个十分明朗的愿望和目标---我爱申冰,而且爱的死去活来!我这一辈子,即使明知道她有男朋友;即使明知道她喜欢的是他人,我这个丑小鸭也要去表白,也要去斗胆向她示爱,因为,假使我不这样去做,我这一辈子就活得实在太窝囊!以其窝窝囊囊在行尸走肉,魂灵游离状态之下死去,莫若大胆拼搏一场!因此,自打他给我开始写信,一个全新的章作彬出现了,原来的那个章作彬彻底消失不见了!那个时候,通信是唯一表达情感的途径,鸿雁传书,使人能够把当面不敢或不便讲的话,表达出来;还有一点,文笔优秀的人,情感丰富的人,就可尽情在纸上做文章了!一开始,我很意外,一次不愿回他的信;后来,随着他一封封毫不气馁的信件,我也感动了!----在此要特别说明:我的感动,是认为他的这种情感无可厚非,并非说要接受他的求爱。----觉得不回他的信件,不好好地与他谈谈,于良心于道义都颇不妥当,灵魂回不得安宁的。”
说到这里,申冰好像总算想起来卻明的存在一般,端起酒向他示意,卻明听的呆了,迟疑一下,赶忙端起面前的酒杯,与她碰了一下,仰头尽快干了,然后用手示意申冰继续。
两人杯中的酒都干了之后,申冰虽然在倒酒,神情似乎是呆滞的。她倒完酒,脸上已是涕泪滂沱。卻明赶紧抓了几张抽纸递了过去,她接过去擦了擦脸,纸握在手里,两条膝盖并拢,俯下身去,十指交叉,在膝头处把它们抱住,呆着,那泪水又止不住的流满双颊。
卻明不便于问,但见到申冰这样,无形当中受到感染,虽然不知主人公的命运怎样,但此时也以猜了个八块九不离十,不免喉头一哽,跟着流起泪来。
申冰自顾自的陷入情感当中,一时不能自拔;要想把事情叙述清楚,喉头哽咽,酸楚,气息抽动,显然不能为继。申冰调整了一会儿后,又开始了叙述。
“他当时已经顶替了他母亲,在百货公司上班,但是,他为了能够来见我,曾三次请假千里迢迢寻找到部队来,就是想见我一面,想当面告诉我,他爱我!爱的死去活来!爱的一天都离不开我!每一次我都没有多少时间在部队之外与他见面,而见面之后,我都不忍心说,我其实一点都不爱你!只是劝他说,我们都还小,将来再说,我如果现在答应你,是对你我的不负责;也是绝对不现实的事!另外,见面真的大可不必,何必耽搁那么多的时间,浪费那么多的钱?再说,我又不是不会信,又不是不理你,犯不着千里迢迢跑到部队上来。以后,再不这样干了!谁知他当时答应的好好的,没想到才回家一个月不到,又向单位请假,单位当然不可能老是让一个刚刚参加工作的人,老是请假外出;加之他家里老人也来打招呼,希望单位不要允许他他这种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泛滥成灾!他得不到单位家庭的同意,一气之下,十分固执的自己再一次跑来部队,不停的联系我,要我无论如何出去,他要在部队外面再一次见我。我很生气,认为他真的太任性,也同时认为他荒唐至极!因为,我自始至终并没有答应他,说我要与他恋爱;而且,我也认为,男人理应大胆,坚持追求自己的所爱,但也不可以脱离现实;违背原则。他的做法,慢说我并不爱他,就算是我爱他,他这样做了,我也会选择与他断绝关系的。但凡有点理想的人都会知道,我们对爱的执着,勇敢,并不代表我们一定要做出那些不合情理原则的举动!如果说我已经答应与你恋爱,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假使我根本不爱你,只不过因为你是一个好人,一个有着真挚情感的人,我不愿说出那几句拒绝你的话,你居然都看不出,听不出,我势必只有采取断然的措施,否则,你岂会望而却步?答应你,我不可能,那是自欺欺人;不答应你,含糊其辞,你这种荒唐举动不知道要延续到什么时候!别怪我,为了你也为了我,我只能选择快刀斩乱麻。谁知,他居然在离部队不远的地方,一个湖区,租住下来,一边在湖上打鱼,一边几乎每天都要来联系我。工作已经完全放弃,高原上的湖泊,盛产珍稀名贵鱼类,他仗着自己的水性好,去给当地的渔船打工,就这样在这个远离家乡的异地他乡,为了达到就近见到我的目的,采取了这种令人啼笑皆非,不可理喻的极端方式,要来通过这种无谓的坚守,实现所谓的爱情。”(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