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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个交友原则是热爱学习,在这个信息秒变的时代,学习能力越强的人越是能心里有谱;而热爱学习的人就是可以快乐地学习新知识技能,这样学习的效果就是最佳,热爱学习兴趣广泛。
这会儿又想想能具备这四个交友原则的人基本就可以成为我喜欢的人,当然还有一些品质特质,那就是勤奋,天道酬勤,我相信对于喜欢的事勤加练习总是能有很多好处。
三叔说过一个人学弹十年钢琴那他即便再普通,也能成为一个优秀的钢琴家,会成功的开演奏会,还会收获很多忠实的粉丝;一个人要是学厨艺十年,那即便是对一般的蔬菜(哪怕是有些差的蔬菜)也能做成色香味俱全的让人闻香气就垂涎的大厨;哎呀呀,想了这么多。
忽然又想我们家孩子爸了。这世上总有些事,人是可以独自解决的,但有时候就需要借助外力——朋友。
很多时候自己一个人的感觉是正常的,跟别人是一样的。但是碰到自己都觉得难为情对人说的时候,那就是一种心理感受,觉得说出来会遭到别人的嘲笑,其实都是自己在脑海里假想的境况,所以我喜欢聊天,尤其是遇到对的人聊起天来说什么TA都能理解,好像是最佳听众,即便有些内容TA也只能站在自己的角度去思考,但是至少心里的感受能有人一起感受着,我会努力把自己的感觉经过语言加工表达成我希望TA感受到的样子。
这样至少说出来有人能知道。所以我需要一个善于倾听的朋友。由于在现实中遇到一些事情,这些事情都是超自然的事,用科学暂时解释困难的事。
这也只能说明:第一、我所知甚少,孤陋寡闻;第二、科学知识储备匮乏;第三、疑心病太重,又爱把现实问题跟影视剧片段联系在一起,毕竟在现实生活中的现实状况让人产生了很多幻想,例如现实中经济凄凉的都幻想着秒变富豪,疯狂购物;伴侣平凡的都幻想着绝世美颜的倾国容貌,身材就如弱柳扶风,肌肤如雪似玉,双目含情脉脉如远远流淌的活泉灵动澄净,声音轻柔如细软薄纱。
第四、强迫联想症,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总会出现一些巧合跟电视剧里的情节还有电视台的情节产生巧合,而且这些巧合的频率很频繁,我仔细想了想,之所以会产生这种强迫联想症,完全是因为心情总是会因为在遇到巧合的0.1秒产生紧张感,这种紧张感是因为缺乏平常心,再想想人世间有什么事是常态的——变化。
这就是道德经的思想,非常道。三个字说明世事无常,唯变有常,而且任何事物都可以相互转化的,这是一个规律。
矛盾的对立面是统一,矛盾的最终结果也是统一。这句话是在哪看到的,忘了。
知道说了矛盾和统一间的关系,其实也是挺枯燥的理论,对生活能有什么实在的用呢?
在现实中有发生的事情尚且因为记忆原因让人产生潜意识里的确信或否认,而在幻想的假象里如何分清楚感觉的好歹?
有时候喜欢你,有时候感觉你喜欢我;有时候神识在线,有时候走神,有时候感到兴奋的极致,有时候感到渴望有个人在倾听内心的声音,哪怕只是一句:“在吗?”
“在。”心里就悄悄地笑了,觉得你是我的朋友。我就可以跟你说些简单的话,从简单的话说起,慢慢熟悉。
然后就变成有关系的人,有关系的人给我的最大帮助就是聊天。这让我能有选择的把自己内心堆积太多的心里话、丰富到比汗毛还多的想法(好奇感的问话、现实中遇到的迷惑的事、还有关于无巧不成书一样的巧合、还有能被自己成为奇迹的不思议、甚至有些感动到瞬间落泪的人的情境、当然还有自己想要的忏悔,在心里觉得自己想了想就能解解心里一时的怨愤的事,以为只要在做事做人上把善当标准就好,结果却发现越是这样越容易养成内心邪恶肮脏的恶习,离十九大中习主席说的让党的灵魂更纯净就越远。
当时我坐在车上,戴着耳机听着习主席做十九大报告,听到这句让党的灵魂更纯净,就在心里想我也要拥有更纯净的灵魂,我希望我的灵魂更纯净。
但是我实在是内心有待修炼,需要经常反省改过。一个人只有内心纯净了,才能接近纯净的灵魂,才可能让自己的灵魂更纯净。
所以我需要认真忏悔。记得微博上有一句话,接受是世上最美的一个词,印象很深刻。
我想这跟孙悟空说的意思是一样的。发生任何事都是造化。我想我是这样的,世人都是这样的。
还有一些奇妙的构思,要是汽车能在人到达目的地之后就能变成一个能放在手掌心的重量只有一个鹅蛋那么重,像是一个萌萌的玩具车,在用到它的时候,又能变成原来的尺寸,那堵车这种现象就小时了;要是人类永远健康,颜值跟年龄成正比,那么人类就能更自信,更快乐了;要是人类永远安全,那冒险对人类来说就是一种最大的快乐吗?
要是人类想要的东西都能立马得到,那会是什么感觉呢?)说给TA听。
读到过一篇文章,里面有句话说狗是这个世上最不会感到无聊的动物之一(最不会感到无聊的动物之二、之三、之四是什么?
呵呵文章只说了之一)。那我想内心世界丰富的人是不是也很难感到无聊呢?
像我内心世界这么丰富的人,只有患上这种
“精神疾病”才会感到无聊,枯燥。但也正因为这样,我遇到了李易峰,幸运吧?
我想想我可能知道我内心世界为什么这么丰富了,一是因为我喜欢看电视,二是因为我很少能跟邻居成为朋友(原因是我太挑剔了吧,我希望找到那种隔着千里之外就能感觉超好的人,可这种人多半是明星。
但从未有人像峰宝宝一样特别。这是个什么感觉?我第一次想嫁给一个男明星,以往也有很多男明星让人感觉特别舒服,但是都没有过这感觉。
哎呀呀,他怎么就看起来那么有感觉呢?我跟他能结婚就想象着结婚了,这感觉很好,我想像的水蜜桃的味道,大概感觉了下,很幸福,蜜桃跟菠萝果然有区别,于是我又把他想象成一个大菠萝。
)三是因为爱看小说,且富于想象力,像陪着小说主角经历他的人生,这让我感到自己异常兴奋,在一个人生活到枯燥乏味的时候,看小说成了我最大的精神支撑,让我对外面的人事物充满了向往的一本书是《盗墓笔记》,我后来犯病也是因为看书看得太出神了,潜意识记住了可怕的情节也后知后觉。
以至于产生了病态,在住精神病院的时候,脑海里闪现了一个可怕的画面,那就是一个被剥光皮的人被放到一个不锈钢大盆里用盐腌,然后再被放到一口加了热油的大地锅里,生烹,而我就吃着TA的内脏。
其实,这个被剥光皮的人是在《盗墓笔记》最开始的时候出现的血尸,我开始觉得可怕时的感觉就是我就在这个血尸的不远处,每次看描写生动活灵活现的小说时,脑海中就像过电影一样刺激真实,而且还是VR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