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渭城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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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醒之听完这话立刻反驳了我的观点:“我不需要你这样。我的事情我自己会处理。”

    “我不是说为了你,我有我自己的考虑。”

    “傻姑娘,你要是真为你自个考虑我就安心了,从前是秦放,现在是杜少仲。就算他喜欢你,也你喜欢了他又怎么样。他还能活几年?你要爱一场又痛个三年?晗晗,你的青春还有多少个三年。”

    我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哥,我的青春早就没有了。你让我试试吧,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我真的很开心。”

    “那秦放呢?你真的放下了么?”

    我毫不迟疑:“是啊,我真的放下他了。”

    这句话我说的这样快,好似脱口而出一样。说完之后脑海里却立即浮现出秦放的脸。浮现出春涝的时候我狂奔到清河的事情。

    脚上的伤口在已经痊愈。

    和他在一起,我是一直在受伤,身体的伤口痊愈之后却一直有一个地方在隐隐作痛。口里说忘记,其实自个也知道,我忘不了他,一辈子都忘不了他。

    可忘不了又有什么用了,徒增烦扰罢了。

    说完这句话我已经不想和醒之聊下去了:“哥,我要睡觉了你也早点睡。”

    “嗯。”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杜少仲跟我说:“沈晗之,我们回b市去吧。”

    我问为什么。

    他说,就是想回去了。事情已经发生了这么久了我不想在等下去了。

    我估计是他觉得自个的病又重了,我没有再问,答应了下来。跟醒之说了一声之后我就跟杜少仲一起回了b市。我还是住在家里原来的房子里。

    杜少仲送我回去,家里空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一点都不像是一个“家”。

    我让杜少仲进去坐坐,他说不去了。晚上有个商业聚会到时候他过来接我。

    我嗯了一声。

    一回来就参加聚会他是想要把我介绍给别人了吧。

    站在门口看着他开车走了,我才走到屋子里去。

    院子没有像我想象的那样杂草丛生,打开门进去发现屋子里面也很干净,几乎是纤尘不染的这个倒出乎我意料之外,按道理这么久住过人了家里不应该这么干净才是啊。

    我在客厅里站了一会外头响起了脚步声。

    转头一看只见王嫂提着塑料袋愣在了门口:“晗晗,你回来了?”

    “王嫂?”我虽然诧异可是很高兴。

    她把东西丢到地上,几步走过来拉着我的手看了又看。

    “怎么回来了也不跟王嫂说一声,等着,我再去买点菜来给你做饭。”

    她还是像往常一样的关怀我。对这位在我家待了很多年的阿姨来说,我早就生出了一种类似亲情一样的感情。

    我拽住她:“王嫂,不忙。你不是回乡去了么?怎么还在这里。”

    王嫂拍了一下大腿,一脸的无奈:“乡里待不了哦,我那个媳妇……哎。”

    我是知道王嫂的儿子娶了个厉害的儿媳妇,婆媳矛盾一直存在,要不然她也不可能这个年纪了还在外头给人做保姆,她不缺钱,只缺个待的地方,缺人陪。

    王嫂说:“秦放过年的时候给我打电话拜年,知道我过的不好就让我住在这里,看看屋子打扫一下卫生。我总想着你和醒之有一天还会回来的,我在这等你们兄妹也行。”

    “王嫂,你说的是秦放?”

    “是啊,晗晗你不知道么?”

    王嫂慢慢的说:“他有时候也过来坐会儿,也不干什么,就坐在你房里抽会儿烟,大冬天的开着窗户,我看见了要给他关上,他笑着跟我说,别,王嫂,晗晗讨厌我抽烟,以后她回来闻到这房间里的烟味该生气了。哎,那样子真是可怜见的。”

    “哦……”我愣愣无言:“我知道。那王嫂你就住下吧。”

    她继续说着:“秦放这孩子还是个好的,可惜哦。”

    “听说他也没和严家那位订婚,你和他?”

    “我和他什么事都没有。”

    我说:“王嫂,我晚上要出去,我先上去洗个澡睡一下。”

    她说:“好,我给你做饭。”

    “不用了,我出去吃。”

    我扶着扶梯上楼,王嫂到厨房里去了。有王嫂在,这个家还勉强有几分人气,可是为什么又是秦放?怎么又牵扯到秦放?这个人为什么就不肯彻底的从我生活里消失让我安静几天呢?做这些事有什么用啊?

    在浴室里洗了个澡,又睡了一觉。刚换好衣服化好妆就杜少仲就已经到了。王嫂上来叫我:“晗晗,下面有位杜先生找你。”

    我放下腮红刷:“哦,好。”

    王嫂见我是刻意的打扮过了便笑着说:“这个样子多好,我王嫂可好多年没见你这么认真收拾收拾自个了。”

    我套上鞋下去。杜少仲已经在客厅里等了一会儿了,我在楼梯上就叫到:“ivan。”

    他放下茶杯看向我,那一看眼睛里竟然有了变化,隔着这么远我都能看到他的眼角慢慢的舒展开了,眸子像两颗黑的发亮的黑曜石映出我的影子很温柔很温柔的看着我。

    他很局促的站起来等着我下来,那样有似有几分的痴傻。

    我咯咯得笑着,快步得走向前去:“走吧,杜先生,真么想到我也有让你惊艳的一天。”

    今天的我穿着一身玫瑰红的晚礼服,还是前几年从巴黎订过来的。好在不是什么流行服装,是一贯的经典款式,隔了几年穿在身上也不显过时。不过为了今天的这个聚会我还是特意的隆重其事,把结婚时妈妈给的一条钻石项链带到脖子上了。那项链做工的选材都算得上上乘之作只要要是稍微有见识的人都会知道这东西价值不菲。(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