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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星朝刚一睁开眼睛, 看见的就是郁郁苍苍的树木。
耳旁的声音非常喧闹,几道怒喝、吓吼, 马蹄声, 还夹杂着颤抖的尖叫。
然后下一秒, 眼前就出现了一颗硕大的头颅。
黑色的眼睛,黑色的鼻子,龇牙咧嘴,身躯像山一样,发出凶狠的吼声。
是一头熊。
还是一头想弄死他的熊。
熊掌挥过来的那一瞬间, 霍星朝下意识往旁边一跃,然后举起手上的弓箭, 在野熊下一掌挥下来之前, 嗖的射出去。
野熊皮糙肉厚, 就算瞄准了心脏,也不一定能射穿皮肉,直接伤到要害。
所以霍星朝一箭接着一箭,箭箭瞄准它的眼睛和鼻子。
“吼吼!”
“咚咚咚!”
噗呲一声,箭镞直接穿进野熊的右眼里,它吃痛地大吼一声,变得愈加愤怒。
跺脚时连旁边的树木都抖了抖。
耳旁的尖叫变得越发刺耳, 马儿也开始受惊,嘶吼惊惶。
把整个氛围渲染的更加惊悚。
少年靠着身后的树木,一双眼睛熠熠地盯着眼前胡乱挥舞大掌的野熊,凝眉, 握紧了腰间的刀。
熊视力不好,大部分时候都是靠嗅觉来辨别猎物。
但是周围人多,它一下子很难辨清刚才攻击自己的那个敌人在哪里。
就在它扭过头,想要往右手边摔倒在地的姑娘挥下手掌时,霍星朝一跃而起,拔开刀,狠狠地往野熊的鼻子上挥去。
和一般的猎物不一样,熊的力气很大,野熊更加凶残,皮糙肉厚,几乎很难被弄死。
但是它的鼻子很脆弱,只要猛击一下,就会马上昏倒。
霍星朝这一刀可谓是用尽了全力,低喝一声,如破釜沉舟一般挥在它鼻子上。
大野熊好像懵了一下,周遭陷入死一般的寂静之中,只能听见风带过树叶的呼呼声。
而后又过了片刻。
“轰!”
巨大的身躯倒在地上,整个树林都仿佛震了一震,惊起无数飞鸟落叶。
晕过去了。
少年收起了手里带血的刀,往前走了两步,但是还没迈出半米远,旁边就立马有人诚惶诚恐地拦住了他,
“王爷,小心危险,接下来的还是让奴才们处理吧。”
刚才看这位矜贵的小王爷射箭拔刀,只身一人斗野熊,周围跟着的侍卫们就已经吓得心惊肉跳,生怕他出个什么意外,自己脖子上的脑袋就要跟着掉下来。
但是他们一人一熊胶着的实在厉害,后来野熊又开始发狂,侍卫们根本不知道该如何插手。
更何况周围还有好几位惊慌失措的千金小姐,他们就这么几个人,根本就分身乏术。
好在,安小王爷果然是蒙大将军教出来的弟子,单凭自己一个人,就能叫这只熊瞎子吃不了兜着走。也保住了他们的项上人头。
念及此处,侍卫又俯了俯身,表情恭敬了三分。
少年瞟他一眼,捡起地上的弓,漫不经心,
“现在知道出来拦了?”
他冷哼一声,
“一帮马后炮。”
然后就骑上马,留给他们一个干脆的背影。
“驾!”
空气中传来少年清朗的声音,
没一会儿,马儿就消失在树林里。
侍卫一惊,发现他去的是大帐的方向才稍稍松了口气,踹向一旁的下属,
“还不快找几个人跟上去!王爷身上还带着伤呢。”
“那这头熊怎么办?”
虽然地上的野熊已经被侍卫们几刀破心,死的透透的,但是这么大一头猎物,没个人根本搬不回去。
再说了。
下属看了看不远处几位依然没有从惊吓中缓过来的闺秀千金们,整个人有些尴尬,
“她们又怎么办?”
也不知道这块儿是什么风水宝地。
先是安王爷追着一头鹿,结果追到一半,鹿不见了,直接跑出来一头大黑熊。
熊还没解决呢,后头又闯进来一帮猎狐狸猎兔子的千金小姐们。
他被安排来猎场也有好几年来,从来就没见着过今日这“盛况”。
可真真是倒霉透了。
侍卫总领没好气地又踹了他一脚,
“这不用你管,你别再着磨磨唧唧的,还不快跟上去,万一安王爷再出什么事,你这颗脑袋还要不要了!”
属下龇牙咧嘴地捂着腿,屁都没敢放一个,直接召了几个人就朝大帐的方向追去。
......
侍卫们是不可能追上霍星朝的。
他心情不好,几乎是玩命一般地驾马,没一会儿就到了营地。
营地内已经听到报信侍卫传来的消息了,看见霍星朝,顿时诚惶诚恐地迎上来,对着他嘘寒问暖。
少年把马鞭一丢,也没搭理他们,大步流星地直接进了自己帐篷。
“别跟进来!”
......
内侍们只好候在帐篷外,眼观鼻子鼻观心。
这位小王爷脾气向来多变,他心情不好的时候,要是敢多嘴一句,那简直就是在老虎项上拔毛。
——绝对不可能有好下场的。
不过帐篷内,霍星朝倒其实没他们想象的那么烦躁,他只是倚着桌案,需要一个安静的地儿来接收剧情。
毕竟当时一睁眼,眼前就是一头凶残的野熊,他忙着跟熊打架,压根空不出时间来考虑这个。
现在是大晋朝中期。
国泰民安,风调雨顺,是大顺朝有史以来最繁荣的盛世。
而霍星朝,就是当朝皇帝的弟弟——嫡亲的那种。
他比他皇帝哥哥小了二十余岁,出生没多久先皇就去世了,基本上就是被皇帝当成儿子养大的,说话比底下几位皇子还要管用几分。
就是有一点,不肯成亲。
今年已经十九的年纪,王府里头冷冷清清,一位知冷知热的人都没有,太后指了好几位宫女侍妾,他都嫌难看,不愿意碰,整个人活的清心寡欲。
要不是这位王爷依旧每天吃荤喝酒,猎鹰杀兔的,底下人都以为他要皈依佛门去了。
而这次的围猎,皇帝特意说了,不仅少年郎可以射箭猎兽,大晋的女儿们也是从小学习骑术,就算没习过箭,驾马出来跑一跑也是好的。
于是下旨,但凡三品以上大臣的嫡女,都可以参加这次围猎。
——是的,看出点端倪没有?
明着的理由,是让大晋的女儿们也展现一下自己的英姿,展现自己不输于男儿的风采。
实际上,就是给安小王爷相看王妃用的。
谁让之前给他看画册,他总是不耐烦地用“画像里所有姑娘都长得一模一样”来推脱呢。
那这一回,太后和皇帝就干脆搞了个大阵仗的围猎,让他自己亲眼看看。
反正大晋的男女之防向来没有前朝严重,风气也开放许多,皇帝下了这道口谕,倒没有人觉得不妥。
不仅不会不妥,霍星朝还知道,在这次的围猎中,太后成功替他看中了一位姑娘。
“她父亲是太常寺卿,她自己个呢,才学品性都还不错。最关键是容貌极其出众,宫里那么多妃子,几乎没有一个比得上她的,回头你自己见了,你就知道了”
......
太后虽然不太清楚自己的小儿子到底喜好什么样的女孩儿,但之前给他相看过无数的姑娘,他总是皱皱眉,用一个理由拒绝——
“长的太难看了。”
太后就想,行吧,那我这次就往好看了挑。
最终挑来挑去,挑中了太常寺卿嫡次女曲姝甯。
——可万万没想到,这一回,霍星朝还没来得及反驳,人家姑娘先不同意了。
曲家家风清正,绝对不会为了权势牺牲儿女幸福,而皇家在曲姝甯眼里,就是一个牢笼,一旦进了王府,她就失去了自由。
更何况,这姑娘还有那么一点超时代的自由恋爱意识。
她觉得,自己都没见过安王爷,怎么就能这么稀里糊涂地嫁给他呢。
于是,曲姝甯为了推脱,脑子里下意识灵光一闪,把祖母本来打算说给表姐的亲事按到了自己头上。
那你说太后能逼一个已经议亲的姑娘嫁给自己儿子吗?——当然不能了。
只好无可奈何地作罢。
至于曲姝甯表姐林菀,自幼失去双亲,寄居在曲家,在这件事情上,压根就没有太大的话语权。
而男方那边,失孤表小姐换成曲家正经小姐,岂不是更好了?
最关键是,曲姝甯说自己即将定亲之后,太后也就放弃了她,转而不知怎么的,竟然看上了林菀,将她许给了安王爷当侧妃。
一时之间,曲姝甯的临时推脱之语,到最后反倒是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如果故事就停在这儿,那当然是很好。
但很可惜,这只是一个开头。
就在林菀被实在忍不住的太后强制许给安王爷当侧妃之后,霍星朝偶然间在狩猎时跟曲姝甯碰着了。
曲姝甯大大方方,骑术精湛,面对险境丝毫不惧,一点姑娘娇弱和小家子气都没有——这样的与众不同,反而吸引了霍星朝。
他当时也没有别的意思,单纯觉得这姑娘挺有趣,就跟她多聊了几句,往后见到也会打声招呼。
却是没想到,曲姝甯在见过霍星朝之后,真的爱上了他。
然后,追求自由爱情的小姑娘,又突然想嫁给他了。
可是怎么办呢,她都已经撒了个弥天大谎拒绝太后,太后又将她表姐许给了安王爷。这种情况下,她又怎么可能嫁的了自己喜欢的男人。就算嫁的了,她又怎么能再一次对不起表姐呢。
曲姝甯只好把满腔的情意都藏在心底,压抑着自己。
可是曲姝甯想,就算嫁不了安王爷,她也不能嫁给现在这个“未婚夫”啊。
她宁愿终身不嫁,日后当一个自由潇洒的女先生。
所以她就像小说中那些不愿意嫁人的女主角一样,搞出了一系列事情,成功把这位未婚夫“让”给了一直暗恋他的五堂妹。
曲姝甯又想,自己一辈子就爱过那么一个男人,在做女先生之前,她多想把自己的心意告知于他。
她一向果敢,是这么想的,也就这么做了。
霍星朝听完之后,倒是思索了一会儿。
然后想,自己刚好缺一个正妃,而这么多姑娘当中,对她的印象又是最好的,那干脆就让她当自己的正妃好了。
——于是,正妃和侧妃就同时进府了。
而且也就是从这一天起,林菀对她有了恨。
她和宁公子那桩婚事,是自己谋划了好久好容易才得来的,结果被这个“天真无邪”的妹妹搅和了,代替她嫁入王府。
从正妻,变成了侧妃。
等她好不容易接受现实,开始为自己的未来细细打算起来时,她这个好妹妹又突然要嫁进王府,半点勉强都没有。
......那这算什么呢?
.......
后面的故事,其实都不用提了。
一个“心机颇深并且怀有敌意的女配”和一个“敢爱敢恨明艳大方的女主”,基本上也就是那些万变不离其宗的宅斗情节。
并且最后的结局,一定是一生一世一双人。
说实话,整个故事看下来,霍星朝找不到恶毒女配恶毒的点。
毕竟时代不一样,生活背景和道德观念也不一样,你再不舒服,再觉得不平等,你也不能用现代的一夫一妻,没有妾只有小三这种标准去评判古代的女子。
所以,林菀的争宠行为和争权手段,在这个时代,是完全正常的。甚至是一个内宅女子想要安稳并优越活下去的正确道路。
但是没办法。
跟女主角站在对里面的最大boss,是一定要亡的。
霍星朝睁开眼睛,轻轻叹息,眼里含着悲天悯人的温柔。
“喂,你该把身体还给爷了,爷饿了,要吃饭!”
脑海里突然传来一个怒气冲冲的声音。
少年拉开袖口的动作顿了顿,而后缓缓回道,
“等等,我先上完药。”
......
没有错。
安小王爷是真的牛掰,也是真的特殊。
从四岁受到那场刺激开始,他就有了两个人格。
副人格情商极高,非常通达人情世事,温柔且脾气好。
主人格智商极高,学什么都快,但少年意气,单纯直率,傲娇又挑剔,还容易暴躁。
大多数时候,霍星朝表现出来的都是主人格的样子。就算副人格出来了,为了不让别人看出破绽,他也会装出主人格的性子,在霍星朝生活中占的比例几乎为百分之一。
而很不巧。
不知道穿梭时空的时候又出了什么岔子,霍星朝发现,自己这回代替的,是副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