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二章 需子可教的传说

东厂曹公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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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吾当然可以自己投,也可以让星海投,但拿来当敲门砖,要比留着赚俩钱有用得多。

    张浩把改编的本子发给曹吾看了下,还真不错。

    故事的内核没有变,他只是将发生的地点放在了国外。

    故事的主角是一个父母离婚后跟随母亲前往米国留学的女孩,因为母亲收入还不足以支撑她上私立高中,她便进了家附近的公立高中读书。

    入学第一天,她认识了一个热心的黑人女孩,成为了她的朋友。黑人女孩向她介绍了学校的情况,以及校园内的各大势力和几个社团。

    当她得知学校里居然有华国民乐社的时候,她很感兴趣,因为她在国内也在学习民乐,所学的乐器是琵琶。

    但是,黑人女孩却告诉她,华国民乐社在成立之初,就和学校的合唱团水火不容,多亏了曾经传奇的方社长,才得以存活下来。

    但方社长已经在两年前毕业了,现在的民乐社已经半死不活,被合唱团压得抬不起头来。

    她得知情况后,还是决定加入民乐社,因此结识了民乐社现任社长男主角天才数学男和仅存的四位团员。

    天才数学男是学校里有名的书呆子,性格有些沉默寡言,经常被人欺负,他玩的乐器是二胡。

    女主角认识了他们,开始一点点融入校园生活,并且和他们成为了朋友。

    在这期间,天才数学男逐渐喜欢上了女主角,但因为性格的原因,没敢开口表白。

    一天,女主角在食堂遇到了合唱团的团长帅气哥。

    帅气哥是校园里的风云人物,钢琴、小提琴、吉他、唱歌、舞蹈无所不通,是学校许多女生的梦中情人,但在主角的眼中,他只是个喜欢装逼的二傻。

    他和朋友打赌,三天之内泡到女主角,但没能得逞。

    他不甘心,想方设法追求女主角,想要一雪前耻。

    在他疯狂的追求下,女主角被冲昏了头脑,答应了和他约会。

    但在约会的过程中,因为帅气男趾高气扬的对华国民乐进行贬低,引起了女主角的反感。

    女主角反驳他,愤然离开。

    帅气男没能在朋友面前装逼成功,恼羞成怒,便将朋友拍到的他和女主角接吻的照片发到了校园网上。

    女主角因此在学校中备受排挤,被人指指点点,甚至是辱骂。

    她决心报仇,便和民乐社的朋友们一起,想要在暑假后的返校日庆典上,打败合唱团,让男主角抢到返校日国王的荣誉。

    经过一个暑假的准备,她们精心准备了一个节目。

    但在演出前,却因为封路堵车的缘故,她们没能及时到达演出现场。

    幸好黑人女孩及时出现,扮演了一次赛车手,绕路将她们送到了庆典现场。

    险之又险的赶到现场,她们用精彩的演出获得了所有人的认可,男主角夺得了国王的称号,而女主角也因为精彩的表现,夺得了皇后的称号。

    帅气男愤怒离场,却因为不慎滑倒,勾断了腰带,在全场观众面前出了次大丑。

    最后,男主角在女孩家外向女孩表白,两人幸福的在一起了。

    不得不说,张浩还是有两把刷子的,从剧本中就能看出张浩对商业片的研究还是非常深入的。

    这是一部典型的好莱坞式校园爆米花电影,但也融合了亲情,民族自信,种族和性别歧视,家庭观念冲突等不同的元素,让剧情不至于那么单薄。

    剧本还算不错,等到崔康那边有了回复消息,曹吾就可以带着张浩一起过去,把这事儿敲定下来了。

    因为有这事儿吊着,曹吾就没回香城,刚好陪陪方绿筱。

    青松不在,他去了新加坡参加电音节,章磊的电影配乐,就落到了乐乐和巴图的头上。

    不过巴图好歹也是华音毕业的,乐乐也是个全才,这工作他们还是可以搞定的,最多曹吾通过视频帮他们把把关,没什么问题。

    这些天,曹吾便在京城好好休养了几天。

    方绿筱每天都要去实验室,曹吾便每天早起接送她,等她忙完,再去带她吃顿好的,然后再看个电影,做个spa,小日子过得贼舒坦。

    一个星期后,曹吾才和依依不舍的方绿筱分别,回到了魔都。

    乐乐写的配乐需要用到交响乐团,她也去了魔都,准备先录个小样,回头发给章磊听听看。

    公司排练室内,曹吾听了下乐乐用合成器编写的最终小样,提出了几点改进意见,却被她否定了。

    “这里主要表现的是主角内心的剧变,信念的崩塌,用大调肯定要比小调好。”

    “你才看几遍片子?我看了二十一遍,这里主角的情绪迷茫的,阴郁的,不知所措的,当然用小调会更切合。”

    “你自己弹弹,听听看,好吧?”

    ……

    两个人争论着,谁也说服不了谁。

    这很正常,做音乐的人都是这样,辛辛苦苦做出来的作品就像是自己孕育的孩子,被别人否定,总是会不舒服的。

    嚷嚷了一下午,两个人总算把最终的版本定下来了。

    乐乐气鼓鼓的回了酒店,饭也不吃,她是生曹吾的气了。

    不过曹吾早就习惯了,她回去睡一觉,第二天自己就好了。

    公司一部分人去了泰兰,另一部分人去了新咖坡,留在公司的依旧不少。

    曹吾一直想不通,为什么公司越大,就越有做不完的工作呢?

    算了,这样费脑子的问题还是留给牛莉去想吧,完成了一项工作,他的心情很好。

    “小霍,按照人头订些饮料,我请客。”

    “耶!”

    “曹哥万岁!”

    员工们笑嘻嘻的欢呼着,曹吾则臭屁的挥着手:“同志们辛苦了!”

    他回公司少,认得的员工不多,但员工们都认得他,也从老员工口中得知过他是怎样的人,也喜欢和他开玩笑,便都笑呵呵的回复:“为人民服务!”

    “不错不错,需子可教,需子可教!”

    “哈哈!那是孺子可教好吗?”

    “大胆!老板说是需子可教,就是需子可教!”曹吾佯怒,拍桌大喝。

    “好好好!你说是什么就是什么!”

    “哼!这还差不多!”他傲然离去,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和一个需子可教的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