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火灵珠任务完成

代小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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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李武一说,代王才拿出传讯符一看,没灵气了,怪不得没接到消息。

    “灵火呢?”

    “是哪两种?”

    为了完成任务,他向天宝阁下单的其他灵宝,至今没有消息。

    李武没说其他,只说去取了,马上就来。

    代王点点头,又随口问:“李掌柜,有没有其他灵宝的消息?”

    “代寨主,很抱歉,暂时没有。”

    天宝阁的东西是通过总店调配的,效率很高,可代王要的灵宝还真就没有。

    “没关系,慢慢找,不着急。”

    他能怎么说?

    难道说你们天宝阁不作为?

    代王心想,果然,主线任务不是那么好完成的,剩余的金木水阴阳五个灵珠的任务还需要很长时间,如果很早就完成,那本书也能快完本。

    等了一会儿,灵火拿来了,是净莲妖火和红莲业火。

    李武没说从哪弄到的,只是说寻找两种灵火用了庞大的人力物力,有人受伤毁容之类。

    代王哪里会上当,说好了多少钱就是多少钱,想让他多掏钱,那是不可能的。

    “这是?”白玉般的瓶子看着很眼熟,思虑一番后,代王不确定道,“这是羊脂玉净瓶?”

    他只是随便一猜,没想到李武却夸赞道,“好眼力!这可是宝贝,能装灵火的宝贝!”

    代王傻了,怎么又扯这么远了,脑回路清奇不是他的错,只是想的有点多。

    闭上眼睛,深呼吸,再睁开眼睛,他缓缓道:“莫非东海边,有一座花果山?山里有座水帘洞,洞里住着许多猴子?它们有一只猴王叫美猴王?亦或者山崖边有一块采天地之精气,聚日月之精华的仙石?”

    看李武表情,代王放下心来,不那么扯淡就好。

    然而,不转折,情节怎么惊心动魄?

    李武反转道:“代寨主,实不相瞒,东海没有花果山,到是有一座猴儿岛,真的是一座猴子生活的岛。”

    “猴儿岛离岸边不远,岛中确实有一座长年山花盛开的高山,至于你说的猴王和仙石,那倒是没听过。”

    代王:······

    扯远了,代王急忙把话题拉回来:“李掌柜,把灵火给我吧。”

    李掌柜欲言又止,犹豫片刻说道:“代寨主,不知你用什么宝物装灵火?”

    代王:······

    他又无语了,难道买家买东西,商家不送包装的吗?

    这服务,太差,给个差评先。

    “系统,出来干活了。”没办法,搞不定就找大腿,没毛病。

    叮咚!

    与四大龙套一样很久没上线的系统上线了:宿主,有什么事?

    “灵火怎么弄?净莲妖火和红莲业火。”

    系统:简单,拿出火灵珠,我来操作。

    有大腿撑腰,代王腰杆挺得笔直,大手一挥,满不在乎道:“李掌柜,只管拿出来便是,区区灵火而已,我是什么人?清风寨寨主!收服灵火比翻掌还容易。”

    说完,他还真的把手掌翻来覆去。

    这个傻叉动作使得苗胡柳三人又装作路人,对某寨主一切装比行为表示不知情。

    “既然如此,那代寨主小心了。”李武也不矫情,把羊脂玉净瓶交给代王。

    代王嘴角勾起一丝笑容,不怕你绝情,就怕你矫情。

    瓶盖是刻画了阵法的特殊材料制成的塞子,左手按住瓶身,右手拨动瓶盖。

    啵!

    瓶盖开了,束缚没了,一股紫蓝色的妖异火焰从瓶中喷涌而出,灼热的火焰嚣张跋扈,宛如一头失控的火龙到处喷火。

    募的,一只手掌覆盖在火焰上方,刚才还暴躁无比的紫蓝色火龙一下子变成乖乖的咩咩羊,四散的火焰重新汇聚,在手掌中一点点壮大。

    代王翻了个腕,紫蓝色火焰只剩下一小撮火苗,安安静静浮在手掌上方半寸处,似乎没了威胁,可温度是遮不住的。

    在第一个羊脂玉净瓶打开的时,净莲妖火蹿出时,屋内的温度陡然直线升高,直到火焰归于手掌之中。

    代王看着几人痴傻的表情,心里偷笑,叫你装,看傻眼了吧。

    淡淡微笑挂在脸上,代王继续打开第二个瓶子。

    红莲业火,顾名思义,火焰是红色的,温度与净莲妖火不相上下,都是莲字辈的灵火,不分一二三四五,更不分大哥二哥。

    两朵灵火不见了踪影,李武知道是被代王收入体内了,绷紧的神情舒张开来,就一个感觉,轻松。

    李武抱拳叹道:“代寨主果然不凡,不是火系武者都能收服灵火,在下佩服!”

    代王抱拳道:“客气客气!小弟不过是运气好些罢了。”

    这话说的,太谦虚了,至少李武是这样认为的。

    苗一笑小声对柳烟说:“烟姐你看,寨主又在装了。”

    柳烟略懂:“不管他。”

    胡一凡说道:“烟姐,你不觉得寨主有时候挺傻缺吗?”

    柳烟疑惑:“是吗?我听小鱼说寨主很聪明的,好伐。”

    “管他傻缺还是聪明,我们当吃瓜群众看戏就好,其他不用管,丢了就装作不认识。”

    ······

    从天宝阁出来后,代王四人不疾不徐压马路,他们都未来过百花城,如今要好好逛一逛。

    似乎古代,哦不,是异界的城池,都是分为东西南北两条主干道,然后辅以无数支路建城。

    百花城南北稍窄,东西略长,是天隐大陆,哦不,是大汉帝国数一数二的大城。

    早在千年前,百花城还不叫百花城,而是叫凌云城,是当时的王城之一,直到大汉帝国被控制,百花宫成为十大宗门之后,这座城池才改名叫百花城。

    四人手里人手一大串烤串,尤其是柳烟的最多。

    虽然百花城不临海,但也主要吃海鲜,像西州那边吃辣的话,还要给老板说清楚,否则老板不会加麻辣。

    “看,这里就是大胃王的比赛地,后天就靠你了小烟子。”

    四人来到北街广场,到处都是大红色,整得喜气洋洋。

    代王吃了一串鱿鱼道:“小烟子,有没有信心?”

    柳烟没理他,她用实际行动证明大胃王的实力,手中的烤串越来越少,看她的架势,三分钟内就能解决完。

    柳烟的视线一直在三个男人手中的烤串上徘徊,至于先吃谁的,到是要好好想想。

    广场很大,大胃王比赛只占了一部分,这里还有许多其他小商贩。

    卖灵药的,卖祖传宝物的,卖功法秘籍的等等小贩,布满了广场东面。

    柳烟手里的烤串终于吃完了,余光一瞄,发现代王理他最近,伸手就能拿到。

    苗胡二人在前边,他们两人在后边,代王走里边,烤串竖着拿在左手,柳烟在外边,伸手就是一根。

    代王被路边一个小东西吸引,正俯身看,柳烟拿的更顺手了。

    拿着拿着,突然间,一只黑黝黝的手出现在她视线里,抢在她前面把她想吃的那串烤串拿走了。

    柳烟勃然大怒,敢抢本姑娘的烤串,活得不耐烦了吧!

    “你······”

    柳烟转过头,怒气冲冲,看到人后,要说的话全被卡在喉咙里说不出来。

    “嘿嘿,小女娃,又见面了,缘分啊!”

    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掳走她的老乞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