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更加好骗

怅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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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车到了满堂红酒楼。

    掌柜在门口迎接她们。

    苏向晚有些惊讶,满堂红酒楼的掌柜二十多岁,看着十分年轻,斯文俊秀,看起来一点不像市侩的商人,反而像个读书人。

    “林掌柜从他爷爷那代开始就在苏家做工,算是苏家的老人,他父亲前两年走货遇了水难,父亲有心提携他,便让他到京城里做满堂红的掌柜,想不到年轻有为,做出了不错的成绩。”苏远黛知晓她的惊讶,慢慢对她说着。

    林掌柜名叫林修,连名字听起来也像读书人,说话的时候温和有礼,让人如沐春风。

    有很多达官贵人就吃这一套,看着就十分真诚。

    从后堂穿过一个观景小院,折上楼梯,就来到林修准备的包房。

    屋里温暖如春,还有淡淡的清冷香气。

    这屋里的花都是最新鲜盛开的最鲜艳的,平日在暖房里养着,基本上搬来这一遭,等客人走了,基本也就没用了,奢侈得紧。

    林修把正月里预约的贵客名单给苏远黛看。

    苏向晚也不打扰他们谈公事,只是喝茶,桌上备着眼下大梁女子最喜欢喝的花茶,气味芬芳,入口香浓,吐气如兰。

    谈完了公事,林修转了话题:“知晓大小姐今日要来,小人特地着人准备了你最喜欢吃的山药糕。”

    他又给苏远黛倒了茶水,“这是西域那边传来的花茶,大梁的贵女都十分喜爱,大小姐尝一尝?”

    比起他的殷勤,苏远黛语气比较冷淡,“我还是喜欢喝碧螺春,这些新鲜的东西不适合我,下次不要擅自准备了。”

    林修听了面色也不尴尬,笑着应道:“一切听大小姐吩咐。”

    他的态度显得殷勤有余又不谄媚,但苏向晚毕竟不是真的只有十来岁,自然能感觉到他对苏远黛那细微之上的不同。

    男人对女人,在某一些事情上的感觉,是掩不住的。

    这林修,怕是对苏远黛有什么不一般的情愫。

    似乎发现苏向晚打量的目光,他抬头望了回来,而后恭敬出声:“三小姐从前都不喜跟着大小姐巡店,今日是头一遭来,希望我的安排没有让你失望。”

    苏向晚笑着多谢:“今日麻烦林掌柜了。”

    林修一愣,似乎是因为苏向晚完全不同于苏远黛的性子,略感到惊讶。

    他去苏家宅子的时候,远远地看过几个小姐,无论何时都是高高在上,不可触摸的。

    三小姐倒是意外地温柔。

    苏远黛太强势,林修总有种无论自己做的多好都不足以换来一句赞赏的压力。

    他心下淡笑。

    这个三小姐看起来很好骗,很容易拿捏。

    或许可以试着从她这处入手。

    “三小姐是第一次来满堂红吧,不如让小人做主,带三小姐四处逛上一逛,恰逢年节,这几日满堂红还有挂灯祈福的活动,三小姐也可以去挂上一盏灯,寻个好意头。”林修恭敬十足,态度十成尽责,好心建议道。

    苏向晚放下杯盏,饶有兴趣地开口道:“挂灯?听起来倒是有趣。”她转头看向苏远黛,出声问道:“大姐,你要一同去吗?”

    苏远黛时不时都会下来巡店,满堂红一年到头逢年过节都在做活动,在苏远黛眼里早已经失去了有趣的意义。

    她于是开口道:“你若是要去,便让林掌柜帮你安排一下,我就不去了,在这里等你便可。”

    林修也跟着道:“那我照旧为大小姐安排琴娘。”

    他似乎早就料到苏远黛不会一同去挂灯。

    苏向晚放下杯子,心思微动,不过抬头依旧笑眯眯地:“好的,有劳林掌柜。”

    林修面上始终挂着得体适宜的淡笑,让人看不清他心下所想。

    苏远黛自然很是放心。

    满堂红是苏家的产业,林掌柜又十分稳重,此处又不是什么龙蛇混杂之地,基本上也不会出什么事。

    为了表示对苏向晚此次到来的重视,林修亲自陪着苏向晚逛满堂红,给她带路。

    外头看满堂红不过是家稍微贵气一点的酒楼,内里大有乾坤。

    招待贵客所用包房皆是一个个独立开来的院子,而满堂红甚大,内里笼统也就只有八个院子,即是说每日招待客量最多八人,但事实上为了更好地服务贵客,通常每日只会接受两三个客人的预约,空出来的院子会留出来备用,也以防一些身份特别尊贵诸如王爷公侯这种人物的突然到来。

    苏远黛和苏向晚来得早,今日酒楼里的客人还未到,所以除了隐隐约约回荡着的琴声,来路上都是恭谨有礼的下人们,连脚步声都听不见。

    林修所说的挂灯,即在院子里的人工湖搭上一个观景台用来挂祈福的灯笼,谁家负责挂上的灯笼都会署名,灯笼的样式也从大到小,从奢华到简约有不同的选择,价格也不尽相同。

    在满堂红挂灯纯粹是为了炫富,让旁人通过你挂的灯看到你有多大手笔。

    苏向晚一眼就看见最中间的灯笼,标的是苏远黛之名。

    林修见她目光不动,温和解释道:“满堂红历来每年的第一盏灯都是以大小姐的名义挂上去的。”

    苏向晚装作惊奇地笑道:“原来如此,那灯笼真好看啊。”

    林修在稍不经意之间流露些许仰慕来,“大小姐所选,一向都甚是好看。”

    苏向晚面上不动声色,只是笑。

    林修接着又道:“到满堂红的贵人们,哪一个都是得罪不起的,是以挂灯祈福的活动,第一个的位置显得尤其重要,大小姐以主人家的身份挂了第一个灯笼,如此便能少了许多麻烦。”

    苏向晚顺着他的话赞叹道:“大姐真的很聪明啊!”

    林修眼底闪过一抹暗笑,“大小姐是小人至今为止见到最为聪慧美丽的女子,也是最特别的女子。”

    苏向晚似懂非懂地点头,也不去接他的话。

    林修本来还有话没说,结果见苏向晚没说话,剩下的半句话尴尬地梗在喉间,不上不下,甚是难受。

    “其实……”

    苏向晚比他快一步出了声:“林掌柜,我也可以挂个灯吗?”

    林修被她一打断,神色有略微的不自然,不过只是一瞬间他就又挂上了温和的笑容:“那是自然,小人已着人为三小姐备好灯笼,只等三小姐过去写上祝愿,挂上即可。”

    话音刚落,服侍的丫鬟提上来一个琉璃荟萃的灯笼,底下掉着长长的红字条,是让人写祈福语之用。

    苏向晚提笔,想了片刻,落笔写了一个“顺”字。

    林修愣了一下,似乎又怕苏向晚尴尬,只好装作若无其事地开口:“三小姐写的是‘順’字吗?”

    她写的是简体字,如今眼下的时空,还是在用繁体字的时代,不仅如此,还有许多字体也跟她原先认识的不一样。

    苏向晚从第一天发现之时就寻了许多字帖来练字。

    好在原主本人也不怎么会写字,毛笔字也写得不好,所以无人疑心。

    这个“顺”,她是为自己,为萧婷所祈福,所以写简体字。

    原先她是不信鬼神的,但发生在自己身上这些匪夷所思的事,让她不得不怀着一颗敬畏之心去对待这个世界所有未知的东西。

    当然外人只当她是才识浅薄,写错了字。

    她又不在乎旁人如何看她。

    于是她点了点头,看着林修道:“这样写也挺好看的呀。”

    林修看在眼里,心下有那么一丝轻视。

    身为千金小姐,连一个字都能写错,,让外人瞧了也是要笑话的,同是苏家的小姐,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上。

    也正因为此,他更加确定苏家的三小姐不学无术,蠢笨不堪。

    他眼里散发出得意的光芒来,这样笨的人,必须好好利用才行。(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