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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于梓年他们回到牛王庄上的四合院,才知道这一次抱着和他们差不多的目的来到这里的人一点都不少。
消息的这才放出去没几天,人数就已经有十多个了,按照先来那几个人的说法,这几天还不断有人过来,等到这家医馆建完,到时候肯定更多,按老周的意思,最多只要五十个,中间如果有人出师或者中途离开的,到时候再补,这家不大的医馆,收五十个学徒基本上也已经是极限了。
说到接下来这段时间要何去何从的问题,大部分人都表示要到施工现场去帮忙。
罗蒙目前在这一片相当有人气,他的这家医馆,又有白老先生帮忙,在打铁铺那边,听说还有大人物能帮他们镇场子,总体来说,大伙儿对这家医馆都是相当有信心的。
“我们昨天已经去那边拍了几张照片,等到时候开始施工,还要把整个过程记录下来。”其中一个看起来三十上下的年轻男人这么说道。
“是啊,将来等到这家医馆驰名中外的时候,我们的帖子也会跟着出名的。”另一个年轻点的笑着说道。
“希望老周家的这个医馆,不仅仅是驰名中外,还能经得住时间的考验。”一个年长些的这么说。
“话说,老周家这个医馆要是能屹立个几百上千年的话,咱这个帖子是不是也就可以成为史料了?”其中有人玩笑道。
“那是必须的!反正我看好咱老周!”
“这家伙也可以说是老周的脑残粉了,听说这边要弄医馆,公司立马就给他卖了,收拾收拾就上这儿来了,丫还不是个学医出身的,也不怕选不上。”
“怕什么?咱也是有点底子的,再说了,选不上就留下来继续学习呗,没事就去蹭蹭课,听说老周到时候还能给提供免费的包子馒头。”
“去工地帮忙也挺好,等开馆以后,一个月就两百块钱,那日子还不知道要怎么过呢,趁现在能攒就多攒点。”
“两百块钱是少点,还不够每天晚上出去吃个宵夜的。”
“实在不行,等到时候轮休了,就上牛王庄来干点体力活儿,包吃包住呢,横竖是饿不死,愁啥?”
事实上,还不止是包吃包住,医馆这边刚开工没几天,就有人给老周送了一批服装过来,东西送到四合院的时候,刚好是当天傍晚下工以后的时间,于是大伙儿都围在那里看热闹。
“咱开的可是医馆啊,不是学馆,咋还给做书生袍呢?”老周见他们从车里拿出来的那一套套白底蓝边的书生袍,忍不住就乐呵了,这些人还真挺舍得,看这衣服的料子,估计也不咋便宜。
“你这儿受关注度不是高嘛,就当是宣传中国传统服饰了。”给老周送这批衣服过来的是一个四十出头的艺术青年。
他是某个古装论坛的元老级成员之一,他们那论坛里也有不少牛王庄的死忠粉,这回听说罗蒙这边要整医馆,坛友们便集资制作了这批服装让他送过来,一来是为了表示对这家医馆的支持,二来也希望通过这家医馆宣传宣传传统服饰。
院子里大伙儿七嘴八舌的,一边参观这些衣服一边评价,又是摸料子又是看款式的,那几个已经被选为医徒的都显得很高兴,这书生袍穿身上多帅多有气质啊!
“成,那就宣传宣传吧,反正也不用我掏钱。”罗蒙其实也觉得穿穿传统服饰挺好的,这年头喜欢传统服饰的人不少,但是要真正推广到日常生活中,真没那么容易。
“哪儿能要你掏钱呢,你只要把这家医馆经营好了,就算是功德无量了。”那人笑道。
“现在这才哪儿跟哪儿呢,说啥功德无量?”罗蒙最近被人戴高帽戴得都有些不好意思了:“话说,就他们医馆里的人有啊?我有没有?”
“那还用说!”对方说着,马上又从车里翻出两套衣服,一套是金灿灿的员外服,还有一套是黑色劲装。
“这套是给我的?”不用说,那个员外服肯定是给罗蒙的,黑色劲装是给肖树林的,不过罗蒙本人对于这样的安排稍微感到有些遗憾:“想当年咱也是学霸来的。”难道不应该给他也弄个书生袍附庸一下风雅吗?
“老周啊,你也知道那是想当年了。”院子里的一个长工拍了拍老周的肩膀说道。
“这员外袍挺好,跟咱老周的气质形象挺搭。”
“到时候再整俩核桃。”
“脖子后头再插个扇子。”
“手里头再拎个鸟笼。”
“书生袍什么的还是不用想了,你要是真穿成那样,咱看着也别扭不是。”
“……”
当天晚上,罗蒙回自家那栋小楼以后,对着镜子一阵猛照,光这么照还不够,换上那套员外服又照了照,完了又换上一套从四合院这边拿过去的书生袍。
“别照了,睡吧。”肖树林洗完澡,见罗蒙还搁那儿照镜子呢,于是就说了。
“你看我穿哪套合适?”罗蒙问他。
“不说话的时候,穿这套也合适。”肖树林咧嘴笑道。
罗蒙这人的外形还是比较干净斯文的,就是这两年整这个牛王庄,硬是把自己给整成了老周形象,再加上他平时又好跟人耍个贫嘴,现在基本上已经很难再给人留下什么斯文印象了。
“那我明天就穿这套了。”罗蒙说道。怎么说他现在也是风华正茂的时候,不能这么轻易就被剔除出斯文帅哥这个群体。
他还不信了,以他的外形气质,还能撑不起一套书生袍?至于古装不古装的,咱老周根本无所谓,反正现在又不上班,也不用求爷爷告奶奶到处找人签订单,爱穿啥穿啥呗。
第二天一早,罗蒙果然穿着那套书生袍去了四合院,医馆那边的建造工作他也插不上手,所以也就是偶尔过去看看,他目前的主要活动区域还是在这个四合院里,有时候再上打铁铺那边找白老头商量商量事,主要还是为了让他往这边弄几个徒子徒孙过来。
“老周,今天咋穿这个衣服过来了?”
“别说,这白底蓝边的袍子穿在咱老周身上,还真有几分书生气质。”
“看来学霸的底子还在呢,哈哈哈!”
院子里,大家这会儿正在吃早饭,见老周这身造型,纷纷出言调侃。
“我先试试这套衣服的舒适度,还得看看方不方便行动。”老周抬出事先想好的说辞。
“这么看起来,咱老周长得还真不错,在牛王庄的十大帅哥榜,咋还能垫底了呢?”边大军一边吸溜着碗里的牛奶粥,一边笑嘻嘻说道。
牛王庄上有个十大帅哥榜,榜首是陈建华,这丫虽然不是长得最好看的,但顶不住人气高啊,小姑娘们都喜欢他,也不知道为啥,甚至还给起了个外号,叫塞巴斯华。
肖树林也上榜了,位居第二,主要是因为他会武术,大伙儿都认为很帅气,还有种草药的林阔,让人摸不起底细的郑博伦,喂猴子的画家王晓晨,最近越长越出挑的眼镜仔等等。
也不知道这些人是不是故意的,偏偏就把老周给排在了最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面,大伙儿都拿这个事情当笑话说。
“连祺云的位置都比你高。”侯胖子这时候也来了一句。纳祺云是纳茂成和牛红霞的儿子,也就是罗蒙的侄儿。
“我侄儿长得帅我替他高兴。”罗蒙微笑道。
“今天这风向不对啊!”大伙儿很快就发现了异常。
“老周!你今天莫非要走斯文路线吗?”
“哎呀,看来换上这袍子,整个人的风格都得跟着变一变了哈!”
“老周啊,这么看的话,我觉得你在排行榜上的位置应该要往前面挪几个才对。”
“起码得前进四五个。”
“怎么说都应该要挨着肖树林的位置才行嘛。”
这些人七嘴八舌的,可劲儿给罗蒙灌迷汤,等灌得差不多了,正题来了。
“老周,咱好长时间没吃过板栗烧鸡了,今儿中午烧一回吧。”
“我刚刚看到咱这厨房冰柜里头还冻着一大扇猪肉。”
“上回论坛上有人说,看到你从果树林那边挖枸杞子酒出来了?”
“昨晚下工的时候,我看到咱那沟里的溪石斑鱼都老肥了。”
“山上的羊也肥得很。”
“老周,咱今儿晚上吃烤全羊吧!”
“……”罗蒙忍了又忍,终于还是绷不住了,捋起那件斯斯文文的书生袍的衣袖,把自己的一条胳膊伸到众人面前:“还是割我的肉去烤吧。”